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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么一说,唐赫脑海里的记忆自动调了出来。
莲姐,全名邱莲,据传是某个富豪的遗孀,继承了巨额遗产后迷上了投资影视行业,其实就是养小情人,最喜欢包养一些不出名的小演员。
而老谢之所以提醒唐赫,是因为之前唐赫曾经被这位莲姐看上过。
对方态度还算好,没有搞什么威逼利诱那一套,帮了唐赫一个忙,然后通过其他人表达了自己的欣赏。
这个时候如果唐赫对她没意思,礼貌道谢然后敬而远之就行。
但要是“碰巧”去了她的剧组,再撞上了,就有自己送上门的嫌疑了。
唐赫没有果断拒绝,捏着手机犹豫片刻,看了看地上,回了句,“明天几点?我这儿两个人一起可以吧?”
老谢看着回信叹了口气,但这是对方的决定。
说实话,他并没有因此唾弃唐赫,相反在这行里,走这条路的人很多,一定程度上这只是一种等价交换,而且莲姐刚过三十岁,保养得宜,人也不错,跟了她何尝不是一种好的选择。
只是……
老谢再发过去的短信里没了平日的玩笑语气,“下午三点,招贤小院。”
唐赫没有解释,他之所以答应,并不是想通了,打算傍个富婆,而是想弄明白一件事。
上一世,陈博书最后跟的那个女制作人就是莲姐!
他当时找过莲姐,跟她坦白了自己拒绝的原因,也说明了陈博书的骗局,可是莲姐没当回事,甚至以为唐赫是吃醋,笑着说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后来听说陈博书从莲姐那儿骗走了不少资产,害得对方差点破产,那时候的唐赫已经能接一些有名字的配角戏,他匿名寄了一些钱给莲姐,虽然杯水车薪,但也好过没有。
他始终记着莲姐当初的恩情,虽然对方出手的时候有所预谋,虽然在对方而言不过一句话的事,但确实帮了刚进这行的唐赫一个大忙。
再后来没了陈博书的消息,对方大约是干了一票大的改名换姓去了别的城市,但是这一次,他可不会让对方如此轻松地脱身了。唐赫这个人,典型的天蝎座,恩怨分明,而且格外记仇。
摁灭了手机,唐赫侧卧着,享受着电风扇的风,脑海里翻找起过去的回忆。
这是他重生回来最大的便利,超强的记忆。
过去的一切都好像一部部电影存放在脑海里,他可以随时翻找每一帧,哪怕他当时忘记的事,现在回想都格外清晰。
可惜这些年他的注意力都局限在影视这个小圈子里,也没想过去看看哪一期的彩票号码什么的,否则现在就可以坐等着发财了。
就在唐赫放电影一样地浏览自己过去的短暂的“一生”时,他突然发现自己遗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他猛地坐起,翻身下床,赤着脚出了门,跑到门口才想起来,又回头穿上拖鞋往楼下跑去。
老旧的楼梯被踩出吱吱呀呀的声音,唐赫两步一个台阶地跑到一楼。
没等他开口,就看见穿着宽松格子裙的瘦弱女人正在给坐在柜台上的女儿披了一件衣服。
女人循声看去,正看到唐赫老头衫大裤衩地站在楼梯上,眼眶含泪地看着自己。
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唐赫扶着楼梯大口大口的喘气,努力不让自己表现地太反常。
他强行镇定地走下楼,朝着女人打了个招呼,“彩儿姐,晚上好。”
易彩儿竖起一根食指放在唇边,示意唐赫小声点。
“我帮你把隆隆抱到屋里吧。”唐赫听话地压低了声音。
易彩儿如今已经抱不动十来岁的女儿,听见唐赫这么说点了点头,让开一条路。
顺着楼梯旁仅能两个人并肩的小通道出去,是一个小院子。
母女俩的房间就在这儿,地方不大,但是布置地很温馨。
墙上贴满了隆隆的奖状,小姑娘过了暑假就要上初一了,人小鬼大,聪明地很。
把人抱上床,关上门。
唐赫回头看着易彩儿,下意识地说,“隆隆反正是个打雷也吵不醒的丫头,姐你用不着这么小心翼翼的。”
说到一半他顿住了,想起自己下楼的大事,“姐,你今天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没什么大事,就是下午有点头疼,吃了药睡了一觉,幸好隆隆帮我看了会儿柜台,这丫头真是长大了。”易彩儿看着房门,习惯性地感慨两句。
听着她无意的感慨,唐赫的眼眶忍不住红了。
他知道,按照原本的轨迹发展,再有半年,易彩儿就会被查出癌症,再熬个两年就会撒手人寰,而那才是他最担心的事。
重活一次他有很多想做的事——比如多拍点好戏,赚钱成名两不误;比如教训一下陈博书这个骗子,让对方身败名裂;再比如勾搭一下住在自己对面的未来影帝……
但是如果所有愿望里只能选一个的话,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救救面前的女人!
