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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拿回来一个炸弹,不如壮士断腕,给董氏的业务做个大手术。” “把集团内的黑色产业,也就是回报高、风险大的业务,直接分给董嘉华。剩下那些能见光的产业,也就是回报稍低但风险小、安全的业务,握在你自己手里。” 陈一诺喃喃:“啊?把那些产业交给董嘉华,他能行吗?再说,如果他真的做得风生水起,要挟焱少把剩下业务也给他,那怎么办?” 陈宗礼挑眉:“首先,我们把董氏最赚钱的业务分给他,目的就是为了堵他的嘴。好让焱少专心整理那些安全的生意。其次,你也看出来他不行,跟那些道/上大佬合作,凶多吉少。我敢赌,他没精力报复焱少。” 陈宗礼分析得很对,但陈一诺依然皱眉:“但,那么大块肥肉,就白白给他?” 陈宗礼笑了:“当然不行。我们可以让董嘉华怂恿贺朗,让他以建盛名义参加竞标。” 董焱默默打量着陈宗礼,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对唯利是图的商人一直存在偏见。 听见这句话,心里冷笑,拆穿了陈宗礼唯利是图的面具。 “我虽然不在港城,但贺家跟你们家的恩怨,我多少还是了解的。” “陈宗礼,你劝我们董家分家,是打算借我的刀,杀你的人。” 陈宗礼:“纠正一下,贺朗是我们的共同敌人。” “董嘉华要是跟贺朗绑定,能从董氏集团薅走多少东西,你心里比我们清楚。光是贺朗手里有董氏集团的股份,每次董事会决策投反对票,就够你烦的。我们需要用这次竞标,让他和董嘉华之间有嫌隙。” “再说,刚开始,你接手董氏集团,是为了人生安全。现在你也发现,董嘉华根本没你父亲那样心狠手辣。但你父亲留下的那些业务就不同了。军h、d品、走私、地下钱庄。这里牵涉的人,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他们对于你来说,才是威胁。” “既然董嘉华心心念念想要。你没必要抱着这个定时炸弹,直接放手,送他一路好走。” 本来,两人之间距离有两米,双方又是体型健硕的类型,看起来向两头准备决斗的狮子在对峙。 陈宗礼主动走到董焱面前,打破双方对峙的边界,语重心长:“焱少,如果你孑然一身,又有强烈的野心魄力,我就不劝你了。” “但你可是拖家带口的,应该比我更明白,明哲保身才是最重要的吧。” 最后一句,陈宗礼直接戳中董焱的要害。不出所料,董焱彻底沉默了。 陈宗礼和陈一诺也没说话,安静站在海边,眺望远方的潮起潮落。 他们迫切要对付贺朗没错,但董家内部的事,他们作为外人,也只能点到为止。 最后的最后,董焱答应了。 从最后的谈判来看,董嘉华对自己分得的业务,非常满意。以至于完全没有犹豫,就把“盟友”贺朗给卖了。 …… 酒店大堂内,贺朗拿着手机,想起董嘉华单方面的断联。 原来,不是忍住不找他,而是彻底用不上他了!前所未有的耻辱感,让贺朗浑身骨头疼。 “贺总,你没事吧?怎么跑到这里了?” 黄林急匆匆地从身后跑来,浑然没察觉贺朗的神情异样。 他擦着汗,露出大大的笑容:“贺总,好消息!” “董焱他们居然弃标,如你所愿,我们中标了!” 电话那头,陈一诺也同时听到了消息,他朗声笑道:“恭喜贺总,求仁得仁。我真好奇,这次竞标,建盛出价多少,120亿?” “哎哟,如果你也想学我们弃标,那你在A国的信誉估计就完蛋了。” “不过,比起赔WWT家族的500亿,你这100多亿也不至于全打水漂。希望建盛这笔对董嘉华的投名状能赚回来……” “但是,无论如何。这一局,贺朗你输了!” 手无力地垂落,手机屏幕已经暗掉,陈一诺也早就没了声音。 贺朗突然想起陈宗礼让老K带的那句:贺朗,你死定了! 所以,从他们跟WWT家族签订合作开始,陈家就开始动作了……消息是他们放出去的! 目的,就是为了让他陷入两难的境地。继续合作,被国家封杀,不合作,高价赔付。 他们四家集团联手竞标巴库斯,也只是烟幕弹,目的是为了引他入局,让他再掏100多亿中标一个巨亏的房地产项目。 咬牙把项目做了,亏钱;现在弃标,被A国封杀。 两兄弟步步为营,把他逼入绝境。 贺朗站在诺大的酒店门口,A国的阳光莫名刺眼,来往客人熙熙攘攘,他站在其中像一具被抽干的、摇摇欲坠的尸体。 手上的智能手表,依然在“滴滴滴——”个不停。 贺朗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第120章 “备受关注的巴库斯项目,竞标现场出现戏剧性反转。呼声最高的四大集团现场弃标。最终,该项目由建盛集团中标。” “截至目前,包括董氏集团在内的四大集团,未对弃标一事进行回应。” 私人飞机上,陈宗礼刚结束一个会议,从前排的公共舱回到休息套间。 舱门打开,电视里的新闻频道正在播放巴库斯竞标新闻,浴室传来“哗哗”水声,陈一诺在里面洗澡。 几小时前,他们把老魏为首的绑匪扭送到警察局,再搭乘私人飞机回内地。 