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还好胡笙走过来顺着他的背说,“别管他。” 赵安深以为然的点头道,“我们赶紧吃饭,然后去看他们种红薯。” “你为什么要去看他们种红薯。”李大可知道赵安就住在山下的赵家村里,也不是没有见过别人种地干农活,而且他能带着人把那么多红薯藤背上来,也不算是娇气的人,是个好后生。 他又喃喃了一句说,“红薯有什么好看的。”然后怀疑的看了胡笙一眼,觉得他应该是带着自己的小情人去散步。 可是赵安却郑重其事的说,“我带来的红薯藤是最好的良种,不能让别人偷走,所以必须去盯着。李大叔以后也要多帮我看着一点。” 可是他转过头去的时候,却对着胡笙眨了眨眼睛,他想说的是,他要去给这些红薯藤撒一些异能。虽然没办法像催生一颗红薯那样,让红薯藤快速的长大,可是他将自己的异能散移到空气中,还是能让这片土地上的植物生下根来,让这些割下来一整天的红薯藤不至于种不活。 胡笙分明已经看懂了他的意思,却伸出手蒙住他的眼睛说,“不要用这样的目光看着我。”隐藏起来没有说出口的话,却是你这样太勾人了。 赵安掀开他的手,回头看了看三位目睹了他们两人互动的老人家,发现他们都移开了目光。 他只能轻咳一声,转移话题道,“你刚才出去干嘛了。” 这提醒了胡笙,他勾起嘴角看着赵安说,“北边的大雁已经送来了,我明天就去你家提亲吧。”
第三十八章 大雁怎么吃 “我人都已经到你这里了, 你明天再去我家提亲,会不会显得多此一举。”赵安很想说一些浪漫的话语,可是嘴里却仿佛有一团棉花堵住一样, 只能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 不过人不可貌相,有些话赵安说不出口,胡笙却能直接说出来, “我为你做的一切都不会是多此一举, 我恨不得将全天下都送到你手心里, 可是我做不到。只能按照上古的风俗, 送你一对大雁,用来见证我们之间的感情,希望我们也能像鸿雁一样矢志不渝, 始终彼此深爱。” 赵安简直要尖叫了, 眼前这个人真的是出生在古代吗,为什么情话张口就来。 此时此刻,他只想亲吻眼前的人。可是想到还有别人在围观,就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就在赵安垫起脚尖又退缩回去的时候, 胡笙掐住了他的下颌,深深的吻了下去。 其实现场哪里还有人敢围观, 李大可连他最心爱的棋盘都没来得及去拿, 就被他夫人拖到了厨房去了。 赵安被吻到呼吸急促, 依旧在不断的尝试控制主动权。可还是被带的神志昏沉, 等到一吻结束, 他不得不用怀疑的目光看着胡笙。 他虽然并不在乎对方有没有经验, 可是, 胡笙曾经亲口告诉过他, 自己是他第一个男人, 可是想到他们第一次的经验,胡笙就表现的那么体贴温柔,真的很让人怀疑。 如果被欺骗的话,赵安的眼眶中浮现出一层雾蒙蒙的泪花,又狠狠的在胡笙的肩膀上咬了一口。“就算发现你骗了我,我好像也不愿意离开你了。”他自暴自弃的说出了心里话。 胡笙看到赵安快哭了,赶紧伸手抹掉他眼角的泪花,心疼的说,“我骗你什么了。” “你~”他有点说不出口,然而对上胡笙关切的目光,最终一咬牙还是说了出来,“你为什么那么熟练。” 胡笙微微的张开了嘴巴,轻笑一声,亲吻着他的眼角说,“我没有告诉过你吗,我小时候总是被人窥视。为了不被别人占便宜,我只能让自己了解到更多。” 这下换做赵安心疼了,“对不起,我不该怀疑你。” “没事没事,我们说开就好了。”胡笙又亲了赵安一下,“要不要我带你去看一下那一对大雁。” “要去。”赵安答应了,胡笙就拉着他往门外走,躲到厨房里的三个人这才各自抹着胸口走出来,年纪大了实在受不了这样的刺激。 大雁就放在他们房子外面,被关在一个旁边的笼子里,赵安仔仔细细看了几眼,才确定这真的是大雁而不是鸭子,脖子更加粗壮,翅膀也更加有力。 赵安观察许久,问出的第一句话却是,“这个要怎么吃。” “红烧或者炭烤,大雁味道跟鸭子吃起来差不多,有一股腥味,所以不适合白味。”对此胡笙倒是很有经验,因为他在北方边塞的时候,没少打大雁来打牙祭。 当他们在讨论明天要不要在赵安的家里杀大雁来吃的时候,张嫂那边已经做出了第一道菜,葱花炒鸡蛋,然后就是一道白灼虾和两道小青菜。 今天的晚饭菜色已经算不错了,自从那几千个人上山之后,就连胡笙能吃到的东西都变少了。虽然几千个人的力量非常强大,可是几千张嘴却实在很不容易喂饱。 吃过了晚饭,太阳也还没有完全落下去,但是这时候趁着天光种红薯藤刚刚好,不用点火把。 赵安和胡笙一起来到山上的时候,被分做甲部的三百人,每人正拿了一把分切好的红薯藤在地里扦插。因为人多,都没有花到一刻钟的时间,赵安背来的那些红薯藤,就全部被种进了土里,打眼看去应该也种满了十亩地左右。 当然单是把红薯藤栽进土里还不算完,趁着天黑之前的最后一丝光亮,甲部的人挑着直接用树根树干弄出来的粗糙木桶,去旁边的山涧里一人挑了一桶水回来给这些红薯藤浇定根水。 等那些人全都走了,赵安才拉着胡笙的手,慢慢的在地里走过。 