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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时间去想这些了。 —— 十年后。 乔宇的实验室。 他穿着一身白大褂,单手插兜冷静地对工作人员说,“开始吧。” 只见工作人员将手中的药剂推入了临床病人的体内,近一周的时间,研究人员昼夜不息地观察实验者的反应。 一段时间后,实验人员发现他们衰竭器官彻底停止了,看着检验报告,众人喜极而泣。 激动使这位实验人员的手都颤抖了起来,他递到乔宇面前,声音不成调子。 “博士,博士我们成功了。” 几个实验员已经高兴地抱了起来,激动得手舞足蹈。 乔宇一愣,“成功了?” “对,成功了!我们成功了,哎,博士,你怎么哭了?” 一旁人说:“肯定是高兴的。” 乔宇笑着抹掉泪水,附和:“对,高兴的,高兴的……” 他找到云九卿,将药剂送了出去,他说:“抱歉,我还是没办法彻底治好你。” 这样的话,他已经说了太多次,他苦笑一声,恐怕云九卿都听够了。 “我只能让你的器官停止衰竭。”他喉咙宛若被几十条皮筋给缠住,发紧得厉害。 “对不起,在此之前,你的脏器已经出现不可逆性的损伤。 我翻遍所有的书籍,查遍资料,我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乔宇手指不自觉地攥紧。 沈墨辞坐在云九卿身旁,听到这个结果眸子黯淡了些。 自己都如此难受了,作为当事人的卿卿肯定更难受,沈墨辞低头吻了一下他的发顶。 “别怕卿卿,我会永远陪着你的。” “好,那你要一直陪着我,不然我就不要你了。” “不会丢下你。”沈墨辞笃定的声音在空气中炸开。 得到对方肯定的答案后,云九卿开心地笑了起来,他捏着手中的注射器,他掀起眼皮望向乔宇,轻声道: “乔宇,你自由了。” “什么?” “你自由了。” 乔宇一愣,是啊,他自由了。 随即,周身的枷锁仿佛全部散去,他刑满释放了。 他怔愣地望着两人亲昵地相处,望着他哄他打针另一个说痛,气氛很是和谐。 他坐在窗口,隔着透明玻璃望着两人离去的背影,乔宇除了轻松还有些空荡。 他按住自己空虚心脏,用低不可闻的声音说了一声再见,随即转身离去。 高致恒和云逸见两人十年如一日的亲密,从来没闹过一次红脸,也渐渐放下了心中的偏见。 他们吵来吵去,也只是希望弟弟能够幸福。 现在,他们是真心祝福云九卿两人,虽然还是看沈墨辞不顺眼罢了。 他们,会一直一直幸福下去。 直到生命的尽头,直到开启新一轮的相遇与相爱。
第150章 乔宇的番外1 我叫乔宇,我活了两辈子,可以说,在我有限生命中绝大多数时间,都在为别人而活。我就像是墙头上的草,风吹哪边往哪边倒去,只有风停下,我才能做我自己。 前半生在为养父母而活,要养他们,要养自己,哪怕我只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 可总有人要承担生活的压力。 求生的本能让我战胜了内心的耻辱,哪怕我依旧自卑,依旧胆怯,但为了活,我什么都可以做,也只能这么做。 我可以去偷邻居家的饭菜,偷菜园的蔬菜,去小卖部偷几个面包、饼干,我知道这不对,可我依旧做了。 谁让我出生在一个非但不能托举自己,甚至会拖累自己的父母。 我想,这是命不好,怪不得别人,下次投胎注意点就好了。 因此,我更加珍视学习的机会,这是我唯一能够脱离现状的可能,于是我发了疯地抓住着救命稻草,哪怕学校并不比其他学校。 却是我能获得的最宝贵的财富。 我开始废寝忘食地学习,其实也不是,而是我没钱交伙食费,其他小朋友去吃饭的时候,我只能假装还要学习,让自己看起来有事情做,显得不是那么……尴尬。 虽然并不会有多少人注意到就是了,我想,我还是太过虚荣。 我总是等到其他小朋友吃过饭后,偷溜进食堂,捡别人吃剩的饭菜,甚至收集一些回去,给我那酒鬼爸妈。 总不能看着他们饿死吧? 自上学能吃饱后,我便没再去偷过邻居家的饭菜,小卖部的面包,也不知道他们发现没有。 记得有次作文的题目是“小朋友也有小朋友的烦恼”,别人的烦恼是怎样的? 无外乎是零花钱不够,爸爸妈妈拿自己和别的小朋友比较,今天又被爸妈在人前批评了诸如此类。 讲实话,我并不能理解这种感受,我无法共情他们,实在是他们的自卑烦恼在我眼中都是一件无足轻重的小事。 说起我的烦恼,那一定是父母酗酒后的打骂,撕毁我的作业、课本、笔记,他们说我异想天开,妄图成为从麻雀群里飞出当凤凰。 这是不可能的! 烦恼是什么? 是冬日里从夏天的衣服包裹上外套,看上去胖乎乎却依旧寒冷的每一天,它并不能保暖,只是看着胖重。 冷风刮在脸上像是刀片一样打得生痛,顶着寒冷面对同学异样的眼光说体寒。 是夏日短出一截的裤腿和衣袖,站着的时候尚且还算合身,等坐下裤腿便会长出一截,露出脚踝,像是我怎么维持也维持不住的尊严。 