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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尔德!噢,我亲爱的龙骑士你终于回来了,再看不到你,我就要和比彻去找你了。”柏妮丝.威廉姆斯,一名火热的驱魔人,头顶扎着两个巨大的红色马尾,身穿黑色斗篷人却热情似火。 至于比彻.伦纳德,则是一个胆小的冰系魔法师,他的发色是浅蓝色的,天空的颜色。 比彻看见奥诺伊斯的视线,身体不受控制地往药剂师希尔.安德森身后躲。 希尔是一名年龄较大的药剂师,并且是教廷的遗民,弑神的事情发生之后,教廷便被解散了,无人敢信仰光明神。 也无人想要信奉光明神。除了圣比卡郡,唯一一个还在信仰光明神的地方,也是唯一至今为止没有被黑暗魔法侵蚀污染的地方。 据说,圣比卡郡的城主是一位精灵。据奥诺伊斯的印象,精灵们诞生于生命母树会更加亲近自然之物,他们生来就信仰自然女神。 与人类不同,其他的种族诞生于神明的力量,是神明眷属的一部分,而背弃自己所属的神明,转而信仰其他神明,将永久地遭受神明的诅咒与惩罚,带着神明力量的法则会一点点侵蚀他,让他永生,同样的永远地生在痛苦之中,永远地不得安息,直到最后连灵魂也被腐朽,成为一缕不带意识的法则融入神明的身躯。 奥诺伊斯很好奇对方为什么要这么做,而其他人也是为了寻找抑制黑暗生物的力量。 毕竟,在连精灵族都自身难保不得不举族搬迁的情况下,圣比卡郡这个城市简直是奇迹。 奥诺伊斯将自己摘的红果子分享出去,不出意外的话,这将是他们的晚餐,猎魔人烤的肉根本不能吃。 在他回来时,篝火上的肉已经变成了焦炭。 “哦~菲尔德,这果子很酸不能吃,来尝尝我们的烤肉。”柏妮丝转身去拿烤肉,看见火上的一幕瞪大了眼睛,她气冲冲看向比彻,“喂,比彻你怎么不把烤肉拿下来!不是你说你要来试试吗?” 比彻盯着自己的脚尖眼睛渐渐湿润:“抱……抱歉,菲尔德回来后,我一时间忘了。” “真的很对对不起。”比彻猛地鞠躬。 希尔叹气道:“可惜了啊,一条生命的逝去,竟然死得如此没有价值。” 奥诺伊斯并没有说什么,他一个人坐在不远处的大树底下,沉默地咬着果子。拇指大小的果子咬开,里面宛如果汁般,酸甜可口汁水充足,味道自然没得说。 “咦?这果子怎么这么甜!” 神明指尖的果子泛过几丝微弱的光,众人并没有看见。 夜已深,寂静的丛林空中时不时飞过乌鸦,三人已经沉沉睡去,只留下一旁守夜的奥诺伊斯,火光照得他的脸有些微微的红,有些发烫,只不过那张脸上的情绪并不怎么多。 不是冷漠,不是高傲,而是一种漠视,对万事万物的不关心,似乎从未有生灵能如他的眼,无论对方是高兴还是痛苦,一切与他无关。 这就是神明,神明游离于情感之外,无念无想。 温暖的火光让奥诺伊斯渐渐生了睡意,他闭上眼休憩,半梦半醒之间他听到了一阵呼唤。 “奥诺伊斯。” 供奉神明的神庙前围了一群又一群的人,有教廷的圣子,有地精一族……密密麻麻,他们大声叫嚣着什么,自称得到了更换一位有作为的神明的方法,他们要弑神。 神明待在神界的神殿中,他们本没有机会上去,但有人告诉他们只要把那把剑插进这里的神像胸膛中即可。 这个传言如同黄蜂过境般席卷,不过一月时间,赶往神庙的人便有十万,他们的意志汇聚在那把剑上,从而让它有了“弑神”的能力。 所有人都为杀他而来,除了一个精灵。 那天精灵背对着神庙,一人一剑独自面对千军万马,血染红了他圣洁的白袍,凛冽的风里纯白的长发随风舞动,如飘摇的丝绸,看上去很柔顺。 精灵的耳朵也很美,很可爱。 他从那些人口中得知了他的名字——博斯韦尔.雪莱。 精灵的实力很强,他杀了很多人把他护的很好,没让任何人成功踏入神庙,但他终究抵不过十万人马。 精灵,快要死了。数万年来不曾有过情绪的奥诺伊斯,不知为何忽然生了一点特别的情绪。 在那些人做最后冲刺的时候,精灵燃烧着生命力强撑,在那之中奥诺伊斯看见了一颗还未成形的神格。 神的位置,要么是世界法则自然孕育的,要么是通过拼杀夺来的,别的神明早已更新迭代。 而奥诺伊斯,是位至今为止还一直未曾更换过的古老神明。 那一日他看见精灵体内和他同出一源的神格,他明白他该让位了,如果是精灵成为新的光明神。 奥诺伊斯似乎并不会不愿意,做神明其实挺无聊的。 于是他现身了。一道虚幻的灵魂浮现,神明出现在精灵背后,修长的手虚扶住那只已经握不稳剑的手,抬眸望向众人。 神明如同波浪般的金色卷发随风飘摇,仿佛与精灵纯白的长发交织,那双金色的眼眸漠视而威严,令人不容侵犯,喊打喊杀的众人瞬间偃旗息鼓趴在地上不敢啃声。 神明控制着精灵抬手,剑光划出十万人尽数丧命,随后,他接过精灵的剑插进胸膛,形体缓缓消散。 自此世间所有他的神像皆破碎为尘埃,世上再无光明神。这便是弑神的真相。 没人能杀了他,除了他自己。奥诺伊斯想要休息,他很累。 在那之后奥诺伊斯便被闯入的外来者复活,随后每日在梦里他都会见的那日的场景……以及精灵的歌声与舞蹈。 精灵的歌声空灵而玄远,那是一支乞求神明降临的歌,大陆上的种族都会依次来请求他们的神明聆听他们的愿望。 精灵的愿望是见他一面。所以奥诺伊斯踏上了旅途。 至于精灵的舞蹈,也是一支很常见的祭祀舞。也许是那场大战后的伤还未痊愈,精灵跳舞时很吃力,时常控制不住踉跄跪地只能用长剑支撑身体。 神像的角度可以看见他修长的脖颈,以及纤细的腰。 圣比卡郡竟还存留着他的神像,真是很不可思议。而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精灵会褪去衣物趴在神像脚边休憩。 他的背光洁而神圣,睡颜安静而乖巧。奥诺伊斯总会忍不住盯着他发呆。 精灵,真的好漂亮,想要带回神殿收藏。
