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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仆侍这一刻的心情都是一样的,那就是感谢命运,让他们遇上了心善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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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武和夏禾一行人在下午黄昏时间才回到家,这也是因为夏禾起得晚的原因。
回到家,孟武和夏禾坐在堂屋的主座上,两个仆侍立在下方。
夏禾开口:“你们两个都叫什么名字?”
“小仆叫墨竹。”小个仆侍先答话。
“小、小仆叫夏荷”大个些的仆侍有些畏缩,目光闪躲,一副踌躇胆小的样子,反不如先前那个讨喜。
“既然他叫墨竹,那你以后就叫墨梅!”孟武听到回话,先是皱眉,随机下命令,让大个些的仆侍改名。
“是!”墨梅感受到了一种说不清的压迫,被吓得一阵哆嗦,赶忙回答。
夏禾自然知道夫君的用意,心喜,“既然你们已经成了我孟家的仆侍,就要安安分分的做事,只要你们用心,我也不会亏待你们。”仆侍进宅,自然要先敲打一番。
将一切都交代完,任务也分好,夏禾就打发两个仆侍去后面那个院子收拾自己和住处。夏禾本来在镇上的成衣店买了四套粗布成衣,但现在看来只能给墨竹穿,墨梅身形太大了,穿不进去。于是夏禾就拿了两套自己不穿的衣服给他。
因为同情和各方面的因素,夏禾选墨梅作了自己的近身伺候的仆侍,而墨竹则负责其他杂事,这两个仆侍就这样在孟家安下身来。
第四十章 远客
一辆灰蓬低调的马车咯吱咯吱地行驶在乡间的泥土路上,深秋时节,有些树开始掉叶子,而两侧的稻田里则生长着挂着沉甸甸稻穗的稻子,今年又是一个丰收年。
陌生的马车进村,引起了很多村民的好奇,不过他们再好奇也只是远远看着,没有去打扰到来人。
“吁――”马车夫一拉缰绳,马车在孟武家门口停下,拉车的马鼻子里噗嗤噗嗤地喷着热气。
待马车停稳后,先下来一个伶俐的仆侍,他伸出手,扶下一位华衣主君,正是与夏禾交好华彩阁东家的任碧淹。
客人下车后,马车夫帮忙着把客人的东西搬下车,然后才调转马车出了村,今天这一位客人出手大方,乐得他驾车的力气都涨了不少。
“画雨,去敲门。”
“是,公子。”
“扣――扣――扣――”
“谁呀!”墨竹放下手中的活计去开门。
一开门,他就被惊艳到了,出生低微,墨竹何曾见到过如此丰神俊秀的人,以致他的口气徒地变得格外尊敬,“不知这位主君要找谁?”
“我找你们家孟主君。”
“哦,哦~主君在屋里,快请进!”墨竹赶忙把人迎进来,然后帮忙着把东西全搬进屋。
“墨竹,谁来了。”
“阿禾~”任碧淹走进堂屋,笑意盈盈地和夏禾打招呼,姿态很是放松随和。
“碧淹哥!快请坐。”夏禾完全没想到任碧淹会来拜访他,心中惊喜。赶忙支使墨梅看座。
“孟兄弟怎么不在?”任碧淹坐下来,没见孟武在夏禾身边,有点奇怪。
说到这个夏禾就有点儿不好意思,今个儿一大早,夏禾不知怎么着,突然心血来潮想吃鸡肉,还不是家养的鸡,要山野里扑腾的披着漂亮彩羽的野鸡。夏禾在孕期如此“任性”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孟武哪一次没满足过?当即背上弓箭打野鸡去。可能要晚上才回来。
“孟兄弟对阿禾可真是贴心!哪像我家那个。”
夏禾这才发现任碧淹已经梳上了夫郎发髻,将头发全都挽起,比之前更加大气、成熟。
“碧淹哥什么时候成的婚?夫君没有告诉我,是嫁给霍公子吧!”
“除了他还有谁!”任碧淹一说起霍修文就克制不住自己的脾气,语气里不耐烦甚甚,但若有心,不难发现其中无可奈何的妥协与宠溺放任。
“就在孟兄弟进府城的那几天,他当时一心快点赶路,满心是自家的怀孕夫郎。那顾得上府城知府娶亲的消息!就算这消息已经传的沸沸扬扬。”任碧淹笑着打趣。
夏禾有点不好意思,但被碧淹哥开玩笑多了,他也没要当初那种羞涩的感觉了。
“这有五个月了吧!怎么还这么小一个。”任碧淹盯着夏禾的肚子十分好奇。
说到孩子,夏禾的面容不知觉地变得柔和,“是衣服太松了。”夏禾放下手中的小衣服,抚摸着自己稍微隆起的肚子。
“话说,碧淹哥这次来有什么事?”夏禾抬起头询问任碧淹突然来访的来意。
说起这个事,任碧淹有点儿尴尬,他总不能说他家那个混蛋又惹他生气了,他决定要离家出走,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处,好好惩治一下他!毕竟嫁都嫁了,丈夫不合意,又不能丢,只能调教了。
任碧淹,眼珠一转,“怎么,没事就不能来吗?还不兴我来看我的小侄子?”
