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珩,正是那个那日沈忆凝遇险时,在荒野里看到的那个一马当先,手持弓弩射杀土匪的人。 年二十四,风家旁系弟子。 由于资质上佳,从小就被选中接受良好的训练。 二十岁那年,被风歌吟选中,从此后跟着风歌吟处理风家重要事务。 用现代的眼光来看,风珩就是一个合格的全能助理。 嗯,还兼保镖。 知道风歌吟已经动手寻找弥宝,沈忆凝才稍微放松些心情,安静养伤。 此后,风歌吟住在旁边的厢房里。 由悦儿守在沈忆凝房里照顾着她。 正如风歌吟说的,冬天渐渐过去,天气不再寒冷。 自从沈忆凝到来后,整个风府的下人们都感到了他家少爷比以往更加和颜悦色。 眸子里仿佛包含整个春天,让人看到不由自主地就感到心情好了起来。 风歌吟最近很少外出,除非特别重要的事需要他亲自处理,其余的都是交给手下得力的人办。 敏锐的风珩觉察到风歌吟对那日里救下的女子有些特别,更加尽职尽责地处理着风歌吟吩咐的事务。 好让他有更多时间留在府里。 只是,这个女子是什么身份,让风珩非常疑惑。 如此过了月余,沈忆凝的伤势渐渐好了起来,可以下床简单地活动了。 这天,趁着天气不错,沈忆凝在院子里绕着圈走动。 不管什么时候,都要把身体锻炼好才是。 一个多月过去了,每一天,她都会急切地问风歌吟找到弥宝了吗? 风歌吟一次次否定的回答,令她一颗心都蒙上了阴影。 脑子里无时无刻地想象着小弥宝在陌生的世界里无助的模样。 不住地想着,他会不会挨饿? 会不会害怕? 会不会被人欺负? 会不会遇到危险.. 这些问题快要将她逼疯。 恨自己受伤的身体不能出去找他。 唯一的安慰就是,当初妹妹沈忆乐突然出现在这里,也遇到人救下,遇难成祥。 她相信她的弥宝也会吉人天相的。
第247章 给乐乐写信 转了好半天终于有点累了,沈忆凝坐在院子里的石桌旁,凝望着天空出神。 风歌吟站在院门口,看着沈忆凝孤单柔弱的背影,不由得叹息一声。 走进房里拿了一件披风,走到她身后,为她披上。 正在出神发呆的沈忆凝一惊,回头看见是他。 微微笑了笑,没再问有没有弥宝的消息。 “别在外面呆太久,小心着凉。” 风歌吟体贴地为她系上披风的带子,顺势坐到她旁边的石凳上。 伸出手,握住沈忆凝的双手,看着她。 轻声说道: “凝凝,我知道你很担忧弥宝的安危,相信我好不好?这些年,我掌握了风家在外部的大部分的力量。 我已经发下话去,风家的生意遍布整个天合,只要有人得到弥宝的消息,很快就报上来的。” 沈忆凝苦笑道: “我知道,有你帮忙肯定比我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大。只是,作为一个母亲,怎能不担心?” 风歌吟安慰地对她一笑: “你忘记你妹妹了吗?据说她和你同时来到天合,你们却出现在一南一北。今日,我就传信到穆拓去,托他们也找找。” 沈忆凝眼睛一亮。 对啊,她怎么没想到? 真是关心则乱,竟然没有想到让乐乐帮忙。 不是不想念妹妹的,只是知道她过得不错,自己并不担心她。 所有的心思都去担忧弥宝了。 “乐乐知道我的事情吗?” 沈忆凝问道,突然有些担心。 风歌吟点了点头: “她有过信给赫连熠,”顿了下,看向沈忆凝,发现她面色平静,并没有因为这个名字变了情绪。 心下稍安。才接着说道:“赫连熠没有告诉她你中毒的事,只是告诉她,那天一团黄光亮了,把你带走了。你妹妹还专门向我打听是不是真有其事,我也这样告诉她了。后来收到她的回信说,那没事,我姐一定是回去了。” 沈忆凝闻言,不由得笑了。 乐乐就是这点好,特别乐观。 因为对那颗神秘的珠子有所了解,加上自己本身又经历了这样的奇事,所以接受度超级大。 沈忆凝精神一振,起身道:“我去写信。” 拖着风歌吟就往书房走去。 养伤的日子里,等沈忆凝能够下床活动了后,风歌吟怕她孤单无聊,有时候会带她来书房里,一边处理事情一边陪她说话。 风歌吟随着她走在后面,手里传来她手掌的温度,心里仿佛开出一片花来。 穿过花台走廊、楼阁小亭,到了书房。 风歌吟为她铺开信纸,沈忆凝有些石化,能不能说她不会写毛笔字? 有些赦然道:“那个,我说,你写。” 风歌吟微微一愣。 “我不会写毛笔字,真是的,用硬笔多好。” 说着,沈忆凝把毛笔塞到风歌吟手中。 狗腿地一笑:“我来磨墨。” “你这样写: 乐乐,我是姐姐。 你和那社迩还好吗? 还有我的侄子,他好吗? 姐姐一定会来看你们的。 我回去后,和大哥结婚了,后来我们有了一个儿子,他叫弥宝。 你做小姨啦。 一个月前,我和你侄子又一起来了这里。可是我们分散了,就像当初我和你一样。 