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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人往前冲,方稚瞄准楼下的黑影放箭,一把斧子凌空飞过来,方稚迅速矮下身,斧子掠过他头顶,嵌入了他身后的墙壁。方稚随手拔出斧子,砍死了下一个冲上来的人。 十七个。 陆霁川将剔骨刀插入对手腹部,向上一挑,对方开膛破肚,肠子哗哗流出来。 十八个。 又一个不怕死的冲上了楼梯,手里的枪砰砰连发。陆霁川从侧面突出,截住他的手腕,扭转枪头打死跟在他后面的人。他正要挣扎,方稚握着钢箭扎进他的脖颈子,鲜血汩汩而流。 二十个。 突然,书房那边传来铁板被砸破的声音,脚步声擂鼓似的咚咚而来。那伙人竟从外墙爬上二楼了,为了防止被前后夹击,陆霁川和方稚且战且退,退到了天台。 方稚锁住门,道:“陆医生,你该撤了。” 这是他们最后的计划,如果敌人攻破所有关卡,他们就要撤退去山洞。 “你呢?” 方稚摇摇头,“这次要是丢了云尖村,就再也回不来了。” “你不走?”陆霁川拧眉。 “陆医生,赶紧走吧,”方稚不回答,只自顾自抽出一根钢箭,“小妹在山洞里等你呢。” 陆霁川望着他,面沉如水。天台门被砰砰地砸,整扇门都在震动。不消多时,木门上就有了枝杈般的裂纹。山洞里是陆可可,眼前的是方稚。陆霁川闭了闭眼,终于做了决定,转身朝邻居大爷的天台走去。 方稚如释重负,打起精神面对即将到来的危机。 一个人,活着很难,死却简单。 对于死这种事情,方稚已经有经验了,一点儿也不害怕。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死在自己家里。他们死宅是这样的,最好死了也能宅家。上辈子那样颠沛流离的生活,他再也不想过了。 天台门轰然破碎,一柄手枪当先伸出来,枪口火花迸闪,子弹凌空飞出。时间好像静止在这一秒,方稚轻轻眨了下眼,忽见自己被一个怀抱拥裹住。陆霁川从侧方扑来,将他带倒在地。那颗子弹擦过陆霁川的脸颊,留下一道浅浅的血痕。 方稚不可置信地望着他,他近在咫尺,眉目清冷,一如既往。 他怎么没走? 方稚突然不懂他了,这实在不像是陆霁川的作风。无论是上辈子的他,还是这辈子的他,都不应该做出这样的选择。 上辈子他是个变态,全世界都死光他都无所谓。这辈子他带着陆可可,他的第一要务是做个称职的舅舅,他为什么要留下来? 是啊,陆霁川也不知道。 在听见枪声那一刻,身体先于脑子做出了反应。他本应离开,可“留下来”仿佛是个魔咒,是无法抵挡的命运。 正如喜欢方稚,也是他无法抵挡的命运。 “别动!” 邻居大爷家天台上突然出现几个皮衣青年,举枪瞄准方稚和陆霁川。方稚心中焦急,陆医生最后的退路没了。 天台门轰然倒塌,敌方鱼贯而出,将陆霁川和方稚团团围住。其中一个青年挥拳要揍方稚,被陆霁川拦住,立刻有几个人同时上来围殴陆霁川。方稚想也不想,冲过去帮陆霁川。奈何双拳难敌四手,很快脸上中了好几拳,被打成了个猪头。 一个白毛男子走了出来,阴森地盯着方稚和陆霁川,道:“果然是两个人。” “你就是周宁远?”方稚抬起肿胀的眼皮。 “没错,”周宁远指了指自己的脸,“记好了,就是老子。” “你怎么逃出酸雾的?”方稚撇撇嘴。 周宁远森然说道:“老天眷顾老子,老子命大。