“他还在我肚子里,你能看到些什么?碧淹哥你就直说为何而来吧!”夏禾无耐,要看也得生出来,满月时来看,从府城到孟家村又不是近得很,一天一个来回。
“阿禾,你就别管了,你就说能不能腾一间屋子让我住一段时间吧!有我在你也没那么无聊对不对?”任碧淹打哈哈过去了,这种糗事还是等霍修文找来了再揭牌也不迟。免得自己还被小自己好几岁的弟弟看了笑话。
“碧淹哥也来得巧了,家里的屋子才刚扩建完,你要早些来,绝对没有地方给你住。”
“墨梅,你带碧淹哥去东院。”夏禾转头吩咐自己的仆侍。
“碧淹哥你先去安顿吧!收拾好了我们再聊。东院的主屋的床是铺好的,你让画雨把你的衣服和其他零碎的东西放好就行了。”
“好,那我先去了,你绣工不错,这次我带来了几匹布,料子特别柔软,就当给我家侄子的见面礼了!”
“你来就来吧,还带什么礼物。”夏禾客气道。
“这算什么,好不容易来看你一次,当然得带些东西,不然我可不好意思阿禾家白吃白喝。我还给你带了些适合孕夫吃的东西,你让仆侍煮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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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碧淹收拾好自己的住处后又和夏禾聊了一下午。他出人意料地和夏禾投缘,之所以离家出走要往孟武家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和夏禾聊得来。
别看任碧淹表面光鲜,其实他并没有几个交心朋友,这个时代的哥儿多困于后宅,以三从四德为荣,对于勇于走出后宅,在外打拼甚至力压汉子的哥儿,他们不仅不引以为荣,反而冷嘲热讽,各种贬低,眼界之低让任碧淹咋舌。三观严重不合,自然谈不到一起。
嫁给霍修文后,那些官家夫郎更加自以为是,任碧淹一秒钟都不想看到那些所谓官家主君表面尊敬眼神讥讽的嘴脸,实在让他作呕。幸好霍修文没让他去搞什么夫郎外交,不然这个夫君不要也罢!
“外面什么事这么热闹?”任碧淹忍不住尝了一颗夏禾的小零嘴,酸得那漂亮的眉毛都皱成一团,“咦~~”果然,孕夫的口味全无道理。
“墨梅,你去看看!”夏禾不方便出去,任碧淹又是个陌生脸孔,自然不方便出去。
“主君,是老爷回来了,他们抓住一头野猪!”孟家气氛和善,墨梅也变得不那么胆怯和畏手畏脚,做事说话都麻利开朗不少。
“阿禾!你要的野鸡。”孟武一身短打,衣服上都是混着血迹的泥土,背着一张乌黑色的弓,一手提着好几只还在扑腾的野鸡,一手提着几只蹬腿的兔子,笑得露出平整的一排牙。
夏禾看到孟武满载而归,心里又自豪又高兴,那个站在院子里,残留着狩猎时的戾气却在看向自己时将一身凶狠全都散去的汉子是他的夫君!又有能力,又懂得疼人。
把手上的猎物递给两个仆侍,洗净手,孟武走进堂屋。
“任公子?”
“孟兄弟,我家夫君叫你一声孟兄,你该称我弟夫。”
那小子效率不错呀!孟武心想。
“我来孟兄弟家借住几天,欢不欢迎?”
“自然欢迎,弟夫来得正是时候,今天我们炖野鸡,还有红烧野猪肉。都是上好的野味,你有口福了!”
“夫君,你们真的打到一只野猪?”
“那还有假?野猪在副里长家处理,今天去打猎的汉子见者有份,一会儿我们直接去拿肉就好了,不然太血污,你不舒服。”孟武用洗干净的手扶夏禾坐下,但身体并没有接触到夏禾。
“你先和弟夫聊着吧,我去换身衣服。”孟武打过了招呼后就急着把身上的带着血腥味的衣服换下来。任碧淹在一旁全程看着这一对夫夫你侬我侬地一番交流,有种莫名被虐到的感觉,他决定再多晾自家那位蠢货几天。
作者有话要说: 霍修文:为什么他们秀恩爱要给我加刑!虽然我不知道自己哪错了,但夫郎生气了,那就是我错了。
第四十一章 秋猎
夫郎说他想吃野鸡,那能怎么办?自然是上山去打呀!孟武真的庆幸自己武力值还是挺高的,当年在战场苦练了百步穿杨的射箭功夫,要不然也不敢保证上山就能打到野鸡。
地里的稻子还有半个来月才能收,很多汉子最近其实没有什么事忙。
孟武背着弓箭出村,走到半途碰见了副里长家的孟奎,孟奎一听孟武说要去打猎,十分意动,也要跟着一块去,最后孟武计划中的一人行就这样变成了一行人。
在这个没被人类大幅度开发的年代,在靠近人群的山林里,虽然虎、狼、豹这种凶猛的野兽不常见,但兔子、野鸡、狐狸等小型猎物还是比较多的。
然而,猎物多并不代表你就能猎到,每一种生物都有它赖以生存的本领,想在枝藤横错,灌木丛生的山野里打到猎物可不是个轻松的活计。
就算是这样,劳动人民的智慧总是无穷的,围捕、诱捕、陷阱,在资源丰富的山林里,汉子们每次出动,或多或少都能有些收获,大自然总不吝于奖励它勤劳的子民。
进入山林边缘,一行人就分道扬镳了。孟武一行六个人中有两个汉子几天前就在兔子野鸡经常出没的地方安下了野鸡夹和捕兽夹,现在是时间去看看有什么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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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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