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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是赶集的时候,镇上依然繁华,除了本地的店铺之外,还有周围村子里来卖东西的。 人多,但是品类不多。程锐本来是想看看这里人的消费习惯的,但是现在想想好像没必要了。 生产力低下的社会,卖方所能提供的产品有限,消费者的选择自然也就有限,只能被迫接受这些数年不变的产品。 那么他要赚钱就很容易了,只需要利用现代的现成的知识,再找一家有声望的店铺来作为背书,稍微营销一下就好了。 他倒是没什么做大做强,成为这个地方的首富的野心。真正做过事的都知道,事情要做成只要努力坚持就好了,但事情要做好,那就需要运气了。经商更是如此,不然同样的时代机遇浪潮里面,怎么有人潮头独傲,有人却溺水身亡呢。 有了主意,程锐也不急了,一路挑挑拣拣逛着,往上次去的布行走着。 行至门口,上次的掌柜还记得他,连忙热情相迎。 “客官,您又来了,上次买的布料可做成衣裳了?贵夫郎可还喜欢?” 不提后面这句还好,一提起来程锐就又想起自家与众不同的夫郎来,摆了摆手示意掌柜的别再说了。 他那些经验根本不管用。 “上次送的东西正合用,多谢掌柜的细心周到,我这次是准备买点料子缝在衣裳里御寒,这不是说一场秋雨一场寒吗,提前准备着。” 程锐不知道这时候都穿些什么御寒,所以话多了些,让掌柜的给他找,免得自己露馅了。 很少有大主顾爽利又客气的,掌柜的一听到这句话也重复了一遍。 “一场秋雨一场寒,您这话说得好,店里新进了些兔皮,买给怕冷的夫郎是最合适不过。” 程锐瞬间捕捉到关键词,想起那天掌柜的也是这么说的,心里警醒起来。 他这次要多问问,不然买回去他家夫郎又留着不用怎么办? 新进的兔皮还没拆开,分了两堆,一堆纯白无暇,一堆灰色的。 兔毛经过鞣制依然柔软温暖,程锐想起自家夫郎那张小脸来,想象了一下这张可爱的小脸被兔毛围住,冬日里和他雪地里玩闹的场景来。 这样一想,好像不是他夫郎喜欢不喜欢的问题了,而是他喜欢看夫郎穿。 “这个给这么高的哥儿制一身衣裳要几张呢?” 程锐伸手去拿了一块往自己身上比划,但是估计不好,开口问了。 “客官您是说要用白兔毛做一身衣裳吗?” 程锐点点头,把展开的兔毛又卷了起来裹在手上,继续问了一句。 “一张皮够做暖手的吗?” 兔子很多,但是难抓,而纯白兔子就更难抓了,因此售价贵些,一般都是买来做手炉,做一身衣裳这种只有某些富户才会这样做。兔毛形状不规则,还好他经验丰富,不然还不好报数量。 等了一小会儿,掌柜似乎在翻看兔毛的数量,才给他报了一个数,程锐点点头又去看那堆杂色的兔毛。 手工制作的东西虽然偶尔品质不一,但是放到店里卖的也差不多,除了明显的缺口之外,他也看不出什么名堂,但还是认真的查看了一遍,做个样子。 “那就买四身杂色兔毛,再买一身纯白的,还要两个来做手炉。” 翻看完料子,程锐装作超绝不经意提起。 “掌柜,除了皮毛之外,这店里没有别的东西可以换了吗?我听闻外地有些人会用什么东西来替代皮毛,好像是一种又软又白的东西。” 又软又白?云吗?还是……掌柜想起这人家里娶的是夫郎,还出手这么大方,估计是很受宠爱的夫郎,就没用对其他那些客官的那一套话术来回答,只是不解地摇了摇头。 “没听说过,不过倒是有乡下穷苦些的人家会取了芦苇之类的植物来做衣裳,客官您是用不上这些东西的。” 程锐没理会掌柜有意的抬高,付了钱又问了一句他想要求证的事情。 “近来我家夫郎茶饭不思,说是成日里不是野菜就是青菜萝卜的,不想吃饭了,掌柜您住在镇上,可有看见什么新奇些的菜,我好买回去。” 谁料这个问题也是得到了掌柜的共鸣,放下手里的兔毛就两手比划着说起来了。 “唉,这哪里有什么不一样的菜吃,不都那几样吗?吃不完还要裹上盐,腌得黑乎乎的原本是什么都看不出去,吃到嘴里就剩咸味。我老婆子前些天还叫我少吃一顿算了,这样她也少操心一顿,我觉得也是,牛嚼错了草还有一顿新鲜的吃,人这一辈子几十年都吃一顿饭,何必还要一天分三顿吃……” 看来是天下苦青菜梆子久矣,才能惹得这精明能干的掌柜工作期间这么滔滔不绝的吐槽。 难怪系统给他的菜也几乎都是各种青菜萝卜,原来如此,不过突然想起系统,他的系统好像好久没吱声了。 程锐没多想,让掌柜替他包好了兔毛,自己下午来取。 镇上一共有五家酒楼,其他小饭馆小摊他没算,现在他面前就是规模最大的一家,足有三层楼高,门庭若市。 一楼已经坐满,他刚进去就有小二前来招呼,但是转眼又去问候别的客人了,程锐自己寻了个要走得远的空位坐下,听旁边的人要完了菜,才招来小二问是否还有其他菜品可选。 答案当然是没有。 都是长叶子菜短叶子菜,有叶子菜没叶子菜排列组合之后加上肉或者鸡蛋鸭蛋鹅蛋什么的就又是一盘新菜,难怪他一路走过来,感觉大家都爱吃同样的菜,原来不是心有灵犀,是迫不得已。 这和家里吃的没什么区别啊。 程锐随便点了两道,菜上上来了,尝了一口,以他的口味来不好评价这个地方的传统做法。因为原材料品类的匮乏,所以不得不在调料的种类上做文章,但是调味料也同样很独特。 独特,他只能这样说。 其实在这种没有化学污染的环境里种出来的菜只要简单的清炒撒上盐就会很不错了,但是可惜当地人已经被单调的菜品逼疯了,开始玩叠加了。 结完账,程锐也没有心思再逛了,他本来还以为今天自己来酒楼吃饭是背着家里人偷吃,心里有点愧疚来着,现在只想取了衣服快点回去,至少晚饭不要再来了。
