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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周大有无语了,他不想再多说,当下便告辞,回到了家中。 当夜,与关翠云闲话的时候,他提起了今天发生的这件事,末了说道:“我瞧着,廖家两夫妻都不大好,可怜他家两个女儿了。” 关翠云听了也是可怜那两个女孩子,道:“还好我们家穷,爹娘也不看重我们几个女孩,只喜欢弟弟。所以,我们倒是没有裹脚的。整条街上,裹脚的也不多。就只有一次,附近一户人家不知道听了谁的撺掇,给自家已经十二岁的女孩子裹脚,说是这样,以后没准儿能嫁到大户人家去。那天晚上,他家女孩子的尖叫哭嚎声,几乎整条街都能听得到,吓得我一夜没有睡。后来第二天,那个女孩子就发烧了,烧得不省人事。一双脚也化了脓,听去过的人说,满屋子都是臭味,那味道没法儿闻。那女孩子差点没救回来,好不容易活下来之后,她爹娘就没有再继续给她裹脚了,也算是不幸之中的大幸吧……” 周大有听了,叹息一声:“这样的习俗,不知道害了多少人。所以说哪怕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该改变的,还是要改变。” 关翠云朝着女儿的屋子方向看了一眼,眼里流露出欣慰:“还好,咱们的女儿,不用去受那个活罪。” *
第52章 新书 这一日, 周大有在家里呆得烦闷了,想起和平京报之前来信说让他去领稿费,便换了衣服, 出了家门。溜溜达达的, 朝着街上走去。 乘了电车穿越大半个城市, 去往和平京报的报社地点。一路上摇摇晃晃,险些摇得他吐了出来。 还好, 在即将要吐出来的前一刻,目的地到了。 天气不大好, 阴沉沉的, 好像要下雨了。街上行人匆匆走过,大风吹得女士们的裙摆飞扬, 倒煞是好看。 到了报社, 不由得感叹。到底是大报社, 独个占了整整一栋楼,不像人新城文化报, 还得跟好几所机构挤在一起。人来人往, 嘈杂得很。 到了报社,哪怕对着他这个新出炉不久的最受欢迎新作家,报社的接待人员也没有多么热情多么卑躬屈膝。只不过是,保持了最基本的礼貌罢了。不过, 也挑不出人家的毛病来。 见到了负责自己的编辑, 姓孟, 是个难得见到的女性编辑。她见到周大有, 倒是非常热情, 老远就起身伸出手来, 笑道:“周墨先生, 稀客稀客,早就想见你一面了。” 两个人寒暄了一下,分宾主坐下,孟编辑对他说道:“周先生,你的文章我看了,很难得见到,这样为女性发声的小说。代表我个人来说,我非常喜欢。第一期刊发之后,我们了解了一下读者的反响。女性读者基本都表示发人深省,她们希望有更多的作者能像周先生这样,为女性发声。表示不喜欢的也有,一些假道学先生而已,不必在意他们的话。” 周大有道:“本来,文章这种载体,就不可能可以让所有的人都喜欢。能够让社会大众关注一下女性,尤其是农村女性的处境,这就能让我感到欣慰了……” 两人就此谈论了好一阵子,最后,孟编辑拿出稿费单子来让他签字,同时带着几分歉意说道:“稿费就是千字两元,我们报社刊登的小说,基本都是这个价位。希望周先生不要介意。” 周大有点点头道:“我能理解。” 本来嘛,投稿到和平京报的作者,就不是冲着钱来的,就是冲着一个名而来。要是冲着钱,就去小说月报之类的报社投稿了,人家给稿费出了名的爽快大方。投稿到和平京报,就是因为,只要在和平京报刊登了自己的作品,就代表,自己已经被主流文化认可了。 所以说,自从周大有得到最受欢迎新作家奖,在和平京报发表了《归乡》之后,就表示,他已经算是小有名气,被主流大众认可的作家了。 这样的他,才可以有底气的说,自己,是一名专业作家。 走出报社大门,风已经停了。云开雾散,太阳露出半边金色的脸庞。 好的天气,心情也会跟着变好。 原本打算直接回家,现在看到天气转好,他便想随意走走,四处转一转。这些天忙着装修咖啡馆和码字,实在是累得狠了。现在,也该稍稍放松一下了。 《归乡》一周刊登一次,一次才一万多字,压根不用着急。而《寻仙》那边的码字任务虽然重一些,但他前两天爆肝,一下子写了五万多字,倒也不用担心了。 《寻仙》这段时间基本都是升级打怪的情节,以及主角宋蔷再次遇到恢复了修为的沈嫣然,被她视为陌生人的态度伤了心。除此之外,倒也没有什么大的情节转折。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期间,沈嫣然已经结婴成功,光荣的成为一名元婴修士。而宋蔷,因为金手指和各种奇遇,也到了金丹期大圆满的境界。并且,越级杀敌,不是问题。 一直在指导他修行的藏身在空间里面的那位修士,在此期间,在宋蔷的帮助下,成功的脱离寄魂的空间,再入轮回去了。 宋蔷的灵根在空间灵泉的一直洗涤之下,变成了单一金灵根,资质成为了上佳。修行起来,一日千里。 故事就这么继续着,而自从他得到了那个奖项之后,他的小说也跟着更加受人瞩目。人们对于《寻仙》的关注度,是越来越高了。至于评论,倒是褒贬不一。但是出书的话,是没有问题的。已经有好几家出版社露出了想要出版《寻仙》的意愿。只待全文完结,再由他来选择一家最合适的。 想着这些琐碎的事,他慢慢的没有目的地的朝着前方走去。自从经历了摔断腿这一遭事之后,对于可以自由行走,他充满了感恩的心。 经历了风雨之后的人会更加坚韧,经历了风雨之后的空气,也会更加清新。甚至,在天空的边缘处,出现了一道淡淡的彩虹。