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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甚至还听到他和其他人言笑晏晏,全不受死人影响。
只看这个表现,警察更加剧了自己对店主的怀疑。
死者的调查分析一直在进行,按照正常的办案逻辑,分析完店主后,就该排查死者的社会关系,死者有对有钱的父母,她是独生女,千娇万宠长大的,在国外学了艺术,回国后并未就业,直接嫁给了门当户对的丈夫,从此安心做起了全职太太,在死前三个月,刚生了一个可爱的婴儿,出月子后她时不时给自己找点兴趣班打发时间。
死者的丈夫得知死讯匆匆赶来,装得很伤心,兴许他已经竭力扮演了,可惜普通人再怎么演戏也终究不是专业演员,还是被警察发现了端倪,丈夫并不难过——这其实很好理解,死者毕竟是独生女,岳父岳母的财产无人可给,大概率要都给了他刚出生的孩子,而他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顺理成章地替孩子接手岳父岳母的财产。
死者的幸灾乐祸溢于言表,警察看得心头发毛,真不是个东西。
更完美的是,死者的丈夫在死者的死亡时间是独自一人在公司的,老板还在公司,秘书们竟然先行下班了,以至于没有一个人能给死者丈夫作证他没有作案时间,这匪夷所思的背离资本家本性的举动,让警察迅速将丈夫锁定成为嫌疑人。
大约有了重点怀疑对象,警察对店主并未像从前那样警惕,撤回了在他店门口蹲哨的人。
店主冷眼旁观了几天,确定警察都撤走了,从店里拿出了凶器,是的,凶器。
死者是被人从身后打晕,然后丢进了水里,最离谱的是已经淹死了,还又被人捞出来,丢在了插花店门前。
店主手中的凶器是把沾了血的锤子。警察最初锁定店主时,就在他店里搜查了好几圈,从未看到过翻到过这个锤子,并不知道这个锤子是如何离奇地出现在他店中的。
店主拿着锤子溜溜达达出了门,店外的树上跳下来一个警察,骇得鸡皮疙瘩起了一背,警察只是假意撤离,并未完全放松对店主的监控,果然,在蹲点几天后发现了关键性证据。
警察的这个发现迅速成了突破口,店主被捉拿归案,店主并不慌张,他把锤子放在桌上,安静地讲述他的见闻,这锤子并非是他的,而是他从水里捞出来的。
警察悚然一惊,连忙追问从哪个水里。
店主不疾不徐地报了个地名,是条河,正是警察推测出死者落水的几个可能地址之一。据店主描述他作为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拍了很多证据照片,他根据死者衣服上沾到的水草和淤泥的颜色,通过巴拉巴拉一长串警察听不懂的知识,推断出了具体地点。
于是在警察不再监控他以后的某个晚上假装睡着,实则出门去水里捞出了这个锤子。
店主平静地反问,如果他真是凶手,如果锤子是一直就在店铺中,警察怎么会一直找不到?
他如果是凶手,为什么要把尸体放在自己店铺前?不想做生意了么?
有理有据。
至少能说服几个警察——并不包括刑侦大队的副队长。
副队长始终对他抱有强烈的怀疑,哪个成绩很一般的人能只看水草和淤泥就辨别出死亡地点?
副队长甚至疑心他最少也目睹过这场事件。更要命的是,根据警察的调查,店主死去的父亲,出事时在的工地的工头儿,正是死者一个七拐八拐一表三千里的亲戚,虽然没什么直接联系,但副队长觉得此事有鬼。
为了从漩涡中脱身,店主只得帮警察开始破案,受制于身份问题,店主只能作为嫌疑人留在警局,遥控副队长。
破案过程中,店主展现了非凡的素养,他人在警局,却能洞悉数里之外的事情,他认为杀死死者的和把尸体挪到插花店的人不是同一个。
经过查验,锤子上没有任何指纹,无论是凶手还是店主都深知擦去指纹的重要性,更不要提凶手还把锤子丢进水里好多天。
无论多少证据都在这几天的浸泡中消失无踪。直接查凶手难度比较大。
店主建议先去查抛尸来插花店的人,他盲猜抛尸的人是他的某个学生,和死者同班,没什么理由,直觉,毕竟人总会下意识地选择最安全的地方,这意味着必须要熟悉这里。
他推测或许也是他的学生,来过他这里,所以下意识觉得这里是安全的,也下意识希望店主能看到。另外,他在尸体的衣服上发现膝关节和小腿部位有轻微的磨损,磨损处有细小的沙子渗了进去,或许是拖行的痕迹,说明搬运的人力气并不大。而他的学生恰好都是养尊处优的全职太太,符合这个条件。
根据店主的提示,警方调查了他的学生们,最后锁定了另一位全职太太,她和死者看似除了上课没有别的往来。
但在死者死亡时,被路边饭店的监控拍到她恰好开车出城,恰好前往死者出事的那条河的方向,恰好隔了两个多小时后回来。
经过全职太太的供述,她确实是抛尸的人,死者死亡的那条河附近有家高尔夫球馆会所,她是去打高尔夫的。
没想到目睹到有人杀人,还杀了她熟悉的人,于是等凶手走后,她把尸体打捞了起来。
警察愈发毛骨悚然,这个案子里牵扯进来的几乎没有正常人,店主不怕尸体也就罢了,这个身高一米五五娇娇弱弱、看起来拧瓶盖都费劲的全职太太,看到有人杀人,第一反应不是报警,而是自己下水捞尸体——万一杀人犯回来呢?
