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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落难书生金榜题名,抱得美人归的狗血兼烂俗题材为结局的收尾,满足某些郁郁不得志的考生无限幻想。 “这位小姐也是性情中人,难得不那么庸俗,堪称贤妻良母典范,不似现下某些小姐心比天高,世风日下,世风日下罢!” “两人能抛却世俗眼光最终走到一起,也算不容易,那位书生也是个良配,即便青云直上也没抛弃发妻……” “也就只有话本有这般贤良之人,放到如今的话,呵!” “噗——”有人呲笑了一声,嘲讽道:“还青云直上抛弃发妻?你们是不是忘了这位小姐本就出身权贵?为何两人在一起,偏得小姐放下身段当贤妻良母,抛却荣华富贵,而非书生奋发上进?” “如若书生没有高中,莫不是就要一辈子柴米油盐磋磨到终老?换做你们当爹娘,你们会忍心看着自己的女儿吃苦?再有,爹娘以死相逼诚然有些过激,可居然都比不过一个相识不到数月之人,若是有这般儿女,还不如不没有。” “另外,一个穷书生又是如何在大雨之夜闯进小姐闺房?这真的不是蓄意而为吗?如此登徒子行径,披了张皮子,倒也能称得上你们口中所言的佳话!真是莫大笑话!” 众人闻声看去,此人坐在三楼的隔间中,从人影投射中,可以看出应当是与友人吃茶,还有些小钱,毕竟三楼茶费数目不小,一般非富即贵。 被人当面嘲讽,就差直说他们是癞□□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 若是平常,他们还有可能不会去惹怒权贵子弟,可如今乡试在即,许是人多壮胆,又兴许是想踩着权贵扬名,这些附和所谓的佳话之人纷纷反驳。 “这位兄台,此言差矣。能抛却世俗偏见,如何不能为佳话?莫非你正是世俗偏见之辈?” “小姐尚未嫌贫爱富,怎么到你口中便变成委曲求全?”此人摇头晃脑:“道不同不相为谋!” “夫为妻纲自古恒之,岂能乱/伦理纲常?要我说那老夫人和老爷子也是固执,既然郎有情妾有意,担心女儿吃苦,送点银子补贴不就好了?反正他们也不缺这点银子,何必鸡飞蛋打呢?” 那些人越说越离谱,恨不得世间的所有权贵能够给他们倒贴,此时小二也终于腾出空来。 “二位爷,里边请!”小二看了看周围,有些为难。 “对不住,位已满,二位爷可否同他人搭伙儿?” 这里的搭伙指的是拼桌。 萧衍看了看正在口水战的众人,有些犹豫,因为这跟他想象中读书人边吃茶,边讨论诗词歌赋不同,谈的都是一些自带个人私心的想法…… 就非常没什么营养的话题。 趋利避害使然,是人总会有私心,有些人并不是不明白其中道理,只不过是为了巩固自己的利益,揣着糊涂装明白罢了。 不是他们不懂理,而是他们不想讲道理,和这种人说不通,只会浪费自己的口水,还惹来一堆倒胃口的‘辩词’。 萧宸对此非常有经验,他扫了一眼三楼的隔间,说道:“那便搭伙儿罢,上一壶你们这儿的新茶,再要一份桂花酥和两碗一点红。” 在小二的带路下,他们来到靠墙的桌子,这桌人看起来也是考生,此时吃着茶看了他们一眼,主动将东西挪了挪,并未参与到话题中。 萧衍在某些情况下并非执拗之人,在不涉及原则情况下,会满足萧宸一些微不足道的小要求,比如说他愿意在这嘈杂的地方吃茶,那也随他,即使他更喜欢在安静典雅的地方吃茶,而不是在这里看人打一些带着私心的口水战。 好在和他们拼桌之人并不多话,不然他还真没办法在口水四溅的地方吃茶。 那便还在上演着毫无意义的争辩,这边小二已经将茶水和点心端了上来。 茶壶和杯子应当是成套,白瓷杯盏中散落着少许嫩黄的茶叶尖,看起来非常治愈。 茶壶不算大,需要添加热水时,只需朝小二招手,便会过来往茶壶中蓄水。 桂花酥也很常见,面皮酥软,桂花独有的芳香弥漫口中,甜而不腻,配上茶水刚刚正好。 最出彩的还是‘一点红’。 一点红是一碗白色,口感比豆腐花还要滑嫩,带着些许奶味,味道并不腥,奶味香醇,中间点缀了一颗红色豆子,故而称为碗中一点红,属于甜品。 除此之外,小二还送了一叠尚未用盐翻炒过的瓜子。这也是小二询问后,他们所要求,因为萧衍总觉得尚未翻炒过的瓜子虽然没有灵魂,但好在没那么上火,口腔溃疡可不好受,他和萧宸都是易上火之人,吃不了太热气的食物。 拼桌的人看他们吃得正香,也来了兴致,搭话道:“不知二位兄台点的是何物?” 萧宸抬头,“一点红,飞鹤楼独有。” 那人闻言点了一碗,兴许是因为吃拉进了距离,他也打开话茬子,小声道:“这些人说得倒是冠冕堂皇,不过都是私心作祟罢了。” “蝇营狗苟之道,终究上不得台面。” 萧衍和萧宸对于陌生人都不是话多之人,点了点头有些敷衍,这人也没怎么介意,也可能是没有同伴在,终于找到可以吐槽倾听之人。 “早知道朱州城如此,我便不那么快赶路,阳州城文人风气可比这好多了。” 萧衍终于从美食中抬头,“兄台乃阳州城之人?” 阳州城正是慕容世家所在之地,那里也不知是不是更受文曲星君照拂,文人豪客众多,无数大家之作广为流传,也称得上是文人圣地所在。 