那柔和清浅的橙色红色和绿色,像是轻纱一样的美丽朦胧,好像是在梦境里才会出现的景色,降临到了人间。 叮铃铃——电车鸣着笛缓缓驶过,车窗里戳出来一大捆花枝,上满长满了馥郁芬芳的白色小花朵。几朵花儿被风吹落下来,飘来飘去,轻轻擦过了他的脸颊。 他拈起一朵落在自己肩膀上的小花,微微一笑。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感觉,还真不坏。 街道上的行人并不多,看起来也比较悠闲。不像是在从前,街上的人匆匆来匆匆去,自带一种繁忙的感觉。 穿白衬衣的姑娘推着小冰淇淋车走过,声音甜美的叫卖。让人觉得那车子里面装着的冰淇淋,肯定也跟她的声音一样的甜。 一个小丑站在一家玩具商店前面跳着滑稽的舞步,将手里彩色气球,分发给路过的小孩子们。 商店橱窗里陈列着各种颜色的棒棒糖,大大小小,琳琅满目。 这一切,都让他看得饶有兴致。 又走了半条街之后,前方突然变得喧闹起来,叽叽喳喳像是来了一大群鸭子。放眼一看,却是一家规模很大的书店,好像正在搞什么活动。门口挤着好些人,基本都是年轻的女孩子。走近了一看,门口立着一面牌子,上面写着“萧梦琴先生签名售书会”几个醒目的大字。 萧梦琴?他出新书了吗? 周大有侧目一看,走过去的女孩子,手里拿着的书,封面上盛开着一朵火红的玫瑰。书名,赫然便是“玫瑰”二字。 好吧,动作还真快,这么快,新书就出了。 萧梦琴真的很受女孩子们的欢迎,挤在书店门口等待着他签名的人,八成都是女孩子。一个个脸上带着兴奋的神色,眼睛闪亮,充满了青春和激情。 周大有站在一边,颇有兴趣的看着这幅场景。与那些女孩子一起,等待着萧梦琴的出现。 忽然,一个颇有磁性的男声在他耳边响起:“你也是萧梦琴的书迷吗?” 周大有转头一看,一个高大健壮的青年走了过来,冲着他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他有着小麦色的肌肤和明亮的眼睛,生得颇为英俊。 周大有笑了笑,道:“我其实没有看过他的书,只是之前听他说过要出新书这件事,有些好奇。” 青年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道:“你就是周墨先生吧?萧梦琴跟我提起过你,说你是个值得一交的人。——你好,我是萧梦琴的好朋友,穆然。”他一边说着,一边朝着周大有伸出手来,笑容非常的爽朗。 周大有伸出手去跟他握了一下,道:“你是陪他来的吗?” 穆然道:“是啊,我们关系好,走到哪里都在一起。” 周大有闻言点了点头,没有再多问什么。只是心里,还是觉得有点儿怪怪的。就算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也不是走到哪里都在一起的吧?又不是小学生…… 两个人又聊了几句,忽然听到人群欢呼起来。原来,这个时候,萧梦琴终于现身人前了。他微笑着朝着人们招手,穿着一身灰色三件套的西服。看起来,俊美又优雅。 萧梦琴简单的跟人们说了几句之后,就开始签售。时不时的,百忙之中,他会抬起头,遥遥的朝着这边看上一眼。周大有自然不会认为他是在看自己,那么肯定,就是在看自己身边这个穆然了。 这两个人,关系还真的不是一般的好啊! 时间慢慢的流逝,周大有觉得自己的肚子开始饿了。他转头看向身边一直看着萧梦琴的穆然,问道:“你要一直在这里等着吗?” 穆然点点头:“我等他一起回去。” “你不饿?” 穆然迟疑了一下,扭头四处看了看,道:“饿倒是有些饿了,不如,我们去对面的餐厅吃点东西?” 这里附近有好几家餐馆,但只有对面的西餐厅,可以清楚看到书店门口的景象。 周大有点了点头:“好的。” 两个人进了西餐厅,随便点了些东西吃。他们坐在靠近大窗户的位置,穆然一边大口大口的吃着三明治,一边继续看向萧梦琴的位置。 周大有吃着夹有薄薄火腿片和鸡蛋的三明治,看着坐在对面心不在焉的穆然,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来。 吃完饭,两个人各自点了一杯咖啡。周大有喝下一口温热的黑咖啡,开口道:“你跟萧梦琴是怎么认识的?” *
第53章 萧梦琴和穆然 穆然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回答道:“我们是在出去留学的时候认识的。那个时候,我们坐了同一艘轮船,就在船上认识了。” “认识了之后, 又知道彼此刚好要去同一所学校, 当下高兴得不行, 觉得,这就是天赐的缘分。到了学校, 又是在同一个班,最后还租了同一套房子。两年下来, 成为了无话不说的至交好友。我们一起回国, 他开始写书,我则学着搞金融, 这几年我们一直在一起, 几乎没有分开过……” 窗外斜阳融融, 穆然将他与萧梦琴的相知相识娓娓道来,脸上一直带着淡淡笑意。可以看得出来, 他们之间的感情, 真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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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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