且不说她一个人到底能不能捞起来这个尸体,就算捞起来了,她不给死者家属报丧,不找警察,竟然是把尸体丢在插花店附近。
这是什么诡异的行为逻辑?
全职太太的理由比较简单:因为她看到了凶手的半个脸,正是店主,所以把尸体捞起来了,丢在了插花店门口。
第69章
李泽睿很苦恼
你们这个样子,我应该去哪里放火呢?
一石激起千层浪, 警察震惊。
然而全职太太只是用肉眼看到的,并未拿出证据,而店主出了坚决否认自己是凶手, 但也拿不出不在场证据。
案件陷入了僵局。
好在店主人在警局, 还能及时给出新线索,他怀疑全职太太或许和死者丈夫有染。死者平时用的香水比较特殊, 是定制香,全世界独有一瓶, 价格四百多万, 用过一次能留香两三天。有一次店主在全职太太身上也闻到了淡淡的这个香味, 但全职太太家境只算中上, 买四百多万一瓶且全世界独有香水的概率不大。
有了新的线索, 警察立刻行动, 针对性地进行排查,最后找到了两人有染的证据。两人见抵赖不得,说了实话,丈夫来接死者时, 和全职太太打过照面, 两人一见钟情, 私下交换了联系方式,走在了一起。
锤了出轨, 全职太太的提供的证据的可信度骤然打了折扣, 毕竟全职太太和丈夫都有了杀人动机。
约莫是全职太太造谣污蔑的举动惹怒了店主,店主火力全开,接连不断提出尸体和案情中的疑点, 句句直中要害。
双方交锋了大半天, 全职太太和丈夫全线退败。
全职太太和丈夫无力辩驳, 交代了具体案情,两人本来约好去高尔夫球场附近的会所偷情。
没想到香水事件引起了死者的警觉,死者一路尾随,撞破了他们的奸情,拍摄了照片,扬言要离婚,丈夫的公司遇到了资金链危机,等着死者的父母帮衬。
一旦离婚,资金链必断,丈夫和死者拉扯间,不慎用锤子打晕了死者。
以上是丈夫的说法。
警方对「不慎」表示保留意见,毕竟谁去开房要带锤子呢?更有可能是丈夫早就有了杀心,提前备好了武器。
丈夫把死者丢进了附近的河中,意图毁尸灭迹。但全职太太表示如果就这样做,那警方第一个要怀疑他,毕竟他是资金链遇到问题的丈夫,不如嫁祸别人。
全职太太想到了店主,经过她观察,她发现店主在私下调查死者,会特意留心死者的行踪,她怀疑店主或许和死者家有仇。
据说死者的父亲早年做不法生意起家的,有一帮能打的「小弟」,兴许那时候有过什么纠葛。
于是两人又把死者捞了出来,趁着夜色把尸体丢在了插花店门口。
大概是为了戴罪立功,死者丈夫检举死者并非良善人,早就杀过人。死者看似柔柔弱弱的艺术生,其实和她父亲一样的丧心病狂。她未成年没考驾照时就开车,误把一中年男人撞死,然后逃逸了。
警方从丈夫的话中听出了巧合的意味,果不其然,调查后中年男人果然是店主的父亲。尽管档案上登记的死亡原因是在工地失足,但那是店主母亲自己报上去的,并非事实。真相是死者父亲势力很大,店主父亲死后,逼迫店主母亲打落牙齿和血吞,否则她们母子俩也活不了。
至此,案件算画上句号,丈夫和小三合起来杀了原配,并将罪行嫁祸给和原配家有仇的店主。
但卷宗始终有个地方对不上,丈夫坚持声称自己是不慎杀人,那家店里就是有锤子。
所以他随手拿起来了,会所强烈否认了这个说法,谁会在玫瑰大床房里放锤子?
丈夫的小小反抗被当作不重要的话略过了,毕竟每个杀人犯都说自己是不小心的,激情杀人可比故意杀人要判得轻。
电影最后,店主走出警局,刑侦大队副队长追上来,问了他一句:“你那天晚上到底在哪?”
店主扯了扯嘴角,没有回答。
电影的最后一个画面定格在锤子上。
叶知秋看完剧本,点评,一部很有争议的作品。
李泽睿的反应则是:?
他记得原剧本中有大量打斗情节,还打算借此让叶知秋受伤,好让樊俊昊替演,但是他的打斗戏呢?
李泽睿问导演发生了什么,他那么大的打斗戏呢?
鲁导得意洋洋:“改啦!”原剧本不精细,缺雕琢。
鲁导真心求夸奖:“怎么样,改得好吧!”
李泽睿:这还怎么推进计划?
李泽睿对着剧本左扒右扒,找不出一点能让叶知秋拍戏受伤的可能。
罢了,李泽睿脑袋疼,没有条件就创造条件吧,实在不行人工制造一场意外也可以。
进组后,叶知秋的生活很平静,两点一线,酒店和剧组,剧组人都很好且专业,除了李泽睿时不时跟他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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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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