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现在,她对他的那点耐心也被他挥霍得所剩无几。就好像他原本有一百块的存款,生生地被他用到只剩十块。再这样疯下去,存款用光的那一天,他就再无半点希望,所以从现在开始,他要不动声色地存钱。 几番回合之下,徐朝宗终于真正地平静下来了。 他沉稳地翻了一页书,垂下眼帘,首先,他要做的是探探对方的路子,只有知道了这个人跟孟听雨之间的过往,他才知道自己下一步要做什么。 与此同时。 某个房间里,方以恒开了电脑,上网搜索跟繁锦社有关的种种。 他大概也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高考已经结束,他没办法再以“帮忙找资料”这件事为借口再去频繁地联系,甚至出现在她的生活中,可一个半星期一次的联络?不够,远远不够。 他担心,他还未将通话的频率拉长时,她身边已经有了别的人。 如果这是一场战争,那么他现在要做的是速战速决。 思来想去,正好他得了空,他可以利用别的方式出现在她的生活中。 比如,他可以赌一把。马上她也要放假了,想起她捧着那本周刊时眼里的光,那么,他可不可以推测出,她暑假是很有可能去繁锦社实习兼职? 是的,她会。 她就是这样一个勇敢且无畏的人。 方以恒在几个网站耐心搜索,找到繁锦社的地址后,重点在这附近看看有没有他能应聘上的兼职。 做人最忌讳的便是沉不住气。没有耐心的人,是没有资格如愿以偿的。 他要先研究一下地图,看哪一家离繁锦社最近,哪一家又是她最可能常去光临的店铺。 董曼回国后没几天,跟孟听雨约了吃饭。 一见面,孟听雨先将自己亲手做的胸针送给了她,语气羞涩地说,“曼姐,我特别感谢你的指点,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就……自己做了点小东西送给你。” 董曼诧异又惊喜地接了过来。 她一眼就看出来这个胸针是费了很大的心血,上面镶嵌的珍珠圆润且光滑,周围的点缀更是繁复多彩。毫不夸张地说,即便出席重要的场合,这个胸针都不会压不住场合。 诚如她猜测的那样,孟听雨是个很认真的人,她如果想做好什么事,必定是全力以赴,即便只是一个胸针,她想做好,她都下了很大的功夫,四处找视频学习,光是确定花样都用了半个月,再去市场上淘原材料,最后再做好。每一个环节她都很用心。JŜĢ 没有人不喜欢对自己用心的人。 董曼也不例外,她当初在年会上之所以会递出邀约的名片,的确是看重了孟听雨身上燕大学生的标签。对她而言,不过是发一张名片而已,她也没有付出什么,所以对孟听雨的一些指点,也不算多么上心,毕竟她工作也是真的很忙。可几次聊天包括这次见面,董曼对孟听雨的好感就是实打实的了。 她觉得这个女孩子特别好。 有想法,有干劲,也能吃苦,最重要的是,她有一颗剔透的心。 谁会不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呢? 董曼真心实意地表达了自己的喜欢,立即就试戴起来,“亲爱的,你怎么知道我现在就很想要一个胸针?我跟你说,太及时了,下个月我还要参加一个晚宴,正好就可以戴这枚胸针出席!”JŚǦ 孟听雨抿唇一笑,见她是真的喜欢,心里也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手工类的礼物。 “曼姐,你喜欢就好。以后有机会,我再送你这样的小礼物,只要你别嫌弃就好。” “怎么会!”董曼感慨,“这可是我这两年收到的最棒的礼物了。” 想起什么,她一拍额头,“瞧我这记性,差点忘了,来,这是给你带的礼物。” 她从托特包里拿出一个小礼盒出来,推送到孟听雨的手边,笑盈盈地说:“逛免税店时看到的,觉得还蛮合适,这是个口红套装,好像有三支吧,我看颜色都不错,粉粉嫩嫩就很适合你这样的年轻小女生。” 孟听雨当然也抗拒不了这样的礼物。 交换礼物这一出,令两个人的心情都很好。 轻松之下,董曼谈话间,也更亲密了些,“我对口红有很特殊的感情,你知道吗,我像你现在这么大的时候被学姐介绍来到繁锦实习,那时候就是个跑腿的,给前辈们买买咖啡,送送资料,有时候也觉得很累啊,然后有一回吧,有个编辑的工作出了纰漏,被上司劈头盖脸的骂,我当时在洗手间,听到有人在哭,悄悄地看了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哭了一会儿后,就擦干了眼泪,拿出口红对着镜子补妆——” 董曼眼里迸发出崇拜的光彩来,“好神奇,她补了口红后,气场立马就不一样了,又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去。” 孟听雨认真地倾听着。 她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不管说什么话题,她都会用澄澈的目光专注地看着对方。 眼眸里没有一丝不耐与不专心,很轻易地便会虏获对方的信任跟倾诉欲。 下一秒,董曼喝了口茶,笑道:“那个编辑现在成为了我的顶头上司。” 孟听雨由衷地赞叹,“好厉害!” 可能只有内行人才知道,像这种极具代表的传统纸媒,内里的职场关系并不会比电视台更简单。 年纪轻轻就能成为社里一个周刊的主编,可想而知工作能力有多强悍。 “她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人。”