根据赵安的计算,他现在改良出来的红薯种,每一亩地最起码应该也能收获两千斤,虽然不能跟后世的亩产万斤的超级良种相提并论,但是比起现在产量最多只能有七八百斤的红薯来说,已经是非常优秀的品种了。 众人只看见胡笙带着赵安在土里溜达了一遍,就仿佛吃完晚饭出来散步一样。却不知道赵安走过的地方,那些刚刚种下去的红薯,却散发了茂盛的生机。 只有提前知道了一些什么的胡笙,仔细的观察那些看起来有点焉哒哒的红薯藤,叶子的部位依旧蔫着,可是靠近泥土的根部却已经变成了翠绿色。相信只需要等到明天早上的晨风一吹,这些红薯藤就会全都变成翠绿的苗子。 逛完十亩地也花不了多长时间,可是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胡笙拉着赵安的手说,“要不要我带你飞。” 赵安自动环上了胡笙的脖子,“你明天不是要去我家里提亲吗,干脆直接送我回家得了。” 胡笙十分坚决道“不行。”然后蹭了蹭赵安的头顶,“我这段时间一个人睡觉,总是辗转难眠。你既然已经跑到我的山寨里来了,我怎么可能轻易的就放你走。” 其实赵安也不想离开,其实赵安自己也觉得孤枕难眠,所以这天晚上当然又发生了一些喜闻乐见的事情。 然后就到了第二天早上,胡笙带着十几个亲近的兄弟,每人都挑了一旦子沉甸甸的东西,跟随着赵安和海伯三人一起往山下走去。 胡笙和他手下的人走路的速度都很快,即便每个人身上都担着百来斤的重物,还是要时时停下来等待只背了空背篓的赵安他们。 不过下山的速度比他们上山的时候快了很多,一方面是下坡的速度本来就比上坡快,身上没有了负重,还有一点却是胡笙带着他的手下在前面走的时候,就会把那些荆棘草木踩到给他们趟出一条临时的小道出来。 这一次赵安出门的时候,连同海伯和琴童都一起带走了,村里的人在刘浣的带领下依旧坚持了早上的训练。 只是他们看到赵安带着这一群人从山上下来时,立刻就有村民询问他昨晚去了哪里。 赵安看了一眼胡笙挑在担子一边的大雁,笑呵呵的对着上前来询问他的老婶子说,“我去给我对象送了聘礼,明天就给村里发些喜糖。不过我对象家住在山里,要在他们那边举行婚礼,就不能请大家吃饭了。” 老婶子看着这一位宰相家的儿子,竟然会娶一个山里的姑娘,又不在村里办婚礼,眼中闪烁出一股异样,但又很快将这股情绪压制了下来。就怕赵安只是一时兴起,那一天又遇见了好姑娘,就会毫不犹豫的把这个山里的女人抛弃掉,就像那戏文里唱的陈世美一样。 现在村里的窑炉和草莓苗都要依仗赵安,就算知道赵安要去骗婚,这位老妇人也没有多话,笑呵呵的说,“那我就等着吃大少爷的喜糖了。” 赵安也跟着笑了笑,没有向他们介绍胡笙的意思,一方面是在于接受度的原因,另外一方面是他跟村里的大部分人并不算太熟悉。他只打算跟村里几个比较熟的人,比如刘浣和刘虎,还有自家雇佣的几个陶炉工人,讲自己要跟胡笙成亲的事情。 不过告诉这些人之后,大概村里也就能够传遍了,但是赵安相信这些人就算私下里传言,也不敢在他面前来说什么。 但是他要的就是这种大家心知肚明,又不得不憋着的感觉。 带着一大群看热闹的人来到自家门口,李大可作为宾人站出来,对着赵安念诵婚书和嫁妆单子,因为婚书最开始写了一些骈四俪六的华丽词句,以至于赵安始终没有搞懂到底是那一天结婚,村人们也没有听懂太多,只是惊叹于他们摆出来的一件件金贵的嫁妆。 只有后面跟上来的赵秀才听出了,要跟赵安结婚的人叫做“胡笙”,听起来不像好女子的名字,难道是这位胡公子的妹妹,有胡人血统的女子。 虽然这他的嫁妆非常丰厚,可是赵秀才还是皱眉,他想要上前去说几句,却被刘浣拉住了衣袖。 回头就见刘浣皮笑肉不笑的说,“秀才公,你可不要坏了人家的好事,俗话说宁拆一桩庙,不毁一桩婚。 还有那位胡公子,你也知道他的厉害。你家的墙面可没有赵通明家的那么硬,您老的骨头就更软了,可别犯傻。” 赵秀才如果没有听出刘浣阴阳怪气的说自己骨头软,就不配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了。可是他敢跟刘浣呛声,看了一眼胡笙后,却不敢多话了。 在场还有一个听出了胡笙名字的人,当然就是刘浣了。他其实跟赵秀才是同学来着,可惜他家的家底太薄,只读了四年就没能再去进学,只能回家务农,年轻的时候也就挑着担子出去,当过几年货郎,涨过一点见识。 所以要跟赵家公子成亲的人,就是眼前这位胡公子吗。两个男人,刘浣打了一个哆嗦,却也不敢多话。 就只能跟着村民们为那一件件华贵的嫁妆喝彩,比方说那一顶赤金头冠,他们这些泥腿子最近虽然见到了一些银子,可是这么大一坨金子,可是从没见过。 另外就是一些绫罗绸缎不提,竟然还有精刚打造的全套厨具。能够在阳光下闪耀着白银一样光芒的好刚,竟然用来做厨具,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却也依然值得让人羡慕喝彩。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44 首页 上一页 30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