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大卫回到了暴风城,加入了他曾经不屑一顾的魔法公会,然后随便找了个便宜的房子住了下来。 他想干嘛? 没人知道,大卫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整整关了三个月。 外面的世界混乱不堪,而我们的英雄,大卫·科波菲尔只是把自己关在屋子里…… “他是个古怪的家伙,我们没见过几面。经常会听到从他房间中传来‘砰砰砰’的声音,有时候还会有更加可怕的声音。要不是看在报酬丰厚,我才不会去给他做饭呢。”大卫的女佣人回忆当时的情形时说。 但,一切都不一样了,三个月后,当他从小屋中走出来时…… 梦幻般的魔法师,奇迹之手,神之子,他被冠以无数的美名。 大卫·科波菲尔。这个名字响彻大陆! 整个人类世界都沸腾了,无论是帝国,还是那些背叛了帝国的家伙们。 人类,在这一刻似乎看到了希望。 大卫·科波菲尔,全人类的灯塔,引航者。 他带领人类从黑暗走向光明! 大卫·科波菲尔所在的年代,被后人称为: 圣魔法时代。 在那个时代,魔法的潜力被人类疯狂的挖掘出来。 无论是各种威力巨大的高级魔法,还是寻常人听都没听说过的禁咒魔法,那时仿佛大街货一样,在一瞬间爆发出来。 各种各样,听都没听过的咒语和稀奇古怪的手势在魔法师这个群体中相互传递。 所谓魔法真理,魔法定理,统统被推翻。 无数的所谓学者砸烂了自己的工作台,拆掉了自己的书架,甚至烧掉了自己曾经写的书籍。 因为他们发现,原来魔法世界是如此奇妙,之前的魔法,和现在比起来,简直就像是小孩子的玩具! 很多魔法师加入了魔法公会,他们整天在公会门口守候,只为见一见那个传说中的魔法师。 开创了圣魔法时代的魔法师。 大卫·科波菲尔。 只要是关于魔法的事儿,就没有他不知道的。 他不相信权威。从他手上,冒出了一个又一个关于魔法的古怪点子。 原本,魔法在人们心中,只是一个花瓶。 看上去很美丽,很漂亮,但是脆弱,不堪一击,实战性差,只有那些魔法公会的老顽固还在执着的研究着魔法。 但大卫·科波菲尔改变了这一切。 双重吟唱。 连续吟唱。 断点吟唱。 双重施法。 多重施法。 法术瞬发。 法术默发。 法阵引导。 这些陌生的词汇把魔法的威力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魔法,再不是中看不中用的花瓶! 如果仅仅是如此,大卫·科波菲尔也只是个出色的魔法理论研究者罢了,一个魔法革命家而已。 这都不是他真正的伟大之处。 大卫·科波菲尔,之所以被称为神之子,因为,是他将魔法带给了人类,他真正意义上教会了人类魔法! 他做到了魔法普及! 魔法普及!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相信大家都应该明白,这似个字背后,到底蕴含着多少力量。 早在圣魔法时代之前,魔法是皇家和贵族的专利。 研究魔法费时费力,学习魔法更是难上加难。
就算天赋再好的孩子,没有钱没有势,也不可能成为一名魔法师。魔法师的地位甚至超过了一般贵族。普通人甚至一生都没有见过一名魔法师。 但是,大卫·科波菲尔做到了魔法的普及。 他改进了冥想的方法,让更多的人们能够感受到魔力! 他改进了魔法的释放方法!原本魔法释放需要准备很多的材料,不仅需要刻画复杂的魔法阵,还要吟唱冗长的咒语。但是,经过他的改进后,魔法变得如此简单! 只要抬一抬手,动一动嘴,就能轻松释放出威力巨大的魔法。甚至通过掌握法术瞬发的技巧,可以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瞬间释放魔法! 圣魔法时代,涌现出无数传奇般的魔法师。本来稀有的像大熊猫一样的魔法师,此时如过江之鲫层出不穷。但无论是谁,无论是多么传奇的魔法师,都无法掩盖大卫的光芒。 随着魔法师数量爆炸式的增长,魔法开始被应用在军事领域中。魔法不同与弓箭弓弩等武器,虽然它们都是远距离攻击手段,但论其破坏性、威力、范围、变化、种类、适应性,每一样都是弓箭等远程武器所无法比拟的。 能使用魔法的军人!想想都可怕…… 在城市中,穿着长袍带着高高的帽子的家伙随处可见。长袍加高帽,已经变成了魔法师的标志。原因似乎是因为,魔法公会的人看到大卫这样穿,于是也学着这样穿,然后渐渐流传开来,所有的魔法师都这样穿。 而其实,大卫穿长袍只为了宽松舒服,方便他研究魔法。带高高的帽子……理由更加滑稽。 因为大卫整日埋头研究,一直没有时间剪头发,导致头发很长,甚至已经影响到他的魔法研究工作。 于是大卫随便找了个大帽子套在头上,把头发都塞到里面,这样就不会被头发影响到自己了…… 额。这样说起来,大卫即使在取得了傲人的成就后,成为了魔法公会的会长,也没有什么太多变化。 魔法如此繁荣,作为魔法公会会长的他,自然拥有大量的金钱和财富,权力地位更不用多说。就算是帝国国王见了大卫,都要恭恭敬敬的鞠上一躬。 但是大卫还是那个大卫,还是那个糟老头,他没有被金钱诱惑,作为一个老男人,他甚至没有接受无数花季少女火热的爱。 大卫·科波菲尔,至死都在研究魔法。 某个夜晚,魔法公会的学徒发现大卫晕倒在他的小屋子里,吓了一跳。