董曼盯着孟听雨,坦诚道,“其实每年我都会发出好多张名片给你们这样的学生,但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我对你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我常常有一种,你跟我是同龄人的错觉。” 孟听雨心想:的确是错觉。 她实际年龄还要比董曼大好几岁呢。 不过就在事业野心跟冲劲方面,她真的比不上董曼。 前世等她毕业时,徐朝宗在别人眼里已经是一支优质股了。他们两个人方方面面都不同步,他披荆斩棘,为了他的事业奋斗,要为她打造一个梦幻庄园,时间长了,好像所有的人都会有这样一种想法:你还那么拼做什么呢?你老公都这么厉害了。 所以当别人开始羡慕她的好眼光,认为她找了这个世界上最有潜力的男人时,她是有一点点排斥的。 就好像…… 她以后会一点一点的失去她的名字,最后大家想起来她时,她是徐太太,是徐朝宗的妻子,而不再是孟听雨。 孟听雨有着十八年的阅历跟见闻,跟董曼聊起来也不会露怯,所以两人越聊越高兴,大有一副成为知己的架势。ĴŞԍ 董曼还招呼孟听雨坐她旁边来,她开了笔记本电脑,兴奋地说,“这次出差我拍了好多照片,真的,以后如果你有机会,就去威尼斯看看,那里真的值得一去!” 看电脑时,孟听雨注意到了董曼的屏保是一个她记忆中……早就被封杀了的男艺人。 她微微一怔,竟然想起来一件记忆深处的小事。 是了。
她想起来了,繁锦社曾经也遭遇过重大信任危机事件。 起因就是这个男艺人,那一年繁锦社的人物周刊封面人物就是这位,然而没多久后,封面上的男艺人爆出了令群众难以忍受的丑闻。 繁锦社的口碑也被影响,网络群众都在质疑,彼时的主流纸媒为什么要用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艺人作为周刊封面?如果不是丑闻被曝出来,难道这样的人也配得上德艺双馨这个词? 现在孟听雨对这一块也算有所了解,当时只是看戏,现在想想,这件事其实给繁锦社带来了空前的损失跟打击,应该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呈现出颓势来。 孟听雨看向董曼,一脸欲言又止。
第56章 董曼打开文件夹, 里面都是她去威尼斯拍的照片,正兴致勃勃地跟孟听雨讲一些人文历史时,却发现对方脸庞上有一丝担忧愁容。 “听雨, 怎么了?”董曼关切问道, “是不是有什么不舒服?” 孟听雨其实是不愿意透露太多的, 甚至于,她有一点刻意地避开未来走向,她总觉得,一切顺其自然就好。 可现在, 看着董曼,这是她身边真实的人, 她难免会犹豫,会犯难。 “曼姐,你喜欢郁晨啊?”孟听雨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决定从追星这个角度给董曼提个醒。 董曼被逗笑, 乐道:“我每天忙得跟什么似的, 哪有时间去追星喜欢哪个明星啊。” “我看你壁纸都用他的照片, 还以为你喜欢他呢。”孟听雨含笑道。 “也不是。”董曼想到什么,眉梢都带着喜色, “我们要出纪念周刊了,很多重要的环节都交给了我们组来处理,最近正在选封面人物, 郁晨不是人气一直很高么,反正也在我们的选择范围内。” 如果封面真的定下来了,董曼反而不会跟孟听雨提起这件事。 现在正是因为还在筛选, 还在讨论, 董曼也就顺口提了一句。 孟听雨却知道, 最后确定的人就是郁晨。 她不再犹豫,她也有着自己的私心。 越是了解纸媒这一块,她反而越喜欢,可能跟重生前的互联网时代有关,那时候什么都是在网上,看似是方便快捷了,可总觉得缺了点什么,尤其是短视频横空出世,人们都习惯碎片式的娱乐方式,一部电影两个小时都没了耐心看完,几个小小的短视频便能将一部电影所有的精华片段都概括。 她很喜欢看书,但是挺长一段时间里,以前她喜欢的那些名著她居然都看不进去。 所以,可能是她骨子里并不是那样追赶潮流。 她不知道别人重生会如何,可能会去攀岩时代的潮流,但她内心里有点固执,尤其是被董曼感染之后,她竟然开始奢望,传统纸媒的落幕慢一点、再慢一点。ĴȘĞ 她还挺想去繁锦社实习,以后如果有这样的缘分,说不定还能成为其中一员,那她自然是希望能尽自己所能,避免此次危机。 当然,如果最后避免不了,那也没关系,至少她尽了一份心。 “曼姐,”孟听雨斟酌着开口,“我跟我身边的朋友都不太喜欢郁晨,我有个朋友还是他的黑粉呢。” 她是以八卦和开玩笑的口吻说的。 “他人气很高啊。”董曼一边给她浏览着自己拍的风景图,一边随口应道。 “其实我也不太喜欢。”孟听雨凑近了一点,“可能是第六感吧,总觉得这个人一点都不正派,最重要的是,他看人还色眯眯的,我有个同学还去过他的活动,说他专门盯着长得漂亮的粉丝看,恶心死啦。” 董曼忍俊不禁,“人之常情啦,我走在街上,我也会看帅哥。” 她只觉得孟听雨这样的小女生蛮可爱的。 “那不一样啊!”孟听雨辩解,“我们是欣赏的目光,他那个就是骚扰的目光,反正我们都不喜欢他,以前网上不是还有小道新闻嘛,说他故意在片场借着演戏非礼女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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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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