第97章 抵达 神明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 一夜过去,相安无事,小队四人再次踏上旅途,柏妮丝摘掉帽兜探出头张望,猎魔人的直觉告诉她前方有未知的危险。 正要说什么,一只两米高的大狼从森林中冲出扑向希尔,血盆大口张开:“吼——” 千钧一发之际,躲在希尔身后的比彻挺身而出,冰魔法从水晶魔杖中射出没入大狼眉心,下一刻厚实的冰壳连同狼的涎水一起冻住。 危急暂时解除,比彻松了一口气跌坐在地上,他脸色苍白,嘴唇还在发抖。 就在此时原本被结实的冰层忽然裂开了一条缝隙,猎魔人瞪大了眼睛,大声提醒:“比彻!快躲开!” 然而还是慢了,冰层在瞬间裂成万千个碎片,晶莹的冰雾在狼王柔顺的毛发间飘散,这是一只通体雪白,血统纯正的伦尔博雪狼,只是不知为何出现在了这里。 众人来不及震惊突如其来的变故,只见狼王迎着风威风凛凛彰显神威时,龙骑士左腕上戴着的银器飞出化成了鞭子歪七扭八地将狼捆住。 为族群寻找栖息地的狼王呆住:“吼?” 众人也齐齐呆住,不约而同看向后方,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龙骑士出手,原……原来这么强的吗,吓死个人。 可是根本没有使用魔法的痕迹啊! 奥诺伊斯缓缓走上前,抬起手指,下一刻束缚狼王的鞭子从它身上收回,重新回到了神明手腕。 龙骑士幽深而淡漠的眼眸如同深渊望不到底:“狼,你可愿臣服吾。” “吼——”开什么玩笑。雪狼冲着人类一跃而上,势要将人撕得粉碎,狂妄的人类竟妄想驯服它! 奥诺伊斯望向扑过来的雪狼,目光落在它雪白的皮毛上,眼睛微微发亮,他抬手,下一秒手腕上的银器飞出,依据主人的心思化为一把铲子。 “砰!” 狼王被砸进土坑。雪狼从坑中爬出,它不信邪再次扑过去。 “砰!” “砰!” “砰!” 那把看似平平无奇的银器似乎有无穷的力量,可以变换各种形态,银鞭、铲子、锅具、铁棍、钢针…… 众人看得嘴角抽搐,狼王一一试过后终于屈服了,它缓慢地上前在人类面前低下高昂的头颅。 一阵清凉的清洁魔法落在狼王头顶,打完架后灰扑扑的毛发重新变得有光泽,人类骑坐了它的背上,不知为何此刻狼生不起反抗的心理,反而很想要亲近。 雪狼驮着人跟上大部队。 柏妮丝看着无比温顺的雪狼惊奇道:“它看起来好乖。” “嗯。” 希尔咋舌:“菲尔德要给它起个名字吗,建立了联系才算驯服成功。”菲尔德明显没有用传统的咒术与狼王签订主仆契约。 “狼。” 狼王下意识抬头,奥诺伊斯摸了摸雪狼毛茸茸的头顶,眼中露出一丝慈爱。 “什么?”希尔有些不解。 奥诺伊斯看向远方的城池:“它,有名字,狼。” 神明有时候不喜欢说话。他喜欢安静的。 “噢噢。”众人被他惊奇的脑洞折服,他们顺着龙骑士的目光望去,前面就是圣比卡郡,大概还有一天的路程,当远方的星星落到树梢,大家也许就到了。 “菲尔德,你说那位城主会告诉我们抑制黑暗生物的办法。” “会的。” 精灵很善良。 比彻担忧道:“但是传闻里,那位城主是个很冷酷无情的精灵,他有一双猩红的血眸,曾有人反抗他锁城的法令,隔日就被他就地斩首。” 柏妮丝搓了搓起鸡皮疙瘩的胳膊:“对,据说精灵把尸体挂在城墙上足足七天,直到乌鸦啄食尽血肉。” “绿色的。” 三人齐齐抬头看过去:“啊?” 奥诺伊斯趴在雪狼背上,低垂的眸流露出几分困倦,看上去呆呆的,不那么拒人千里之外,他解释道:“精灵的眼睛,是绿色的。”是草木新生的浅绿,清澈而美丽,如同水晶般熠熠生辉,富有春的生机。 是自然女神的杰作。 三人常常为跟不上菲尔德的脑回路而懊恼:“菲尔德认识城主?” 奥诺伊斯摇摇头,只是见过一面的话应该不算认识,况且那个时候精灵并未曾真正见过他。 神明的面貌不会轻易示人,精灵见到的只是一个看不到脸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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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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