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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县里也算照拂咱们几个村子,不但领着大伙修建了河堤,还给咱们经费让大家伙能美美的吃一顿,我也不多说了,总之,今年河岸上的那几家,还有田地离河岸近的,都不用再担心河水上涨漫出来了。” “以后这种事情,希望大家伙都积极的参与,不要再拖拖拉拉要等着人上门去喊,干活的时候不积极,这会吃饭的时候一个个比谁都麻溜儿。” 村里不耐烦的吐槽了几句,村里每次召集人手做点什么,村里总有几乎耍赖皮的,每每都要等着村长找人上门去喊,就算喊来了,干活的时候也一个比一个会躲懒。 “村长放心,以后再有这种好事,我王德发第一个报名!” “就是,要是每次干完活都能吃上肉,我林铁柱肯定不偷懒。” “我癞子头随叫随到!” 几个年轻的痞子少年一口肉一口汤,囫囵咽下之后,个个都满脸兴奋的朝着村长大喊。 村里其他人也纷纷附和,农闲的时候,村里大部分人都是要去镇上或者去山里找事情做的,但不管去镇上还是山里,能做的事情都是有限的,有时候还白折腾了时间。 大伙之所以对县里要求做的事情很反感,主要是大部分需要做的苦力基本等同于徭役了,好多时候,不但要出人去干活,一日三餐都要自己搞定。 所以村民们才对这种召集很反感,哪怕他们再怨声载道也不得不去,像这次修建河堤,能有这么一顿饱肉吃,大伙都相当满足了。 天色渐渐的暗沉下去,打谷场烧着几堆火,吃饱喝足的村民们也还没有散去。 大部份人依旧聚集在一起,纷纷感慨着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今天的菜肴,还有之后的秋收,偶尔也会把最近发生的八卦说出来继续聊一下。 林陌和苏沐的体质都不是惹蚊子的那种,但耐不住这打谷场蚊子飞的多,火光摇曳中,林陌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看到嚣张飞舞在眼前的蚊子了。 眼看着林文抽了自己不知道几耳兜的时候,林陌坐不住了,他带着其他人先回了家了。 林笙和林武还在兴奋中,跟着村里人扎堆在一块儿,正聊的兴致勃勃,津津有味。 老固也有了自己的圈子,林陌想着他这段时间也忙的辛苦,这会也算是难得放松,就懒的叫他。 回家之后,苏沐就忙活着烧水给大伙洗漱,林陌本想帮忙,苏沐以他刚病好没多久,就拒绝了,那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个多娇弱。 天暗的早,农家人没什么夜间活动,为了节约灯油柴火,洗漱之后基本都上床歇着了。 林陌给林笙他们留了等,他耳力好,听到了老固和林武回房的声音,就是迟迟没听到林笙回来的声响,不免担忧的蹙起了眉头。 林笙虽然是他们大哥,但到底是个哥儿,林陌思来想去,还是放心不下,套了件外衫就轻手轻脚出了门。 这会时间不算晚,估摸也就是八九点,只是天色暗的早,林陌赶到打谷场的时候,村里人已经散了赶紧,只剩下几个收尾的老汉。 林陌没问到林笙的消息,心沉了沉,脸色有些难看,借着月光,他又在附近找了一圈。 林家这段时间的风头很热闹,家里有了钱,林笙是个哥儿,难免不会有心思歹毒的地痞起了心思。 想到林笙要是经历什么不好的事情,林陌脸色愈发沉重,他脚步迅速,连着找了几个地方,眼看皎洁的月光愈发明亮高悬,他攥紧的手心也愈发用力。 ** “乐哥,你好些了没?实在不行,我回家叫阿陌和小武来帮忙?” 林笙看着一瘸一拐的唐乐,脸上的担忧溢于言表,打谷场到唐乐家的这条路都是小坡小坎,路上的石头子也多,他搀扶着唐乐一路走来,可谓是十分艰辛。 但唐乐受伤又是因为救他,他也不好意思把人丢下。 林笙擦了擦额头的细汗,微喘着粗气说道:“我家里还有阿陌之前用剩下的膏药,不然我先扶你回我家,等明日再送你回家?” “不…不用,就要到我家了,多谢你送我回来,笙哥儿,那……那个天色也不早了,你还是先回去吧,剩下的这点路,我自己走就行了。” 唐乐声音结巴,大气也不敢喘一个,他搭在林笙肩膀上的那只大手更是僵硬的不敢动弹,整个脊背绷的紧紧的,要不是天黑月黯,只怕林笙这会早看到他满脸涨红的样子了。 他几乎是同手同脚,结巴迟缓的声音好半天才继续说道:“我家里有备着药,回去我自己能上的。” 林笙叹口气,唐乐结巴隐忍的声音在他看来,是对方脚太痛了所以在克制着不让他担心。 他声音埋冤道:“都说了没关系,等送你回到家,我再回去,要不是因为我,你也不会崴了脚。” “走吧,就快到了,先送你回去擦药。” 林笙吸了一口气,蓄力之后继续搀扶着唐乐往前面的小坡走,唐乐生的高大,又练的一身的腱子肉,林笙一个小哥儿,细胳膊细腿的,基本被他笼罩在怀里。 唐乐深怕把人压坏了,一点力度都不敢放在林笙身上,就这样,林笙还是走的气喘吁吁的。 其实他的脚疼的不算严重,崴脚对他一个常年上山打猎的猎户来说,是最轻的伤了,他和山里的野狼搏斗时,大腿肉都被撕咬的面目全非,腿都快咬断了,他也能自己走回家去。 