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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厉霄云维持不住礼貌假面,凶了一句,林雾就搂着他脖子在耳朵轻轻道: “学长,你好可怕,该不会是想把我关在家里一辈子都不出来吧?” “欸,学长,你怎么脸红啦?” 厉霄云:“……真想把你就地正法。” 光是想想那个可能性,他就觉得热血沸腾,恨不得亲身实践。 “只是说说而已,”林雾大为惊讶,“你不会以为我失踪那么久都没人找吧?学长,我们要当遵纪守法好公民呀。” “哦,比起会长还是更喜欢我叫你学长吗?要不要我扎个双马尾穿个女仆装?” “可以吗?我是病人,你得听我的。” 厉霄云装可怜:“你看,我都被情敌整得这么惨了,明天你还要跟林凇一起上台,我好委屈。” 私家车一来,林大小姐就板着脸走了,厉霄云最后也没有如愿以偿。 - “紧张?” 林雾穿着小礼裙,在帷幕后候场,这次的主持人是他看好推荐的学妹学弟,播音主持实力相当不错,让人听了就喜气洋洋。 “不,只是在想,姐姐冷吗?” 林凇握着小提琴,视线挪向林雾光裸的小腿,露在外面的肩膀,真情实感道。 “那林学弟会把西装外套给我吗?”林雾暼了他一眼,林凇马上放下小提琴,一件还带着体温的外套就罩了下来,暖和的温度拢在周遭。 有点眼熟。 林雾确实有点冷,一月份的天气已经将要下雪,也就没有拒绝这份温暖,二人并肩而行走出幕后。 “下面有请欣赏,高二菁才班林雾、高一菁才班林凇为我们带来的开幕曲,掌声欢迎二位!”学妹捏着提词板,语气兴奋。 男生绅士地拉开琴凳,林雾对他点了点头,一串清泉似的音符从指尖流泻而出。 小提琴的声音在一个小节后加入。 这对姐弟第一次合奏,却仿佛演练过无数次一样熟练合拍,钢琴为主奏,小提琴便顺着音乐的脉络攀扶而上,慢慢加深自己的存在感,直到钢琴无处可逃,示弱般缓了节奏。 可是钢琴怎么会轻易认输,它不愿意只是在一段平静无波的乐谱上行走,而是徒然加快琴键的按下,滑奏出疾影。 小提琴的声音也高昂起来,演奏者情到深处朝钢琴走了几步,远离了本为他搭设的麦克风,竟然是想和钢琴一起。 林雾没理,事实上,演奏忘情到这种地步,他已经很难再分出心神去管他人了,眼前只有琴谱和不断跳跃的音符。 以至于连林凇坐到了他旁边都无动于衷,更没发现林凇不知不觉中已经放下小提琴,手指放在琴键上蓄势待发。 他在一个恰到好处的地方与林雾四手联弹了,这首曲子成了钢琴的独奏,却并没有显得单调。 一曲终了,台下的欢呼声一阵高过一阵,无他,实在是太热血了! 俊男美女坐在一张凳子上就是这么养眼,男方的西装外套还披在女方身上,观众已经嗑拉了,抱着手机上在化身八爪鱼敲击着键盘: “你不知道他们有多好看!不,你不知道,因为你只关心音乐,而我全程都在看脸!我真太幸福了,你们禁忌骨科真的太香了……” “……” 林雾怔怔地看着头顶炫目的吊顶灯,从额头上落下一滴汗,将将要滑落在鼻头上,被守在他身边的林凇眼疾手快地刮去,台下又是一阵山呼海啸的欢呼。 被嘈杂噪音吵得回神的林雾:“你刚刚干什么了?” 林凇极快地收回手,握拳,顾左右而言他:“没什么。” 姐姐披着自己西装的时候显得好娇小可爱啊,跟平日里完全不同,原来以前以为很高大的姐姐,我已经长得更高了吗? 他率先站起身,朝姐姐伸出手。 林雾犹豫了一下,还是轻轻把手搭在了上面,甫一接触,少年滚烫的掌心就激得他一缩,再然后,林雾顺着林凇传来的拉力站起身。 穿高跟鞋还没适应的林雾摔进林凇怀里。 “……” 撑着假弟弟宽厚胸膛的林雾大脑宕机了,林凇还是同样的操作带着他弯腰谢幕,久经沙场的老将军却僵硬得像新兵一样,一个转身,差点同手同脚。 林雾不断提醒自己:没事,不就是擦汗、牵手、搂腰、拥抱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相信家里有弟弟的姐姐都会这么做的。 ……个鬼啊! 不太正常,这肯定不太正常! 林雾拉下西装外套,林凇还没事人一样朝他笑了笑:“姐姐,披着吧,等你上场还要好久,外面太冷了。” 丝毫不提自家姐姐还在自己怀里的事实,似乎是打定主意了要当林雾的暖手宝。 林雾本来要严正抗议的,无奈弟弟怀里实在是太好睡了,他抵着抵着一不小心就睡过去了,临昏迷前还喃喃一句:“到我上场了叫醒我……” 林雾这一觉睡得很香,比任何一晚都好,黑色长发被他压在脸下,嘟出一坨软软弹弹的颊肉。 被吵醒还是很久之后,他好像被转移到了另一个同样温暖的怀抱里。林雾这下醒过神来了,警惕地抬起眼。 看见的是眼也不眨的简之鸣。 对方咧着一嘴大白牙:“姐姐醒啦?你弟弟去演戏了,让我先抱着你再睡会,最近学习工作太累了。” “不,不用了,”林雾缓缓坐直,“我想看正式演出的林凇跟之前有什么不同。” 简之鸣欣然应允,虽然他也很遗憾不能抱着林雾,但是还是女神的意愿最重要。 两人来到观众席,刚好听到一道略显青涩的声音响起: “我所快乐的,正是他的悲伤……” ------- 作者有话说:3。补6月16日的日更。 晚上还有(应该)如果没有就是往后挪了。
