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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着,嗓音沙哑了几分:“可是小岚儿,你明知道本殿身份使然,无法陪你回去,你这是在抛弃我。”
云山岚抵触的情绪一下就淡了,转而变成对赫连夜无比的愧疚。
他抱了抱赫连夜,“对不起,是我没考虑你的感受,你放心,我快去快回,绝对不在那边多留,你就让我去吧?好吗?”
见他坚持,赫连夜闭了闭眼,压下心中翻腾的戾气,柔着嗓子道:“那行,你路上小心,有事记得飞鸽传书给我,好让我安心。”
云山岚心里软到不像话。
他来异世界这些年,好不容易找到这么关心爱护他的爱人,赫连夜是他在这个陌生世界最大的慰藉。
云山岚很快就出发了,带着对爱人的依依不舍。
他不知道,在他走后不久,赫连夜就骑马跟在他身后出发了。
说不能陪他是假的,只要乔装一番,他想混进邻国并不是难事,不然当初也不可能会和云山岚结识。
可他只打算悄悄跟着,不打算让云山岚知道自己的踪迹。
占有欲作祟,赫连夜深知云山岚的能力,他也想看看,自己不在身边,云山岚会不会跟承诺那样,让他安心。
一对癫公。
这是楚佚看完原世界,以云山岚为主角视角展开的故事,结局的评价。
当然,这对癫公指的不是云山岚和赫连夜,而是屈不羁和赫连夜。
要说深情备胎男配屈不羁喜欢搞替身文学,那男主赫连夜就是个掌控欲爆棚的变态阴湿男。
他靠一副温柔深情的做派和一张俊美的脸俘获了云山岚的心,用他的钱财帮助自己成功登位,两人也确实过了几年甜蜜幸福的日子。
可是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赫连夜对云山岚的掌控欲越来越强。
他每天都必须知道云山岚的一举一动,但凡云山岚和别人多说一句话,多表露一点好脸色,他都会觉得不满。
发展到最后,就连晚上睡觉都不放心,时常整夜睁着眼在黑暗中盯着云山岚瞧,思考把这个人关起来只供自己一个人欣赏的可能性。
后来云山岚受不了,逃走了。
却被他跟鬼一样缠着,无论走到天涯海角,赫连夜都没打算放手,云山岚不理他,他就在暗地里盯着他,黏腻又湿冷。
到最后,他把云山岚身边所有可信之人全都清洗了一遍,换上自己的人。
让云山岚逃不脱他的手掌心。
反正两个人没一个正常的,楚佚得知赫连夜跟着云山岚一起回来时,连诧异的情绪都没有,只觉得本该如此。
他要是能放心让云山岚一个人来,楚佚反倒觉得他心里在谋划什么见不得光的事。
楚佚和洛疏白在山上找了一天,捉了只小山鸡,一只小野兔,眼见天色还早,不甘心回去,又找了好久,才寻到一头落单的野猪,配合默契将其活抓。
虽然身上都受了不少伤,但心里别提多满足。
他们眼下是有点小钱,但来路不那么正,短时间内想要光明正大让自家过好,总得让钱过了明路。
有了这头野猪,他们两家吃穿用度变得好了,人们会觉得正常,不会产生怀疑。
两人上了趟山,硕果颇丰。
他们抬着一头野猪下山时,已经是傍晚,兰花村家家户户都端着碗吃饭。
他们下山时回家的必经之路上,更是三三两两聚集了不少凑热闹的,瞧见两人抬着只大野猪路过,都轰动了。
“豁!这么大只野猪。”
“这看着得有二百斤的样子,得卖不少银子吧?”
“那可不,前几年我瞧隔壁村老张抓了头野猪卖了五两银子,这头估摸着也差不多。”
“那可真不少,小白这小伙子瞧着就壮,没想到本事竟如此了得。”
“可不是,小白那可是咱们十里八乡最好的猎户,村里未嫁的姑娘、哥儿哪个不成日盯着他瞧?可惜人家看不上。”
“倒是没曾想,会和老楚家这个走在一起。”
所有人几乎一边倒夸洛疏白,却很少有人夸楚佚。
即便楚佚才是那个抬着野猪走在前头的,即便楚佚早就把自己打磨得像一把锋利的斧头。
只因为他是个哥儿,人们赞叹的目光总是会下意识投向身为男子的洛疏白身上。
楚佚很不习惯被这样对待,好像因为性别原因,天生就比男子矮一头。
不,他现在是个哥儿,甚至比女子也要矮一头。
不过社会就是这样,想要改变,非一人之力,任重道远。
洛疏白觉得这些村民无知极了,原本还存了些炫耀的心思,眼下却是只想快点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大黄和大黑察觉到主人的情绪,叫声此起彼伏响起来,一前一后绕着楚佚和洛疏白转圈。
尤其是大黄,经过一整日在山上的相处,见识过楚佚和洛疏白配合默契将一头野猪生擒了后,对楚佚的态度堪称狗腿。
整只狗在面对他时都鬼迷日眼的。
楚家人早早得了消息,都守在门口等着。
等真见到了楚佚和洛疏白抬了野猪回来,都觉得吃惊又兴奋。
第142章 哥儿当自强10
“哇,哥,小白哥,你们好厉害呀,这么大头野猪就被你们抓到了!”楚伶新奇地围着野猪转了一圈,怎一个欢喜了得。
楚父摸摸野猪身上硬硬的毛,亦是满脸喜色,“这么大头,得买不少银子吧?”
