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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诺言他完成了,他会死。不完成,他也会死。 起码他活着的时候,他不会让那只奶牛猫继续骂凌清决,尽力去解决这个问题。 凌清决垂下头,不知在想什么。 过了很久,他说:“可那些事真的是我做的。” 孟疏心也是一惊,张了下嘴,一个字都没能说出来。 “为我这种猫,搭上你的一生,不值得。”凌清决的脸被院子昏暗的灯光照亮一小块,大半隐藏在阴影里,连同他的声音也显得那么阴郁低沉,“猫猫岛就是我藏起来的,你要想找到猫猫岛,就得先杀了我。” “……” 孟疏长叹一口气,无所谓地耸肩膀,秋千上小幅度地晃动。 “那我只能等死了,我怎么打得过猫猫大人?”他语气听不出来半点失落,尾调上扬,分明是一副很欢快的语调。 凌清决有点生气,“我是认真的。” 孟疏停止晃动,秋千慢慢停下来。 他侧过头,眉眼冷淡,他不笑时很唬人,眼瞳纯粹又冷冽,“我也是认真的。打不过就等死,我不相信任何事情的表面,除非是我亲眼看到,亲耳听到,其他人转述的,你这种自暴自弃的,这些话我一个字都不信。” 凌清决怔然,眼底又一次黯淡下去,“……我没什么好辩解的,做了就是做了。” “那也不妨碍我喜欢你,喜欢你就想帮你解决这个难题,喜欢你就是你做什么我都觉得你对。”孟疏停顿了一会儿,自顾自地笑了,“嘿,我知道我这人挺傻的,很多事情做得一团糟,你心里指不定嫌弃我烦人你。你烦我我也要说,我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你非要说你是猫我也没办法……总之就是很喜欢你,你在我眼里是最好的。” “最好的?” “嗯。最好的。”孟疏继续说:“我不太会说情话,呃,其实我初中都没读完,我语文考了十四分,我老师说我都不配当中国人。” “中国人?初中?语文?” “就是我的国籍,学历,还有我们那个世界的一种课程吧。” 凌清决恍然,嘴上一点也不留情,“你好笨。” “每个人都是这么说我的……”孟疏唇角上扬,声线没什么起伏,“我只是认死理,有些事我觉得是对的,就算把刀架我脖子上我也不改口。” 凌清决精气神儿很低,“你哪这么有骨气?” 明明最擅长的事情就是滑跪。 孟疏只是笑,没有和他争辩。 争辩是伤感情的,无论赢了还是输了,结果都不好。 晚风温柔地拂过脸庞,夜露贴在肌肤上,透着几分微凉。 凌清决心底泛起一阵酸涩的涟漪,慌不择路般说着自己的坏话:“那我做的事,你一点也不在乎吗?我可能是危险分子,可能是罪犯,可能……是魔王。” “嗯……听起来很吓人,但也没什么。”孟疏懒洋洋地弯起眼睛,“我不在乎你的身份,你不用说那么多话吓唬我,是非对错我自有判断。” 如果凌清决真的那么十恶不赦,他又怎么可能放过小乖? 如果他是自愿做出那些事的,又怎么会被小乖辱骂不敢还手? 旁人看他一眼他都想挖别人眼睛,小乖都把他比作一坨狗屎了,他都没点反应。 凌清决说:“你觉得我是对是错?” 孟疏说:“你不肯说实话,我就只能认为你对。” “那我要是说了呢?” “你都跟我说实话了,那你肯定是对的。” 凌清决有点想笑,他也的确笑了,“你这是强盗逻辑。” “嗯嗯,说不定我真适合当强盗呢,下次不老老实实追你了,直接抢回去当压寨夫人。” “压寨夫人又是什么?” “就是老婆的意思。” “那不行,我妈妈不同意。”凌清决想了想,他还得肩负猫族振兴的重责,就算结婚也只能当老公。虽然现在看起来无法实现了,可他还是堵着一口气。 谁想孟疏从善如流,果断贴上来,笑呵呵的,“那我给你当老婆!” “走开。”凌清决下意识挺直了后背,“才不要。” “那我只能继续当个猫奴了。”孟疏语气沮丧,表情却在笑。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一会儿,凌清决始终提不起兴趣,他故意把自己的过往设置成四十好感度剧情,就是为了让这些攻略者知难而退。 哪怕知道他是个坏蛋,也不会放弃吗? 凌清决缓缓吐出一口气,还是说:“孟疏,放弃我吧。” “为什么?” “我不是好猫。” “哦,”孟疏说:“我也不算好人。” “你都被选为勇者了,怎么可能不是好人?”凌清决声音很闷,“穿越者有很多身份,你的身份是勇者,证明法则觉得你可以判定成好人。” “好人会坐牢吗?”孟疏依然在笑,云淡风轻的,眼眸弯弯,就这么样毫无遮掩地说出来。
