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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呢?”季星然没好气地怼回去,“这破地方,四面漏风。” 霍北那边沉默了一会儿。 季星然以为他睡着了,刚准备闭眼酝酿睡意,忽然听到一阵轻微的“咯吱”声。 他猛地睁开眼。 黑暗中,他感觉到霍北那张床在移动。 咯吱……咯吱…… 很快,他感觉自己的床板被轻轻撞了一下。 两张床,并到了一起。 这个混蛋,想干什么? “咳。” “这样……这样能暖和点。我火力旺,给你挡挡风。” 季星然在黑暗中翻了个白眼,但嘴角的弧度却怎么也压不下去。 他没说话,只是往霍北的方向挪了挪,算是默许了。 黑暗中,一只温热的大手伸了过来,一把将人抱进怀里。 霍北像个小火炉,源源不断地把热量传递过来。 被窝里,两只手交握着,空气中那点暧昧的因子,比屋外的冷风还要磨人。 这一晚,季星然睡得格外安稳。 第二天,季星然是被窗外照进来的第一缕阳光弄醒的。 他睁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张放大的俊脸。 霍北侧着身,面对着他,睡得很沉。 他的睫毛很长,在晨光下投下一小片阴影,呼吸均匀地喷洒在季星然的脸上,带着温热的气息。 两张床还紧紧并在一起,他们的距离近得能看清对方脸上的绒毛。 季星然的心脏又不争气地加速跳动起来。 他正看得出神,霍北的眼皮动了动,缓缓睁开了。 四目相对。 “看什么?”霍北的声音,听起来性感得要命。 “看你是不是还活着。”季星然嘴上不饶人,“睡得跟猪一样。” 他坐起身,掀开被子下床,动作一气呵成。 霍北也跟着坐了起来,他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筋骨发出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 他看着季星然的背影,嘴角挂着一丝笑意。 “嘶……这床睡得腰疼。”季星然一边活动着腰,一边看着堆在墙角的大包小包,眉头又皱了起来, “这么多东西,怎么拿回去?那破自行车非散架了不可。” 这也是霍北头疼的问题。他们买的时候只顾着爽了,完全没考虑后续。 季星然在屋里踱了两步,目光落在他们换下来的那两套破旧衣服上,眼睛一亮。 “有了。” 他走到包裹前,直接拆开一个,拿出崭新的‘的确良’衬衫和一条深蓝色的长裤。 “干嘛?”霍北看着他。 “穿上。”季星然把衣服丢给他, “把新的都穿上,旧的……” 他瞥了一眼那两套洗得发白的旧衣服,脸上闪过一丝嫌弃,“扔了。” “扔了?”霍北愣住了, “这……这还能穿呢。”虽然旧了点,但干活可以穿,就这么扔了也太可惜了。 “霍总,你能不能有点霸总的样子?” “这些破烂玩意儿占地方,又重。我们把新衣服穿上,新鞋也穿上,不就腾出地方了?难道你还想穿着这身破烂回去,然后把新衣服扛在肩上?” 霍北一想,好像是这个道理。 “行,听你的。” 他拿起新衣服,感觉手里沉甸甸的,这可都是钱和票啊。 两人也没什么好避讳的,直接就在屋里换了起来。 霍北三下五除二就换好了。 新衬衫,新裤子,再套上新买的军绿色外套,整个人立马就不一样了。 人高马大,身姿挺拔,配上那张轮廓分明的脸,活脱脱一个行走的荷尔蒙。 他看着还在慢条斯理扣扣子的季星然。 季星然也换上了新衣服。白色的确良衬衫,外面套着一件米色的毛衣,下面是合身的黑色长裤。 他皮肤本就白皙,这么一穿,更显得清隽矜贵。那股子与生俱来的少爷气质,再也遮掩不住。 他哪里像个下乡的知青,分明就是从画报里走出来的城里人。 “啧啧。”霍北绕着他走了一圈,目光里满是惊艳, “人靠衣装马靠鞍,这话真没错。” “总比某些人穿着龙袍也不像太子强。” 季星然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领口,然后走过去,伸手帮霍北把外套的褶皱抚平, “站直了,别把新衣服穿得跟咸菜干似的。” 他的动作很自然。 霍北低头看着他认真为自己整理衣领的样子,心头一热,伸手就把人揽进了怀里。 “你干嘛!”季星然吓了一跳,这可是在外面,还是要注意的。 “没什么。”霍北抱紧了他,下巴在他头顶蹭了蹭,“就想抱抱你。” 收拾好所有东西,两人把换下来的旧衣服和旧鞋子整齐地叠好,放在了床脚。 然后提着精简了不少的行李,神清气爽地去退房。 还是昨天那个织毛衣的大妈。 她抬起头,看到两个穿着崭新、气宇轩昂的年轻人时,愣了好几秒,才把他们和昨天那两个灰头土脸的乡下人对上号。 她张了张嘴,半天没说出话来,只是眼神里写满了震惊。 季星然将钥匙和押金条放在柜台上。 霍北退回了押金,揽着季星然的肩膀,大步流星地走出了招待所。 阳光正好,照在两人身上,给他们镀上了一层金边。
