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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贵,早知道就不买这么多了…” “要不退了吧?” “别!”丁璇笑了笑,“我就嘴上说说,偶尔吃一顿没关系的。” 虽然他现在不富裕,但也没有穷到那种地步。 阿郑看着丁璇,无奈摇摇头。 回到家,丁璇站在厨房旁边打下手,看着男友切菜做饭,感觉一切都那么不真实。 没想到有一天,他家冷冰冰的厨房,也会有沾满油烟味的时刻。 少年做饭的动作优雅,明明那么日常的氛围,可当少年出现的时候,连食物都变得高级了。 “阿郑,你以前经常做饭吗?” “还行,有时候会去外面吃。” “你看着好熟练的样子。” 丁璇看到男友笑了,心里美滋滋的同时,对男友的好奇越发的明显。 “阿郑,和我说说你的家人呗?” “我是孤儿。” “啊…抱歉。” “没关系,这并不是需要抱歉的事。” 丁璇还是觉得有些内疚,他不应该在这么开心的时刻聊这种话题的。 可看着男友并不在意的样子,丁璇又有些疑惑起来。 “阿郑为什么会来这里工作?” “因为为了遇见你。” “害,又调戏我。” 丁璇被说的脸红,完全不经逗。 他红着脸跑开,却并不知道厨房里的少年看着他,眼中满是温柔。 也许他觉得阿郑说的是一句玩笑话。 可事实上确实如此。 少年就是为他而来。 一顿香喷喷的饭做好,丁璇什么害羞也没了,完全被少年的美食征服,彻底沦陷在少年的厨艺之下。 吃饱喝足后,丁璇揉着肚子躺在沙发上,一脸满足之色。 “说真的阿郑,你的厨艺真的太好了,要是开个饭店的话,生意会非常火爆的。” “那你喜欢吃吗?” “当然,恨不得天天都吃到!” 丁璇歪着脑袋肯定的回答着,却听到了犹如天籁一般的承诺。 “那好啊,以后天天给你做。” 丁璇呆住,震惊的看着阿郑。 “阿郑,真的吗…” “当然,你不喜欢吗?” “我喜欢,可是…” 丁璇看着阿郑走了过来,慢慢的靠近他,直到彼此的呼吸交叠,嘴唇上柔软的触感擦肩而过,他才意识到这一切都是真的。 “我们结婚吧。” 丁璇脑袋嗡嗡直响,脑海中全是阿郑这句话。 少年冲丁璇微微一笑,眼中的神色荡漾,却温柔到了极致。 丁璇傻愣的,回过神的时候少年已经进了厨房,而他这才回过神来,脸色红到了耳朵,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 “阿郑…你刚刚的话再说一遍!” “我们结婚啊。”厨房里传来温柔的声音。 “我答应!明天就去,明天就去领证!” 阿郑笑了笑,慢条斯理的收拾着厨房。 第二天,丁璇带着男友去领证,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却又真实的发生了。 他们结婚了。 年底,丁璇享受着和伴侣的时光,却忘记了父母会回来。 当爸妈坐在客厅里,看着突然蹦出来的儿媳妇,丁璇慌的一批。 就在他要说个什么解释一下时,却看到爸妈比欢迎他这个亲儿子都还要热情,心里更委屈了。 “爸妈!我的礼物呢!” 老两口哪里还顾得上亲儿子,一个劲的夸阿郑好。 “这孩子哪里都好,怎么就眼神不好,看上了咱儿子。” 丁璇气炸:“妈!哪有你这样说自己亲儿子的!” “我说的还有错吗,你看看你一天没个人样,能找这么好的儿媳妇,都是上天保佑!” 面对老妈的偏心,丁璇可怜巴巴的瞅着,瞬间家庭地位不平衡。 这一年,丁璇不再是孤零零一个人。 他这一生过得很幸福,幸福得像做梦一样。 唯一遗憾的是,阿郑比他去世的早,往后十几年的大雪,再也没有见着了。 丁璇六十七岁时,生命走到尽头,脑海中多了许多记忆。 他不知道那些记忆是真的还是假的,但是在记忆中的自己,却没能得到阿郑。 那个和阿郑长得一模一样的少年叫陶苏。 弥留之际,丁璇想起了年轻时爱人的话。 “丁璇,我是为你而来。” 也许那不是一句关心的假话… 我爱你,阿郑。
第15章 番外(比比) 严酷的冬季是漫长的,对于森林中的动物而言,考验他们的不单单是生存,还有人类的威胁。 “阿郑,你使点劲!” “我没力气了,哥。” “真废物,让开,让我来!” 浑身雪白的狼崽一把挤开弟弟,拱着两条爪子,随便扒拉了几下雪地,就挖出一个比自身还要大的坑来。 雪地下面埋藏着过冬的食物,是一条没吃完的梅花鹿腿。 小狼崽叼着鹿腿出来,却没有先吃掉,而是拖到弟弟身边,让废物弟弟先吃。 “吃吧。” “谢谢你,哥。” “哼~”比比傲娇的竖着尾巴,坐在地上看着弟弟,“快吃吧,别磨叽,这可是妈妈好不容易藏的。” “嗯。”阿郑埋头撕扯着冰冻的肉,吃饱喝足后让给哥哥。 比比牙齿比弟弟锋利,三两下就吃完了。 这年冬季的大雪比往常还要大,狼人们不得不储存食物,防止冬季里饿死。 白天,头狼带着成年狼群出去捕猎,小狼崽们在洞穴附近玩耍,跟着大一点的狼崽练习捕猎。 