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孟听雨准备离婚手续的时候,王远博劝了他很多次。 王远博甚至称孟听雨为糟糠之妻。 徐朝宗当时看王远博就像是看到了在大街上发疯的傻子。 “老徐,人家听雨为你付出这么多年的青春啊!”王远博苦口婆心,“你不能没有良心,当时你爹你妈生病,你要忙工作,可都是听雨忙强忙后跟医生打交道,你俩当初多好,结婚的时候谁不羡慕,有几个是能从学生时代走到结婚,你们在一起十八年了!你算一算,你爹妈陪在你身边的时间说不定都没听雨时间长,那是亲人啊!” 徐朝宗觉得这话很刺耳,冷冷道:“这话你不如跟她说。” “是她要离。” 王远博怔住,反应过来后,又是另一幅双标态度,“听雨提的?那肯定是你没做到位,我说过了,工作是做不完的,钱也是赚不完的,再说了,你现在的成就还不够吗?还是把时间留给家庭。你总会老的吧,总会退休的吧?到时候你身边真没她了,你后悔都没用。” 徐朝宗依然不懂。 或者说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踏入过孟听雨的内心世界。 他甚至到现在都没想通,她为什么要离婚。 年少时,很容易便能感应到爱情的存在,爱或者不爱对方,心里清楚,可没有人知道,当跟一个人在一起十八年,对方成为了一种习惯后,该如何辨别爱情是否还在。没有人知道,但有过来人总结了另一套经验:爱情会变成亲情。没有人会否认亲情比爱情更重要,更难以割舍。 无论是爱情还是亲情,有情不就够了吗? 盛韬他们的话,仿佛是一阵风,都没入耳。徐朝宗根本就没听,洗过澡后躺在床铺上,目光逐渐深沉,不该再去想关于前世的种种了,无论是因为什么,他已经回到了过去,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孟听雨一夜好眠。 醒来后也才九点钟,慢悠悠地洗漱,为了表达自己对重生后第一次约会的重视,大清早的她甚至洗了个头。书桌略显杂乱,摆放着几本书,还有护肤品化妆品,刚入学的女孩子也不太懂,被店员大力推销买了一堆破烂儿。 她这个年纪还没有保养的理念,护肤品只有简单的水、乳液、面霜。 自然没有精华眼霜。 这三件套加起来也没超过一百五,孟听雨都不是很敢用,在她久远的记忆中,对这个牌子毫无印象。 化妆品也都是野鸡牌子。 孟听雨现在格外爱惜这张脸。没有丝毫犹豫,将这些化妆品都扔进了垃圾桶,最后是素面朝天出门。 可能是习惯带妆外出很多年了,非常别扭,好像没穿衣服一样。 下楼时,她还在犹豫,要不要去找一份兼职。她不能要求父母调整她的生活费,毕竟他们为她付出的已经够多了,现在只能靠自己来提高生活质量。 至于找什么兼职,她已经有了简单的思路。 坦白说,在发家致富这方面,她哪怕重生几次可能都比不上徐朝宗这个天生的商人,但她也不是全没灵感,没了徐朝宗,她确实过不上前世奢华的生活,但靠她自己的能力,她也能将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她确信。 走出宿舍楼,还没下台阶,便看到了等在一排自行车前的盛韬。 盛韬今天的着装打扮也很考究。 灰色宽松连帽衫搭配黑色休闲裤,脚上是刷得很干净的匡威球鞋。 看着是很简单的装扮,但他穿上,就好像是青春校园偶像剧里那些主角。 校园恋爱对孟听雨来说就是上辈子的事,如今想起来,好像那一帧一帧的画面里的人不是她。太遥远也太陌生,因此此刻看到盛韬,她内心深处久违的愉快浮现。 十八岁好像也不是很糟糕。 她可以有一个崭新的未来,以及崭新的男人。 孟听雨几步跳跃到盛韬面前,笑盈盈地看他,“等很久了吗?” 盛韬还以为她会问自己怎么没在校门口,而是来了宿舍楼下等着。 他都打好腹稿了,结果她都没问。 “没有。”盛韬摇头腼腆一笑,“刚到。” 他提了提手里的打包袋,“不知道你有没有吃早餐,我买了玉米鸡蛋还有豆浆。” 孟听雨笑着接过来,“谢谢啦。” 两人往校门口方向走去,盛韬想到昨天晚上摁亮了无数次屏幕的手机,没忍住,问了她,“你有看到我发的消息吗?” 孟听雨正在剥鸡蛋,闻言顿了顿,随即眉眼弯弯地看他,“我没回吗?好吧,对不起,我用意念回了。” 盛韬笑了声,“没事。” “为了表达我的歉意。”孟听雨郑重其事地咬了一口鸡蛋,“等下我请你划船赔罪,怎么样?” “好啊……不过也不是什么事儿。”盛韬看了她一眼,“是我没有接收到你的意念。” 孟听雨抿唇道:“有时候手上有事情就忘记回了,要是下次你找我,我没回,你可以多发几条。” 她想起跟徐朝宗刚认识时,有很多次,她发了消息,他没回,姗姗来迟,后打电话时提到这件事,他会认错,很诚实的告诉她,因为他当时有事没注意手机消息。 而他不知道的是,手机这头的她,为了等他的回复,睡觉也不安稳,迷迷糊糊会苏醒过来摁亮手机,怕错过他的消息。 她相信他没有说谎,他不是故意不回,就像此刻的她,昨天真的有事耽误了,要洗漱、要跟室友看电影,只是,这两件事恰好比要回盛韬消息更重要。 