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尔森先生吃惊地说。 他特意把眼镜摘下来擦了擦,等重新戴上后,又仔细看了看报纸上被用钢笔圈出来的标题。 只见上面写着:[著名摇滚歌手马特帕文德,已于今晨xx时xx分正式被回声乐队开除。] “阿尔,我知道你着急,但先醒醒脑子,别这么病急乱投医的。” 米尔森先生忍不住朝阿尔说:“虽然咱们没找到合适的男主角,可也不能随便拉一个啊!再说,你看中的这人压根和咱们不是一伙儿的。” “怎么就不是一伙儿了?” “咱们是一部音乐剧啊。” “对啊,他以前不也在舞台上唱歌跳舞吗?” “那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呢?一个鼻子一张嘴的,大家都一样。” “你明知道我在说什么!阿尔,先不说那人名声怎么样,只说他的职业……” “职业又怎么了?” “没怎么,但你让一个过气的摇滚明星,站到剧院舞台上,这不合情理。” “如果事事都要合情合理,那我也不站在这儿了。” “什么意思?” “先生,难道您觉得,一个贫民区穷小子成为剧作家,这是很合情合理的一桩事吗?” “唔……” “试试吧!既然咱们圈子里找不到合适的人,为什么不试试圈外人呢?” 阿尔很急切地想要说服他。 也许在米尔森先生看来,让一个大众流行圈中的摇滚明星跑来唱音乐剧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摇滚明星的气质太现代、太流行了,搭配“虽发源于古典歌剧,但随时代变迁,为迎合观众喜好,已经添加了歌舞表演,可仍颇具古典韵味的唱腔和舞蹈”的音乐剧,这似乎有点儿像是给汽车装了四个不配套的轮子,一定会格格不入的。 但有着上辈子记忆的阿尔却知道,观众是绝对可以接受这种艺术形式。 事实上,音乐剧的世界远比任何一个人所能想象的都要包容得多。 在后来,当好莱坞的电影和电视越来越发展壮大,开始疯狂冲击百老汇,挤占演艺市场的时候,无数先锋剧作家和戏剧制作人开始了穷则思变的不断创新,芭蕾、伦巴、黑人爵士、华尔兹、说唱……乃至摇滚、电子乐,只要能想到,它无所不容,无所不包! 于是,数不尽的崭新元素带着无与伦比的清新活力和旺盛生命力,被一口气地注入其中,生生开辟出一个崭新世界,从而让音乐剧彻底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在那个时期,跨界表演根本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流行歌手、电影电视演员,哪怕脱口秀主持人呢,只要他们想,且愿意下功夫,跑到百老汇舞台上来过戏瘾的,真是屡见不鲜。 想到这里,阿尔又有了一个新创意。 既然有上辈子的记忆证明摇滚音乐剧是能够获得成功的,那为什么不干脆大胆地在这部剧中也尝试着加一点儿摇滚元素?说不定,摇滚音乐叛逆和对社会的反抗意识,正适合自己的这部《好色之徒》呢! 但他现在不敢直接说出来。 选一个摇滚明星当男演员就算了,还要在剧里搞摇滚唱法,米尔森先生只怕要当场吓死。 所以,他只从演员的角度进行鼓动说:“音乐剧的演员也不是都在一开始就从事这行业的啊!他们以前的出身也是各行各业都有,不过是后来转行。比起那些端盘子洗碗的人,这位摇滚明星起码在唱歌方面没问题,而且,还算有丰富舞台经验的啊!” 这么一说,米尔森先生也觉得有理了。 阿尔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唇,继续锲而不舍地说:“我有一种直觉,这次能成呢!再说,如果不试试,难道还要继续等下去?每耽搁一天要多花多少钱啊!” 最后一句话成功说服了资金并不算充裕的米尔森先生。 他终于同意试一试。 阿尔欢呼一声,扑过去就给了米尔森先生一个大大的拥抱:“相信我,先生!” 然后,他松开手,一边倒退着往出走,一边眉飞色舞地说:“我们肯定会成功的。到时候,我就是知名剧作家,您是知名制作人……” 米尔森先生好笑地望着他活蹦乱跳的样子,一时间也被年轻人的激情所打动,竟真觉得这次会成功了一般。 阿尔吹完了牛逼,便兔子般地拔腿就跑,真是一分钟都不多等,急不可耐地要跑去找自己选的男主角。 然而,大概真的是好事一波三折…… 他一找就找到了警察局。 据说是摇滚明星当街挑衅警察被逮捕,吃饱了撑的吧? 行,很摇滚。 阿尔去的时候,还没见到正主,却先遇上了前来保释自家混账老父亲的兰迪帕文德。 因为等的是同一个人,两个少年就一起站在了警察局的接待室里,现场气氛十分安静。 兰迪一头金色的长发被扎成了个马尾,大海一样的深蓝色眼睛好奇地盯着阿尔看,像是看什么稀罕玩意儿一样。 阿尔有些尴尬,搞不明白他是怎么回事。 直到兰迪率先开了腔…… 他是白种人的标准肤色,抬手很随意地将一撮金色碎发别到了耳后,白皙的皮肤在深色衬衫的映衬下几欲胜雪,而嗓音大概也是继承自他的歌手老父亲,很是低沉好听:“我没想到还有人愿意用他。” “为什么这么说?” 