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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秉间和他闲谈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说起了正事:“城西的庄子就且先不招收流民了,待你那羊毛村成了事儿,亦或者有新的工坊建好了,就在那附近让他们自己盖房子住。” “我知道啦,不过其实咱们现在又多了一块地盘要折腾。” “哪里?” “矿区。” 挖矿的都是犯人,但是犯人也需要严加看管呀,光是镣铐看管可不行,不多派些人前去镇压和严加看管,要是有人振臂一挥带他们叛乱越狱事情不就大条了吗? 那么多出的看守也是人,他们兴许还会捎上自己的家眷。 而且大家肯定都要吃喝,也会交易,还会有市场,说不准要不了多久那儿就能自发形成一个村庄。 南若玉他们要做的就是把控大体,剩下细微的调整就任由百姓自己发展了。 他相信,只要给予肥沃的土壤,不随意折腾,拥有顽强生命力的百姓自己就会绽放出蓬勃多姿的一面。 议论间,小厮们的坑也已经挖好了。 只见深有一人高,两臂长的洞就出现在了眼前,旁边还放着十几只密封好了的酒坛子。 这是南若玉今岁酿造出来的酒,里头还混有一坛他抽出来的精品好酒,似乎叫做【剑南春】?不管什么名字,反正听系统吹嘘它天上地下绝无仅有就知晓肯定是好东西没错了。 在得知在场所有的酒都是留存得越久,滋味愈发醇厚绵长后,南若玉果断下了决定——他要埋酒! 南若玉一面指挥着小厮们往里头坊,一面对方秉间道:“你生辰的时候咱们再埋上几坛子,每岁埋一回,几十年后咱们的好酒定有不少,想想就美。每逢大事就挖出来一坛和大家一起庆贺,可有意思了。” 方秉间乐得看他折腾,托着腮,懒洋洋地说:“你爱喝酒么?” 南若玉摇头:“偶尔喝一下不碍事呀,还能当奖赏分给底下嗜酒如命的人。而且,更要看和谁一起喝,是不是?” 方秉间:“说得也是,不过你这个小院怕是埋不下那么多。” 南若玉:“咱们在庄子上不也还有地吗?嘿嘿,不行的话,往花园里埋也成。” 唔,他还打算再酿些啤酒,夏天喝冰啤酒最是痛快不过了。到时候再配上麻辣小龙虾和烤串,真是神仙也不换的好日子啊! 而且啤酒花的种子他都已经找好了,里头还混杂了他从系统商城那儿淘来的精品种子,届时东西种下去,收获好多好多优质啤酒花,再多酿造些高品质的啤酒出来! 方秉间看他傻乐呵,故意声音压低了:“就不怕从花园里挖出来些什么吗?” 南若玉翘起下巴:“那不怕,我运气极好。就是真挖出什么来,也可能是珍宝之类的。” 就是不成,他也可以把签到系统当探测仪用,就不给方秉间嘲笑自己的机会! …… 杨憬和容祐也到访了,可惜冯溢身在潘县,离广平县不远但是赶不及,就只托人送了礼。 在所有人都送完礼之后,大家都很识趣地给南若玉和容祐二人留了独处的空间。 南若玉也猜出接下来的流程了,他十分开心,双眼亮得好像刚擦过的黑琉璃,透着股干净又鲜活的劲儿。 容祐局促地挪开了眼,免得自己被那灼灼的目光被烫伤。 不过话还是要他来亲自说出口,他也不忍心让小郎君的期待持续太久,跟欺负小孩似的。 他深吸一口气,沉着镇定地说:“小郎君,承蒙不弃,祐愿投于帐下,效犬马之劳!” 他又改了口:“主公。” 南若玉的脸颊刷得一下红了,好像涂抹了胭脂似的。好在随着脸皮的厚度日渐变长,他也就害羞了一下,便喜滋滋地问:“见山为何选我,我可就是个小孩儿,你就不怕自己这个决定太荒唐了吗?” 容祐忽地笑了下,不是讥讽冷嘲的笑,而是宛若春风拂面一般的和煦笑容:“小郎君可知,在我踌躇着不知该不该入郎君麾下时,杨统领对我说,要用眼睛去瞧。至于亲眼看到什么,就是我追随您的关键了。” “祐这段时日以来,一直在用自己的眼睛看。看君心系黎庶,不看出身,不看名望,泽被所有百姓,看君整顿君威,体恤士卒。经那日匪徒侵袭一战,祐见到了您为军队做的不少事,您让百姓再不视兵卒为猛虎。这样带出来的对外铁甲,对内柔情之兵,我不信会有能够战胜它的人。” 太、太会夸了。 南若玉微微张了张嘴,不敢信容祐身为武人居然这么会讲话,夸起人还委婉又好听,简直叫人叹服。 他挠挠头,诚挚地说:“这非是我一人之力。不过,见山你愿意追随我,是我的幸事,我只说一句,我不会辜负你的期待。” “哦,对了!这一次你立了大功,我都还没来得及嘉奖你。” 容祐赶紧推辞:“祐不敢当,之前厚着脸皮和兄弟们一直待在庄子上,吃喝用度皆依仗主公,又怎好意思再讨赏。” 南若玉大气地说:“一码归一码,你们是客人,合该吃用我的。” …… 领了一堆赏的容祐在南若玉的生辰宴结束后,迷迷糊糊地回了庄子上。 才刚到没多久,那些从雍州跟着他过来的兄弟们就围了上来,在他耳边七嘴八舌地说着话。 “老大,老大!怎么样,你加入小郎君麾下了么!” “如何,咱们以后是不是就成了南家的兵啦?!” “老大你说句话啊老大!” 在此之前,他从未觉着自己的兄弟们比那鸟雀还要聒噪! 