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咳了半响,一脸苦兮兮的梁羽辞才算缓过了气。 被他不小心摔碎在地上的杯子已经被仆人收拾干净,仆人又为他添了新的茶杯与苦茶水。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尝过了一次苦头的梁羽辞再也不敢碰那近在咫尺的茶杯,只觉得那荡悠悠的茶水就像一股要人命的毒药,恐怖至极。 其实就是快要过期的茶叶而已,廉价倒是廉价了些,但毕竟是城主大人的一番诚意,他们又怎好驳了对方的面子,只能死要面子尬笑着。 彬鸢聚精会神的推荐自己的东西。 “说起来,两个月前路过蛴魑国火焰城。他们那里的干旱可比这里严重多了,但却并不缺少粮食,反而收成很好。当时我就纳闷,所幸考察了一番,问题果然出在粮食上。” “什么问题?”亚牯急切的问。 彬鸢道:“他们的粮食比较耐干旱,根须很长,根筋很坚韧,一般的风沙是刮不倒的。” 这话听在亚牯耳朵里,犹如天籁之音,简直比那些吹奏乐章的游士手里捣鼓出来的音律好听多了。 “竟有如此顽强的秧苗……可否……可否……”一连说了两个可否,亚牯吞咽了一下干涸的喉咙,一双眼睛紧紧的盯着彬鸢恳求道:“怎么卖?” 彬鸢也没有趁火打劫,毕竟这城池穷得叮当响,除了黄土还是黄土,货币他是没办法收了,只能另寻他法。 思索间,彬鸢恍然想起他们入城之前,在光秃秃的街道上看到了许多被拴在商铺门口看门的狼。 在他的印象里看门的都是狗,这种野性十足攻击力又强悍的野兽,竟然会温顺的像只小动物一样蹲坐在主人的门口,看到主人回来还摇着尾巴,简直新奇到不行。
第3章 道路艰难 看来这穷的叮当响的城池,还有这一套非常完善的驯兽方法。 彬鸢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一对好看的瑞凤眼折射出让人不敢直视的目光。 “贵城土地广阔,非常适合栽种旱稻谷,我们有一些种子,明年的二月份便可插秧。只是这价钱嘛……” 亚牯越听脸色越绷紧,他盘算着自己床底下的钱到底够不够买旱稻谷种子? 繁华的浮桑国价格与这边有着天差地别的差异。 他害怕自己攒了半辈子的钱,根本派不上用场,就像有一双手掐着他的脖子似的,脸色越来越差。 直到一声天外之音,如泉水涓涓细流进他的耳畔。 “贵城的狼崽,可否拿来交换粮种?” “啊?”亚牯只觉得一根弦嘣的一声断裂,脑袋里嗡嗡作响,没有听清,诧异道:“什么?” 他脸上那悲壮的面色一点点鲜活起来,仿佛整个世界好像为他打开了一条大道,瞬间生机勃勃。 这场交易顺利定型,彬鸢与亚牯商定好了交易,便马不停蹄的跟随着饲养小狼的仆人绕过后院后门。 坐上一辆旧旧破破的马车,听着轱辘哐当哐当的响声,驶入一片饲养着狼群的牧场。 牧场很荒野,狼群大多数都是放养的,他们有些躲在森林里,有些躲在特制的地洞里,很少出来晃荡。 大多数在牧场里行走的都是仆人,他们只负责牧场的安全,闲暇时间几个人聚在一起喝着酒。 一辆挂着城主府牌子的马车悠悠的从小道上进入牧场,蹲在牧场门口的几个仆人赶紧站了起来,毕恭毕敬的迎接着马车上即将下来的贵人。 驾马车的是有过一面之缘的小兵。 彬鸢谢绝了对方搀扶自己下马车的好意,扶着自己地贴身侍卫墨野的手臂下了车。 