第10章 从酒楼到布庄要穿过一条热闹的街道,程锐上次一路采买过来也就没再进去逛,他来这里吃饭就是逛完这条街顺路,在他快要走到布庄时,一个老人的提篮差点绊倒了他。 “老人家,你的篮子下次还是往里面一点摆放吧,超过了这块砖官府是会来罚你的钱的,还会把你的东西全部收走。” 有没有这个规矩他倒是不清楚,但是如果刚才真的是绊到了原主,那可能这篮子东西都要被踢飞了,那就不好了。 “小伙子,对不住,我不是故意的。” 老人一边说,一边费力地把自己装满东西的提篮往后拉,程锐见他这么艰难干脆帮了他一把。 “老人家,这么重的篮子是你的孩子帮你提过来的吗?” “唉……哪里有什么孩子好使唤,全部都长大了飞了不着家了,是老头子我自己慢慢挪过来的。” 老人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程锐也不太想管,毕竟他自己现在还没有随便渡人的能力。 就在他起身准备离开时,老人又叫住了他,掀开了提篮里面的布袋,露出一篮干皱的豆子。 “小伙子,你要不要买点豆子回去吃?很便宜的,只要三个铜板一斤。” 三个铜板一斤?这很划算啊。程锐于是又蹲了下来,想仔细看看这些豆子的品质,再决定要不要买,毕竟有一句话叫做便宜没好货,他得仔细些。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买到不好的东西那也没什么,可是他现在有了家室,不好的东西买回去是会被说的。 这里种的豆子很少,所以售价一般比米还贵一点,要六个铜板左右一斤,这么便宜他干脆顺便买点回去。 但是当老人的布袋完全打开,里面的豆子却全部都皱巴巴的。见程锐皱起眉头,老人又干巴巴地重复了一遍价格。 “只要三个铜板一斤,三个铜板……” 豆子品相不好,也做不成豆腐,他已经是第二次来卖这篮东西了,上次他在集市里蹲了一天也没人来问,还让他不得不去买了碗馄饨吃,花了好几个铜板呢。不过花钱的馄饨就是比这赔钱货烂豆子好吃,想起这件事来,老头坚定了把这些豆子都换成馄饨的决心。 程锐倒不是嫌豆子品质不好,而是在回想自己这些天有没有在当地见过豌豆。这里主要种的豆类是黄豆,虽然没有现代那么饱满,但是豆香浓郁,他还见过了不少豆制品。 说起来他是不是应该去买点豆腐回家?这里好像有一种他都没见过的豆腐,程锐一想到了家里还有人,心思又飘忽起来。 这篮子皱巴巴的豆子如果就是这里还没有推广开来种植的豌豆,那么就很有开发的前景。他完全可以趁着这段市场空白的时间大赚一笔,甚至借此奠定的基础去开发更多的市场。 还没有推广开的新鲜东西啊。程锐脑子里转过n个赚钱的办法,面上还是那副皱眉沉思的模样。 “你这豆子都皱了,不新鲜吧?” 确实不新鲜,他儿子去年带回来的,一直没卖掉,一大堆塞在家里,他就跟舔面的狗一样,每天被噎个半死,看着就心烦。 “也不知道这成色能不能做出豆腐来。” 一语中的,老人的心开始变凉,他还以为年轻人不懂这个,只冲着便宜的价格应该也能忽悠些斤两出去,谁知道居然一眼就被看出来了,只好咬牙再让了一步。 “你要是能全部买走,算两个半铜板一斤怎么样?” 这个价比米价便宜一半了,就算是买些回去碾碎了混在米里面煮来吃也不错,再低,他不如自己慢慢提回去,继续吃这又硬又干的豆子。 一想到这个,老人推销的欲望上来了。 “后生,听我的,你买这个回去,煮饭的时候掺在米里面,饭煮出来有一股豆香哩。这个豆子你别看它皱,其实煮出来很软很面,很好嚼……” 放屁,不是在说老头,这豆子吃多了除了放屁,没听说过谁夸它细软好嚼的,即使是在现代最新鲜的豌豆,也只有部分是嫩的,其他稍微成熟些的就会有点硬了,更何况是这样干巴的,不知道有多难吃。 但是豌豆种出来的其他东西还不错,比如说部分地区很喜欢的豌豆尖,就是摘取豌豆苗上最鲜嫩的那部分,煮汤或者清炒都很好吃,价格也不错。 然而这东西娇贵,多运输些时候就过了最佳赏味期,所以被市场推广开来的是另一种形态,直接将整株豌豆苗端上餐桌,现场剪下来现场吃,主打一个新鲜可见,倒是不错。而这两种产品虽然是同一个东西长出来的,但是用来食用生长时期不同,味道也不同,受众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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