比比看到了两个小妹,带着阿郑过去。 “你们回来了。” “嗯,妈妈捕到一只好大的猎物,藏在棕树底下。”卡莎高兴的摇着尾巴,却被姐姐咬了一口。 “姐,你干嘛咬我!” “别摇尾,妈妈说了,狗才这样,我们是狼!”瑞拉教训四妹。 “可阿郑也这样!” “阿郑年纪小,长大就好了。” “哼~偏心~”卡莎扭着脑袋扑倒阿郑,闻着弟弟身上暖乎乎的奶香味,有些想睡觉。 五只小狼崽晃晃悠悠回到洞穴,看着趴在草堆上的妈妈,一个个欢快的扑了过去。 丽莎呼唤着老五,让他到自己最暖和的毛发部位里来。 阿郑顶着妈妈的期望,钻到了她的肚皮底下,慢慢的睡了过去。 第二年春,万物复苏,动物们的生活又变得肆意起来。 狼群搬了一次家,这一次距离人类居住的地方很远。 阿郑一年都没有看到过人类。 “阿郑,你别跑这么远,妈妈说了,附近的山头有其他的狼。” “嗯,我就看看河里有没有鱼。” 比比嫌弃的直摇头,“吃什么鱼,我带你去抓兔子,走!” 两只狼跑着跑着,忽然察觉到了不对劲。 “是不是有人类在附近?”比比怀疑的看着茂密的丛林,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闻到了陌生的味道。 “哥哥,我们回去吧。” “好。”比比好奇的看了一眼远方,跟着弟弟往回走。 人类是可怕的生物,比比不想让家人遇害。 他们飞快回到洞穴,将有人类的事情说了出来。 当天夜里,狼群再次搬移,这次搬进了更加茂密的丛林。 往后的几十年,比比再也没有看到过人类。 而人类的生活也在飞速发展,狼群决定,由一部分变成人类的样子,去接近人类的生活。 这个决定下来之后,族群里激动了好几天。 他们毕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狼,而是狼人。 成年之后的狼,有自己的选择权。 是选择作为人类,生活在人类社会,还是选择成为狼,一辈子过着原野生活。 比比从小就对人类的事物感兴趣,当然是要带着弟弟一起去探索人类的生活。 卡莎和瑞拉喜欢上了一头年轻的公狼,并不打算出去。 作为妈妈的丽莎将自己的两个孩子叫到跟前。 “比比,阿郑,你们变成人的的样子给妈妈看看。” 两只雪白的狼崽原地化为人形,一个有着雪白的长发,一个有着一头微卷的短发,但无一例外他们都是白色的头发。 丽莎望着格外喜欢的小儿子,却有些心疼。 “阿郑,比比,人类生性狡诈,如果在外面生活艰难,记得回家。” “妈,你放心吧,我会照顾好弟弟。”比比拍着胸膛保证。 丽莎还是不放心,将自己这些年对人类的了解都说了一遍,这样孩子们出去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 “记住了,银饰对我们来说有致命的威胁,这也是我们雪狼一族的弱点,绝对不能让人类知道。” “好的妈妈。”阿郑点头答应下来,换上族长准备好的人类衣裳。 天色一黑,拜伯便带着要出去的狼群前往夜色之中。 他们此行要走一天一夜,才能抵达最近的一条公路。 银白的月光洒在树丛间,比比听到了远方的呼唤,是妈妈在山崖上嚎叫。 比比激动的看过去,可惜什么也看不到,都被茂密的树丛遮挡住了。 “阿郑,我想妈妈了…” “咱们才走过两座山,你就舍不得妈妈了,要不别去了?”阿郑开玩笑的说着。 比比立马不干,“那怎么行,我一定要去人类的世界看一看。” 拜伯走在最前方,听着身后狼崽们的叽叽喳喳声,心中同样忐忑。 这是他第一次决定带着一半的族人去人类的世界,主要是人类的世界发展太快了,如果不近距离去了解他们,将来只会让自己的族群走向灭亡。 第二天天明,清晨的阳光笼罩在山巅,一条蜿蜒的马路出现在众人面前。 比比兴奋的化成人形,穿上衣服从草丛里跑出来。 阿郑跟在身后,看着山脚下的小镇,甚至还闻到了人类做饭的香味。 “哇,这就是他们的族群吗!” 比比从未想过,人类的族群会有如此大的规模。 拜伯说:“那应该叫城市,不是族群。” “好壮观!” 其他狼人也是如此觉得。 他们一直生活在山林里,哪里见过人类工业时期的城市样貌。 拜伯说:“好了,等会儿会有车过来,你们不要乱说话。” 众人在马路旁等了几分钟,看到了一辆汽车。 坐上车后,比比强烈压制住好奇的心情,观察着其他人类的着装,才发现他们穿的太寒酸了些。 到了城里,拜伯让大家解散,各自去寻找自己想生活的地方。 比比和阿郑来到了一处教堂,里面的读书声引起了他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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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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