那段时间大卫经常会莫名其妙的晕倒,别人劝他多休息休息,魔法研究交给别人就好了,何必要把自己累成这样,可是大卫始终没有停下。 但那天,大卫很快就醒了过来,小学徒发现大卫的脸色很不错,就没有太在意。 他们是第二天下午发现大卫的尸体的。 大卫独自一人去了一个荒废的村庄,人们发现他的时候,他躺在一片不知名的墓地中间一动不动,满脸幸福的微笑。 【老师我啊,真的做到了】 他手里紧紧攥着一本泛黄的旧书。这几个字在封面上格外醒目。 “那本书,是《学徒的火球术》吗?”张若凡问。 “唉?你怎么知道?”雷诺很惊讶。 “额,没看出来雷诺你还是个讲故事的天才。”张若凡很无奈,摆了摆手,继续说,“故事不错,也很感人,不过其真实性还值得考证……不过话说,这到底和铁匠莱姆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 “你觉得,为什么圣魔法时代会结束?” 雷诺淡淡的问道。 。 。
第三十章 爱讲故事的雷诺 更新时间2012-11-13 19:20:11 字数:3443
“圣魔法时代,魔法繁荣发展。那时候,魔法师和战士的数量比最高达到2:1,也就是说,如果一百个人里面有一名修炼出斗气的战士,就会有两名低级以上的魔法师!而且在战斗力方面,魔法师完胜同等级的战士。”雷诺说。 “那是肯定啊,他们没节操,开挂了。”张若凡说。 “可是,现在呢?” “唉?” 是啊,现在张若凡所了解到的艾泽拉斯大陆,魔法师和战士的数量是非常平均的,魔法师不但没能超过战士,也许还要少一些。战斗力方面,张若凡也没发现有太大的差别。在圣魔法时代,魔法师完全碾压战士,今天,战士却和魔法师分庭抗礼,不相上下。在圣魔法时代之后,其中一定发生了什么。 可是,到底是什么呢? “很简单,圣魔法时代结束了。”雷诺笑着说。 “废话。问题是为什么会结束啊?”张若凡非常不爽,雷诺这个家伙又在洋洋得意,实在是太气人了,说话说半句,唠唠叨叨。要不是为了了解这个大陆的历史,张若凡早就忍不住一拳头招呼过去了…… “呵呵,这时候就要提到莱姆了。”雷诺继续说。 “喂,你别告诉我,那个莱姆也是个老师,他的学生也被魔兽干掉了,然后他也跳出来拯救世界……”张若凡鼓着嘴巴,想摆出生气的样子警告雷诺。但是她忘了,现在的她做出这个表情,只会让别人觉得她在卖萌…… 另外,莱姆这个名字让张若凡觉得非常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但是怎么想都想不起来…… “当然不是。”雷诺看着张若凡滑稽的样子有些好笑,继续讲着故事。 大卫·科波菲尔生前,除了闷头研究魔法,他还干了另一件事儿。 他主张,人类要恢复失地,扩张失去的领土。 经他改革后的魔法,在实战中得到了全面的运用。以往普通的士兵拿那些可怕的魔兽们没有一点办法,但有了魔法,这种局面完全反了过来! 一个普普通通的魔法师,胜得过一队帝国军人。 他们随手就能发出令人心悸的魔法,他们可以轻轻松松干掉一大群魔兽,他们感知敏锐,总能提前一步发现魔兽的踪影,然后轻松将他们围杀。最重要的是,魔法师组成的队伍,伤亡率简直低的可怕,他们不但决胜千里之外,有效降低了风险,敌人还没近身就被轰杀成渣,而且他们还有可以治疗伤口的灵师。那些可爱的灵师姑娘们是人群中的宠儿。如果哪个小队有幸得到一位灵师作为同伴,就等于给小队的每个队员买了一份保险。 (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于是,人类开始了反扑。 无处不在的魔兽,在这时完全沦为了人类的猎物。魔法师们击杀魔兽,然后将他们体内的晶核取出,收为己用。魔兽的皮毛被拔下来可以做成各式各样的衣物,魔兽的血肉被烹制成可口的菜肴,魔兽的骨头被制成轻便的兵器和各种各样坚固的工具。 有了魔法助阵的人类不但收回了失去的村庄、清光了领土内几乎所有的魔兽,还试图向大陆的深处进发。 可是魔兽们真的如此不堪一击吗? 作为大陆的主人,怎么可能这样脆弱? 魔兽开始全面撤退。领土内的魔兽不再三两成群的攻击人类,他们大规模的向人类领土外逃亡。 “哈哈,这些杂种终于知道我们的厉害了!”一些愚蠢的家伙叫嚷着。他们不知道,真正的战斗这时候才刚刚开始。 当铺天盖地的魔兽来到暴风城城墙下面的时候,躺在床上睡懒觉的人们还在为赶走了可恶的魔兽而沾沾自喜。 第二次人魔大战,开战…… 那场战斗惨不忍睹。士兵们甚至来不及穿戴好盔甲就不得不跑到城墙上与凶狠的魔兽战斗,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做准备,因为一旦让魔兽们冲进了城市中,失去了高大城墙保护的平民,只会沦为魔兽的盘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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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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