阿尔有些疑惑:“我听过帕文德先生的歌,他唱得很激情、很真诚,也很好听。” “那老东西也只剩这么几个优点了。” 兰迪又微微笑了笑,做出一个阻止的手势,很不客气地说:“别和我说什么要尊敬父亲一类的废话了,他早就过气了,现在还被乐队开除,已经是一滩烂泥了。不是我说话难听,上帝作证,我说得句句属实,不信你尽管去问他,他自己也会承认的。至于说,你请他去演什么老掉牙的歌剧……” “是音乐剧。”阿尔纠正了一下。 “好吧,反正我挺高兴他还能再找个工作的。对了,你们计划出多少钱雇他?”兰迪开门见山地问。 “啊?”阿尔似乎没想到这个问题。 在他想来,自己今天只是来提出邀请的,接下来应该还有面试什么的一类环节,等一切都妥当才到谈待遇的阶段。 可眼前这位极漂亮的少年却似乎已经等不及想把亲爹给挥泪大甩卖了。 他用不怎么熟练的语气开价:“这么着吧,每周二百块管吃管住,我保证让他和你签合同。” 这是亲儿子吗? 实在料不到这么个发展,说实话,阿尔第一时间有点儿懵了。 但贫民区出来的孩子,讨价还价是本能。 所以,一进入这种“专业领域”,没等他大脑正式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已经条件反射地冲口一句:“一百吧,二百可太贵了。” 兰迪沉默地站在那里,用那双蓝眼睛恶狠狠瞪视了他好一会儿。 直到阿尔开始懊恼自己适才的行为:“呃,抱歉……但,那个,新人演员的待遇一般才五十……哎,我不是说你爸爸是新人,我是说……不满意的话,要不……” 这位卖爹少年突然气势汹汹地冲过来。 他一把抓住阿尔的手,举起来,强制地来了个击掌,一副你休想后悔的架势,大声宣布:“成交!” 阿尔一瞬间有了种“冲动购物”完的后悔感觉。 被亲儿子嫌弃成这样的人,到底会是个什么样啊?
第26章 马特:这才是我该待的地方啊! 马特帕文德跌跌撞撞地从监狱里出来时, 蓬头垢面,臭气熏天,神色宛如梦游。 他儿子兰迪满脸嫌弃, 表情一度像是躲在门后,鬼祟窥视, 却不肯靠近人半步的大猫, 还直接声称:“这是你要雇佣的员工,你自己领走。” 听了这话, 马特居然还朝儿子笑了笑, 也没生气。 他直挺挺地站在原地, 眯着眼睛,一副没搞清状况、不怎么清醒的样子。 想到自己来之前,还和米尔森先生夸下海口, 说必定要带一个最合适的男主角回去…… 阿尔现在真的很想一头撞死在警察局! “唉,没办法,我就是这命啊!但凡什么事就没顺顺利利过。” 他在心里默默地感叹了一句, 强忍着不适地靠近了那位仿佛刚从垃圾堆里捡出来的过气摇滚明星,先来个自我介绍, 再大概交代了一下要邀请对方面试男主角的事, 接着,提议说:“走吧, 不管怎么说,你这样……呃, 咱们得先收拾收拾去。” 马特便仿佛如梦初醒一般:“去哪?我觉得……” 他没有一点儿自知之明, 熟练且理所当然地报出了好几家五星级酒店的品牌,顺便开始做起了简单点评,什么那家浴室提供的洗漱用品更好, 那家装修得还不错,那家酒店服务员制服好看,那家提供的SPA最舒服…… 阿尔一边听,一边忍不住看向兰迪,疯狂使眼色暗示:“你爸知道自己的身价只有一百吗?” 兰迪却比了一个你随意处理的手势,神色居然还有点儿幸灾乐祸的意思。 从未见过如此没良心的不孝子! 但既然亲儿子都不在乎这些,那么…… 好吧! 也没什么。 阿尔毕竟也不是什么苛刻的坏人嘛。 他仅仅是客客气气地同这位过气摇滚明星商量:“虽然您说得这几家都还不错,但总去也腻了吧!要不,我带您去个新鲜地方?” “新鲜地方?” 马特有些迟疑。 “地方大吗?” “应该不挤。” “我不想到处跑来跑去的,那地方除了洗澡能顺便剪头发吗?” “能啊,洗剪吹做造型,技术是顶顶得好!” “提供酒吗?” “有。” “那我能做SPA吗?” “没问题,我记得,有什么泡泡SPA和椰油牛奶一堆项目。” “那还等什么?” 马特终于振奋起了精神:“快带路吧!” 阿尔熟练地带着他们来到了一家大型宠物美容店。 然后,他把认识的一个黑人小哥(也是贫民区出来打工的)给叫了过来,一边塞钱过去,一边指了指,现在彻底傻了的马特说:“客人不多的话,你悄悄帮忙开一间房,就你们专门给金毛、阿拉斯加准备的那一类就行。对了,等洗完,你再过来帮个忙,给他剪个头发。” 戴着白围裙的黑人小哥听得两眼懵圈:“阿尔,给你开个房间洗澡是小事一桩,咱们按以前的老规矩来就行,但剪头发?我没给人剪过啊!” “能有多难啊?”阿尔很是不以为意地挥挥手:“人的头发比狗的毛少多了。” 他攥起拳,轻轻锤了锤黑人小哥的胸口,信誓旦旦地说:“我信你的技术,哥们,加油!你早晚有一天会成为首席造型师的!”
黑人小哥被忽悠一通,转身晕乎乎地去开房间了。 阿尔便又重新转过身去看跟着自己过来的那对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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