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徐朝宗追了他女朋友好几年呢。” 盛韬旁边的同学放轻了声音跟另一个人小声八卦,“也算是得偿所愿,听说,买的房子都在他女朋友单位附近呢。同学四年居然也没看出来他是这样一个人。” “这有什么,我听刘梦媛说,徐朝宗的车牌号那才叫浪漫,就是他女朋友名字的缩写。” “其实徐朝宗真的挺好的,你想想看,同学几年,你听说过他什么绯闻过?挺洁身自好的,就咱们下一届的有个学弟,长得可没徐朝宗高也没他帅,居然同时交往个女朋友,渣得没边儿了!” 盛韬大一下学期就出国了。 时隔好几年,已经没多少人记得他曾经跟孟听雨在一起过这件事。 原来这么长的时间,徐朝宗已经成为了孟听雨人生中的男主角,大家在看到她时会想到他,在看到他时也会想起她。 盛韬心想,遗憾吗? 当然是的,但如果再给他选择的机会,他那天还是会去玫瑰园,之后也仍然会陪着父母出国。 或许属于他跟听雨的缘分,就只有一个学期,就只有那么几个月的时光。 婚礼结束,盛韬并没有选择跟他们再聚,提前离开。 只是在离开前,他跟孟听雨在长长的走廊上碰面,聊了几分钟。 这几年里,她跟盛韬只在英国时见过,之后她回国后,也没再见过他,他一向都有分寸。 盛韬抬眸,看向站在不远处的徐朝宗,露出类似挑衅的神情。 话说回来,这个欠揍的表情,还是他从徐朝宗那里学来的。 徐朝宗:“……” “听雨,我还有事,先走了。”盛韬说,他终究不是卑劣的人,做 不来太过分的事,因为惹怒徐朝宗,也就意味着利用了听雨,这并非他所愿。更何况,他也看得出来,徐朝宗跟听雨早就没有任何隔阂,他们之间没有猜忌,没有怀疑,有的也只会是信任。 孟听雨点头轻声道:“那,再见。” 盛韬转身离开。 谁也不知道,他的口袋里还放着她送给他的钥匙扣。 徐朝宗在盛韬大步离开后,缓缓走上前来,站在孟听雨身旁。 他什么都没问。 孟听雨挽着他的手,冲他眨了眨眼,“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 徐朝宗面不改色:“只喜欢过你。” “什么嘛!”她被逗笑。 谁会问他这种问题! “密码是你生日,没存私房钱。” “还有呢。” “我打赢了。” 她诧异地看向他。 他一脸无奈:“你不是想问这个问题吗?” 他跟盛韬当年打架,究竟是谁打赢了呢? 她好奇的应该是这件事。 “真的假的?”她投来怀疑打量的目光。 “你说呢。” “假的——” 徐朝宗失笑,逐渐逼近她,语气危险,“孟听雨,这个星期别想偷懒,你来拖地。” 她脸上笑容一僵,赶忙抱住他的手臂,“不要这样啊~” 所以。 究竟是谁打赢了呢,依然是一个未解之谜。!
第117章 在孟听雨跟徐朝宗恋爱的第四年里,殷明终于启动了他的计划,开了人生中第一个网咖。 殷明也算是不忘初心。 当年他之所以被打动,还是王远博给他画饼。骗他说跟着徐朝宗干,成为亿万富翁不是梦,到时候他想开几个网咖就看几个……现在想想,这也不能算是骗。他的确赚到了钱,还是大钱,就连父母亲戚都对他刮目相看,走在外面都会有人称他一声殷总,可这也不是他最想要过的生活,他还是想完成大学时的梦想。 于是,英明宇宙这个网咖就此横空出世。 殷明做了一段时间的市场调查,选择的地段也很不错,几个高校都在附近。网咖很大,分成上下两层楼,经过几个月的装修,殷明才约了朋友过来欣赏。 徐朝宗跟孟听雨走进店里。 两人都惊讶地对视一眼。 殷明的眼光属实很超前了,说是网咖,但内里装修很酷炫,很像十来年后兴起的网咖。 现在普通的网咖也会在前台出售泡面火腿肠类的速食。殷明直接扩大前台范围,来这里的客人还可以点餐,他几乎将前台工作区域改装成了小型便利店。 最令他本人满意的是,他只为完成梦想,所有的电脑装备用的都是他钟爱的,在这里打游戏,网速丝滑到不可思议,绝对是网瘾患者的天堂。 两辈子加起来,孟听雨还是觉得,殷明是她见过的活得最恣意畅快的人。 从“英明宇宙”出来后,徐朝宗牵着孟听雨去附近的超市购置食材。 孟听雨突然说:“我有点儿羡慕殷明。” “羡慕他做什么?” “他头脑很聪明啊,这是你自己说的原话。” 连徐朝宗本人都盖章过的“聪明”,那便是绝顶聪明。 孟听雨感慨,“他好像那种惹人羡慕嫉妒恨的天才,感觉随随便便就能做到别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都做不到的事。” 徐朝宗思忖片刻道:“的确,但他也没有他表现出来的这样吊儿郎当,你没看他连续加班一个月,他也挺辛苦的。” 殷明的确要比大部分普通人都要聪明。 但殷明有一个特别耀眼的优点,他从不自负。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无论是兜里有一千块,还是有一千万,他还是大学时代的他,不会骄傲也不会自负。 徐朝宗很欣赏他这一点,因为这是他上辈子没有做到的事。 孟听雨点头:“听他说话挺有意思的,说什么跟你一起开公司是副业,当网咖老板才是他的主业。” 徐朝宗不置可否,“他已经安排好了他的退休生活。” “最近我也在想这个问题。”他话锋一转,侧过头看向她,“想听么?” “什么?