他厉声呵斥:“安静!瞧瞧你们,还有没有个当兵的样!看看人家杨兄弟的兵!” 大家被他骂得缩了缩脖子,有点怕他的冷脸,更不敢再嘀咕半句讨得老大一顿喷。 但他们也是真心喜欢这个庄子,一点儿也不想离开。 这些时日,因着他们老大不当自己是客人看待,就拉着他们在兵卒的营帐里住了下来。 但这也是人之常情,他们没什么抱怨就留了下来,也是待得乐乐呵呵的,之后就跟着当地的兵一起寻常训练就是了。 没想到光是待在这,小郎君就命人给他们一人发了一套冬衣,说是训练时要穿的。只不过他们才刚来,是以赶工也只能一人制出一套。衣裳里甚至还带着双新鞋,穿着脚上热热乎乎得很。 他们在自己家中都没这样好的待遇,这一套连环拳打下来,大家都晕晕乎乎的。 之后军营里的伙食也让一伙人难以淡定了,日日都能吃饱不说,饭菜还挺香的。午膳都有荤腥,隔三差五杨统领还带他们整点好的。 即便是训练苦了点,那又算得了什么了?这世道,做什么不苦不累。 和那些兵待在一起久了,几十个从雍州过来的汉子们在闲谈间都得知了在南家当兵的优厚俸禄,那何止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简直是一人带着全家起飞! 现在当上南家的兵,就是说亲都要比旁的人容易许多,哪里还会像是朝廷上的兵被媒婆和姑娘家们避之不及呢。 容祐望着一双双用希冀眼神盯着自己的兄弟们,鼻子微微有些发酸。 大家都愿意跟随他千里跋涉到这样一个地方,故而他要小心谨慎,不能托大,不可意气用事,见到谁纳头就拜。 而现在他终于看到了金灿光华的将来,他也相信小郎君今后定有不凡的成就。而现在,他又怎么舍得拂去大家的希望? 他轻轻点了下头,用肯定的口吻道:“没错,以后我们就是南家的兵了。” * 南若玉第一百零八次在心里感谢方秉间制作出来的表格,清晰明了,十分好用。因此,他也能清楚地看到他们现在缺少些什么。 他放下文书,不免叹了口气:“缺马儿啊,缺好马!” 养马场的马本就不多,多数还要上供给朝廷,再分配到各军之中。现在他们这些地方官要是敢伸手,那就变得非常不合时宜了。 一匹两匹没什么,要是数量多了,起码也得等中央权威一降再降的时候再动手。 而且比起劣马,他还是更眼馋从北方胡人那儿换来的好马。虽说脾性烈,但看着是真的漂亮健壮,油光水滑啊,二者放在一起根本没有可比性。 他阿父就有一匹名马,只是用得不多,偶尔出行时会骑一下,平日里都是放在马厩中的。 完全是在暴殄天物!南若玉看了只觉痛心疾首。 不过这匹“劳斯莱斯”他阿父看得很严,绝不可能让他有任何染指的机会。 甚至因为那马儿是被阉过的,他就是想拿来当种马都不成。 南若玉把自己的脑袋搁在桌上,期期艾艾地望着方秉间,忧愁地问:“还没有可以卖马儿的商人吗?” 方秉间敷衍地说:“快了快了。” 幽怨的小眼神儿瞄了过来,方秉间不得已,只好放下手头的事,解释道:“那些大商人都还在外面跑商,没个一年半载,哪里回得来?有些人甚至还可能出去两三年之久,手底下的人哪敢做主。要是那么一匹两匹马儿就算了,我们要的可是数不尽的骏马啊。” 这样算下来,恐怕一年到头都得去接洽大大小小的马商。 “想要组建一个骑兵可真不容易啊。”南若玉不禁感慨。 “依我看,好马胡人还不一定会卖给我们。要是出口的量太大了,他们上层的贵族也会警觉,还要咱们自己繁育良马才是。” 方秉间:“是要两手一起抓,得了闲咱们就去看看广平郡的养马场。” 南若玉蔫巴了。 方秉间拿他当锦鲤对待,强烈认为他哪怕是当个吉祥物挂件和他走一遭,也比待在家里要好得多。 唉,他总觉着自己是自作孽不可活。 ------- 作者有话说:[猫爪][猫爪][猫爪]看到这个爪爪,想到家咪的jio最近闻起来凑凑的[狗头]
第52章 矿区。 丁零当啷的零落敲击声渐渐连成一片,沉闷地回荡在巨大的洞窟里。 犯人们机械地挥着锤子和镐子,虎口都被震得发麻。每一下撞击,都从手臂麻到胸口。汗水淌进眼睛,涩得发疼,也不敢停,只能用肩膀胡乱蹭一下。 监工虎视眈眈地望着他们,也无人敢偷懒。 在这里干活的矿工都是些犯人,绝大多数是在元旦后的第二三天拉过来的。有些罪大恶极的人,在被查出来犯事后,就已经被拖去斩首了。 刽子手显得不那么熟练,而且毫不留情,一次没砍断,又来第二刀。砍下来的脑袋骨碌碌地滚在地上,鲜血淌湿了一地。 当时就吓得许多犯人腿软发抖,胆子都给吓破了,再也生不起任何反抗的心思。 之后就按犯罪的情节轻重,规定了他们要在这里服役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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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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