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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这是……这是喜事!帝国的喜事!” 埃德蒙咬牙切齿地说着,身体被抽空所有力量,瘫在宝座上,以至于接下来的首相任命仪式只能匆匆开始、匆匆结束。 不过尤利西斯对自己是只不受宫廷欢迎的寒酸蝙蝠这件事向来不在意,首相任命仪式结束后立刻躲进不起眼的角落。 皇帝也在意识到他的存在让现场所有人都无法尽兴后阴着脸离开了。 松了口气的人们一个接一个地上前和新册封的高拉大侯爵打招呼。 事前得到雅里斯悉心教导的萧云对这些人露出灿烂微笑,愉快地和每个人说话,仿佛他很高兴见到他们、他们早已熟悉彼此。 唯一的问题是围在他身边恭维他、排队等待和他说话的人实在太多,多到萧云怀疑宴会到天亮都不会结束。 这时—— 雅里斯突然开口:“今天到此为止,吕西安累了,他需要休息。” “可是——” “嗯?” “乐意为您服务。” 拥挤的人群让开一条路。 “好了,我们走吧。” 雅里斯起身,带着弟弟,离开花团锦簇的大厅。 角落里,尤利西斯还在目不转睛地观看着,贫苦的面容浮出恍惚的笑容,喃喃道:“开始了……命运的葬送开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注1:“那里什么都有,那里也什么都没有”化用的是《天国王朝》里萨拉丁对耶路撒冷的评价“nothing,everything”。 注2:特殊的成长环境导致雅里斯的心理年龄只有十五岁,身体也被长期困在十六岁,给人以强烈的中性感(像少女又像精灵)。他无法改变现状,只能成天阴阳怪气作天作地,让觊觎他的那些人觉得他不好惹。 埃德蒙习惯了表弟的半死不活样,看到表弟突然明媚妩媚,震惊的同时以己度人地怀疑他和吕西安之间存在超出血缘的亲密关系。 总之,王都的剧情暂时结束,下一章开始,男主以高拉为基石,正式开启他的异世界王霸之路~
第27章 基建篇:抵达高拉 黎明前的世界是静悄悄的。 忙了一夜的野兽拖着血食返回幽暗的洞穴,灌木丛中隐约传出啼鸟拍打翅膀的声音,云纱深处,苍白的月亮将落未落,冰冷的光芒仿佛看透了世间的一切。 嗬!嗬!嗬! 披着铠甲的马匹一个接着一个走出黑暗,骑士们熄灭手中的火把,沿将西大陆各主要城市都网罗其中的名为“众神之路”的交通要道,前往毗邻蛮荒之地的高拉地区。 (……按雅里斯的说法,“众神之路”在太阳帝国出现前就已经存在,是六千年前被天罚摧毁的永恒帝国留给后世文明的珍贵遗产。太阳帝国仅仅是这条连接着很久以前的过去和很久以后的未来、注定会作为人类文明的耀眼成就被永远记住的伟大道路的维护者。) (那么伟大的文明竟然会一夜被毁灭,上亿人失去生命,难怪凯鲁沙觉得人类用几千年时间苦心构造的文明是昙花一现的偶然,顺应自然法则的朝生暮死才是宇宙常态……) 萧云看着道路两旁的稀疏树木,心绪连绵不绝。 “公子在想什么?” 耳旁传来约翰-迪尔的声音。 他现在的身份是高拉大侯爵的首席参谋。 “我在想……永恒帝国当年究竟达到了怎样的高度?又是什么样的伟力竟能将如此辉煌的文明一夜摧毁?” “神。” “神?” “神摧毁了永恒帝国,因为永恒帝国想和神平起平坐。” “在魔道和科技都达到了我们无法想象的高度后,他们逐渐意识到所谓的神不过是比他们更早掌握伟大力量的另一群‘人’……‘神’也会犯错,也会受伤,也会被衰老和死亡所困扰……也无法死后复生——我说的复生是完美无瑕的复生,不是将混了异质的灵魂带回现世的黑魔道——这份自信或者说狂妄,最终为他们招来了毁灭的命运。” “至少,你哥哥、我的主人是这样告诉我的。” 外形恬静苗条的约翰-迪尔补充道。 “——不过您哥哥并不认为他们狂妄,他觉得他们很勇敢。尽管因为他们的行为,我们这个后续文明不论魔道还是科技都长期被神压在了极初级原始的层次。” “我也觉得……他们向众神要求平等的梦想很伟大,失败后全灭的结局很悲壮……” 萧云想起前世看过的非洲、拉丁美洲等前殖民地人民反抗压迫失败后国家沦为炼狱的悲惨故事,情绪有些低落。 “——他们没有全灭,我们不是还活着吗?” 粗线条的兰斯不合时宜地加入话题。 他的主人、声名狼藉的佣兵王“白色恶魔”阿方索为了得到以神圣大公为首的西大陆传统政治势力的认可,将这家伙租给了雅里斯。 雅里斯则把有丰富作战经验的他交给弟弟吕西安,让他跟着吕西安去高拉和蛮族作战。 三年租期结束前,他都是吕西安的仆人。 “兰斯,你说得对!” 萧云恍然大悟:“他们没有全灭!我们还活着!我们是他们的后代,继承了他们的遗产,虽然只是极少的一部分。只要我们活着,他们就还在这个世界上。” “……您的哥哥对您也存在着类似的期待。” 约翰-迪尔摸着胸口的十字形吊坠,轻声低喃。 萧云没有听到这句话,他的耳朵被兰斯的大嗓门填满。 “——大侯爵阁下,你想知道我的主人阿方索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有点兴趣。” 