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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还是不去? 人活在世,往往就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奋力前进,一种是顺其自然。 他可以顺其自然发展的,毕竟那些人的生死与他何干,反正不过是一本书中的角色罢了。 可是,彬鸢止住脑海中的胡思乱想。 他记得每一个人对他的微笑,老人亲手将干净的水果递到他的手中、明明生活在苦难中的孩子却摘了最干净的鲜花献给他、命在旦夕的队友愿割肉舍己救人只保得他们平安归乡,替他给家中年幼的孩子,无依无靠的妻孤寡老人带句遗言。 虽然这里的世界只是一本书构造而成的,可是每一个微小的生命都在努力的活着。 难道他就能保证他所说的现实世界就是真实的?只要活着,那就是最真实的。 彬鸢把钱袋塞给墨野,严肃的说道:“血骑队有多少人在这里,又有多少人在梁羽辞那边?” “我们这边带了十个,都是我手下的。楚由手下的十个在梁羽辞那里,因为要保护康斯先生,野狼队也全部跟在那边,不过,巴依满在我们这边。” 墨野将装满了银钱的小包背好,左右看了看,没有东西落在房里,才退出了房间,关上门。 两人回到楼下,所有的人都整顿好。 几十个人围着一辆马车,车厢里坐着的人正是无法看路的彬旭。 彬鸢钻上车,撩开车帘子,正好瞧见打理得干干净净身穿一身白衣的大哥安安静静的靠着车厢坐着。 因为没有双目,也不能确定他到底是睡着了还是醒着的。 那人听见动静,头微微偏移,“小鸢?” 彬鸢赶紧迎上去,握住空中摸索的双手:“大哥,我在。” 随着一声吆喝起,马车开始动弹,车轮把尚未融化的积雪碾压进土壤里。 往后的一个月,彬鸢他们的队伍三次差点与敌国的军队狭路相逢,若不是巴依满的‘巴噜’聪明机警,远远的就察觉到了不对劲,队伍很可能与敌国的军队直接面对面碰壁。 巴噜是一只灰色杂毛狼,小时候全身上下都是灰朴朴的,前爪子上有两点白毛,长大之后,身上的杂毛越来越鲜艳,灰色都变淡了些。 巴依满将巴噜驯养的很好,不但聪慧,还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猎手,捕捉兔子的能力一流,天天给队伍的人员加餐,久而见之,大家都非常喜欢这只杂毛灰狼。 彬鸢与巴依满接触不多,但也知道这脸上有一道赫人伤疤的孩子,不过是看起来面冷,内心还是比较面善的。 庭院里,天色微微渐暗,掌灯的王果果把门廊下一盏又一盏灯笼点亮,正打算去点下一盏,一个白影从他的胯下钻过,吓了他一天。 他定眼一瞧,只瞧见一条白色的狼尾巴穿过假山,把殿下精心栽种的奇花异草毁了个干净,“娘滴哦!你们野狼队就不能看好你们的狼吗?放出来跟耗子似的,一个个乱窜!” 咆哮声刚起,姗姗来迟的都安不好意思的向王果果行礼道歉:“抱歉!小白他饿了,我放它出来找些吃的……” 王果果愤怒的挑起眉毛,拿着盏灯的木棍直往他身上戳,边戳边火冒三丈的吼道: “看看你的小畜生干的好事,给殿下精心买来的花踩出了一条道来。气死我也,气死我也!” 果真不假,那枝繁叶茂开着五颜六色的花丛,活生生被一条狼踩出了一条道路,残花败柳向两边歪倒。 都安脸色一白,双手竟抖得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虽然和蔼可亲的殿下从不会因为这些东西而惩罚他们,但也因为这一点,他显得格外的内疚。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小白也不知是怎么搞的,老喜欢往殿下院子里窜进窜出,活生生把殿下院子里的花草糟蹋了个干净。 他耷拉着肩膀,很委屈的把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伸进嘴里,“咻……” 清脆尖利的口哨声刺得王果果耳朵发麻…… 哨音刚落,一白色的物体从假山的缝隙中飞快的窜出,飞奔而来。 白狼围绕着它的主人转了几个圈,根据主人的手势乖乖坐在地上,不仅摇起了尾巴,一副等待表扬等待夸奖的傻气模样。 都安觉得他家这条狼的模样,倒真如同殿下说的那样,与狗太相似了。 他家的小白一点都不像威风凛凛,威震八方的狼,倒有一点像活泼过了头的狗。(古代版哈士奇) 他默哀的摇了摇头,揉了揉小白的脑袋,懊恼的说道:“你怎么又跑到这里来了。看看你干的好事,虽然殿下不会责怪我们,可也不能老折腾殿下的花草,走吧……” 在旁边一直被当空气的王果果气愤地说道:“你跟一条畜生说他听得懂吗?照我说,你往它脖子上拴条链子,像这样,给它拴在柱子上,看他到处乱跑!”比划了一个恶意恐吓的动作,白狼瞬间呲牙咧嘴,冲着王果果嗷了几声。 没想到这狼竟然还反过来冲自己吼,王果果瞬间就不乐意了。 他好歹也是江湖上第一神偷,竟然还被一条狗给鄙视了。 卷起两条袖子,拿起掌灯的木棍往地上这么一撮,一人一狗在这里相互对骂了片刻。 自个的院子里这么热闹,彬鸢已经没办法和自己的大哥安安静静坐在里面商谈。 