第75章 当我是假少爷的豪门姐姐(18) “若我能寻来一朵红玫瑰, 是否能证明真爱无敌?” “夜莺”开始为它看重的有情人寻找一朵用以别在心上人衣襟的红玫瑰,却遍寻不得。 几历波折,它最后终于找到了红玫瑰树。 白雪使它的力量孱弱,再也无法盛开鲜花, 它说:“需以你的鲜血灌养我。” 否则它是开不了花的。 “夜莺”安静地注视着红玫瑰树枯槁的枝条, 它垂在月光下, 像一条条无力的黝黑手臂。 “夜莺”突然又想起了“她”,它其实见过学生的心上人,“她”有一头波浪的金绸长发, 蓝色的梦幻眼睛澄澈得像蓝宝石闪耀,“她”倚在窗台上, 闭目倾听小鸟歌唱。 “她”的脸是那么地美丽, 熟悉到好像就是它每一个梦里出现过的佳人。 那时它就在想, 若是能博得“她”一个眼神、一个掩在羽毛扇下的微笑,它就算是被人类捕获关进金笼子里整日整夜的放声歌唱也愿意。 “她”的美丽和爱纯洁无暇, 夜莺愿意为此付出自由。 ……和生命。 淅淅沥沥的血落在那些枝桠上,微微滋润土地, “夜莺”整夜哼着情歌,它以为的爱在它的歌喉里宛转成绝唱。 “我还需要更多的血。” 红玫瑰树如此说道,它的树根脉动着,将所有鲜血贪婪地一扫而尽。 “夜莺”的心头血喷洒在那朵新生的白玫瑰,层层渐进, 终于将那纯白如雪的花瓣染红。 然而“夜莺”的歌声停了, 它伏在地里一动不动。 台下的观众隐有小声的啜泣。 青年学生推开窗户,那朵红玫瑰恰好盛放在他的眼前,他惊喜地摘下,携着红玫瑰奔向教授家。 然后, 教授的女儿终于出场。 只存在于学生与“夜莺”回忆里的美人,从搭设的布景后款款走出。 人们往往用百合来形容美人的肌肤是那样娇嫩柔白,用红玫瑰的蕊心来比做“她”微微抿着的唇瓣,“她”裙摆上闪烁的碎钻是天上的星星,而“她”的眼神…… 是含情的。 “谢谢,不过你为什么要送我花?” 美人歪了歪头,一些金色的发丝调皮地从“她”裸露的肩头滑落,抚着“她”的脸颊。 “可是你不是说,”青年学生结结巴巴的,“只要我为你摘得一朵玫瑰,我就可以在舞会上和你共舞吗?” “嗯……” 美人审视着他的衣着,置放在胸前的长麻花辫轻轻晃动:“它配不上我,也许它是一朵全世界最美丽的玫瑰,但是我觉得珠宝更能使我熠熠生辉,不是么?——珠宝和花草,旁人都知道要选哪个吧?” “她”转了个圈,裙上的蕾丝层层叠叠,晃花了学生的眼,他觉得头晕目眩,连手中一直握着的那朵红玫瑰也拿不住,簌然坠地。 “你这般嫌贫爱富,哪怕你的外表光鲜,你的心灵依旧丑陋不堪!” 他把那朵染了血的红玫瑰轻易地丢弃了。 “其实还挺好看的,比那个学生顺眼。” 但是教授的女儿只是看着车轮碾过它,立体变成平面,花瓣变为花泥,“她”提着亮丽衣裙转身,很轻很轻的一声叹息,被演员唇边的麦克风放大无数倍: “被辜负的真心……么?不过是借花献佛,那美丽不属于你,而是属于为忠贞不渝的爱情而死的夜莺。” “她”竟然是走到了“夜莺”仰天而视的尸体旁,尽管心房遭到穿刺,它的目光却一直属于天空,“她”为其抚平了大睁的眼睑,在它的羽毛上落下一吻。 “睡吧……睡吧。” “小鸟的心可比莫测的人心简单,下次见面,不要再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目标傻傻地把生命献给人类了。” “唔,看来你下次转生会是一位俊朗的青年呢,待遇会比我好一点。” 美人拥着“夜莺”的身体,尽管心口被开了一个大洞,伤口处却一滴血未流,他们相贴时有淡淡萤光生出,片刻后,“夜莺”居然就这么消散了。 “晚安,‘夜莺’。”美人像是在对自己说,随后音乐响起,帷幕落下。 “改编?”有人悄悄和身旁同伴低语。 王尔德童话中《夜莺与玫瑰》最为出名,原作只演到学生丢掉玫瑰离去,没有“教授的女儿”与“夜莺”相见、还说些似是而非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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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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