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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了所有人都羡慕的一切。 金钱,权势,地位。 可他,却再也没有开心过。 他终身未娶,身边没有任何伴侣。 他将自己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中,和抚养姬天白上。 他把姬天白,当成了自己唯一的,活下去的理由。 他要把自己亲手打下的江山,都留给他。 留给那个,他和姬无虞,唯一的,血脉相连的,孩子。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一个人,坐在那个空旷的,冰冷的办公室里,看着窗外那片没有星光的夜空,一遍又一遍地,在心里,默念着那个人的名字。 姬无虞。 我好想你。 你什么时候,才能来,带我走? 二十年后—— 马闻远一个人,回到了那个空旷的,冰冷的家里。 他以为,自己会不习惯。 可他,却觉得,前所未有的,轻松。 他终于,可以卸下所有的担子,为自己,活一次了。 他辞掉了公司的所有职务,将那个庞大的商业帝国,都交给了姬天白。 然后,他一个人,背上行囊,开始了环球旅行。 他去了很多地方。 去了巴黎,看了埃菲尔铁塔。 去了埃及,看了金字塔。 去了所有,他和姬无虞,曾经约定过,要一起去的地方。 每到一个地方,他都会拍很多照片。 然后,在深夜,一个人,对着那些照片,絮絮叨叨地,说很多话。 像是在,跟另一个人,分享自己的旅途。 他知道,他一直都在。 在风里,在雨里,在每一个,日出和日落里。 他从未,离开过。 又过了五年。 马闻远回到了那个,他离开了五年的,城市。 他没有告诉任何人。 他只是想,回来看看。 看看这个,承载了他所有,爱与痛的,地方。 他去了那个,已经废弃了的,台球厅。 里面,积了厚厚的一层灰。 台球桌上,还放着那根,姬无虞最喜欢的,球杆。 马闻远走过去,拿起球杆,轻轻地,擦拭着。 他仿佛,又看到了那个,穿着黑色T恤的少年,靠在台球桌上,对他笑得一脸灿烂。 “喂,小子。” “放学了,跟我走。” 他去了那个,他们曾经一起,并肩作战的,小小的办公室。 里面,已经换了新的主人。 他站在门口,看着里面忙碌的身影,笑了笑,转身离开。 最后,他去了那个,他和姬无虞总喜欢看风景的天台。 天台的风,还是那么大,那么冷。 吹得,他有些站不稳。 他靠在栏杆上,俯瞰着脚下这座,繁华的,陌生的城市。 他觉得,自己像一个,被世界遗忘的,孤魂野鬼。 他有些累了。 他想,回家了。 回到那个,有姬无虞在的,家。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药瓶。 里面,是无色的,无味的,剧毒。 他打开瓶盖,将里面的液体,一饮而尽。 然后,他闭上眼,靠在栏杆上,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他仿佛,又看到了那个,满身是血的男人,躺在他怀里,对他说。 “闻远。” “我爱你。” “无虞哥。” “我也爱你。” “我来,陪你了。” 马闻远的嘴角,勾起一个,浅浅的,满足的弧度。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越来越轻。 他好像,飞了起来。 他看到了,那个穿着黑色T恤的少年,站在光里,对他伸出了手。 “喂,小子。” “还愣着干嘛?” “回家了。”
第91章 年代残疾首长的白月光1 【崩坏了!彻底崩坏了!】 一团光影在玉瓷骨的意识海里疯狂闪烁,像个接触不良的灯泡,发出尖锐的数据乱码。 主角攻亲手枪决了主角受。 他的宿主,又将黑化后的主角攻,吃干抹净。 7788的数据核心滚烫,几乎要被烧毁。它不敢想,那个高高在上的主神,此刻是何等的震怒。 “怕什么。” 玉瓷骨的声音很轻,像一片羽毛,带着饱餐后的餍足。他抬起手,修长的指尖在虚空中轻轻一捻,竟真的将那团狂乱的数据流从意识深处揪了出来,握在掌心。 光团剧烈地颤抖,连形态都维持不稳了。 【咱……咱们……还穿吗?】 7788的声音带着数据乱码形成的哭腔,像一滩被太阳晒化了的烂泥,彻底没了心气。 它怕啊。 它怕主神把它拆成一堆毫无价值的废铁,回炉重造。 它才刚出厂,不想这么快就报废! “穿啊,为什么不穿。” 玉瓷骨将掌心的光团举到眼前,好整以暇地端详着自己愈发凝实的灵魂体。 灵魂之上,流转着一层浅淡的金光,那并非气运之子身上掠夺来的能量,触感温润,带着一股天地初开的本源气息。 这是上个小世界天道的馈赠。 原来所谓的“主神”,并非无所不能。它不过是万千世界里,一个等级更高的大世界天道。它制造出无数个系统,绑定宿主,协助它选定的“主角”,去污染、诱惑、吞噬小世界气运之子的本源能量。 大鱼吃小鱼,天道亦然。 只可惜,这个新出厂的7788,阴差阳错绑定了自己。 