还扛着被他打死的野狼,可林笙知道他崴脚后说要搀扶他回家,那一瞬间,也不知道是那根经搭错了,他就任由林笙拦着他的胳膊肘子,拱进了他怀里,撑着他往前走。 朝思暮想的人就这样毫无防备的贴近他的怀里,他只要一低头就能亲吻到那散着皂香味的发丝,只要一用力就能把他真个人都抱起来…… 唐乐恍恍惚惚,脑子里只有一根绷的紧紧的玹,他知道他应该拒绝林笙的好意,毕竟他是一个未婚嫁的哥儿,而他是一个鳏夫,于情于理都不能和他走得太近。 可他控制不住自己,嘴张张合合也没能说出一句拒绝的话,只是贪婪的,恶劣的偷偷的贪念着这一点点的接触。 他喜欢林笙。 喜欢了很多年,从他来到茂林村到现在,他都不记得多久了,只知道这个人从那时候就住进了他的心里。 如果不是自己配不上,他真的想和林笙成亲。 “怎么了?脚很疼?走不动了?”感受到唐乐的僵硬和叹息,林笙仰头去看他,月光不算亮,他只能依稀看到一个轮廓,看不清他脸上的情绪。 但能感受到对方那双眸子正灼灼的盯着他。 唐乐慌忙转头,一着急下意识就用受伤的脚走了两部,钻心刺骨的疼一下叫他面目扭曲,忍不住倒抽了几口气,他口齿慌乱的解释道:“没事,就是觉得刚才张婆子给你说的那个婚事还可以。” 他一边调整疼的发胀的脚,一边不动声色的去看林笙的表情,哪怕月光黯淡,他依旧瞪大了眸子,企图能看出一点什么来。 林笙摇摇头,继续扶着他,语气平缓道:“乐哥,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家人看上的不是我,是现在的林家,是……是阿陌,阿陌前两年身子不好,我确实很想成亲,就是想拿点聘礼给他治病娶媳妇。” “现在……”说着,林笙叹了口气,释怀一般继续道:“好在阿陌成器,家里现在有条件了,我也没了成亲的心思了,就想好好守着阿文过下半辈子了。” 林文情况众所周知,就算林家有钱了,有人愿意把自己姑娘家过来,林笙也不放心,他这辈子是不打算成亲了。 最近除了有人给林陌说亲,不少人都再给林武和他说亲,他们几兄弟现在算是村里的香饽饽,只是媒婆还没上门,就都让他拒绝了。 阿陌一心就挂在沐哥儿身上,小武年纪还小,阿文脑子不灵光,要找也要找个真心喜欢他的,不然他情愿阿文一辈子跟着他。 “笙哥儿,你很好,林陌现在当家了,你要成亲的话,他也会很高兴的。” 唐乐忍不住伸手摸了摸林笙的额头,为他擦拭上面的沁出的细汗,粗糙的指腹忍不住悄悄摩挲了几下。 这些年他看着林笙一点一滴的拉扯着林家几兄弟,他除了心疼,更多的是敬佩,林笙的好,不应该只有他一个人看到,但他又不希望别人看到。 “这个,送给你。” 似乎酝酿了很久,唐乐才磨磨蹭蹭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坠子,是一个玉雕的小鱼,就拇指头大小,绿幽幽的,看着格外小巧可爱。
第152章 通晓心意 月光倾洒,整个茂林村都笼罩上一层莹莹白光,微风拂面,山林间时不时发出细碎的沙沙声。 唐乐蒲扇般的大掌间放着一块小巧的鱼形玉坠,他紧张的屏住呼吸,目光愣愣又热烈的盯着林笙。 只要仔细看,就能看到,他拿着玉坠的大手还在微微发颤,胸口的那颗心几乎要冲破束缚,跳出胸腔,可他依旧还在努力的维持着镇静,试图表现的很平常。 嘶哑又带着几分发颤的声音紧张道:“这段时间多谢你的照顾,我也不知道送你什么,这个……这个希望你收下。” 夜色里,林笙微垂的脑袋微微晃动,嘴角勾起压都压不下去的笑意,几乎是一瞬间,他就明白了唐乐的心意。 不是他聪慧伶俐,而是唐乐的表现真的是太明显,他们两人此刻挨的很近,他大半个身子几乎都是靠近了唐乐,从一开始就能听到他鼓跳如雷的心跳声,一开始他还以为唐乐就是这样心跳比较明显的人。 可就在刚刚,他掏出玉坠的那一刻,他清晰的感受到那颗本就跳动的异常明显的心脏这会更是跳的毫无章法,仿佛下一刻就要脱离了胸腔,而且,唐乐的身躯也才微微发颤,就连说话,都带着他自己不曾发觉的颤抖结巴。 他是个老哥儿了,这些年在村里为了谋生活,跟村里的七八姑八大姨也算混的相熟,这些情窦初开的青涩心事,他也知道一些。 只是自己遇见,还真是头一次。 林笙不自在的仰头看了看,他脸上烧的慌,但还算淡然,至少满脑子都在猜想着唐乐此时的表情,只可惜天色太暗了,他看不清。 “你,你为什么送我?这段时间也没帮你什么,反倒是你帮了我很多。” 林笙猛然想起来这些年的种种,唐乐偶尔送来的猎物,秋收时的帮忙,农忙时举手之劳,不时帮忙送来的柴火…… 以前他都没细想过,现在突然想起来,才发现唐乐这些年居然帮了家里这么多事情,而且,要是这么算的,唐乐……唐乐是喜欢他很久了的意思吗? 越是细想,林笙越是脸红,搀扶在唐乐腰间的手也愈发滚烫起来,他动也不敢动,只觉得这会那截精壮的腰身触感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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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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