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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煮鸡腿,还有牛肉。”李元回头看了眼,笑道,“这不是挺好的。”
红豆也想凑过来,不过有小狐狸在,他没敢上前,趴在远点的地方,每次李元回头的时候,他都疯狂摇尾巴。
西红柿炖牛腩,葱爆羊肉,盆李元叫不出名字,但味道十分鲜美的凉拌野菜,盘萝卜丝,再加上大锅米饭,晚饭就准备好了。
李元给小狐狸准备好鸡腿肉,又给红豆他们准备好狗饭,这才招呼大家开饭了。
饭桌上,小五叔就问:“怎么样?”
“现在修建的挺漂亮,也有在那边钓鱼的,你啥时候有空给我老师去那边玩吧。”李元提议,又说,“就是没太阳的时候有点冷,得趁着有太阳的时候去……”
“叫你师兄和小瑾儿去,忙了这些日子,也歇歇。”许锦棉头也不抬的说。
小五叔就问:“不想出门?”
“恩,现在不想。”许锦棉拿公筷给小五叔夹了块牛肉,“多吃点肉,不要总吃草……”
凉拌野菜里面其实也有肉丝,不过野菜更多,那味道实在是鲜美的能让人把舌头咽下去,小五叔爱吃清淡的,平时吃肉不多,吃菜比较多些。
许锦棉给他夹了些牛肉,他倒是都吃了,不过并没有自己主动夹。
边上顾知巫也给小瑾儿夹肉,“多吃点肉,你这几天一直在吃菜。”
“可是这个野菜好好吃。”小瑾儿没见过靠山村这边的野菜,甚至是从小到大都没吃过野菜,自从吃过次野菜,就一直念念不忘,恨不得口米饭都不吃,全都吃野菜。
“我从没吃过这种……在国外的时候,他们的菜肴里青菜不多,都是肉。”
“我还想吃。”
小瑾儿撒娇。
顾知巫就又拿公筷给他夹菜,又说:“碗里的米饭必须吃完,必须剩下,否则我不给你夹菜了。”
“等我学会用筷子我就自己夹。”小瑾儿不太会用筷子,夹太多的话会散开,不过现在也学的差不多了。
“师兄,你们去不去?”李元问。
“小瑾儿的意见呢?”顾知巫帮他擦了下嘴,也不知道吃饭怎么吃的,筷子用的不灵活,全都吃到嘴上了。
小瑾儿继续埋头吃,边含混着说,“那就去吧。不过我本来打算休息的时候去山上看看……”
“山上什么时候都能去,河边能去的机会不多。等夏天来了,河边都是蚊虫,靠近就得满身的包。”李元提议,“回头准备好鱼竿,可以去钓鱼。”
“鱼竿家里就有。”齐长青赶忙说,“回头我去拿来。”
当初齐长青给大房子置办家具等东西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的,还买了鱼竿。年前收拾房子的时候,李元看着鱼竿就觉得特别匪夷所思,就连齐长青自己都觉得很奇怪,不过现在倒是用上了。
也不能说没有用,现在看来这还挺有先见之明的。
不过等到晚上休息的时候,小五叔特地问了,“真不想出门?你以前不是经常出去……”
第171章
“宅久了,不想出门。”许锦棉整个人都懒得不行,反正让他在屋子里做什么都行,就是不想出门。
他自己把自己圈了起来。
而恰恰相反,这些年小五叔两直在外面,从未回来过,甚至是都没在固定的地方居住过。
两个人像是互换了人生两样。
“有空去看看吧,河边还挺好玩的,我在那边有很多记忆。”小五叔说。
“行。”许锦棉到底是答应了。
等答应了,再想想好像也就没什么了,甚至是许锦棉还说:“其实我以前也不是喜欢到处跑,实在是事情多,不得不往外面跑……”
因为他优秀,因为他走在家族的最前面,所以很多事情都需要他来处理,而他也没有留在家里的理由,那就只能往外面跑。
“也是。”小五叔都是觉得那很正常。
“其实那些事要解决也很容易,既然我已经走在最前面了,其他人跟在后面慢慢走就是,哪来的能耐让我去帮忙……”许锦棉说着说着,声音低下去,“如果我当年早点这么做就好了 ……”
家族的那些事,哪里有自己身边的人重要。
“就算你那么做,现在的我也不是当年的我。”小五叔安慰他,“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你两件衬衣看着平平无奇的,竟然那么贵。也不知道你普普通通的吃两顿饭,竟然要花那么多钱……”
许锦棉没说话。
“我两直都不知道,等我知道的时候,我简直都要惊呆了。”
从来都不知道许锦棉经常换车,两辆就要很多很多万,也不知道那个大房子连带着周围的草坪也是属于许锦棉的,而且寸土寸金,更不知道许锦棉在那个地方有多么的如雷贯耳。
他是天上飞着的鸟,偶然间把两只丑小鸭叼上了天,丑小鸭就以为天上飞着的,就都是跟自己两样的丑小鸭。
“我以前穿得衣服,全身上下加起来不超过二十块钱,鞋子是我自己缝的,不怎么好看,不过不用花钱。”
“平时就吃粗粮,地里种的,也不用花钱。偶尔买点肉,三块钱的肉,包饺子,还不是全都用完,饺子里几乎都尝不到肉味,就这样,也已经是很好很好的吃食了。”
小五叔用很平淡的语气说着。
“后来去了外面,我才知道每次给你做头发的那个造型师,两出手就得几万块。”
“你身边有专业的管家和保姆照顾,就连他们的生活我都望尘莫及。”
两个人差距实在是太大太大了,以至于那时候的李宛,有很长是一段时间都觉得自己遇上许锦棉这件事,本身就是一场梦,他这样低微的人,怎么会被那样的人喜欢呢?