“是啊爹,等明日一早我和小白去镇上把这只野猪卖了,咱家的日子就能好过不少,你和小妹也不用那么辛苦了。”
楚佚朴实的脸上带着喜色。
楚父眼眶都湿润了,看着一日没见,皮肤晒得更加黑的自家哥儿,心里全是愧疚。
“哎,都听我哥儿的,如今你是咱家的顶梁柱。”
看着哼哼唧唧还有些不服气的野猪,楚小弟痴傻的眼神浮现好奇。
目不转睛盯着。
楚佚看着他这副样子,觉得找个机会还是要让老大夫给看看,楚母的重病能治,楚父的瘸腿能治,楚小弟的痴傻当然也能治。
就是这样一来,这个世界付出的积分,估计是赚不回本了。
原主的心愿只是想一家人安稳过一辈子,其实不给楚父治腿,他也不会没命。
楚小弟痴傻,也不影响他活一辈子。
楚佚这样想着,却是心一横,不管了,要治全家就都治了。
没有治两个留一个的道理。
他下定决心,又在系统商城精挑细选,选了颗价值一万五积分的回智丹,决定过几天老大夫来看了病,混合着药给小弟吃。
第二日一早,楚佚和洛疏白租村里的牛车去县里,将还活蹦乱跳的野猪和山鸡讨价还价一番,卖了六两银子。
听上去不多,其实已经抵得上这个年代普通长工大半年的工钱。
银子楚佚和洛疏白五五分,如果洛疏白孤家寡人,自然都给楚佚没问题,不过现在他还有家人要养,这样分才合适。
楚佚打算把三两银子交给楚母保管。
虽然楚母如今还在床上躺着,但楚家向来都是她管钱的。
这也是楚母这些年病重了也不肯好好治的原因,她清楚家里有多不富裕。
但有了三两银子做底气,楚母就能更加心安理得治病。
心情放松下来,病也能好得快不是?
其实楚佚现在大约有五百两左右的存银,都是从县令府搜刮的物件换的,就连那日原主身上穿戴的桃红衣裙和首饰也全被他卖了出去。
若是寻常农家,这些钱够他们安安稳稳活十年。
可楚佚要做生意,这点钱就不够看了。
两人卖了野猪,在县里逛了逛,打听万华县所有货郎的情况。
县里这几日风声颇为紧张。
上头来的人物一直在追查县令的死因,牢里的屈不羁虽没被严刑拷打,却也一天三次地审问。
当然,这些老百姓们是感受不到的,他们依旧照常过着自己的日子。
万华县货郎一共有六人。
其中两个住县里,三个住镇上,还有一个住村里。
货郎日常走街串巷,楚佚和洛疏白找人费了好一番功夫,说服货郎跟他们合作试试,又费了不少功夫。
听了他们的宏图,两位货郎都觉得玄幻。
他们走街串巷好多年,若真如楚佚和洛疏白说的那样,银子这么好挣,他们俩也不可能这么多年了还只是小小的货郎,早就应该当上大富商了。
可经不住两人的软磨硬泡,还是决定合作试试。
回到兰花村时,夜已深。
好在有牛车赶路,两人作伴并不孤单。
楚家人照常在家中等候,见楚佚回来才松口气。
得知分到三两银子,楚伶笑得见牙不见眼。
他们家好似从未如此直观地瞧见过三两银子,一般赚到银钱不久便花了出去,能瞧见几两碎银都是奢侈。
楚母捧着白花花的银子,泪无声滑落,心疼地用手抚摸楚佚消瘦的面颊,“儿啊,这些年苦了你了。”
饶是楚佚不是原主,也不禁为此感到动容。
他拿脸轻轻蹭楚母的手心,显露出几分稚气来,“孩儿不苦的娘,只要娘好好活着,身体康健,孩儿做什么都值。”
这番话说得情真意切。
原主确实也是这么想的。
楚伶原本没想哭的,此刻被氛围感动,也忍不住抹起眼泪。
楚父虽未流泪,眼眶也是红的。
倒是楚小弟,听不懂家人之间的对话,但小孩敏感,感知到家人之间悲伤的气氛,扯着嗓子嗷出了声。
也不流泪,就干嚎。
楚家其他人看着好笑,眼泪硬生生给憋了回去,相互对视一眼,反倒笑了起来。
楚小弟懵了,哭声戛然而止。
“哭……哭……笑……笑……”他打着磕巴,然后感觉肚肚饿饿,又捂着肚子干嚎起来。
“饿饿……饭饭……吃吃……”
实在是有些萌。
楚佚掐了一把他带着婴儿肥的小脸,“好,咱们吃饭饭去。”
接下去几天,楚佚和洛疏白都在外奔波,把整个万华县所有的货郎都联系了个遍。
最终,只有五个货郎愿意跟他们试试看。
人手是找到了,货源却还需要谈。
云山岚店铺所出售的物品价格不算便宜,他们按照原价购买肯定是不太划算,楚佚想尝试着讲讲价。
然而他还没来得及行动,洛疏白就告诉他,云山岚已经快到了。
楚佚转念一想,与其找分公司老板,不如直接找老总谈更合适。
至于筹码嘛,自然就是屈不羁咯。
不过眼下云山岚还没到,楚佚此刻正在家中,等着老大夫给楚母复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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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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