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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好像没什么人,他这话说的突兀,动作没什么改变,视线也没离开天边晚霞,像是在对空气说话。 但他话音刚落,就有细沙被踩过的簌簌声响传入耳中。 这声音在海浪拍打下极其不显眼,但却越来越近,直到沈笛身边有阴影投下。 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在他身旁坐下。 第272章 告白 即便身处南半球,傍晚的海边还是有些凉意的。 白天出行足够轻薄防晒的衣服,这会儿就显得有些不够用,皮肤被海风吹起一层细细密密的鸡皮疙瘩,说不上冷,但也确实不怎么舒服。 沈笛双手环抱膝盖,视线在停驻在天边越来越灿烂的晚霞上,无意识的搓了搓手臂。 下一刻,一件还带着些许体温的外套披在他肩头。 薄款杏色翻领夹克,款式简洁清爽、面料防风、尺寸与他的身材完美适配。 带来恰到好处的温暖。 沈笛侧头,轻轻扯了扯这件还带着体温的衣服,视线终于从晚霞转移到了身旁人的脸上。 时怀瑾也侧头看向他。 一身户外休闲打扮,左腿曲起踩在地上,靠近沈笛这边的右腿则自然平放,让他的身体看起来是偏向沈笛这边的……事实也确实如此,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超过一个拳头。 比起前几次见面的西装革履,这身衣服让他看起来更年轻。 气质卓然、面容俊朗,就在自己身边这么近,这让沈笛终于有种和同龄人相处的真实感。 两人就这么对视着,谁都没有先开口的意思。 晚霞灿烂,海鸥飞舞。 这样安静又默契的氛围让人很不舍得打破。 但沈笛还是先开了口:“怎么不说话?”新衣服实在温暖舒适,沈笛不自觉的半张脸陷入衣领里,蹭了蹭脸颊,声音隔着布料发出,有种带着鼻音似的温软。 同样的,也让他仅露出的双眼格外明亮。 像是盈满了一池的星星。 “直觉告诉我,应该安静一些,才能在此时此刻被允许待在你身边。” 沈笛心下漏跳了一拍。 刚才那句话带来的情绪,对他来说太有冲击力、也太过陌生,这让他几乎下意识的抛出了新问题:“什么时候跟过来的?” 他一开始确实没发现有人跟着自己。 在异国,周围都是陌生的面孔和陌生的语言,反而让他有了奇特的安全感和不被窥视的放松,离开镜头时时刻刻的关注,他下意识的放松了很多,连注意力都不再高度警惕。 如果不是为了找个安静人少的地方,越走越偏,恐怕也不会发现。 “找到你的时候,就一直跟着。” 准确的说,时怀瑾和沈笛的下船时间就是前后脚。 就像沈笛在这个所有人全家团聚的日子总是下意识的躲开一样,时怀瑾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有了一个习惯——只要有沈笛在的地方,就会下意识的把注意力放很多在他身上。 事实上,就算不在一起,他的注意力也没从眼前人身上离开过。 工作时、睡觉时、闲下来时,总是忍不住去关注他的消息。 想想他那时候在做什么,是不是还在辛苦训练却从来不说一句辛苦,或者一个人躲在没人的角落发呆、独处、不和人说话交流。还是明明脸上笑着,眼睛却很清明。 沈笛很孤独。 这是时怀瑾很早就意识到的事。 并且这种孤独,是他自己选择的,却不见得是他很喜欢的。 这不是时怀瑾自我脑补或猜测,而是从少有的一次次见面、相处中,更加了解之后,得出结论——他喜欢独处、他……很害怕孤独。 跟在沈笛后面,看着他一个人徒步、看海、潜水、打电话……一个人来看日落。 那时候,他就像自己说的。 相信自己的直觉,安安静静的陪着他,或许眼前人不知道,但他确实觉得很幸福。 沈笛陷在衣服里的脸忽的感觉一阵热,几乎是下意识的又往衣领里埋了埋,声音却像是带着一点笑意:“你觉不觉得,我们像是在打哑谜。” 时怀瑾笑“嗯”了一声,大掌抬起,在他头顶揉了揉,手感很好。 「确实发量很足,直播时说的没错,或许应该让李策去谈一下洗发水的商务?」 幸好沈笛不知道他此刻心里的想法,不然真会想在沙滩上挖个坑钻进去,他直播时候弄节目搞怪的样子,居然被时怀瑾都看到了……社死什么的,真让人头大啊~ 不过幸好他不知道,还能心平气和的说起一些事。 “其实我小时候,或者说,直到现在我都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人格上的闪光点,如果抛开这张脸,好像也没什么值得别人喜欢。” 甚至这张脸,在精灵族也没什么特别的。 自己似乎从来没有什么独一无二的,能被人无法替代喜欢的特点。 沈笛把头枕在膝上,语气平静,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情。 “孤僻、冷漠、性格一般,很难对别人交付信任,不喜欢麻烦别人也不喜欢被麻烦,最喜欢一个人待着……” 他像分析某种特殊生物一样,细数着自己种种缺点。 就像是在帮眼前整个人在看清真实的自己,是多么无聊冷淡而又无趣的一个人,太不值得花费那么多时间去了解……他很认真在做这件事。 “所以……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呢?” 是的,喜欢他。 