第65章 已经心满意足 孟疏的过去可以用一地鸡毛来概括。 他做了很多事,每件事的结果都以悲剧收场。 他出生在一个很落后偏远的山村里,小时候他并没察觉到自己的家庭很特殊,只是穷,穷到全家只能挖红薯,一日三餐全是红薯。有时候连红薯都吃不上,他只能去山里摘野果。 即便如此,孟疏也觉得很幸福。 他这个人太好满足了。 他很爱他的妈妈,那个女人精神状态似乎有问题,她大部分时间都在发呆,吃饭都畏畏缩缩的。但她偶尔清醒的时候,会轻轻地抚摸孟疏的头,然后发出一声长叹。她很漂亮,即便在山村里蹉跎,也能看见她柔美精致的脸庞。 她说话很轻柔,和山村那些大吼大叫的邻居截然不同。 孟疏不懂她眼底的悲伤,只是守在她身边,期盼着她赶紧清醒。 爸爸总是会打她,嫌弃她没用。孟疏扑上去拦住爸爸,他那时候太小,打不过,最后总是会和妈妈一起挨揍。 直到孟疏十二岁那年,他在学校里学到了一个词,“拐卖。” 他慢半拍地反应过来,也许妈妈并不是这座大山的人。 她来自书本里描述的城市,她读过很多书,有着一个圆满和谐的家庭。她以前一定是吃过小龙虾、蛋糕、奶茶这些东西,她会打扮自己,用那些化妆品。 孟疏没见过课本里讲的这些东西,但妈妈见过。 后来他找到一个本子,被妈妈藏在床底,已经很破旧的,纸皮都泛着黄黑。 里面写了很多个电话号码,写了妈妈的名字,写了无数个“跑”字。 孟疏萌生了带妈妈逃走的念头。 山峦重叠,连拥有翅膀的飞鸟误入了这片山林都会迷路,更何况是两个微小的人。 妈妈清醒的时间很少,孟疏在她耳边悄悄地问:“妈妈,你想不想逃走?” 妈妈眼底瞬间盈满了泪水,她点头又摇头,以前她逃跑过很多次,总是被抓回来。 这整个村子都太贫穷,很多光棍娶不到媳妇,最终的选择都是人口拐卖。他们邻居家二狗的妈妈就是被拐卖的,但她死得很早,听说是被打死的。 这里的人互相包庇,互相监视,她踏出家门的那一刻,就有无数双眼睛盯着她。 太穷,太落后。 成了一切罪恶的遮羞布。 这座山太大了,大到她一辈子也逃不出去。 孟疏学会了偷钱。 他知道外面的世界需要很多钱,他开始从爸爸的口袋里偷钱,每次只偷几块钱。 偶尔也会被发现,他爸打他,问他拿钱去干什么。 孟疏一口咬定自己拿钱去同学那里买了零食,已经全部被他吞进了肚子里,那时候他爸会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他,孟疏从此学会了一个道理——“吵架别管对方说什么,全都当狗屁。” 他们偶尔也会去镇子上卖东西,要走六个小时的山路,再坐两个小时的车。 孟疏记下来路线,他小心翼翼地存了一点钱,零零碎碎的,总算是凑够了一张远程车票的钱。 在他十四岁那年,一个夜晚,孟疏带着妈妈逃出家门。 他们一直走到天亮,走到脚底磨出血泡也不敢停歇。 当看见镇子的告示牌时,孟疏知道,妈妈在今天自由了。他把妈妈送到车站,坐上了最早的一班车,把口袋里的钱全部塞给了妈妈。 妈妈泣不成声,问他,“你怎么办呢?” 孟疏笑着说:“不会有问题的。” 他妈妈离开家的时候还是少女,踏上回家之路时已经成了半老的妇女。 妈妈泪眼朦胧,她犹豫了很久,还是坚决地上了车。 “孟疏,我会回来接你的。” 孟疏有点想哭,他知道自己以后很难见到妈妈了,他还是笑着点头,“好,妈妈,我等你。” 妈妈被那辆公交车带走了。 从此杳无音讯。 他偷偷把妈妈送走这件事瞒不住,孟疏知道自己也回不了家了,他在镇子上找了个桥洞藏身,在夜晚的时候出去寻找别人不要的食物饱腹。 镇子上有很多人在找他,一旦被人看见,他就别想逃走。他那毫无文化的爸爸知道他们逃走后,居然学会了报警,还想把他抓回去。 孟疏在某个夜晚捡到了两个半馒头,坚硬干扁,但他觉得这些粮食足够撑到他离开镇子。 于是他漫无目的地沿着公路前行,一直走,一直走。 最后他被一群年轻的男孩子拦住,他们问:“你要来我们这里干事吗?” 那个年代各种港片盛行,也没有展开扫黑除恶,各种势力盘根扎据,无数个帮派如同雨后春笋般冒头。 孟疏十四岁就生得挺拔标致,除了那双眼睛的弧度算得上温和,整张脸都透着凌冽的傲气。 他适合打架,适合讨债,适合用他少年人的外表做很多坏事。 走投无路的孟疏加入了他们,在这里他学会了用刀,学会了怎么样偷袭,学会了逃跑,学会了怎么样下跪求饶。 不是每一场架都会赢,他这种身份的人被打死了也无人会在意。一旦打不过,孟疏比谁都跪得快,不管是磕头还是叫爷爷,他都能做到。 他还想活着,万一……妈妈真的回来找他了呢? 没多久,孟疏赚到了人生第一个一千块。 他跟着帮派的人去讨债,对方狗急跳墙,趁乱砍了他一刀。 作为回报,他们所谓的“帮主”施舍了他一千块。 孟疏拿着那一千块钱去了妈妈的老家,结果没有找到妈妈。他也是在那个时候明白,原来小县城外面的城市这么大,大到他一进去就迷路。妈妈是一滴水,落进了名为“城市”的大海里,再找不到任何痕迹。 孟疏想,妈妈在这么繁华的城市里,应该会很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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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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