萧云点头:“我听说他是个臭名远扬的流氓、强盗,做了很多残暴的事情。” “残暴的事情?你是说屠城吗?” “是的。” 萧云严肃地说道:“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追随一个屠城的恶棍?” “因为他给我机会——” 兰斯直言不讳:“大侯爵阁下您生在最古老最尊贵的神圣家族,长在堆满金银珠宝的宫殿里,您的大公哥哥略施小计就让您成了高拉大侯爵。即便将来不幸被皇帝剥夺了大侯爵封号,您也能在您哥哥去世后作为下一任神圣大公的监护人,一世躺在金山上。” “而我,以前是在角斗场和人搏斗换面包的奴隶,现在是在战场上和人搏命换金币的佣兵,按太阳帝国制定的爵位体制,我奋斗一生也无法得到最末等的男爵封号。” “但只要阿方索建国成功,我能立刻晋升贵族!” (原来如此,贵族封住了底层的晋升通道……兰斯他们于是寄希望于阿方索,想通过暴力为自己和后代争取更好的未来……) 萧云想起了下城区的学生们。 (他们也想出头,却受限于平民身份……) “而且阿方索是个很有魅力的人。” 兰斯兴致勃勃地说下去。 “我说的有魅力不是说他长相英俊,虽然他长相英俊,又危险又矫健,像荒野白狼。他识字不多,却赏罚分明,尊重学者,出手阔绰,提拔人才的时候不看家世只看能力。” “他很勇猛,能记住身边每个士兵的名字。在战场上,他总是率先冲锋,像死神一样不知疲倦地收割生命,而不是效仿传统贵族躲在安全的后方指挥前线。” “……最懦弱的人也会被他的热情抓住灵魂,跟着他舍生忘死地冲向前方。所以他总能获胜,永远不会失败。” “阿方索识字不多是我的错——” 约翰-迪尔突然开口,神色愧疚。 萧云想起约翰-迪尔和阿方索是同乡好友。 “……他的母亲是个酒馆女招待。他没有父亲,他母亲也不清楚他的父亲是哪个客人。在他三岁的时候,他母亲被酒馆斗殴波及失去了生命,是酒馆的其他女人以及照顾她们生意的赌徒、佣兵、小偷养大了他。” “他五岁时就跟着大一点的男孩去暗巷摸醉鬼的钱包、去河边扒尸体的铠甲——因为天生白发、长相俊美,又是个没有父母庇护的孤儿,他必须比同龄男孩更加勇猛好斗,凶悍大胆,让成年人都觉得他不好惹。” 约翰-迪尔补充说道。 “他看不起贵族,觉得他们中的大部分只是运气好生在贵族家庭,让他穿上贵族的衣服,他可以比贵族更像个贵族!” “他曾和我约定,等他成了国王,一定任命我做他的首相和公爵,这样他就不用浪费时间学习复杂繁琐的法律文书了。” “等你见了他,你也会赞同‘他是个有魅力的恶棍’这句评价。” “……” “听你们两个说了这么一大通,我忍不住开始想象和阿方索会面的场景了。” 萧云若有所思。 约翰-迪尔这时突然抬起马鞭指着云雾缭绕的前方,正色道:“您哥哥为您选择的高拉不仅气候湿润土地肥沃,还是个天然的港口外加东西方贸易中转地。只要消除诅咒,收服蛮族、安置好食尸鬼,它就能成为西大陆最繁华的城市!” “但有一个问题,我们必须尽快解决——” “什么问题?” “当地未必愿意服从您。” …… …… 这个时代,通过整理六千年前被天罚毁灭的永恒帝国留下的知识碎片,学者们已普遍知道他们居住的世界是一个被众神命名为艾拉星的悬挂在无垠宇宙中的巨大球体,也知道信仰的众神大多是真实的存在,祂们生活在遥不可及的更高的维度空间,祂们会因为各种原因干涉人类世界,导致帝国兴替、带来文明盛衰,人们对此却无能为力。 并且,由于这个时代的人类文明还处于摇篮期,人们虽然已经建造出如明珠般日夜闪烁光芒的美丽城市,但类似光明王都的繁华之地终究是少数,星球大部分的土地都没有得到开发,被动物、植物以及神秘诡谲的妖魔们占据着。 这些因各种原因暂时还没有开发的广袤土地被统称为蛮荒之地。 西大陆最引人瞩目的蛮荒之地是太阳帝国东部、以被天罚毁灭的永恒帝国的首都废墟为中心形成的三千里死亡大沙漠——它也是西大陆和东大陆的天然分界线。 死亡大沙漠西方、以至今仍徘徊着可怕的诅咒的六千年前的古代城市高拉为中心的大片土地在地图上被标注为高拉地区。 高拉地区的自然环境非常优越,一边是连绵起伏的挡住死亡大沙漠的狂风和白沙的塔利亚山脉,另一边有西大陆的三大河流之一、南下汇入伦特海的喀斯河,上方与蒙格利斯接壤,尽头是浩瀚苍茫的伦特海,气候温暖湿润,全年光照充沛,拥有大片的肥沃翠绿的平原—— 这些平原包括塔利亚山脉的大部分区域目前都被人类难以栖息的密林覆盖,成为蛮族和食尸鬼的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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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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