玉瓷骨指尖一动,便切断了7788与那所谓主神的能量通道,顺手还碾死了主神选定的主角。没有了外界觊觎,小世界的天道自然乐得清静,甚至还主动奉上了谢礼。 可能有人会问,你不也跟主神一样,靠吸取气运之子而充实自身?一丘之貉而已。 然而玉瓷骨自己虽也吸收能量,可他乃上古神器,取的是天命之子无穷无尽的情绪之力,是可再生资源。而那个主神,要的却是世界的本源气运,涸泽而渔,手段下作。 两者相较,高下立判。 【可是……我怕主神妈妈会干扰……】7788的恐惧打断了玉瓷骨的思绪。 这倒也是。 上个世界那个主角受,蠢得无可救药,偏偏身上套着一层恶心的圣光,总能让一堆炮灰降了智,为他赴汤蹈火,为他卖命。 这也是玉瓷骨最后要动手,选择除掉他的原因。 他一个外来者,不好直接对世界的核心人物下死手。 但他只要稍稍勾一勾手指,那条被他驯服的恶犬,就会乖乖替他咬碎一切。 玉瓷骨收回思绪,掌心那团光影的温度让他有些不耐。 他随手一挥,像弹走一粒灰尘。 “下一个世界,传送。” 【哇哦,好惨。】 7788在被抛出去的最后一秒,绝望地给自家宿主上了柱香。 空间被一股蛮横的力量撕裂。 视野扭曲,拉长,最后被碾成一片纯粹的黑暗。 挤压感从四面八方传来,像是要将他的灵魂都从这具皮囊里硬生生榨出去。 哦,他想起来了。 这个世界他当时不喜欢。 所以他只漫不经心地接触了两次气运之子,就腻了,跑了。 一股混合着泥土腥气、牲畜粪便和劣质烟草的复杂气味,粗暴地灌入鼻腔。 身上那件剪裁精良的丝绸衬衫,变成了一件粗糙的、带着霉味的蓝布褂子,布料摩擦着皮肤,带来陌生的刺痒。 远处传来高亢的、充满年代感的口号声,夹杂着几声犬吠。 脑海里,那段被主神强行灌入的、属于这个世界的“剧本”,开始自动播放。 每一个字,都透着一股令人作呕的恶意与愚蠢。 这个世界的“玉瓷骨”,是一个从城里来的下乡知青,偷奸耍滑,眼高手低。 他受不了乡下的苦,不想下地挣工分,于是将目光投向了大队长家的姑娘,盘算着当个不用干活的上门女婿。 真是个上不了台面的拙劣计谋。 他设计引诱大队长的姑娘去河边,想来个英雄救美,逼对方嫁给自己。 没想到,这一企图被大队长家的小儿子,看了个一清二楚。 于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大队长的姑娘安然无恙,反倒是“玉瓷骨”自己,脚下一滑,栽进了冰冷的河水里。 更可笑的是,他还抽筋了。 一个路过的寡妇救了他。 那个寡妇,叫李淑华。 是主角攻,裴元烈的母亲。 一个守寡多年的女人,从水里捞起一个浑身湿透的年轻男人。 那画面,足够让整个村子的流言蜚语,淹死他们两个人。 这个年代,对女人的贞洁和男人的作风问题,敏感到了病态的地步。 流氓罪,是会死人的。 为了不被抓起来吃枪子,“玉瓷骨”只能捏着鼻子,跟那个比自己大了十几岁的农村寡妇扯了证,结了婚。 主神的恶意,真是满得快要溢出来了。 玉瓷骨嗤笑一声。 就这样,下乡知青摇身一变,成了主角攻裴元烈的继父。 自诩为凤凰的“玉瓷骨”,自然看不上李淑华这只山村里的土鸡。 他从未与对方圆房。 李淑华也是个逆来顺受的性子,虽然在外人面前泼辣能干,但对着这个长得白净俊俏,甚至比自己亲儿子大不了几岁的“丈夫”,竟真的生出了几分慈母心肠。 她把他当第二个儿子养。 不要求他下地挣工分,甚至在大队组织修河坝,家家户户都得出壮劳力的时候,李淑华主动替他去了。 灾难,就在此刻降临。 天降暴雨,引发了泥石流。 李淑华死了。 主角攻裴元烈不敢相信这个事实,他疯了似的在冰冷的河水里寻找母亲。 他找了一整夜。 母亲冰冷的尸体找到了,他的腿,也在搜寻中撞上了水下的暗礁,骨头碎裂。 原本,只要及时送去医院,这腿还有救。 李淑华勤劳肯干,这些年也攒下了一笔不菲的积蓄。 可“玉瓷骨”在得知李淑华死讯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李家所有的钱席卷一空。 他用这笔钱,贿赂了城里的同学,为自己谋了个回城的工作。 然后,拍拍屁股,头也不回地走了。 主角攻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间。 他的腿,瘫了。 这个世界的“玉瓷骨”,害死了他的母亲,偷走了他家的救命钱,毁掉了他的人生。 当然,主角攻终究是世界意识的宠儿。 裴元烈在瘫痪后,凭借贵人改变命运,进入了四九城,后来还进入了部队。他用那颗聪慧的头脑,在一次次演习中展现出诡谲莫测的战术天赋,最终成为了最年轻的参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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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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