沈笛想通了这个人自认识以来对自己的种种不同,和望向自己的眼神暗藏的情绪。 而自己那些隐秘的情绪,似乎找到了一点出口。 像山谷里被植物根系崩裂的岩石,泉水从细细的石缝里流出来,浸润着潮湿的苔藓。 苔藓很渴望水流的滋润,但又害怕它给的太多。 沈笛鼓起勇气说了这些,却没有第一时间得到答复,扭头看去时,对方双眼却在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那双眼睛里,有着自己故作平静,却脸颊泛红的投影。 霎时间,沈笛都责怪自己,视力怎么这么好。 那双眼睛像镜子似的投射出自己的外强中干,他的猜测、他的坦白、他剖析自己的勇气,噗的一声,像被扎破的气球,所有勇气顺着那个小孔奔逃出去。 他这个气球,就剩了个瘪瘪的皮囊。 几乎是下意识的,沈笛就要站起来,嘴里念叨着:“时间不早了,咱们早点回去吧,策哥说不让我太晚……” 他的话没能说完,因为手腕被人握住了。 “是,我喜欢你。” 第273章 这说的是我吗? 突如其来的告白就这么把沈笛钉在了原地。 偏偏始作俑者本人不觉得自己在扔什么惊天大炸弹,反而借着握住沈笛手腕的力道,将他轻轻拽回自己身边。 这下,两人之间的距离没有一个拳头了。 他们肩并着肩,腿靠着腿,手腕还被对方握在手里,逐渐昏暗的天色下,远看两人的背影几乎融为一体,勾勒出依偎的剪影。 这不是两人习惯的距离,却在贴上后,没有人要分开。 “我知道这对你来说会有些突然,但如果不讨厌的话,能听听我的想法吗?” 沈笛没有挣开手腕的桎梏,视线看向前方,那轮咸蛋黄似的太阳,快要落到海平线下了。 他轻轻点头,幅度很轻,但身旁的人却没有错过。 “刚刚你的问题,我没法给出具体答案。”时怀瑾握着他腕骨的手下滑,刚好大一圈的手掌把他的整只手圈在里面,源源不绝的温度从手掌传到身上。 存在感不可忽视。 “时间、地点、原因,怎么喜欢上的,我不确定。” 时怀瑾转头看向沈笛,眼神和他对视,没有一丝一毫的躲闪,“或许是第一次听到你的那首摇篮曲,当时已经失眠了好久,可听完那首曲子真的睡了很好的一觉。” 沈笛微微翘了翘嘴角。 “也或许是第一次、第二次、每一次看见你,都觉得比之前更吸引我。” 这话说的太过直白,沈笛忍不住抽了抽手,却仍被温柔但坚定的握着,没有松开的意思。 “安静的你、弹琴的你、唱歌的你、跳舞的你、每一个你,我都会忍不住记在脑海里,每个大脑空闲的间隙,就忍不住去想……” 其实时怀瑾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一个,和自己截然不同的人。 还是个男孩子。 说实话,在遇见沈笛之前,他的人生规划中从没有预想过这样的情景发生。 时家虽然不是传承绵延的世家,但年轻一代绝对是生来富贵。 财富、权势、地位。 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从出生就自然而然的拥有。 更可贵的是,时家夫妻从来不强行干预孩子们的想法和目标。 时怀瑾对商业和数字方面有着与生俱来的敏锐与天赋,他的人生轨迹由自己掌握,一路优秀到同龄人望其项背,学业还没结束就已经进入公司,无缝切换商人赛道。 而时怀瑜和时怀意两个小的,也是奔向了各自的爱好,一路优秀到现在。 可以说,他们兄妹三个是没有受到过来自家庭或感情上的挫折,心态无比健康的长大,和沈笛这种童年近乎破碎的经历,是两个截然相反的极端。 自信、端方、运筹帷幄。 敏感、疏离、随遇而安。 不能说哪种性格会更好,但从逻辑链来看,却绝对是两个世界的人。 但或许是因为在亲情和成长上没有什么感情缺失,时怀瑾反而对未来的伴侣没什么畅想,学生时代考虑学业、人脉和未来方向,进入社会后的商业博弈和投资战略让他着迷。 在他的计划中,应该是在合适的年纪,比如四五年之后? 与一个脾性相投、思想契合的对象步入婚姻,然后两人在工作上互相扶持,各自拥有各自的精彩,或许会有一两个孩子,下班后共同经营着家庭。 就像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一样。 但遇见这个人后,冥冥之中有个声音在说:就是他了。 这种感觉称得上玄学。 时怀瑾当然不会被这种莫须有的直觉所操控行为,但他也并不会故意压制或忽视自己的想法和需求,于是他开始注意并收集一切沈笛相关的消息和信息。 他的成长、他的为人处世、他的爱好以及……真实的内心。 越是关注,他就越不自觉的被吸引。 在时怀瑾眼里,相比沈笛说起自己的那些明显负面的评语,他却更像个躲在树洞里,每年都会乖乖给自己存好越冬粮食的小松鼠,一点点凭借自己努力去构筑安全感。 但就是这样的他,却会在陌生动物经过洞口饥饿求助时,送上一些自己辛苦积攒的食物。可能还要有些愧疚的说:只有这些啦,剩下的你要自己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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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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