第111章 女配傻眼 “突突突——突突——” 一阵拖拉机的轰鸣声打破了红星生产大队午后的宁静。 不对,比拖拉机的声音更威风,更沉稳。 在地里干活的社员们都直起了腰,伸长了脖子往村口看。 “乖乖,那是啥车?” “是吉普车!跟公社书记坐的一样!” “啥大领导来咱这穷旮旯了?” 议论声中,一辆绿色的吉普车在村口新建的公共晾晒场边上稳稳停住,扬起一阵尘土。 车门打开,先下来两个穿着中山装的干部,他们恭敬地拉开后座的车门。 一只白得发亮的小皮鞋踩在了地上,接着,一个穿着碎花连衣裙的姑娘从车里钻了出来。 姑娘约莫二十岁,皮肤白得像牛奶,一头乌黑的马尾辫用一根红绸带高高束着,随着她的动作一甩一甩。 她站在那儿,好看是真好看,但也跟周围灰扑扑的黄土地格格不入,像是画报里的人,一不小心掉进了现实。 她就是林晚晚,县纺织厂厂长的独生女,这次下乡,是她爸为了让她履历好看点,特意安排来镀金的。 来之前,她爹千叮万嘱,说乡下苦,让她有个心理准备。 她也做好了准备,想象中,这里应该是泥泞的土路,破败的茅草屋,还有面黄肌瘦的村民。 可她抬眼一看。 眼前哪里是泥泞土路? 一条结实宽敞的石桥横跨在小河上。村口这片空地,平整得能当镜子照,是用白花花的水泥铺成的! 一群孩子在上面追逐打闹,旁边还有妇女坐着小马扎,一边聊天一边纳鞋底,悠闲自在。 再往村里望,一排新盖的砖瓦房规划得整整齐齐,家家户户门口都干净利索。 这……这是她想象中的贫困农村? 县里的干部已经和闻讯赶来的霍振国接上了头。 “霍队长,这位是林晚晚同志,新来的知青,以后就麻烦你们大队多照顾了。”干部介绍道。 “欢迎欢迎!”霍振国热情地握住林晚晚的手,“林知青,我们红星队欢迎你!” 林晚晚被他粗糙的手掌捏得有点不自在,勉强挤出一个笑:“队长好。” “哎,我就是个跑腿的。” 霍振国摆摆手,一脸自豪地指了指不远处正在指挥人装车的霍北和季星然, “我们村现在真正拿主意的是那两位能人。” 按照安排,林晚晚被分到了村西头的王大娘家。 “哎哟,这闺女长得真俊,跟城里画报上的一样!” 王大娘一边帮她铺床,一边嘴里就没停过, “闺女你放心,咱家现在条件好着呢,这新被子新褥子,都是托了咱们村小季知青和霍大牛的福!” 又来了。 从村口到王大娘家,一路上,林晚晚听到的全是这两个名字。 “大娘,这个霍大牛……是个什么样的人啊?”林晚晚状似不经意地问。 来之前她就打听好了,红星大队有个退伍军人叫霍大牛,是战斗英雄,人高马大,英武不凡,就是脾气不好,一直没娶上媳妇。 她这次来,存的就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心思。 一个农村糙汉,再厉害,还能抵挡住她这个城里娇娇女的温柔攻势? “大牛啊!”王大娘一拍大腿,眼睛里冒着光, “那可是咱村的英雄!力气大得能打死一头牛!不过啊,他现在可不是以前那个愣头青了。” “哦?怎么说?” “他现在啊,都听他家那位小季知青的!”王大娘神秘兮兮地凑过来, “你是没瞧见,他们俩好得跟一个人似的!我们村能过上今天这好日子,修桥、铺路、办厂子,全都是人家小季知青出的主意,大牛带着人干的!那叫一个夫唱夫随!” “夫……夫唱夫随?”林晚晚的笑容僵在脸上。这个词用在这里,是不是有点奇怪? “可不是嘛!”王大娘没察觉她的异样,继续感叹, “初秋那阵子他们刚被凑成一对,大伙儿还担心他们过不到一块儿去。” “嘿,你猜怎么着?现在成了咱们全公社都羡慕的‘夫夫’!大牛疼他媳妇疼得呦,那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 林晚晚的脑子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媳妇?男的? 这怎么可能!怎么会有这种事!肯定是乡下人没见识,胡乱说的。 她坐不住了,找了个借口就出了门,说要去熟悉熟悉环境。 她要去亲眼看看,那个霍大牛到底是什么人,他身边那个小季知青又是个什么货色。 她顺着村民的指引,来到了刺梨果酱厂的临时收购点,也就是村口那个大晒谷场。 几十个村民正热火朝天地忙活着,场面虽然忙乱,但一切都井井有条。 林晚晚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那个最高大挺拔的身影。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军装,袖子卷到手肘,露出古铜色的小臂,肌肉线条流畅结实。 他正单手扛着一个沉甸甸的麻袋,轻松地扔上拖拉机,侧脸的线条硬朗又坚毅。 是霍大牛! 林晚晚的心怦怦直跳,这男人比她想象的还要有男人味! 她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连衣裙,理了理头发,正准备露出一个最甜美的笑容上前搭话。 就在这时,一个清瘦的身影走到了霍大牛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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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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