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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捡起衣服穿上:“走吧,回军营。” 仿佛昨天玄幻诡异的事情从未发生过。 “哦,好.....” 宋铮跟上。 突然惊觉不对,马上刹住马蹄,蹦哒着朝周围观望。 这是在林子里,已走出葫芦谷,可是他们是怎么出来的?准确说是他一匹马怎么出来? “哼哧哼哧,咴儿——” “咈咈、嘶.......” 他忘记了掩饰惊讶,嘴里不停发出声音,乌黑锃亮的眼睛里满是疑惑。 霍霁风也觉新鲜,这头乌云怕是连自己变成过人都不知道。 脑子里这么想的时候,他内心深处也升起怪异感,他自己也怀疑,昨夜见到的场景是不是因谷里有无法察觉的毒粉导致他出现幻觉,可是他们走出葫芦谷是事实。 现实与不真实感交织在霍霁风脑海里。 最终霍霁风什么也没解释,宋铮继续跟着他,一路做温顺的乖马,因为也没什么可挑剔的,路上霍霁风没有骑他,甚至走一段还会停下来歇会儿,趁着这间隙,他能在小河边喝喝水,啃啃嫩草,就这么悠哉悠哉回到了军营。 他们前脚到,后脚陆十九与魏常也在山谷附近寻到他们的踪迹后快速返回。 魏常快言快语,一见到霍霁风就问他们是怎么出的谷,霍霁风一本正经:“我的乌云变成了人,一起走的密道。” “哈哈哈哈哈哈哈......”魏常的笑声响彻军营。 大将军太幽默了。 这就是典型的说真话没人信,几个将士跟着一块儿笑过后还自动帮霍霁风找好理由,大将军在山谷里发现了更大的先前无人知晓的通道,所以误打误撞就出来了。 此事就此接过。 这些话宋铮没听见,他一来就被阿冬给牵走了。 从发现乌云不见开始,阿冬就着急上火,就差爬到望楼上翘首以盼了,直到见到马儿平平安安,全须全尾地回来,说实话比见到大将军还高兴。 他红着眼眶,一边抬手臂擦眼睛,一边帮宋铮刷着马背。 “你不知道我有多着急,我把马厩里里外外都找遍了,营内的旮旯角落也找了十几遍,就怕你野到外头出意外,你如今贼精贼精,想偷溜出去不是没可能,这次不就混在了马群里?好在你回来了....呜.....下回可不能如此顽皮......” 宋铮很想辩解,不是他要混在营救的马队中,而是被强拉去的。 可见阿冬为他着急上火,宋铮于心不忍,低头蹭蹭阿冬,阿冬立马喜笑颜开,抚着鬃毛夸他孺子可教也。 实是很好哄了。 “你看你跑出去一天,身上多脏,脑袋也乱了马蹄也黑了,我把你刷洗得干干净净,下午天气好,一擦一晒就干了,”马儿知回报,阿冬做事便更起劲儿。 一来是乌云很爱干净,不马上洗了指不定晚上又不好好睡。 二来正好检查身上有没有外伤,或是有皮外伤已结痂,因为他通体漆黑,很难察觉有伤口。 刚刷完马,有士兵来传话,大将军要见他。 阿冬忙放下水桶,将两只卷起的袖子放下来,整理好自己的衣服,随士兵快步前往营帐,路上问道:“请问大将军突然找我是什么事?”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只负责传话。”士兵道。 阿冬点点头。 心理很忐忑,他每日的工作就是照顾乌云,结果昨晚丢了,不出意外是要训话,以大将军的脾气,他脖子上的这颗头颅不知还保不保得住。 他进帐时两条腿都在发抖:“大将军,小的来了。” 霍霁风将手里的一包银两抛给他。 阿冬伸手接住,噗通就跪了,泪流满面:“小的谢大将军不杀之恩!不仅不杀小的,还给小的银两回关内安顿,谢过大将军!” “不用谢,这不是给你的。” “啊?”阿冬懵,“不是因为小的犯错,大将军才让小的离开军营吗?” “你年纪轻轻就想离开军营,做什么梦呢,”霍霁风道,“这是我的俸禄,营内的粮食按例分配,谁都不能破例,所以你拿我俸禄去关内再买些,挑乌云能吃的,爱吃的,多给他补一补,他太瘦了。” 阿冬懵得回不过神。 大将军竟然拿出自己私人的银钱,给乌云伙食上开小灶,而且最后一句他怎么听不懂呢。 他太瘦了.... 他太瘦了?? “我会派两个人给你,以后定期去关内采买,银两都从我的俸禄里出。” “哦...哦!好的大将军!”阿冬连忙擦干脸上白流的眼泪,恭恭敬敬回答。 走出营帐。 阿冬遇上了与他交好的士兵,他拉住对方,认认真真问:“阿原,我问你,你有没有觉得乌云太瘦了?” 叫阿原的士兵挠挠额头:“你...是不是养马把脑袋养坏了?乌云瘦的话别的马叫什么?瘦骨嶙峋?皮包骨头?” “.........”