说来听听。” 她确实感到惊讶,因为“退休”这个话题,上辈子他们相处那么多年,到了年近四十时,他都没有跟她提起过,她甚至觉得,他会工作到他断气的前一秒为止。 这样一个人,现在居然跟她提起退休。 “我之前不是去过那个民间救援队么?”他缓缓道来,“要不等我退休后,我也去参加,反正我看你不到五十多岁是不会考虑退休,要不,以后你去哪里报到,我也跟着救援队去那个地方。” “……”孟听雨抿了抿唇,委婉地说,“我觉得……还是算了吧。” 他蹙眉看她。 明显不满她这样快就否定他的思路。 “一来你不是专业的,二来这也并不是你想做的事。如果你很想献出你的力量,到时候你可以资助这样的组织。”孟听雨晃了晃两人相握的手,笑道:“我懂你的心思,但也真的没那个必要。” 徐朝宗并不气馁,“还好我还有备选方案。” 孟听雨瞪圆了眼睛看他,“你考虑得还挺周全?!” “我可以考虑开一家书店……” 接下来十多分钟的时间里,徐朝宗滔滔不绝,从各种角度来分析这个计划的可行性。 用到的都是专业词汇。他分分钟都可以做好几个策划书出来。 听得孟听雨头晕。 她忍无可忍。 终于出声打断了他,“你这退休了跟没退休,好像也没什么区别。所以,你退休后是想开书店,做大做强,立志全国各地遍地开花,再创事业辉煌么?” 徐朝宗:“……” 他只是,忍不住。 非要说起来,大概这也属于一种强迫症,不管做什么,都想盈利,都想赚钱。 大机率他退休以后也真的闲不下来。 听她这样分析,他也深以为然。 如果按照他的思路进行下去,搞不好退休后会比退休前还要忙,毕竟是全新的领域。 一直到从超市买了菜回到家,两人还在讨论这件事。 他们现在还这样的年轻,才二十多岁,即便算五十岁退休,也还有 二十多年,这个话题离他们太过遥远,可还是兴致不减、热火朝天的讨论着,仿佛明天就要退休、明天就要去远航。
最后孟听雨在书房里翻出了之前买书赠送的世界地图。 两人坐在地板上,头靠在一起,手里拿着笔,一个圈地名,一个记在笔记本上。 他们刚才在讨论的时候,想法碰撞—— 其实他们这一生还有这样长的时间,有时间,有大把的钱,为什么不做点有意义的事呢? 比如跟爱人踏遍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比如在每一个地方都留下他们的足迹。 等到老得躺在躺椅上、哪里都去不了悠闲地晒太阳的时候,他们还有那么多的回忆。 “这个地方不好玩,气候糟糕透顶不说,简直是美食荒漠。我在这里出差的时候,瘦了五斤。”徐朝宗说。 他对这个地方印象如此深刻,可见给他留下了糟糕的记忆。 孟听雨微笑:“但是我还没去过,我对没去过的地方都很感兴趣。” “等等,那时候你知道我瘦了五斤吗?”他问,“你该不会都没注意到吧?” “是你三十岁那次吗?”她脸上露出虚假的笑容,还很做作地歪头鼓掌,“你没发现那段时间我对你特别热情么?实不相瞒,你瘦了五斤后,颜值又拉高了几分,多划算,用五斤肥肉,换来了我长达一个星期的热情,你该偷着乐了,这说明什么?说明这个地方对你来说是整容医院,是医美机构。” 徐朝宗被她气笑。 扔掉手中的笔,扑了过去,将她压倒在地板上。 “肥肉,五斤肥肉?我从来没发福过,我那时候也才七十五公斤不到。” 她被他压着,已经很想笑了,却还是忍住,“你记错了,你那时候七十七公斤,瘦了五斤后才重回颜值巅峰。” 徐朝宗当然不肯认。 他在印象中,他应该就轻微胖过那么一次。 那还不算胖,只是比起大学时要重了十多斤。 她就忧心忡忡,断定他以后会变成大胖子。他心里一直都很在意她怎么看他,痛定思痛,从那之后,一直都很注意保持体型身材,他也是那些大学同学中,唯一一个人到三十多岁还没发福的人,就连殷明跟王远博后来都有了啤酒肚。 他去挠她痒痒,逼她改口。 逼她说他是她心里全世界最帅的人。 两人在地板上滚来滚去,屋子里也都是他们的笑声。 等闹够了后,两人躺在地板上,靠在一起,气喘吁吁地。 “那说定了。”他突然声音低沉着开口。 “什么啊。”她被闹得有些累,微微歪头看他。 “我们一起周游世界。” 他不再是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 他想,他已经找到了生活的意义。 “好啊。” 两人还很有仪式感地手写了一份协议,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徐朝宗总说自己是一个贫瘠的人,这一点也不算自贬。也许是天生性格使然,也许是生长环境影响,他好像从来都没有什么梦想,小时候写“我的梦想”的命题作文,他脑子里也没有确切的想法,提笔的那一刻,想的也是怎样写这篇作文能拿到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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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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