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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不放松地工作,就算是自己喜欢的事,也会吃不消,更何况时誉因为这份工作已经影响到了生活,养出来那点脸颊肉都不见了。 他感到最可惜的就是这点了。 听了项远的话,时誉迟疑了一下,到底没说明天也在家吃饭的事儿。 因为着急《黎明杀机》的上市,所以眼下手里的工作比较多,他的僵尸才画到一半,总想着快点画完,明天还是要过来加班的。 但晚上这顿饭他得回去吃,所以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时誉便跟宋耀阳招呼了一声,先跟着项远走了。 ———— 其实比起他们家楼下那个高端生鲜超市,无论是时誉还是项远,都更喜欢菜市场的氛围。然而时间太晚,去小菜场人家肯定关门了,大菜场又远,有些折腾,所以他们最终还是选择了楼下的生鲜超市。 现在大闸蟹已经下市,否则时誉肯定会说想吃大闸蟹——他还记得那天项远吃着家里寄来的螃蟹时难得一见的幸福表情。 除开这个,他没什么特别想吃的,但见项远颇有兴致,不忍打搅他的兴致,便也认真挑了起来。 但他会挑选个啥,只知道看样子。 超市说新来的一批带鱼和梭子蟹很不错,他便装模作样挑选了一番,最后随手拿起长得顺眼的,塞进购物篮里。蔬菜他选了个自己能认出来的包菜,这就算都选好了。 也就是幸亏这家超市走高端路线,产品质量都不错,品控好,像他这么随便选也不会选到不好的,所以项远也没把他选的东西放回去重新挑。 他就像给项远出了三道考题,这三个食材做什么菜他会喜欢吃。 好在考题并不难。 “糖醋带鱼,毛豆烧梭子蟹......干锅包菜?”他对着购物车里三样菜说道,“少个汤,要不梭子蟹和豆腐煮汤?” 时誉拧着眉想了想,觉得“毛豆烧梭子蟹”听起来更家常一些,应该更好吃,便摇了摇头:“还是毛豆吧,我好像没看到——” 正说着,项远从旁边拎起一袋绿色的东西放进了购物车。 时誉低头,才看到那个货架下面写了“毛豆”。 原来这玩意儿长这样?和书上画的豌豆有点儿像,都长在豆荚里。 难怪叫毛豆,因为外面一层皮毛茸茸的啊...... 大概他懵懂的表情太明显,项远笑着对他解释:“剥开之后,里面就是绿色的毛豆。如果再长一长,成熟了变黄了,就是黄豆,豆腐、豆浆都是这个东西做的。” 啊......这完全超出了时誉的认知。 他从来不知道,毛豆和黄豆居然是一样东西,不知道绿油油的毛豆,就是做豆腐的原材料,他甚至没见过毛豆的豆荚长什么样。 时誉好奇地戳了戳那个网袋子里装的毛豆,觉得有些刺挠,便缩回了手。 项远挑选了一些蘑菇,打算回去煮个蘑菇汤,回头望见这一幕,只觉得好可爱,脸上不自觉就挂了笑。 这大概就是他坚持每周末时间留下来的意义。 第100章 爱人的心跳 他们本来回来的时间就有点晚了,等买好菜回家,时誉难得感觉到肚子有些饿。 他最近确实没怎么好好吃饭,平日里在学校还没什么感觉,反正在食堂吃什么都差不多,虽然名字叫“时誉”,但他自身食欲并不旺盛,吃什么都挑三拣四,算是挺难养的小孩。 不过碰上和项远一起买菜,他自然而然升起了饿的念头来。 他家有许多房子,大多是别墅,但这间一百多平的小房子,比任何地方,对他来说都更像“家”。大概也正因为如此,在这里,时誉总会有种不一样的安全感,再加上项远就在一旁,所以才会难得感觉到饿。 他一如之前,虽然不会做饭,但坚持在旁边看着,主打一个陪伴。 大概是因为项远这段时间一直在外面跑,所以皮肤比起之前要黑了一些,而且上京实在干燥,再加上吹了风,脸倒是还好,手上的皮肤却粗糙了些。 项远自己还没意识到,就算意识到了也会不以为意。他一进厨房便卷起袖子处理带鱼,带鱼这玩意儿看着难处理,实际上也确实挺麻烦,不过时誉说想吃的东西,他怎么也不可能推辞。 今天买来的带鱼,虽然也是噶了的,但鳞片还是银色的,眼睛也还泛着亮光,说明它还算新鲜,肉厚,按起来也有弹性。以前项远是舍不得买这么好品质的带鱼的,不过也正因为这样,他更知道如何处理带鱼的腥味。 最重要的就是那层鳞片一定得刮掉,粗暴一点是直接用刀刮,但这样皮会破,品相不好看,所以拿一条专门的毛巾慢慢擦会比较漂亮。 给时誉吃的当然要是漂漂亮亮的饭,所以他选择自己费点事,一点点擦。 剪掉头尾、背鳍,去除内脏后,里面的黑膜洗净,一字刀八刀一切,切段,用葱姜水稍微腌制一下,这才算初步处理完成。 过程有些太麻烦,时誉都有些看呆了,没想到自己随手选的食材如此棘手。他也算有自知之明,没提出来自己帮忙,因为知道自己搞不好。 然后他顺手拿过那包毛豆就开始剥,动作十分熟练。 时誉便也拖过一个小凳子,坐在厨房里跟他一起剥毛豆。 但他手确实娇嫩没干过活儿,那毛豆粒粒饱满,他有些不知道如何下手,观察项远,是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轻轻巧巧地一扭,那毛豆荚就分开,里面装的毛豆豆乖乖掉了出来。 