第28章 他将买回来的食材搬运进伙房的仓库,又挑出些准备大展拳脚, 家里两代人都是养马的,他肚子里有的是食谱,只是像大将军先前说的, 军营的粮食分配有度,没有多余食材, 也就没有他在这方面发挥的余地。 他先是煮糙米, 把糙米煮得异常软烂后加入麦麸。 再另起锅灶熬制羊骨清汤,撇去浮油, 接着倒进少量胡萝卜.... 伙房的香气吸引来大批士兵, 他们刚下校场, 练得一身汗, 也正要到吃午饭的时候了,一个个眼睛冒着饿狼的精光。 “阿冬, 你小子手艺可以啊,把我馋虫都勾出来了。” “你有这手艺, 将来不怕讨不着媳妇儿。” “还得是会做饭的, 出个远门也决计饿不死自己, 路上随手抓把野外是不是也能做出一锅美味来?” .... 士兵们叽叽喳喳,把阿冬夸得飘飘然, 阿冬嘿嘿笑着,油然而生一种“我在军营里也是非常厉害的人物”的感觉。 他挠着后脑勺谦虚。 有士兵已等不及:“今儿什么时候开饭?能不能提早?” “是啊, 我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口水流了我三里地,就等着开饭呢。” 这时候,士兵们头顶冒出一张马脸, 悠哉溜达的宋铮来了,见这里人多,过来凑凑热闹,兴许能蹭根胡萝卜。 阿冬道:“快了快了。” 士兵们摩拳擦掌,纷纷去抢碗排队。 阿冬将胡萝卜羊骨汤倒入煮烂的糙米里,继续煮,熬成稠粥就完事儿了:“好了,乌云的午饭做好了。” 一句话,使得排成长龙的士兵安静如鸡。 但全部死死盯着阿冬。 那他们刚才的等待算什么? 夸得那么起劲儿是夸了个寂寞吗? 你小子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良心不会痛吗?? 阿冬结结巴巴:“我、我、我我我是个马夫啊,我只能给乌云做饭.....”顺带把大将军自己贴银钱的事说了。 大伙儿的关注点被转移,看着香喷喷的马儿伙食,一个个陷入沉思。 “那个....你们说.....嗯......”一名士兵摸着下巴,“有没有可能.....乌云是大将军失散多年的兄弟?” 宋铮:“..........” 一伙儿士兵蜂拥而上,将其揍了一顿。 宋铮从吵闹声又听见一句“你虽然说出了我们的心声,但你怎么能把心声说出来呢”,无语望天。 阿冬自知没能力控制士兵们打打闹闹,捧起装午饭的大盆子:“乌云,我们走吧,等午饭放凉了你就可以吃了。” 一人一马拍拍屁股离开。 午饭刚出锅,很烫,可是刚煮好时香气特别浓郁,宋铮嗅了嗅,也不得不说,霍霁风自己贴钱给他添伙食,真是好得没话说。 下午,宋铮在营内溜达,刚好撞见霍霁风又要离开军营,回来时身上有着淡淡的血腥味。 又去杀人了? 也不知道是杀了谁..... 以往闻到血腥味,知道对方杀人,宋铮总感觉心慌,毕竟不是切青菜萝卜那么简单,是要人性命,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竟然相反地觉得安心起来。 心境真是个奇妙的东西。 哒哒哒.... 晃悠着马尾,迈着小碎步跟上霍霁风。 进入帐内,高崇山从袖子里掏出准备好的文书:“将军,以免您冲撞皇上,说辞我都帮您想好了,您就照着我的誊抄一遍,万万切记,不可改动。” “我看看,” 霍霁风在案几后坐下,抬手接过,翻了两页,“先生果然是文人,字里行间都是文邹邹的。” 宋铮好奇,走到霍霁风身后,脑袋从霍霁风头顶探出来。 看完才知道,先前霍霁风出去杀的人是李茂安,想来是这人不作为,也造福不了百姓,留着也是祸害,所以霍霁风结果了他。 可李茂安再小也是朝廷命官,没有他上面的官员传令下来革职或斩首,岂能如此草率取他性命,一个不慎就会被按上造反罪名。 上次绑人,还明说皇上安插眼线,宋铮就觉得霍霁风是个疯批。 现在更是。 他宋铮要是皇上,他也得安眼线,还得安得密密麻麻才放心。 不过宋铮还是站霍霁风这边的。 高崇山拟的折子里,把霍霁风杀朝廷命官的事摘得干干净净,说是山匪中有漏网之鱼,为了泄愤冒死冲进县尉府刺杀李茂安。 大将军得知后立即赶往营救,可还是晚了一步,因此心里怀着莫大的愧疚,特意上书将事情始末交代清楚,而并非是他驻扎边关,还护不了边关的百姓与官员。 上面的内容字字情真意切,情感饱满,且文笔流畅,逻辑通顺自洽。 放现代写小说能挤进新书榜TOP前五。 虽然是一本正经地一派胡言,但有现成的答案抄,霍霁风没有任何意见,握起毛笔,龙飞凤舞,逐字誊抄。 高崇山放下心,待大将军写好,盖上将军大印后命人即刻送往都城。 这件事办完了,高崇山还得去看看夏戎的情况如何,说到夏戎,宋铮差点把他忘了,被俘虏的人中,夏戎可是最惨的。 他跟着高崇山就要走。 霍霁风开口:“乌云,你等下。” “咴儿?”宋铮装着听懂又好像听不懂的样子,但仍旧停下来。 霍霁风默了默,也是经过深思熟虑做的决定:“你若是愿意,以后可以住在本将军的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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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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