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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非常好,蓝天白云,阳光暖洋洋的,看一眼就让人心旷神怡,很适合《今我来思》的下一场剧情。 在枯燥的边防生活也有独属于他们的乐趣,乐趣之一就是上山打野鸡,但这份乐趣不是谁都能享受,因为它需要精准的枪法才行,否则的话就算在雪山上苦守一天,也只有挨冻的份。 这只连队里,枪法最好的两个人就是桑寻扮演的叶臻和秦曜扮演的顾扬。 “夏连长的枪法也很准,要不要喊他一起。”赵阳磕着瓜子说:“我昨天看到他练靶了。” 顾扬把枪往身后一背,硬邦邦地说:“不需要。” “下次再喊他。”叶臻笑了笑,他早就看出来顾扬不喜欢夏湛,没必要惹不痛快,打山鸡的机会多的是,以后再喊夏湛一起去也是一样。 两人背着长枪在雪地里穿梭,收获颇丰,不到中午就打了两只山鸡和一只野兔。 “陆臻,没发现我的枪法更好了吗?”陆扬直起身,得意洋洋的换弹夹。 “跟说说话呢?没大没小的,叫哥。”叶臻瞄准远处的一只灰兔,扣动扳机,伴随砰的一声枪响,灰兔翻到在地。于此同时从野兔旁边的几株雪松后面传出一声惊恐的尖叫。 叶臻一愣,扭头跟陆扬对视一眼,显然陆扬也听到了,他眉头紧蹙,眼神凌厉,握紧了手里的枪。 两人第一反应是有大型猛兽。 不过仔细回味一下,又感觉那声音不像动物,倒是像人类发出来的。 叶臻抬起食指放在唇边“嘘”了一声,而后拿着长枪猫腰朝雪松那边悄悄靠近。 结果还真是个人,并且还是个女人。 “你是谁?”叶臻问。 女人不说话,惊恐的望着他,她身上穿着棉衣棉鞋,不过保暖性应该不强,因为她浑身打着哆嗦,脸色也冻的发紫了。 难道是个外国人? 这时陆扬也跑过来了,他警惕性天生就高,所以手里的枪早就上膛了,只要这女人做出什么出格行为,他立马扣动扳机。 叶臻扭头:“我们隔壁是高立国,你是不是会高立语?问问她是谁,怎么会来这里?” 陆扬点点头,问出这两个问题。 女人依然不吭声,满脸都是戒备。 “叶臻,我们回去吧。这人来路不明,我们管不了,太不安全。”陆扬说。 叶臻有点犹豫,冰天雪地的,就算是山下的村民都很容易迷路冻死在这里,可是此处距离边境也非常近,带陌生人回基地确实不安全。 “你要是不说话我们可要走了。”叶臻把手套摘下来扔给女人。 女人低头看了眼手套,忽然开口:“救救我。” 叶臻和陆扬同时一愣。 竟然说国语。 “你是华国人?”叶臻问。 女人点点头。 既然是同胞,总不能看着她冻死在这里,叶臻最后把她带回了哨所,打算第二天再送她回家,可是女人只说自己叫袁英,其他的什么都不说。 叶臻感到一丝可疑,但看着对方可怜的样子,也没再继续逼问,只说明天找车送她回家。 每次打来的野味都由抓阄决定怎么烹饪,但是这次叶臻一反常态,决定烤着吃。 “霸道了啊,叶臻同志。”赵阳笑嘻嘻地说:“我房间还有点蘑菇呢,原本我打算来个小鸡炖蘑菇。陆扬也喜欢吃小鸡炖蘑菇,是不是陆扬?” “我都行。”陆扬说:“叶臻喜欢什么,我就喜欢什么。” 赵阳夸张地眨眨眼:“我牙都酸掉了,你还有没有点自我啊?还有你怎么喊他叶臻,你不是一直叫哥吗?” “我高兴。”陆扬淡淡道。 赵扬耸耸肩也没说什么。 大家早就习惯陆扬的冷漠态度了,现在都算好些了,刚来哨所的时候,除了叶臻都不跟别人讲话,整天抱着一把吉他躲在房间里,妥妥一位孤僻又矜贵的富家子弟。 叶臻笑了笑,抓起一把辣椒洒在烤鸡上,说:“夏连长刚来我们哨所,他喜欢吃烤的。” 陆扬一愣,眼神闪过一丝阴郁。 他哼了一声:“他有什么好的,不就一个连长吗?我看你对他还挺上心的。” “听说你俩以前是同学,”赵阳八卦的凑过来:“关系应该不错吧?今天夏连长问了我一天关于你的事情,说到你刚来这里时那段艰苦的岁月,他眼圈都红了。” “是吗?”叶臻平静地问。 赵阳说:“是啊!所以我很好奇你们的关系,你们不会是发小吧?” “感情深厚不在于相处时间的长短。”陆扬冷冷道:“再说我......我们相处的时间也不短了,而且还是人生最好的这几年。” 赵阳“哎呦”了一声,笑着调侃道:“哲学家啊,小陆还能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不过我怎么听出一股酸味,幸好小叶是男的,不然的话我还以为你在吃夏连长的醋呢。” 陆扬的脸瞬间红了。 他的性格再怎么装高冷,可毕竟是不到二十岁的少年,被人无意中戳破心事,总是紧张又羞涩。 叶臻并没听清他们后面几句话,他又抓起一把孜然均匀的撒在烤鸡上,用刷子慢慢地刷着,记得夏湛喜欢吃辣,还喜欢吃孜然。 只是这么多年了,不知道变了没有。 他觉得陆扬刚才说的那句“感情深厚不在于相处时间的长短”这句话对又不对。 就比如他跟夏湛的感情,深厚吗? 应该是深厚的。 可是能用时间来衡量吗? 如果不能,他们两个确实从小一起长大,用数不清的时间堆砌出深厚的情谊,这样想感情的深厚和相处时间的长短还是有关系的。 