陈宗礼解开衬衫上的两个扣子,坐在沙发上拿起遥控,把新闻频道换成娱乐频道。 专业的新闻播报声戛然而止,电视画面从豪门大鳄的你争我夺,变成一群明星到乡间田园里烧火做饭的乌烟瘴气。 浴室门打开,陈一诺穿着白衬衫走出来,衬衫不是他的尺码,套在他身上有些过于宽大。 陈一诺嘴里叼着牙刷,看见陈宗礼时,嘟囔说了句:“忙完了?” 这句话带着淡淡的薄荷味,陈宗礼回应一声“恩”,目光忍不住落在衬衫下摆。 衬衫比陈一诺平时穿的要长一截,刚好遮挡住内裤,白玉筷子似的两条长腿,直直站在他面前,十分晃眼。 节目刚好播到,铁锅里的柴火米饭出锅,粒粒可见的白米饭,唤起身体对碳水的渴望。还有色泽浓郁的红烧肉,香味几乎溢出屏幕。 看得陈一诺眼睛都直了,牙刷就塞在嘴里,手都忘了动。 担心他太馋把牙膏沫咽下去,陈宗礼身体前倾,大手“啪——”地拍上他的屁股,命令道:“刷完牙再看!” 陈一诺非常听话,子弹一样弹射到洗漱间,不到10秒又冲出来,直接盘腿坐在沙发上。 为了看电视,陈一诺洗漱非常粗糙。回来时,一半牙膏沫还沾在唇上。陈宗礼用手指给他蹭掉,嘴上干净了,嘴唇被蹭出一抹微红。 陈宗礼用纸巾擦干净手指,漫不惊心道:“刚刚收到消息,贺朗被送进医院,这回挺严重。直接送ICU急救。建盛那群高管不敢声张,现在消息还封锁着。” “哦……”陈一诺随意应了声,就没有下文了。目光始终盯着电视。节目里,当红小鲜肉正四处奔跑抓一只“走地鸡”。好似走地鸡的命运,比“首富”的命运更吸引。 跟贺朗说完那通电话,陈一诺的状态跟之前喊着“我要杀了贺朗”时,完全不同。 如今听见姓贺的任何消息,都只是一副漠不关心的表情。不知道是不想关心,还是彻底放下。 无论是哪种,在陈宗礼看来都值得庆贺。 陈一诺回头发现陈宗礼抱着双手打量自己,问道:“干嘛看我?” 陈宗礼伸手拽着他的衣袖:“我的衬衫?” “嗯……”陈一诺顺势把头枕在他的腿上,侧卧着看电视,衬衫因为动作往上走,露出内裤的颜色——白的。 他有些慵懒道:“你的衬衫舒服。” 节目里,走地鸡和红烧肉都上了桌,嘉宾们围在长桌上,对红烧肉赞不绝口。还有专门特写明星咬开红烧肉时满嘴油光,意犹未尽的镜头。 陈宗礼清楚看见的陈一诺喉头一滚,咽了一口口水。 陈宗礼揉着他的卷发,刚用风筒吹过,发根还残留着热气。 “那么馋,想吃红烧肉,回家让兰姨专门给你做呗。” 陈一诺摇摇头,拽过他的手指,抱在胸前:“这个红烧肉是柴火烧出来的,家里估计做不出这种风味。要不……哪天有空我们搞一个返璞归真之旅,全家人去野炊怎么样?” 陈一诺把他的衬衫穿得很恣意,从第三颗纽扣开始扣,侧躺时露出一片锁骨,他的手指刚好没入衣领,触碰到肌肤。 陈宗礼心猿意马:“平时一日三餐,做得不够多?还要把兰姨她们山长水远拉到农村,用柴火给你做饭,不要虐待老人吧。” 陈一诺嘟噜着嘴:“她们看见南山寺的茶花,都能拍一辑写真,保不齐她们肯定感兴趣呢。” 陈宗礼耸耸肩:“那回家你自己去问。” 节目到了游戏环节,陈一诺不感兴趣,干脆平躺仰视陈宗礼,问道:“哥,你会做饭吗?” 陈宗礼垂眸反问:“你猜。” 陈一诺斩钉截铁:“不会。” 生下来就是金尊玉贵的陈大少,众星拱月伺候着陈太子,哪里来的机会做饭啊。 陈宗礼不置可否地笑笑,反问:“那你呢?好歹也是个少爷,会做饭吗?” 陈一诺很骄傲地抬头:“那当然,A国所有超市里的速食产品我都会做。” “披萨、烤鱼、意大利面……只要给我一个烤箱,少许香料。我还你一个西式九大簋!” 陈宗礼的饮食一直被兰姨和营养师,严格监管,“速食产品=垃圾食物”的刻板印象根深蒂固。 他皱眉:“你在A国总吃这些?” 突然聊起陈一诺在A国流放的日子,彼此心里都有恍如隔世的感觉。 陈一诺笑道:“总吃倒不至于,时间不够。” “大学刚开始创业,那时候,主要吃学校食堂或者外卖。后来成立Wemall,全公司10多号人,我就专门聘请了一位国内的阿姨做饭。” “遇到节假日,阿姨要休假,她会提前给我包点饺子放冰箱。她也想教我做饭来着,可我实在没时间也没天赋,她就从超市买了点速食,教我怎么用烤箱。” “就这么凑合吃了几年。” 陈宗礼手指在他脸庞落下,脑海里想象他独自在异乡过节的情景,心里头满是遗憾。 鬼使神差地,陈宗礼突然问:“你现在饿吗?” 结合上下文,陈一诺目光忽然闪了闪,他立刻坐起身,隐隐激动:“你要给我做吃的?真的假的?方便面可不算啊!” 跪坐起来的时候,动作幅度太大,半边衬衫掉下来,露出一边肩膀。 陈宗礼费了极强的自制力,才把注意力从他肩膀上转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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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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