听说那里四季如春,风景宜人,为避夏暖冬之地最佳之选,也难怪很多高官告老还乡总会往那去。毕竟养老圣地不常见,有这么一个地方,可不就往那住么? 与之随来的是阳州城愈加繁荣,商贾赚得满盆满钵,物价房价也高得惊人。 萧衍心想,等他完成任务,剩下的空闲时间便可以考虑往阳州城逛逛,不过为时尚早,他更在意的是他的竞争对手——慕容羽。 孙子兵法有云: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那人颔首:“不错,凌某正是出自阳州城。” 萧衍目光微动,淡笑道:“听闻阳州城气候最*是养人,出了不少文人豪客,不知凌兄可曾亲眼见识?” 那人状似无意摆手,实则嘴角都快上扬道耳根子,“也就亲眼目睹诗圣和闻人北斗诗罢了,当不上什么。” 萧衍:“……” 惊了,原来古人也会凡尔赛! 他嘴角有些微微抽搐:“凌兄,你再这般,就有些不厚道了啊!世人谁人不知诗圣与闻人北?你这一下子便亲眼见到二位前辈,还是难得一见的斗诗场面,倒是叫萧某羡慕至极。” 凌兄哈哈一笑,笑容也有了些许真心实意,“并非凌某不厚道,只是这般场面于阳州城还只能算小场面。诸如关阳六子,岳城薛文,宁州董老数不胜数。” “若是得了空闲,萧兄不妨来阳州城,凌某必定扫榻相迎!” “哟,这是已然得知自己不会取中,想好要归乡了啊?” 不知何时,邻桌之人已换,说话的这人尖嘴猴腮,一副尖酸刻薄小人之相。 凌兄蹙着眉头看去,两人应当是熟人,看起来还有些龃龉。 “哟,我当是谁呢?原来是赵家小少爷啊?怎么?终于不靠父兄了?”凌兄学着那人的腔调,阴阳怪气,把对方气得面色青红。 “你!”那人刚想说些什么,却被同桌之人制止。 对方友人朝凌兄拱了拱手:“凌弟。” 凌兄神色闪过一丝厌恶,极其敷衍地回礼,“程兄。” 对方友人也没在意,笑得温文,“他乡遇故知,凌弟可要与我们小聚?” 凌兄皮笑肉不下,“不了,我已经吃完了,恕不奉陪。” 说罢,他有些依依不舍地看向桌子上还没吃完的一点红,朝萧衍和萧宸询问道:“我知晓一处地儿景色不错,二位兄台可要一同前去?” 萧衍知道这位凌兄应当是有什么话要说,只是碍于这两人在场不便说出,这才想到这出措词,当下欣然同意。 反正这里大多都是口水战,也没什么实际性的消息,还不如看看这位新认识的凌兄要说什么。 三人结了账离去,来到一处小桥河畔。 桥边树木林立,刚好能遮挡已然渐猛烈的阳光,只是蚊子飞虫多了些。 [啪——] 萧宸第无数次拍打企图吸咬他的花蚊子,这花蚊子个头非常大,身长脚长,还有一只长长的尖嘴,若是被咬上一口,必定会长老大个包,还奇痒难忍。 花蚊子倒也还好,毕竟个头大,能被轻易看见,而那些跟针眼大小的墨蚊才更让人烦不胜烦。不但数量之多,还很难被人发现,往往得被咬上一口痛痒了,才能发现墨蚊的存在。 此刻,萧宸正努力驱赶裸/露出来皮肤上的蚊子,又看了看一点都不招蚊子的萧衍,心中不由感叹他兄长不愧是他兄长,连蚊子都有‘爱才’之心。 不过…… 他看向同样被蚊子咬得都是包的凌兄,神色有些隐隐不耐:“你到底想好了没有?” 是的,来到这里将近一刻钟,这位凌兄似在纠结要不要将他知道的事情道出,已经纠结了一刻钟,他们也被蚊子咬了整整一刻钟! 一刻钟啊!一刻钟里,他的手腕、脖子、脸上都添了好多红包! 萧衍有些同情地看着萧宸,随后朝凌兄说道:“要不下次?或是找个地儿?” 虽然他也被吊了胃口,但也并非非要知道不可。没必要,真没必要,光是听花蚊子飞翅颤动的声音,就已经浑身不适,而且萧宸身上的红包,也瘆人得紧。 凌兄咬了咬牙,下定决心:“先说好,我同你们说,你们不可外传!” 萧宸:“……” 萧宸已经暴躁得掉头就走。 这是什么人啊?把他们聚到这里,被蚊子咬了一刻钟,还说什么保密!既然不信任,又何必多此一举? 凌兄拉着萧宸胳膊,“哎,别走啊!” “其实这事已经憋在我心里很久,也很纠结,这种感觉你懂罢?” 被拉住的萧宸:“……” 不好意思,他不懂呢! 不过看他这么纠结,萧宸也没计较他这不信任他们,却还要跟他们说的态度。 “就刚才那位程兄你知道吧?” 萧宸:“……” 萧宸心想,这不是废话?他怎么可能知道? 凌兄还在叭叭。 据他所说,他和赵家小少爷,以及那位程兄出自同一书院。 赵家为武官,其父兄皆在军中任职,都说一朝天子一朝臣,皇帝在位时崇尚武,赵家不知道下一位储君尚文还是尚武,这才将两个儿子一个送往军营,另一个送往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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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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