可是后面又分开六年。 他不知道夏湛是怎么想的,但在他自己的心里面,这份感情并没有变化,一丝一毫的变化都没有。 分开的六年没有让感情发生变化。 所以感情的深厚仿佛又不能用时间去衡量。 “我的醋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吃。”忽然从背后响起一个冷漠至极的声音,是夏湛。 他走过来,瞥了眼烤得焦黄的山鸡。 第107章 因为季星洋在国外拍戏, 暂时没来剧场,为了正常剧情的完成整性,最后一句台词暂时由助理替代, 等季星洋来了以后再录制,反正只是一句话,又不露脸。 “今天要不要把这场拍完?”桑寻走过来说:“先让小刘代替夏湛的台词。” 虞扬打开保温杯喝了口水:“还是算了, 通常第一遍的灵感比较好, 浪费了就没了。再说让别人代替星洋的角色,等星洋回来了不是还要重新拍一遍,浪费时间。” 秦曜站在一旁说:“咱俩的戏不是还有好几场?先把咱俩的都拍完。” “也行。”桑寻笑了笑:“我只是喜欢整场戏拍完再继续下一场,这样比较--” 一只棒棒糖塞进他的嘴里。 还是荔枝味的。 盛燃收回手, 笑眯眯地说:“辛苦了, 甜一下。你刚才拍得真好。” 秦曜冷冷地看他一眼,似笑非笑道:“大歌星整天吃糖不好吧,可别把嗓子吃坏了。”他非常看不惯盛燃在桑寻面前甜腻腻的样子。 “放心,嗓子坏了还有脸呢。”盛燃笑得阳光明媚:“桑寻,要是我嗓子坏了就拜你为师,跟你学演戏怎么样?” “你长得这么好看,要是来了娱乐圈还有我的一席之地吗?”桑寻开玩笑, 棒棒糖把脸颊顶出一个小圆包, 看起来有点可爱。 “我最喜欢听你夸我。”盛燃笑眯眯地说。 秦曜冷嗤一声,扭头对桑寻说:“我们找个地方对台词?” 桑寻刚要开口, 就被盛燃拉到身边。 盛燃抢声道:“你昨晚不是答应我,今天要去听我的新作吗?还记得吧?” “哦,对!”桑寻忽然想起这件事,一拍脑门,讪笑道:“差点忘记。” “没关系, 我会提醒你。”盛燃偏头看了眼秦曜:“不好意思了秦大公子,今天的桑寻属于我。” 秦曜起得脸色发白。 真是奇了怪了,怎么总有人粘着桑寻,之前是季星洋,现在季星洋没来剧场就变成了盛燃。不久之前,还没人愿意跟桑寻在一起,看来桑寻的变化大家都看在眼里了。 现在的桑寻今时不同往日。 每个人都虎视眈眈地看着他,闻池,季星洋,现在又跑出来一个盛燃。 能确定的是闻池和季星洋对桑寻肯定有爱慕的意思,但是盛燃暂时还看不出来,不过盛燃是他们几个人中性格最活泼开朗的,外貌也出色,如果也加入追求桑寻的队伍里,确实很有威胁性。 然而最有威胁性的还是闻池和季星洋,至于为什么,秦要自己也说不清。 不对,干嘛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他秦大少爷也不错呀! 要长相有长相,要贵气有贵气,财富值也输他们任何一个人好么。 不就雄竞吗?来吧。 “现在才几点?什么叫今天属于你?”秦曜挑眉,泰然自若道:“台词必须得对,我晚点就去你房间接桑寻。”说完双手往兜里一插,迈着长腿离开了。 桑寻张了张嘴,把想说的话咽了下去。不用去盛燃的房间接他吧......用“接”这个字怎么怪怪的?况且都在一个楼层有什么好接的,打个电话不就行了吗。 “哎我说,”盛燃看着秦曜离去的背影,往后捋了一把头发,半开玩笑地说:“秦曜不会喜欢你吧?” 桑寻一愣,立刻反驳:“怎么可能?我们以前关系可差了,他整天想打我,就这段时间的关系才稍微好点。” 话虽然这样说,但他还是不自觉地又朝秦曜看了一眼,今天的秦曜确实有点奇怪。 原书的万人迷主角受不是闻池吗? 怎么感觉一个个优质小攻的箭头都指向他啊,确切的说好像都对他很好,就连主角受都对他这么好。 剧情究竟崩成什么样子了? 盛燃转过身,安静地看着桑寻。 过了会儿,他笑着说:“也不知道你现在喜欢什么样的口味?” “现在什么口味也不喜欢,”桑寻脸颊还是鼓鼓的,棒棒糖在嘴里四处打转,他很认真地说:“以前喜欢闻池那是少不懂事,现在长大了一切都不一样了。” 盛燃哈哈大笑:“可是我觉得你蛮喜欢荔枝味的。” 桑寻:“......” 原来是在说棒棒糖的口味吗?瞬间大囧,脸颊顿时涨红。 “不跟你开玩笑了,刚才是故意逗你的。”盛燃从浅绿色的短款羽绒服里掏出一大把棒棒糖,塞进桑寻的口袋,说:“这些都给你,我没灵感的时候就喜欢吃一个,各种口味都有,多吃几种口味,你才会知道最喜欢的是哪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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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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