这是彬鸢来到岥止城见到的最瘦弱的一个南蛮人,城里的大多数人身高都非常的壮硕强大,也就城主身边的这个小兵,显得例外。 亚牯正招集人手随梁羽辞搬种子去了,这会儿并不在马车里。 给他们带路的是一个类似于管家的仆人,亚牯称呼他为‘翔伯’。 彬鸢也不见外,下了马车之后亲切的凑了过来,疑惑道:“翔伯,这么大一个牧场怎么没有听见狼的嚎声?” 奉翔是地地道道的南蛮本地人,他那偏黑一点的荞麦色肤色带着沉重,粗糙的黑发同样编着一条辫子垂在肩后,走路的时候,辫子在后面一甩一甩的。 “郎主有所不知,这尚未驯养的狼群大多都喜欢在森林里群居,有一些在地洞里安家,白天很少出来觅食。”奉翔憨厚的脸上毕恭毕敬的说着,没有一点儿怠慢的意思。 他称呼彬鸢为郎主,主要是因为对方的身份高贵,又有着浮桑国的血统。 自古在这片大陆上被标记成奴隶的南蛮人,面对浮桑国人时,总是改不了嘴上的习惯。 墨野紧紧跟随在自家殿下的身后,眼尖的瞧见不远处的土坯房屋后,有一些深灰色的物体快速移动,眨眼间就窜不见了。 随着奉翔与一些仆人的带领之下,来到一座土坯房内。 一股动物粪便的味道渲染在空气中,彬鸢一瞬间不习惯的皱了皱眉,随后若无其事地参观那些软萌软萌眼睛尚未睁开的小狼崽。 他们大多数都被关在铁笼子里,有哺乳期的母狼照顾,小小个,粉嫩粉嫩的。 真是好萌啊! 感觉数月以来的枯燥都被瞬间治愈,简直美得不要不要的。 彬鸢眼里快放起了花朵,一些在现代的坏毛病,在这具身体上浮现。 他扒着栏杆,找了一个安全距离蹲下身子,目光渴望的看着那些尚未睁开眼睛的小宝宝。 奉翔原本还担忧的思虑这一刻化为乌有,他打心眼儿里喜欢这位郎主。 以前也不是没有其他国家的人来购买狼崽,但是没有一个人会像眼前这位露出慈爱的目光,盯着他们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忠犬,表示喜爱。 南蛮国的战士出战的时候都会与狼随行,很多战士一生中只会选用一匹狼,他们把狼视为战友亲人,是无可替代的存在。 当其他国家的人把狼群作为食物端上餐桌时,南蛮国宁愿忍受贫瘠,也不愿他们的战友被那样对待,果断放弃了这条致富之路。 观看了狼崽,彬鸢与墨野逛了大遍个牧场,最终商定下十头满月狼崽交给商队的护卫抚养。 把狼带在身边是有好处的,至少他们鼻子灵敏危险性极高。 对于他们这些长年累月在外漂泊的商队来说,狼崽或许会在某一些特定的时间成为一根救命稻草。 一天就这样晃悠过去,墨野瞧着自家殿下晃悠晃悠的回到房间,自觉的去后方打水。 与头一天一样,每人分到的水还是半盆,但却比昨天多了一点。 或许是因为谈判成功的原因,几人回屋不到片刻,亚牯特意吩咐仆人为彬鸢准备了难得的洗澡水。 当仆人提着桶进来的时候,彬鸢久违的想念被热水环绕的感觉,恨不得抱着木桶哭一会,他有一个月没洗澡了。 上一次洗澡还是在赶路的途中遇到了一个快要干涸的湖泊,而且那湖泊的水还是拔凉拔凉的,他觉得自己当时没有感冒,已经是非常不错了。 热水入澡盆,浓浓的白气云雾缭绕。 彬鸢将衣服褪去,着底裤踏入水中,舒舒服服的将温热的毛巾搭在脸上,享受着肩膀上力道恰好的按摩。 “殿下,真的不打算收他们钱吗?”墨野面不改色的说出了白日里的疑惑,手上也没闲下来。 