盛韬乐在其中,早就忘记昨天的失落,“你要是不嫌我烦,我就多发几条。” 孟听雨温声道:“当然不会烦的。” 学校附近并没有大型超市,盛韬打车带着孟听雨去了市中心的超市,他说自己安排会一团糟,完全是谦虚。他们来的这家超市不远处就有一个公园,公园的湖泊正好有鸭子船。 盛韬觉得跟孟听雨在一起的时间过得太快,又太舒服。 他从来没有跟一个女生在一起这样惬意又开心过。 或许昨天在宿舍的那句话开玩笑的成分占更多,但今天一天相处下来,盛韬是真的沉迷了。他跟她说他热爱的摄影,她听得懂,甚至还会跟他讨论哪里的山峰哪里的湖泊更壮观,哪里的日出夕阳最浪漫,甚至国外那些知名或者不知名的景点,她都能跟他聊。 盛韬惊讶,“你去过那么多地方吗?” 孟听雨含笑。 她因工作去过很多地方,也陪徐朝宗去国外出差。 在甜蜜的那几年里,徐朝宗也会跟她说很多所见所闻。后来为什么不说了呢?大概是他说的那些事情越来越高深,他也越来越累,累到连跟枕边人诉说的兴致都没有。 “还没去过。”孟听雨给出了一个理由,“可能是我很喜欢看书,各种书。” 盛韬感慨不已,对孟听雨也有了新的认识。 她就好像是一个谜。 以前跟女孩在一起时,盛韬要顾忌对方的感受,聊的也都是其实他并不怎么感兴趣的话题。可跟孟听雨在一起,他就没有这样的感觉,他……可以在她面前完全舒展自己,曾经他看到书里所谓的红颜知己灵魂伴侣,他还觉得用词太酸,可现在,他好像想不出更合适的词来形容孟听雨。 这是一场奇遇。 孟听雨就是他的奇遇。 …… 男生宿舍的人对盛韬的沉迷体会更真切。 打饭时,王远博还跟徐朝宗这样感叹,“说真的,我有点好奇盛韬喜欢的那个学妹长什么样了。” 他们毕竟同住一年,对彼此的性格也算了解。 在人才济济的燕大,盛韬也算是比较出众,母亲是高校的教授,父亲是建筑工程师,受父母影响,他为人正直善良,成绩优异兴趣广泛,待人真诚,刚入学报到时就吸引了很多女生的目光。大一时盛韬也谈过两次恋爱,他们作为室友也围观了全程,盛韬在感情中并不是卑微被动的那一方,所以,这一次他们看盛韬前所未有的认真都很惊讶。 王远博补充了一句,“……他或许真的遇到真爱了,我感觉他栽了进去,你能想象吗,他因为人女生一句话,这段时间到处托人帮忙买演唱会的票,昨天不知道从哪听说,翘课去排了五个小时买到了票,他还不满意,说位置太靠后了,还准备托人找路子买内场,我服了,真的服了。” 徐朝宗淡淡地嗯了一声。 压根就没听进去。
第6章 大一的课程也不算很多,孟听雨打听了同学们的兼职,像朱思雯这样的学霸,首选的是给人当家教,用她的话来说就是最省心,燕大大学生的含金量很高,只要愿意,在论坛上发帖子求职,不出一两天就能去面试。 孟听雨自觉不太适合自己。 她已经脱离校园很久了,高中题目她不一定能答得出来,更别提教人,还是别耽误人家孩子的学习进度。 于佳琪文采好,经常投稿杂志社。 这条路自然更不适合孟听雨,高中时语文就不是她的强项,更怕作文。 某天逛街时,她去市场买了很多材料,没有约会的日子就在宿舍做手工,就连钱静都惊叹,孟听雨一双巧手,她还有巧思,原本平平无奇的黑色发卡,在她的装饰之下立马生动俏皮起来。 学校附近也有地下步行一条街,在她念大学时,时兴格子铺。 一家小店墙壁上钉上了类似货架的开放橱窗,东家将这些柜子又格成很多个格子进行出租。 她记得她那会儿就很喜欢逛这样的小店,小小的一家店,贩卖各式各样的商品,有小样香水,有指甲油,有戒指装饰品,价格都不贵。孟听雨很满意的是,这样的格子铺租金不高,她完全可以承受,而且还不需要她在店里守着,这种格子铺都有统一的管理,她只需要每月出租金,将自己的商品放在属于自己的那个小格子里,每个星期过来清点一次,跟老板对账就行,开价多少她自己定,只要能卖出去。 跟老板确定了租期后,她就开始贩卖手工发卡。 开价中规中矩,是学生能承受的,再加上她的奇思妙想,发卡几乎供不应求。 卖得特别好,每次不到一个星期,格子铺的老板就通知她补货。 刨开成本,一个月不到,她赚了小几百块,钱静对此也很感兴趣,孟听雨一个人忙不过来,便拉着钱静入伙,她们又租了一个大点的格子,除了发卡,连带着还贩售毛衣链、手链以及一些装饰品,当然也有人跟风,不过都赶不上孟听雨的灵感思路,她毕竟有未来十八年的经验。
但这只是小得不能再小得小本生意。 就算孟听雨跟钱静每天都很忙,最后算下来,每个月她也只是多了一千来块的收入。 孟听雨:“……” 钱静非常满足! 因为加上她的生活费,她现在每个月有两千多块,算是同学中很高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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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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