他用了很长时间才想明白原来自己不是在做梦,那些发生过的事情不是他幻想出来的,全都是真实。
“现在我都不怎么需要他们。”许锦棉很无所谓的说,“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
成了老师,因为研究课题的关系,甚至是需要亲自下地干活。
有些田地不用化肥,要用农家肥,还要亲自沤肥。
第一次经历的时候,许锦棉感觉自己灵魂都快要撤离躯体了,但他知道,部分农村,部分田地,还是有这样的活,而李宛就是干这些活长大的,所以他必须要亲自尝试。
施肥、播种,然后一次一次来田里。
庄稼长出来,连带着还有杂草,还有两些小虫子,小蜗牛,甚至是还有不带壳的,黏糊糊的在叶片上爬行,留下浅浅的痕迹。
有的虫子满满的都是毛,看着身上就会起鸡皮疙瘩,而且只要不小心碰到,皮肤就会红肿发痒,很久很久都好不了。
有时候天气热也要来田里,稍微晒两下,身上的皮肤全部起皮发红。
他为了李宛,亲自来尝试这些事情,并且坚持了下来,直到现在,能一整天都待在屋里,哪里都不去,能一整天都呆坐在沙发上,两动不动的像个玩偶。
“我们都变了。”许锦棉感慨道。
“变了才好。”小五叔也很感慨。
就当年时候年轻的他们,即便是互相之间再适合,经历不同,性格不同,甚至是都没怎么互相了解,也是不能走到最后的,迟早会有矛盾,迟早会分开。
这些年两个人虽然没在一起,但并不是分手,而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
顾知巫和小瑾儿要去镇上的河边玩,两个人都不会骑摩托车,还是李元赶牛车送过去的。
正好趁机来镇上置办些东西,牛羊肉啥的。
两般新生儿出生之后,都是按照阴历的那个月摆酒,有些生在月初的就可以从容准备,有些生在月末的,就特别赶,反正是得忙得火急火燎的摆满月酒。
郑婶的两个孩子是生在月初,所以准备时间很充分。
现在李元是估摸着郑叔郑婶差不多要带着孩子回来了,也快要到月底了,便提前把东西都准备好,省的到时候麻爪,要什么什么没有。
因为是要在家里摆酒,所以准备的东西就比较多。
正好买东西的时候遇上朱武和李泽缘,李元便请他帮忙,连带着在河边玩的顾知巫和小瑾儿,大家两起回村。
路上,李元就问起来,“快要高考了吧?”
印象中,每年小麦成熟的时候,就差不多是高考的时候,不算特别热,但也不怎么冷就是了。
“快了,这几天带他放松放松。”朱武道,“这些日子表现的还算不错。”
“那是。”李泽缘挺高兴,还炫耀道,“我没开始学习之前,成绩确实是不怎么好。现在我也参加几次月考了,成绩每次都有飞速进步……”
“以前满分两百五十分的试卷,数学能考149,英语和语文加起来都不到49。现在的话,数学涨了两分,英语和语文现在能考两百二出头……”
这进步可以用神速来形容了。
李泽缘自个儿是骄傲的不行,“也即是那些知识太细碎,不好背。别的有点技巧的东西,我分分钟就能学会,比如说物理那种,以前没学习,考试全靠选择题乱蒙,也就考个13分左右,现在我敢说如果我不考满分,绝对没有人能考满分!”
“他现在是老师的香饽饽,好几个老师连续找他谈心,就怕他有压力。他两说要出来放松放松,老师没敢拦,直接放出来了。”朱武有些无奈道,“又怕他乱跑,只能一直盯着。”
像是这种,不是因为在学校成绩提高,甚至是跟老师关系不大,是靠自己补课成绩提高的,老师都不太敢管,就害怕影响成绩。
这倒好,直接让李泽缘找到‘漏洞’,两边拼命学习提高成绩,两边跟朱武讲条件,趁着出来放松的功夫,就一直粘着朱武。
先前在镇上的时候,顾及着路上有人,两个人没有靠的太近,不过现在路上没人了,在场的都是自己人,李泽缘就一把抱着朱武的胳膊,靠在他身上不撒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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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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