它……会自己跑出来,告诉我,尊严?你没有这种东西。 是下雨天踩着混合雨水的泥坑去上学,鞋子里面湿透只能蜷缩着脚,里面湿透了暖不热。 我有没有说过我很讨厌下雨天? 下雨天总是让我很狼狈,连自我欺骗都做不到,无论是打湿的衣服,还是漏水的屋顶。 打湿的衣服没晒干,黏在皮肤上,还散发着一股难闻的苔藓味,难受又令人唾弃。 年久失修的房间已经老旧,唯一的作用也就只能挡住四周的风,它不能避寒,不能遮雨,雨小点还好,雨大点就不行了。 他会在屋顶一点点汇聚起来,朝四面八方地逃跑,不会固定在一处地方落下。 “嘀嗒嘀嗒——” 砸在地上,落下一个水坑,这时候,便要将屋内的锅碗瓢盆,凡是容器放在地上接水,整个房间阴暗潮湿寒冷。 比起家,它更像是一个坟墓,被后代遗忘的墓地。 滴水声则成了我为我默哀的乐器,像是嘲笑,又似是可怜,嘲笑我一辈子逃不出去,可怜我一辈子逃脱不掉…… 好像,生活便是烦恼,一切的一切,都让人烦恼。 我偷食堂饭菜这件事,还是被人发现了。 他们告诉了老师,告诉了校长,他们在学校大肆宣扬,说我品行不端,说我是个小偷,是个人渣。 他们叫我去办公室。 我死也不会忘记那一天,一群学生、老师乃至校长围在一起,用厌弃眼神望着我,如实质性的目光在我身上一寸寸梭巡。 有鄙夷,有同情,还有解气。 有人同情,但也仅仅是同情罢了,因为除了圣人,没人会为了一个品行不端的小偷成为众矢之的。 我也明白,也理解,毕竟他们的官职就这么大。 他们指着我大喊:“就是他,他就是个爱占便宜的小偷,是个罪人。” 我脸色涨得通红,喉咙像是被强硫酸腐蚀后,每说一个字都会疼痛,也因为疼痛,失去了说话的机会。 我想,他们是对的,我没有话语为自己辩解,因为我并不无辜。 他们没有冤枉我。 校长看着我,我从小对情绪特别敏感,所以很轻松地辨别出那是对我厌恶恶心,他勒令我以后不准再这么做。 我沉默了,我知道,我还是会去食堂捡别人不要的剩菜剩饭。 我要活着,我想活着,我要活着,我必须活着。 那是贫困怯弱的我唯一能掌控的东西,我必须握紧,我只有一条命。 我要活着,我要活着,我要活着,我必须活着…… 我撕心裂肺地呐喊,只有我听到了。 虽然学校对我不是多好,但我还是感谢他们,起码让我活了下来。 他们那些打骂比起我的父母,不值一提。 可长久的自卑怯弱还是刻在了我的骨子里,灵魂中,我想要改变,却无从下手。 在好看自信的人朝我走过来时,我的反应不是惊艳,不是想要结交,而是……自卑。 我想要躲起来,躲在黑暗中。 我就是一只下水道的老鼠,偷偷觊觎着别人的光鲜亮丽,默默在心里将那人的脸换成自己的。 真不要脸呐。我自嘲地笑了笑。 他们说我上不得台面,确实。 后来,我的父母要将我卖给一个老男人,他说,“养你这么大,也算是你回报的时候了。” “他不嫌弃你是个男生,还给了我们一万块钱彩礼,你以后就和他好好过日子。” 凭什么?我不甘心。 再然后,我遇到了一个男人,他叫沈毅,他说他可以拯救我,将我从那对父母手中救出来,前提是让我当一个人的替身。 我没有任何犹豫同意了,其实也没别的选择。 报警? 别逗我笑了,这种小地方的警察压根不管事,都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除非真的压不住死了人。 一直是这样,我早就知道,早就知道……他们救不了我,甚至会为了平息宁人将我送回去。 呵呵,真是还一幅高高挂起的画面。 沈毅将我带到了一个大房子里面,房子干净整洁,墙面都是白的,好大好大。 除了大和干净,我一时之间竟然想不到别的形容词。 对方将一张照片塞到了我的手里,说:“这是卿卿,我喜欢的人,你以后就按照他的外貌打扮。” 我低低地应了一声。 “嗯。” “别低着头,卿卿从来不会低头。” “好。” 自此,我成了云九卿的替身,我住上了大房子,睡的是软软的白色的被子,它不会有发霉的腐朽味,不会潮湿,也不用担心下雨时冰冷的雨水透过破旧的天花板将我砸醒。 他给我买了很多衣服,是那个人常穿的,终于,我穿在身上的衣服终于不再是破损的,潮湿的。 它干净、整洁、舒服、温暖。 我想,我真幸福,沈毅真是个好人,他喜欢的人也一定是个顶好顶好的人。 再后来,沈毅的白月光死了,被人害死的,没过多久,我也被我真正的家人找了回去。 那一瞬间,我除了错愕竟还有一丝高兴,原来,我不是他们亲生的啊,怪不得他们对我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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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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