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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周大有丢在客厅里,嘱咐他老实呆着之后,那名副官就离开了。周大有想到一路上那些站岗的兵丁,也不敢乱走,便老老实实的在客厅里坐下了。 既来之则安之,先看看再说吧。 客厅里铺着厚厚的红棕色地毯,宽大的棕色皮沙发光可鉴人。靠墙一面红砖砌成的壁炉,里面还燃烧着红红的炭火,让房间暖烘烘的。这样待着,倒也不算难熬。 有轻轻的脚步声响起,周大有连忙抬眼看去,却是一个梳着大辫子穿着中式袄裙的丫鬟,端着茶盘走了过来。她将一杯茶两样点心放在周大有面前的茶几上,临走之时,还冲着他抛了一个媚眼。 见此情景,周大有不禁失笑。沉甸甸的心情,倒是放松许多。 既然还有茶可以喝,说明那位瞿大帅,起码,对自己是没有恶意的吧? 他端起那精致的描金茶盏来喝了一口,上好的明前龙井,香气扑鼻。有这样的茶喝,也算不白来一趟了。 一盏茶喝了大半盏之后,有人打着哈哈走了进来:“周墨先生来了吗?有失远迎了,哈哈……” 周大有起身,看向来人。却见他大约四十多岁的样子,皮肤黝黑相貌寻常,单看样子就像是个一辈子在乡间种地的老农。谁能知道,这就是鼎鼎有名的瞿耀祖瞿大帅呢? 这瞿耀祖朝着周大有伸出手来,道:“我那些手下都是些粗手大脚的汉子,没有吓着周先生吧?来来,坐下说话,坐下说话。” 两人在沙发上坐下,周大有迫不及待的问道:“请问大帅,找周某来究竟有什么事呢?不瞒你说,你的手下带我走的时候很是匆忙,我只来得及给家人留下一张字条,我怕他们忧心啊!” “不急不急……这茶怎么冷了?来人啊,快给周先生换一盏热茶来,妈的,怎么做事的,一个个皮痒了吧?” 瞿耀祖的声音响起没多久,那大辫子丫鬟再次走了进来,战战兢兢的给周大有换了一杯热茶,也没有敢再给他抛个媚眼。 “喝茶,喝茶,这是底下人孝敬来的,据说价比黄金,叫我这个大老粗来喝,也喝不出个什么滋味。你周先生不一样,你尝尝看,味道如何。”瞿耀祖大大咧咧的说着,一副没有心机的样子。 这幅样子,自然是装出来的,或者可以说,是他的保护色。让人相信一个白手起家的军阀会是个傻白甜?小说都不敢这么写好吗? 周大有勉强喝了几口茶,然后再次问道:“大帅,敢问到底是有什么事找我?你老不说,我心里慌得很啊!” 瞿耀祖点起一根烟,一边吞云吐雾,一边说道:“也没有什么大事,就是关于你的那个《寻仙》,什么破结局啊,啊?狐小霜怎么能死呢?沈嫣然当妻,她就当妾,这多好,多完美的结局,你怎么不这么写呢?” 居然是为了这件事,闻言,周大有简直无语了。该说果然是行事简单粗暴的军阀吗?能用拳头解决的事,就不会跟你讲道理。 “大帅,这样写,并不符合我这本书的基调,也违背了我的初衷。更重要的事,不符合他们三个人的人设,额,就是他们的人物性格。沈嫣然这个人清冷孤高,绝不会允许丈夫除了自己之外还有第二个女人。狐小霜这个人虽然对主角宋蔷一片痴情,但是,她的性格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那种,怎么能接受自己成为一个小妾呢?” 听了他的话,瞿耀祖不耐烦的摆摆手,道:“你说的那些我不懂,也不理解。我就是要你重新给《寻仙》写一个大结局,再发表出去。就写,宋蔷娶了沈嫣然,再纳了狐小霜为妾。这样,当然她就不能死了,得好好活着。还有,里面出现的其他几个女角色,比如那个冰山雪女,还有莲香上人,都可以给宋蔷嘛。你是作者,你的书,不是你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吗?” 完全说不通啊……周大有苦笑起来:“这,恕在下实在做不到。小说已经结局了,都发表出去了,书也出了,怎么能再改结局呢?” “啧,读书人就是死脑筋,你在报纸上登一条声明,就说之前的结局是错的,现在这个结局才是正确的。你的《寻仙》不是卖得很好吗?将来肯定要加印的,到时候,就换成新的结局,不就行了吗?这么简单的事,还要我教你?”瞿耀祖几口就抽完了第一根烟,接着又点起第二根,弄得整个房间里,都是一股浓烈的烟味。 周大有看着面前的粗人,一时没有说话。要是真的像他说的那样办,那当然简单,可是——他不愿意。 一个作者手底下创作出来的作品,就像是他的孩子一样,怎么能别人说要把你的孩子怎么样,就能怎么样呢?还有没有一点气节了? “瞿大帅,恕我做不到。”他的声音并不响亮,却极为坚定。 瞿耀祖吐出一口烟雾,看了他一眼,嗤道:“麻烦。”说着,他在军/装口袋里掏掏摸摸,摸出一张钱票来,拍在周大有面前:“这样总行了吧?” 周大有都没有朝那张钱票看上一眼,只是说道:“这不是钱的问题。” 瞿耀祖抽完烟,将烟头随意的丢在地毯上,很快就把那华丽的地毯烧出一个洞来。他站起身,道:“既然这样,你就在我这里住下来,什么时候改主意了,我什么时候再让你回去。”说着,他迈开大步,走出了房间。 看着瞿耀祖离开的粗壮背影,周大有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这还真是,麻烦了啊…… 周大有一直在客厅里待到太阳下山了,之前带他来的那位副官才再一次走了进来,脸上还是挂着似笑非笑的表情:“周先生,起来跟我走吧。” 周大有站起身,跟着这位副官走出了房间。走廊上,残阳如血,给栏杆涂上了一层殷红色。瞧着,很不吉利的样子。 