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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锦书笑看了一眼发丝上沾了鸡毛的漂亮媳妇,没给人插手晾衣服的机会。而是在晾完全部衣服后,帮自己身后的小尾巴取掉了鸡毛。 “祝锦……阁下。 拉蒙看着雄虫手上的东西,有些羞愧。 自己居然以这样不整洁的样子,跟在阁下后面。 祝锦书可不知道面前脸红的媳妇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只抱着胳膊挑眉戏谑道。 “我们要结婚了,这样叫不合适。”
第13章 报喜 “结婚?” 结婚是什么? 拉蒙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阁下说这个词语了,喃喃的疑惑出声,想问问阁下结婚是什么意思,可是在想到课程里教过的询问可能会使阁下不悦,便又住了嘴。 阁下在给他指显示器里的画面时就说过这个词语,结合雄虫阁下今日买的坚果和红布,那结婚就是显示器里的场景。 看来阁下真的很想要看那个表演,可是自己竟然没帮上忙。这怎么可以,怎么可以让阁下为了这种事情奔波呢!得尽快帮阁下凑齐那些东西才可以。不过阁下已经凑齐一些东西了,那剩下的就由他来准备吧! 坚果、红布这些都有了,只还差穿红衣服的生物和吃饭的生物了。 这里的生物多的是,到时候抓过来就是了。有些难办的是那些饭菜,他如今只会阁下早上教给他的那道菜,至于显示器上的那些菜,他还不会。 媳妇的胡思乱想祝锦书并不清楚,因为他也忙着胡思乱想。 结婚后媳妇在叫自己名字就显的有些生疏了,那该叫什么呢! 像姚二婶那样让他媳妇叫自己“老汉”,还是算了吧!不好听。像陈叔陈姨那样,叫自己“小祝”,好像也不太对味。那“老祝”?好像也不太好听,叫什么呢! 祝锦书绞尽脑汁的想着,良久后才想到一个合适的称呼。 “阿也。” 微垂着头的拉蒙听见雄虫的呼唤,连忙抬起了头,认真的看向阁下,等待吩咐。 “祝锦书。”阁下。 “以后不要这样叫我了。” 摆手拒绝之后,才指着自己说道。 “阿书。” 这两字缓缓的从薄唇吐出,带着莫名其妙的力道打进了拉蒙心中。 拉蒙不明白自己的慌乱是从何而来,只攥着拳想要努力的平复下心里的慌乱。 “阿书。” 祝锦书见媳妇不叫自己,以为媳妇没听清,又一字一顿的重新说了一遍。 “……” “阿书。” 媳妇开口了,不过叫的比较小声。 “对,阿书。” “以后你就叫我阿书,我叫你阿也。” 祝锦书说完见媳妇还是呆愣着,又认真问了一句。 “记住了吗?” “……记住了。” 原来是阁下允许他叫的特殊称呼啊!怪不得心跳的这么快。 “记住了就好,去换身漂亮衣服我带你去报喜。” “是。” 拉蒙现在已经能听懂祝锦书一半的话了,不过还是不能理解细致的意思。 迷迷糊糊的换了件衣服出来,才到客厅找到装糖的祝锦书。 “……阿…… 试探又期待的唤出阁下赐予自己的特殊称呼时,拉蒙的心脏已经被揪紧到极限了。英勇无畏的勇士没有胆量继续看着面前决定自己虫生的雄虫阁下,只能像个懦夫一般,低垂下头颅。 “橙红色的衬衣也好看。” 祝锦书点头夸赞着媳妇新换的这身衣服。 橙红色的衬衣配深蓝色的高腰喇叭裤确实好看,不过就是鞋丑了点。 “老穿丑鞋也不是办法啊!” 祝锦书正思索着要不要找赵婆婆给媳妇做双绣花鞋,就听见媳妇又叫他了。 “阿书。” “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媳妇说话声音怯怯的,脸色也又红又白的看着不太好。 拉蒙摇头,放下了高悬的心。 “没事就走吧!” “是。” 拉蒙应声,亦步亦趋的跟在祝锦书身后,等到祝锦书锁门后,才试探的将手放进了祝锦书手里。 “阿…… 祝锦书自然听到了媳妇猫叫似的轻唤,攥住媳妇放在自己手心里的手指,回应了声。 “嗯。” …… 两人牵手慢慢悠悠的走着路,看似安静至极。其实脸上都洋溢着抹不去的笑容。 祝锦书笑是因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和自己一样的怪物媳妇,而且明天就要结婚了。而拉蒙笑,则是因为雄虫阁下回应了自己。 阿书……回应了自己。 槐树村的人住的紧凑,祝锦书带着媳妇没走两步就到了姚二婶家。姚二婶家敞着门,想来是有人在的。 “汪汪~” 门口的大狼狗和祝锦书认识,在见到祝锦书后也只是叫了两声,提醒院里的主人有客人来了。 “姚二婶。” 祝锦书牵着自己媳妇,冲着院里切豆角的姚二婶叫了一声。 “祝娃子来啦!” “来,到屋里去说。” 姚二婶起身招呼着祝锦书,在祝锦书拒绝进屋后,从身后的篮子里拿了两个李子给祝锦书和拉蒙。 “呐~吃着。” “今年李子结的多,知道你家没有李子树,改明闲了带你这朋友到我家来,让宝平带你去摘李子。” 宝平是姚二婶的孙子,今年五岁了,皮的很。整天疯跑,在村里闯了不少祸,不过都是和小孩子之间的打闹,倒还没有那个大人讨厌他。 “那成,我有时间了就来。” “不过这两天可能没时间。” “知道,要招呼你这个朋友呗~” 祝锦书是村里最出息的,会摆摊,会捣鼓新奇玩意,还去过外面的大城市,现在更是厉害的认识了外国人。先不说别的,就连村里的路和水龙头都是祝锦书搞的,而且前段时间还给村里拉了什么线。不说线有没有什么用,但那个水龙头可是方便的很,一拧就出水,再往回一拧就关了。 这么一个能赚钱,明事理的俊俏小伙,谁家姑娘不想嫁,就是可惜咋说都不愿意结婚。 唉!可惜啊! 姚二婶还在心里叹着气呢!谁想手里就被塞了一把喜糖。 “这是?” “姚二婶。” 祝锦书拉着媳妇的手举起晃了晃,对着有些懵的姚二婶道。 “这是我媳妇,我们明天结婚,这次来是来报喜的。” “要结婚了,那是好事啊!” 姚二婶笑着又往拉蒙手里塞了两个李子。 “结婚好啊!这么漂亮的媳妇,就该和祝娃子配,哈哈~” “你放心,二婶明天一早就给你帮忙去。” “噢!还有你二叔,今晚就让他去二胡家拉席桌。” “那刚好。” “我正愁一个人忙不过来呢!” “嗨!这点小事,顺手就给你办了。” “那行,二婶你先忙着,我还要去别家呢!” “那行,二婶送你。” “不用不用。”
第14章 老村长 槐树村的地形是一个长条,因此人们都是沿着中间的马路,一户一户的住在马路两边。一是地形影响没多少平地,二来也是住的近点,有什么事喊一声就有人来帮忙。不过这为现在要挨家挨户走一趟的祝锦书省去了不少麻烦。 从姚二婶家出来走几步就是林大柱家,在往后就是林三姨和姚建国家,就这样一家家报喜最后终于到了山脚下的二胡家,和二胡说了要借桌子后,才又顺着路另一边的人家往上报喜。最后停在了祝锦书家对面的一户人家,也是要报喜的最后一个人,村里的老村长。 老村长叫胡万礼,说他是老村长只是一种敬称,因为现在已经有新的村长了叫姚建国。不过即使胡万礼不是村长了,大家也都很敬重他。 带着媳妇走到紧闭的门前,敲了门报上自己的名号后,才被三丫开门放进去。 “锦书哥!” 扎着麻花辫的三丫开门后,先是叫了祝锦书一声,才指着身后的房子道。 “爷爷在屋里。” “知道了。” 祝锦书笑着摸了摸三丫的头,从口袋里摸了两个糖塞给小姑娘。 “呐~吃糖。” “谢谢锦书哥。” “不客气,去玩吧!” 三丫是老村长的孙女,是老村长战死的儿子带回来的遗孤。老村长给她起了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思月。不过因为这小姑娘是早产的原因身体弱,所以才叫三丫。 那为什么不叫大丫要叫三丫,其实原因也很简单。一是大这个数字太重了,老辈子怕小姑娘承受不住。二是因为老村长一共给三个娃起过名字,一个是自己的儿子,一个是祝锦书,还有一个就是思月。所以,最后就管这小姑娘叫三丫了。 “胡爷爷。” 祝锦书带着媳妇进屋后就看见了老村长坐在桌旁抽着旱烟看黄历。 “来了。” 声音浑厚而有力,不像是年近花甲的老人。 “是,来看看您。” 老村长没说话,继续抽着旱烟。祝锦书也不催促,将喜糖放在桌上后,带着自己媳妇去了一旁坐着。 “我看了,明天是个好日子。” 老村长将抽完的旱烟杆怼在桌上叩了叩,叩完缠好旱烟袋后,才看向规矩坐在一旁的两人。 “以后在一起了要好好过日子,尤其是你,有事要好好和人说。” “知道了。” 被指着鼻子说教的祝锦书连忙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一旁的拉蒙原本是对面前生物欺负雄虫不满的,想要上前为雄虫报仇,结果看见阁下对其认真的点头,便也跟着点了点头。 虽然不知道阁下为什么对他那么恭敬,但阁下没有不高兴的样子,那就跟着一起点头吧! 老村长看着拉蒙点头默了一瞬,而后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但又在想到二柱说锦书这媳妇不会说话后闭了嘴,只对着祝锦书交代道。 “晚饭在你家吃。” “记得把笔墨准备好。” “知道了,胡爷爷。” “那我们就先走了,您晚些带着三丫过来。” “嗯,忙去吧!” 老村长有一手好字,好多人家办事都会找老村长写字。给报酬老人也不要,就只能请人吃一顿饭,后来也就有了写字留饭这一不成文的规矩。 这会天色已经不早了,祝锦书回家便直接开始做饭。把淘米煮饭的任务交给媳妇后,自己带着满院子疯跑的大黄去菜园里摘菜。 菜摘完回去后就见媳妇已经在院子里等着了。 “阿书。” 躲过媳妇要碰菜篮子的手,从里面摸了一个黄瓜塞给人。 “拿去洗了吃。”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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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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