他撩开竹帘,远远的看见门廊的转弯处,一人一狼鸡同鸭讲争的脸红脖子粗。 而都安拼命的想把小白拽走,可惜这小白也是一个倔脾气,四肢着地硬是不动弹,一双炯炯的狼眼紧紧的盯着王果果咆哮。 彬旭因为看不见的原因,听力格外的敏锐,他轻笑一声:“那几个孩子可真是精力丰盛,他们碰到你这样的主子,也算是一种福气。” 如今这战乱纷飞的年代,仆人在贵族的眼里那就是一条供人驱使玩乐的狗,哪里会有人真正把他们的尊严性命放在眼里。 彬鸢明白大哥话里的意思,也明白大哥是暗地里提醒他,广招贤士的确是要,但也不可什么人都招纳到自己的手里,免得祸从己出。 “大哥说的是。他们也不过是天涯落难人,如今这灾荒饥野的江湖,贵族们占地为王,诸侯四海称霸,他们不过是想要一个安稳的家罢了。” 彬鸢将竹帘放下,为大哥喝空了的茶杯添上热茶,将瓷杯小心翼翼的放置在大哥的手中。 “大哥也不必忧心,如今我们身在挧国,天高皇帝远,就算朝廷手再长,那也伸不到这儿来。” “你呀,还是和周娘娘一样心慈手软。”彬旭嘴角微撇,想起了小鸢的生母,那个总是言笑晏晏爱给众多皇子们讲故事的女子。 那女子死得早,如今,他在回想起来,已经想不起那女子的容颜了。 如果,他现在的双眼还可以看得见东西,估计与小鸢应该非常相似。 “大哥在想什么?竟笑得嘴角微扬。”彬鸢惊讶的发现,一向面无表情的大哥竟然嘴角微扬,心口好似有什么甜蜜的事情在荡漾开来。 他只知道大哥身上散发着一种让人亲近的气质,看见大哥笑,他的内心也开心起来。 如同三月里盛开的桃花,带着淡淡的香味,不曾散去,缭绕在心间丝丝密密。
第18章 变故易常 隔日一早,公鸡早已在房顶打鸣。 主院子里的房门依然紧闭,急的下人们围在外面伸长了脖子就是不敢进去敲门。 墨野赶来的时候,院子外被堵得水泄不通,伸手拦下一个仆役询问原因,才得知昨晚殿下画设计图又画到很晚,今天估摸着不睡到太阳出来是不会醒了。 他无奈的摇摇头,吩咐下人们准备好午膳要用的食物,将人解散。 房门稍稍裂开一条缝,悄无声息,熟睡中的人并未察觉到有人进来,依然呼呼的埋头在被子里蜷缩着。 将冒着热气的脸盆放于架子上,墨野将房间里紧闭的窗户打开,瞬间,室内透亮,一股子春天的气息弥漫每个角落。 此刻光线透亮,便可瞧见满屋子的文房四宝到处都是,地上散落了许多纸张,简直寸步难行。 墨野弯腰捡起宣纸一张张整理好,凌乱的草稿图上打了一个大大的叉叉,每一张都是,无一例外。 “嗯……”被褥里仍然熟睡的人不舒服地翻了一个身,往床侧滚去,将头伸进被子里挡住光源,继续呼呼大睡。 墨野来到床边坐下,扯了扯被褥,“殿下,已经午日了。起来用些午膳,可好?” 被窝里的人不为所动,仿佛听不见声音。 “殿下啊,今日城中可有百花节,殿下不是说要趁着这大好的时间狠狠捞上一笔吗?殿下,看的时间都过去了半天,咱们未时还要去吗?” 百花节乃是挧国三月初七必定会举行的一场盛大节日,节日维持三天,这三天举国上下不上朝,供百姓祭拜春之神‘桃花仙’与白鸟神‘火凤凰’两神。 为了能够赶在这特殊节日上,好好的卖一笔自己的产品,彬鸢这几天可是彻夜赶图,寝食难安,终于赶在百花节之前把货物准备好。 一听见这消息,床上,连人带被子爬起来的彬鸢,顶着两个黑眼圈,目光炯炯地看着坐在床边的人,“商铺那边可准备好了?” 麻溜爬下床,接过对方递来的衣裳穿上,双手摊开,墨野环住他的腰,为他系好腰带挂上一只上好的青鸟玉佩。 墨野倒觉得殿下比较适合穿红色,不仅拿了一件红色的对襟窄袖长衫,“殿下看看这件如何?” “随便随便。”彬鸢无所谓地摆摆手,双手伸直,墨野欢喜的为他套上。 黑发以镶碧鎏金冠固定束着,修长的身体挺的笔直,整个人丰神俊朗中又透着与生俱来的雅致,让人觉得高不可攀、又格外想要亲近。 春花齐齐绽放,百鸟城中欢腾,城中可谓热闹非凡,欣欣向荣。 凤凰城是挧国鸟类最多的城市,交通便利、商业交易频繁,在城中游玩,可见到许多国家模样的人。这片繁荣城市又被称之为‘百鸟之城’意思就是城中鸟类甚多,至今尚未有人能够统计出来,城中到底有多少种品种的鸟类出现。 挧国乃是这片大陆上第二强国,陆地面积虽比不上浮桑国,但却是经济资源最强悍的一个国家。 阙楼重重叠叠之下,人流密密麻麻,载歌载舞的欢乐声不知从哪一个院子里传来,引得路人侧目观望。 七街附近,近月开了一家新店铺,店名叫做“风花雪月”乍一看上去,引得路人还以为是到了红楼,等走到门槛,仔细一瞧,原来是一家卖服饰的店铺。 这家店铺倒是奇怪的很,衣服都用木头制作的假人穿着,给人的感觉如同穿在身上一样。 配套的服装下面摆放着制作衣服的布料,一批一批的堆着,布匹旁用上好的宣纸绘出了价值,这价钱还是用几个国家的语言写制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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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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