你们砸坏我家窗户的时候,老子在旁边的大楼里打高尔夫球。你猜怎么着,酸雾很低,上不了高空。所以只要楼够高,就能躲过酸雾。老子在楼里猫了一天,终于等你们走了。草你妈,老子全家都被你杀了,你个狗娘养的。” 他扭头对后面一个皮衣男说:“李叔,这两个人给我,村子给你。” 那李叔头发半长,满脸胡茬,眼角俱是鱼尾纹,跟个流浪汉似的,看起来有点年纪了。李叔瞄了眼方稚和陆霁川,问:“你不会要吃了他们吧?” “当然,”周宁远笑容可掬地说道,“我要一块一块地吃,让他们眼睁睁看着自己被吃掉。” 李叔露出嫌恶的表情,摆摆手道:“行吧,他们是你仇人,给你了。不过你必须离开村子再吃他们,要敢在我的地盘吃人,你就死定了。” “行行行,听您的。”周宁远陪笑道。 有个青年跑上来,喊道:“阿叔,这里可太富了,有三只猪,还有一条狗,不过狗跑了。” “还不去追?”李叔骂道,“你不缺肉吃是不是?” “哦哦哦。”那青年连忙拉着同伴跑了。 “李先生,”陆霁川忽然冷冷开口,“我是西医,方稚是中医,你应该明白在末世医生的价值。” 李叔眼睛微微一眯,转头看着他,似在思量他的话儿。 周宁远立刻道:“李叔,他们肯定是在骗人!” “一个中医一个西医,你们俩还挺能耐。你们就俩人,杀了我这么多人,真是厉害啊。要我早点遇见你们,一定会收下你们。”李叔拍了拍陆霁川的脸,道,“可惜了,我答应了周宁远。你这张嘴太能说了,差点把我说动心,不能再让你说话了。” 说罢,他朝拳头哈了哈气,一记重拳打在陆霁川脸上。 “陆医生!” 方稚的声音传来,仿佛隔着千重万重的世界,越来越模糊。陆霁川感觉自己的灵魂犹如一簇烟气,幽幽飘出了身体。最后一眼,他看向了方稚。模糊的视野里,方稚在流泪。 “好饿啊,阿叔,我要吃大米饭!” “卧槽,这里还有好多鸡和鸭!阿叔,我们终于可以吃饱了!” 李叔的声音传出房子,“先杀两只鸡庆祝一下,小五小六,你们把赶紧把窗户修好。小二小九,你们把兄弟的尸体拉到院子里埋了。” 路口的轿车上,一个男人无声地从后备箱里钻了出来。如果方稚在这里,一定会认出来,他是丽华的丈夫。他的妻子死于食人族之口,他还放火烧了食人族的自建房,许久不见,这会儿居然出现在了这里。 男人看了眼方稚家的方向,悄无声息往路边走,试图找到趁手的武器。 街对面忽然掠过两道手电筒光,是两个形容邋遢的青年,一边走一边抱怨:“阿叔太偏心了,别人都吃上了,就我俩搁这儿找狗。” “个死狗,跑哪儿去了?” 男人躲在路灯后面,静静等他们离开,接着往前走。忽然,他听见似有若无的抓挠声。他抬头看,眼前是一家农家乐。进了院子,转到窗户边,他看见里面有个笼子,笼子里有个戴着面罩的人。 男人刚刚出现在窗口,那人就向他龇牙。 ……不是人,是丧尸。 男人走了。 半晌之后,他又返回这里,还带来了一把剪刀钳。他爬进窗户,咔哒一声,剪断了关住笼子的锁链,然后立即翻窗逃走。笼子铁门吱呀一声打开,狰狞的影子映在墙上,有种难以言说的恐怖。 下一刻,丧尸出笼。