副官在前面走,一语不发,周大有跟在后面,心里不安,便主动开口道:“这位长官,敢问贵姓?” “我姓赵。” “赵副官,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 “跟我走就是了。” 赵副官非常不耐烦,周大有也不敢再问,只得闷头跟着他往前走。两个人沐浴着夕阳余晖走了一段时间,四周的景色,越来越荒凉。甚至,可以听到乌鸦沙哑的叫声了。 原本觉得不会有事的周大有,手心里不由得渐渐冒出汗水来。这个样子,似乎不像是带他去休息的模样啊? 两个人来到一座高大的长满荒草的假山之后,那赵副官骤然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一双幽深的眼睛看向周墨,右手摸上了腰间的枪/套。 这地方,确实是个杀人埋尸的好地方啊! 赵副官将手放在枪/套上,看着周大有,开口道:“你还是不改变主意吗?” 周大有知道,审时度势,自己应该告诉他,自己改变主意了。但是,他就是开不了口,他就是不愿意屈服。 或者为了家人,他也应该屈服。老老实实的当一次狗,就能平安回去,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多好? *
第92章 软禁 我改变主意了——就这么简单的五个字, 说出来就能得到自由,可他就是做不到。 忽然间,他竟然想起了从前课本上学过的, 当时并没有当一回事的诗句: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 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 现在再想起来, 这诗句,是何等的深刻! 仅仅是改变一部小说的结局而已, 很简单不是吗?而他,也并不会损失什么。可是, 他就是不愿意。 这一次屈服了, 是不是,以后更大的侮辱, 我也可以接受了呢?一次一次, 最终会习惯, 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他心中的感性战胜了理性,这一次, 他不为别人而活, 只为了自己,为了自己胸口里的那一股气,那一团火! 什么大帅什么文豪什么丈夫什么父亲,去他的吧!老子就是老子, 是那个孑然一身无牵无挂都市里一名小小的女写手。我活得干干净净, 死也要清清白白!起码, 在死去之前的那一秒钟, 我可以对自己说, 我没有对这个世界低过头! 这样想着, 周大有的眼里像是要冒出火光来, 直视着赵副官的眼睛,道:“你要杀就杀,要我改主意,那不可能!”说着,他也不闭目待死,依旧盯着对方,等着他开/枪。 赵副官似乎很是愤怒,脖子上的青筋都爆了出来。他猛的掏出枪上了膛用枪/口抵住周大有的太阳穴,厉声说道:“你当真不怕死?” 周大有道:“我怕死,但是更怕的是,我这一次屈服了,以后就还有无数次等着我。一直到,我变得面目全非。——赵副官,你下手的时候,还请利索一些。我知道你是奉命行事,我也不怨恨你,你给我一个痛快吧。” 说这一番话的时候,他的心跳极快,几乎可以听到血液流动的声音。但他的表情,却极为平静。看着,真有些凛然的风范。 赵副官面容狰狞,恶鬼一样的盯着他。他表情冷静,但确实是与他在对峙着,不落下风。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当周大有汗流浃背的时候,赵副官的面容,陡然松懈下来,竟然露出一个带着赞赏之色的笑容。他收起枪,笑道:“抱歉抱歉,在下只是一时兴起,跟周先生开个玩笑而已,还请你不要见怪,也不要怨恨我们大帅啊!” “原来如此,哈哈,赵副官还真是个有玩心的人啊……”老子相信你的话,才怪!姓赵的要不是奉命行事,他把脑袋割下来给他当球踢! 不管怎么说,这一个关口,总算过去了。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涌了上来,使得周大有感到了极度的疲乏。 经过这一遭,赵副官对他多了几分敬意,说道:“周先生,我是奉大帅之命带你去客房歇息的,请跟我来——” 说着,他率先朝前走去,绕过假山,见周大有没有跟上来,停住脚步转身喊道:“跟过来啊,周先生。” 周大有这才朝着他走过去,一步一步,像是踩在棉花上,有种奇异的虚空的感觉。背脊上湿漉漉的全是汗水,湿透了里衣。 刚才,确实是将他吓得厉害了。说到底,他也只是个普通人而已,怎么会真的不怕死呢?只是,他更害怕的是,自己变成一个令自己都感到陌生的人,一次一次突破自己的底线,最终变得令人唾弃。那样的话,还不如干净利落的死去呢。 虽然现在看起来,暂时是没事了。但是赵副官那个用枪指着他脑袋的动作,却深深的刻在了他的灵魂里。他首次认识到,自己穿来的地方,是一个人命不如狗的乱世。之前所以为的那些岁月静好,其实,都只是假象而已。 算来,他也算是功成名就了。谁提起周墨,会不知道他是个大作家?可是呢?在一个军阀的眼里,他也只不过是个可以随意压榨,随意威胁,甚至可以随手灭掉的小人物。成名后那种漂浮的感觉,因为这一次的经历,消失无踪了。他感觉自己,再一次结结实实的站在了地面上,清楚的感受到了自己的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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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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