如果说邱莲对他的只是举手之劳的帮助,那易彩儿就是他的救命恩人。
十八岁那年,他逃出那个宛如地狱的家,来到竖店闯荡,第一天就被人骗走了所有的钱,走投无路的时候在招贤小院睡了好几天,最后是易彩儿收留了他。
给他地方睡,给他吃的,也给了他一条命。
他早就把这里当做是自己的家,也把易彩儿当做自己的亲姐姐。
唐赫站在原地发愣,易彩儿转身进了厨房,“我听瘦猴他们说你今天又接了夜戏,还没吃饭呢吧,我给你下碗汤圆。”
唐赫连忙拦住她,“姐,不用忙了,我吃过了,之前跟老谢打赌,他请我吃的夜宵。”
没等他话说完,肚子就出卖了他。
易彩儿笑了,一张素净的脸宛若芙蓉盛开,清丽自然。
“你坐着,汤圆很快的,不费事。”
唐赫只得从厨房角落搬了一把椅子坐在灶台边看着,说实话,他也想念彩儿姐的手艺了。
夏天的夜里风凉快下来,蚊子也愈渐嚣张。
“姐,你明天去医院看看吧,这病一直没好拖着也不是个事儿。”唐赫一有机会就提议。
“没事,我这都是老毛病了,吃点药就好了,去医院多浪费钱啊,而且这店里也忙,走不开。”
易彩儿把水烧开,汤圆下锅,等着的这会儿功夫又忍不住捶了捶胸口,最近确实老胸闷,但是一想到马上开学,隆隆要交的学费,她也只能再忍忍。
“不行!明天让隆隆看店,我陪你去医院,这病必须得看,好多病一开始不严重,都是越拖越重。”唐赫板着脸,说着“啪”地一声,手起掌落,一个胆大包天的蚊子就被他当场毙命。
虽然不确定易彩儿现在的病情是什么情况,但是只要还有一线希望,他都会尽全力去拼。
易彩儿倒是没把他的话当回事,依旧推脱。
“这怎么行,隆隆一个人怎么看得了店?”
“怎么不行,今天不就她一个人看的店嘛,我看她很有做生意的天赋,说不定比你做得都好。”
这倒不是唐赫瞎编的,在易彩儿去世后,易欣隆上完了初中就辍学回来,一个人撑起来这家便宜宾馆,一直开到唐赫意外身亡的那天。
即使唐赫一再坚持供她读书,她也不肯。
小姑娘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谁劝也不听,听说她爸期间还来过一次,被她用扫把赶出了门,后来再没见过,小姑娘就这么守着妈妈的店长大了。
“那也不行,你明天肯定有戏,陪我去医院不是耽误事儿嘛,我可给不起你的工钱。”易彩儿怎么也不肯答应。
唐赫想起自己刚刚答应的活计,一时犹豫起来。
“明天早上去,我是下午的戏,来得及。”
很快,唐赫心里有了决断,其他的事都可以往后推,彩儿姐的病耽误不起。
第10章
唐赫是端着碗汤圆回去的。
易彩儿知道小陈也睡在他屋里,隐约也猜到了两人的关系,所以就多做了一份给唐赫带回去。
唐赫知道自己解释了,易彩儿估计也以为他是害羞,加上他后面的计划,所以也没多说。
但是走到门口,看着那碗还飘着香气的汤圆,一时又不想便宜了屋里那个骗子,但他确实已经吃饱了。
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对面的门“吱呀”一声打开。
罗尔德穿着印有奥特曼的睡衣,打着哈欠站在门口,左手挠挠右胳膊,右手还抓着脖子。
“唐哥?”少年哭丧着脸,头发乱得像一团鸡窝,身上被抓过的地方泛起一大片红,语气委屈又好笑,“蚊子快要把我吃了!”
唐赫被他逗笑了,转念一想,立刻为手里的汤圆找到了好去处。
这些夏季救命良药他房里都备着,这会儿直接找给了罗尔德。
罗尔德蹲在地上,很稀奇地看着唐赫手法灵活地将一盘两卷互相缠绕的蚊香取下一个,又熟门熟路地找到抽屉里的打火机。
“这东西管用吗?”罗尔德早先听说过蚊香,但还是第一次见实物,不免好奇。
“不管用不要钱。”唐赫拍了拍手,站起身。
“哦,那要多少钱?”罗尔德后知后觉,原来这些东西都要钱啊,不过他也觉得正常,唐哥也是自己买的,而且在自己最需要的时候帮助了他,给钱是应该的。
“蚊香加风油精,收你四十。”唐赫明天就要去医院,急着用钱,因此这会儿即使看到心仪对象也得做买卖。
完全不知道物价的罗尔德丝毫没有还价的想法,甚至觉得很便宜。
就这么当着唐赫的面从床底下拿出包,翻了半天才找到一张五十。
唐赫看着那价值四位数的名牌包包就这么被他塞在床底,一时有些窒息。
小少爷看着天真,其实也不是什么都不懂,至少知道把包藏在床底防贼。
只不过这当着他的面就这么拿出来,不怕自己惦记?
“没有多余的零钱了。”罗尔德把那五十块递给唐赫。
“那这儿还有一碗汤圆,正好十块,我就不找了。”唐赫没有因为之前的猜想而放弃收钱,相反很是娴熟地按照既定计划把手里那碗汤圆推销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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