第42章 重归平静 云尖村小巷里,两个青年终于找到了大宝。大宝被他们堵在死路里,伏低身子,嗬嗬低吼。其中一个青年有点怕狗,掏出手枪对准大宝,说:“这死狗没有狂犬病吧?” “放心吧,”另一个人说,“一看就是家养的。” “那敢情好,你吃过狗肉吗,狗肉好吃不?” 青年哼笑着,瞄准大宝的额头。大宝似乎预感到自己的危机,紧紧盯着他,喉咙里发出恐惧的呜呜声。 “这死狗知道怕了,哈哈哈。” “快点快点,别磨蹭。” 就在这时,拿枪的青年感到自己脖子后面痒痒的,伸手一摸,竟然摸到了长长的头发丝。他是短发,怎么会有这么长的头发? 心里倏地一凉,他猛地回头,对上一张戴着面罩的怪脸。丧尸张大嘴,一口咬住了他的脸颊,他又痛又害怕,惨叫出声。 这时他才知道,那狗恐惧的不是他,而是他身后的丧尸。 另一个青年惊呆了,慌张地掏手枪。大宝瞅准机会,哧溜一下从他后面逃了。青年手忙脚乱,手枪刚掏出来就掉在了地上,正要弯腰去捡,陆雪薇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将过来,咬下他脖子上的一块肉。 旁边的青年满脸鲜血,哭着往外爬:“阿叔,救命……我不要变丧尸……嗬嗬……嗬嗬……” 他全身痉挛抖动,仿佛触电一般,双目也变得血丝密布。陆雪薇刚吞下人肉,仿佛犯恶心一般,喉头一哽,哇哇吐了起来。呕吐物狂涌而出,犹如泄洪,黑血与脏污全数喷在了她身下青年的脸上。 那青年口吐白沫,也开始痉挛狂抖。而陆雪薇似乎对他们失去了兴趣,攀着墙壁爬走了。 陆霁川睁开眼,眼前白光粲然,刺目无比。他身穿白大褂,站在实验室的甬道里,周围的人奔逃叫喊着,一个个面目模糊,五官糅杂,如同幻影。 外面不断传来枪声,以及丧尸的吼叫。他伸出手,摁动开关,实验室的玻璃门打开,一个脸色苍白的男人躺在台子上,一动不动。 缓慢地走过去,手脚一点点变得冰冷,他看见方稚失去血色的脸庞。 青年的胸口一片血红,有一个狰狞的枪口。 陆霁川慢慢想起来,这家伙趁反对派抢劫实验室试图逃跑,可惜刚跑出去就被流弹击中,倒在了实验室门口。 “为什么要跑呢?”陆霁川摸了摸他软软的头发,“你不是说喜欢我么?” “骗你的……”方稚气若游丝地开口,“傻逼……鬼才喜欢你……” “你要死了。” “都怪你……王八蛋……神经病……”方稚似乎越来越困,眼皮都睁不开了,“好黑啊……陆霁川……我害怕……” 他失血过多,再过几分钟,他就会停止呼吸。陆霁川见过太多死亡,对这个流程无比熟悉。他本应心如止水,可现在他竟产生一种浓浓的厌烦之感。 原来都是撒谎么,说喜欢他,甜甜地喊他陆医生,全是骗人的。这个男人无师自通地会演戏,会哄人。幸好,陆霁川对男人不感兴趣,从未对他动过心。 可是如果连这个聒噪的家伙也死去,这世界还剩下什么呢? 寂静在实验室里蔓延,恍如一口深潭,淹没了方稚,也淹没陆霁川。陆霁川不喜欢这样的宁静,所以每次做实验,他总是喜欢坐在方稚的观察室外面,听他乱七八糟地说一些没有营养的垃圾话,听他喋喋不休地抱怨自己不给他吃小草莓。 有一个研究员看出陆霁川喜欢听别人说话,故意在陆霁川周围叽叽喳喳,被陆霁川一枪毙了。那次之后方稚三天没吭声,抱成一团缩在角落里。陆霁川很懊恼,从此不在他面前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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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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