温热的帕子下面传来绵言细语的话,“近日来你都在城中看到了什么?” “漫天飞沙,寸草不生的黄土,秋叶落尽的胡杨树……”墨野细细的盘算着,忽然之间好像明白了殿下话里的意思,茅塞顿开道:“殿下是知道他们没有钱,所以才打算用狼崽来交换。” “没错。”彬鸢伸手将脸上的帕子拿掉,又泡到水里,等热水将帕子捂热了,拧干,继续搭在脸上。 “可我们把买来的粮食这样交换出去,那下一个城池怎么办?万一银两不够呢?”墨野担忧的说,将彬鸢如瀑布一般丝滑的黑发挽起来,用一根木簪子固定好,一些细碎调皮的发丝垂在白皙的后背上,被水打湿。 舒舒服服的翻个身,彬鸢懒懒的挥了挥手:“船到桥头自然直……你也快去休息吧……” “是。”墨野恭恭敬敬的退出了房间。 他的房间就在殿下的旁边,挨得很近。 躺在床上,还能听见隔壁洗澡时水流的声音。 他的脸色迅速红了起来,脸色严肃的撩起旁边的被子盖过头,强制自己睡着。 忙了一天的梁羽辞回到住处的时候,特意往殿下房门口溜达了一圈,只不过里面已经没有了灯光。 他不敢打扰,轻手轻脚的回了自己的房间,就连关门的时候也小心翼翼的。 9月末,原本是商队启程出发的日子,但连日来的大风沙,阻拦了彬鸢他们事先计划好的路程。 因为这场几天都没有停歇的风沙,商队不得不在这贫瘠的城市多呆上了几天。 10月初,天气说变就变,如同小孩的脸,阴晴不定。 铺天盖日的大风沙没有了,可成门口的胡杨树叶子都掉光了,可想而知,那是要入冬了。 两匹黑马奔腾在胡杨树小道上,马蹄踏过的地方一阵尘土飞扬。 穿过胡杨树林,踏上大道,马背上驾马的两人没有停歇的迹象,直接驾马入城。 此时此刻,彬鸢正在与城主‘亚牯’商讨几日之后出发的路线,书房的门被推开的时候,两个风尘仆仆的男子,一前一后走了进来,一个冷面寒霜,一个嬉皮笑脸带着书生之气。 两人双双行了礼,为首挎着宝剑的黑衣男子,从腰间掏出一张羊皮纸,纸上是率先画好的路线,羊皮纸在桌子上摊开。 墨野细心的讲解道:“正如城主大人所说的一样,乌衣谷陡峭危险,时不时还有碎石沙屑脱落,的确不是一条可循之路。” “那东边呢?”彬鸢白皙的手指指着羊皮纸的另一个扭曲的图形,那上面用小型的墨迹写了一个地名‘太寒山’。 “万万不可!”亚牯一声惊呼。 被打断的两人只好向亚牯投去疑惑的目光。 亚牯酝酿片刻,决定还是把此山的危险说了出来。 “不瞒你说,这太寒山一直以来有匪盗寄居,不是一条好去处……” 彬鸢在亚牯叙述的过程中,一直观察着对方的脸色。 没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但他还是想知道这件事情的具体。 “可否详细告知?” 亚牯本来也没打算要细细详说,但想到对方常年经商,或许以后还会路过此地,还是把这条路的危险透露出来,让对方警戒为好。 “其实这也是最近几年发生的事情,”亚牯搓了搓手,细细道来。 “太寒山地处特殊位置,是南蛮国与挧国的交界山。早年那儿的路还是相通的,近几年不知怎地两国交易的商队频频出事,道路也渐渐荒废了……恐怕那里不是被山匪占据,就是有野兽出没,还是绕路的好……”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134 首页 上一页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