可他用同样的办法扭,毛豆荚根本不断,毛豆粒也不掉出来。 他试图用手抠开,结果没弄两个,指甲就有些疼。 时誉不是自找苦吃的人,眼见着自己实在不行,便放弃了,把手里的新鲜毛豆重新放回去,说:“我去洗蘑菇。” ——还是和之前一样,只会清洗的工作。 项远干活熟练,并不需要注意手上的动作,所以一边剥毛豆,一边笑眯眯地看着时誉从岛台拿了蘑菇,自己撸起袖子,站那儿一个一个细致地清洗。 蘑菇根部是带了点碎土的,其实应该先把根切掉再洗,不然反而会把根部的土洗到干净的伞盖上,但时誉当然不知道,洗着洗着皱起了眉,然后好像有点把自己给洗急眼了。 他洗了老半天才弄干净一朵蘑菇,有些不高兴,又有点不好意思,回头看了项远一眼,发现项远居然一直在看他,嘴角还噙着笑。 “......”他理直气壮,“不许笑,这蘑菇太难洗了!” 项远其实没有笑话他的意思,只是觉得他这样很可爱,听他这么一说连忙收起笑脸附和:“是的,蘑菇太难洗了!” 他犹豫了下,还是没告诉时誉,切了根洗这件事。 尽管时誉已经是个成年人,但他总是把对方当成没有什么生活常识的小王子,切蘑菇根需要动刀子,对时誉来说有点儿危险。 一点儿家务没做过的人,万一切到自己手呢?所以还是不说了吧。 他这么想,嘴上自然也就说:“你放在那里吧,等下我来弄就好。” “可是我想帮忙,”时誉有些不太高兴,如今他也能更直白地表达自己的情绪。如果是以前,他是绝对不会直接说出这话的,只会闹别扭让对方猜,不过现在,他觉得有些话还是得说出来,于是继续道,“每次看你一个人忙,我——我也会想帮忙的。” 本来想说我也会有点过意不去、有点心疼,但总觉得说出来还是有些肉麻,所以最后拐了个弯儿。 他以前也从来不会有这种情绪。 在曾经的时誉的世界里,别人的付出是理所当然的,他可以心安理得享受所有。眼睛里、心里有了项远之后,他才开始有一点儿反思。 项远听了他的话,只觉得心里酸酸胀涨。 那本书总是喜欢强调时誉别扭,可实际上,他内心柔软,而且很多时候也坦率直白。 内心汹涌的爱意让项远有点儿透不过气,其实在遇到时誉之前,他也未曾感受过如此强烈的爱意。尽管他们如今已经是在交往的恋人,但他还是有些畏手畏脚,不知道该如何表达亲昵。 时誉背对着他,仍然在洗蘑菇,白白净净的手努力地想要洗掉蘑菇根部的碎土,但蘑菇娇嫩,那土沾上一用力蘑菇就受了伤,所以时誉又不敢用力,只能一遍一遍轻轻拂过。 项远放下手里的毛豆,凑了过去。 手里其实还有毛豆皮那股子味道,所以他叉开双手,只是用胳膊从后面微微搂上时誉,弯了一点儿腰,下巴正好搭在对方的肩膀上。 扑通,扑通。 他从未想过,两个相爱的人,心脏跳动的声音如此大,。 “时誉,”他听见自己说,“我真的好喜欢你。” “能和你在一起,哪怕今天就死掉,我也没什么遗憾。” 时誉吻了他的那天,他想了很多,这句话说得毫不夸张。 能跟时誉在一起,他已经觉得没有遗憾,所以最终,他克服了自己内心深处的自卑,克服了对那本书的恐惧,以炮灰的身份,向书里那个所有人的白月光告白了。 第101章 准备...了吗? 时誉于他而言,已经不只是来到这个世界后的那束光。 在曾经三十年的人生里,项远是牛马,也习惯了像牛马一样,沉默着就把事情都做了,没人会心疼他,没人会说累的话就停一停、歇一歇,更没有人愿意陪着他一起走,他习惯沉默地承受一切。 时誉其实没有说什么,他也不太愿意说。 他只是做,用行动表达,他一直在。 时誉的真心,像是小而闪亮的钻石,当注意到它之后,那光芒愈发耀眼。 项远心中触动,再次感叹,被时誉喜欢,是一件何其幸运的事。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得到这样的宝物,不知道哪一天这宝物会消失,所以心中惶恐。 所以尽管是在表白,但他其实有些难过。 他怕时誉察觉出他的难过,所以把头埋进时誉的肩膀,这样说话都闷闷的带着鼻音,他的难过会不那么明显。 然而时誉一听,手里洗蘑菇的动作也顾不上了。 理智上,他知道这话说得夸张,可情感上,谁能听得喜欢的人这么说话?他语气有些慌乱:“说什么呢!” 什么死不死的......后半句他没说出口。 项远向来是个感情不外露的人,说出这样的话,也不知道是胡思乱想了些什么。 没想到,项远傻乎乎地笑了笑,然后接着说:“所以我给你做什么都是开心的。” 所以不用觉得不好意思,不用觉得看他做事得陪着。 说实话,刚刚那波情绪翻涌,项远甚至觉得自己那句“我做好心理准备了”都要脱口而出了,但犹豫再三,到底没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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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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