我找不到他,很着急,他才四岁。 你一定要帮我在北方找找。 附上弥宝的画像。 对了,你不用好奇我回去发生的事情,等见面告诉你。乐乐,姐姐爱你!” 风歌吟按她说的一字一句写在纸上。 当听到他说她和大哥结婚了那几个字,心里酸涩难当。 好一会才平静下来。 写完,对着墨迹未干的书信吹了吹,晾在桌上。 问她:“就这样?这么短?” 沈忆凝歪着脑袋,想了想说:“你再写上,现在有你照顾我,也同时在帮我找弥宝,免得她担心。” “好。” 没来由的,风歌吟心情一下就好了起来。 心里想,是的,我会一直照顾你的。 风歌吟用火漆将信件封好,做了一个印记,告诉沈忆凝这是风家传递最紧急的消息才用的印记,信件会以最快的速度传到穆拓,送到沈忆乐手里。 沈忆凝问他大概要多久能到? “十日左右。”风歌吟答道。 微微叹息,这个时代的交通太落后讯息实在是太闭塞了。 却也无奈,风歌吟所做的,已经是这个时代最顶尖的手段了。 看到风歌吟传来隐匿在暗处的暗卫,将信件递出去,心下稍微放松了一些。 目光不经意间瞟到毛笔,眉头皱了皱。 问道:“用毛笔写字是不是很不方便?” 风歌吟有些疑惑,“为什么这么问?” “可能是习惯吧,我们那里通常使用的是硬笔。嗯,就是好像你用一根木棍写字那样,是不是好用许多?” 风歌吟挑了下眉,点头表示明白,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毛笔在我们那个世界也还有,但不作为日常使用,都是当做兴趣或者一种艺术在传承。 硬笔的好处就是方便,不用每次写字的时候都需要研墨。 笔管里事先装好墨水,写字的时候自然就流出来了。 还有一种铅笔,用铅做的笔芯。我们还发明一种橡皮胶,可以擦去铅笔写下的字迹。” 沈忆凝给他讲解着。 “为什么我们会用钢笔而不是用毛笔呢?主要是因为:毛笔比钢笔中性笔长得多,携带不便。 毛笔书写速度比硬笔慢得多,而且硬笔写出来的字可以很小,毛笔做不到。毕竟,钢笔更能提高办事效率。” 沈忆凝说道。 风歌吟沉思着,沈忆凝说的很有道理。 如果处理一件事情的时候,需要用书信文字来传达,那么能够花更少的时间来书写,就能让事情提前一些解决。 一天两天或许看不出成效,时间长了,就能体现出高效率来。 特别是一些重要消息的传达。 “你说的钢笔,做起来难吗?”风歌吟问道。 “在我们那里不难,在这里或许很难吧。这方面的工艺我不懂,只是自己不会写毛笔字,想到了钢笔。” 沈忆凝想了想说道: “不过,我可以告诉你钢笔制造的原理。想必,有能工巧匠能做出来。”
第248章 这个世界需要变革 说着,沈忆凝拿着毛笔,在纸上画起了钢笔的样子来。 包括内芯、开叉的笔尖。 边画边给他讲解钢笔是怎么储存墨汁和怎么出墨的。 风歌吟仔细听着,仔细地看着图画,对沈忆凝道:“我让人试着做一下。” 放下图画,对沈忆凝问道:“可以说说你们那个世界吗?” 这一夜,风歌吟在沈忆凝的讲述下,心灵好似打开了一大扇门。 那是多么令人向往的一个自由世界啊! 各种先进的发明创造给人们带来的便捷的生活。 社会秩序的稳定,让人们可以过上好的生活。 而不是像他们这个世界,不平等的制度注定了只有少数人能获得富足的生活,而绝大部分人艰难地挣扎在生存线上。 夜,渐渐深了,初春的夜仍然寒冷。 书房内照明的烛火换了好几次。 风歌吟脑子里不住盘旋着沈忆凝说的话: 变革。 时代的进步,需要一次一次的变革。 风歌吟自问自己和悲天悯人、以天下百姓为重的师父不一样,他并不是一个圣人,也不太在乎天下的人死活。
却对沈忆凝所说的那个先进社会无比向往。 自己,能够改变这个世界吗? 或许,那个人可以! 第一次,有些嫉妒那个坐在最高位置上的男子的身份来。 沈忆凝仿佛看透了风歌吟的想法,淡淡道: “变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的历史上,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朝代,每次变革都有流血牺牲。 并且,变革也伴随着科技的发展,这两点相生辅。你可以一点一点去改变。” 一点一点改变吗? 风歌吟一时之间并没有任何头绪。 沈忆凝揉了揉眉,有些好笑。 自己的因为毛笔不方便使用的一番感慨,好像把他带歪了。 只好道:“听说,如今造反逃跑的奴隶很多,为什么会这样呢?这说明奴隶与奴隶主的矛盾日渐尖锐,已经发展到阶级斗争的地步。如今这样的制度已经不适合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喝了口水,沈忆凝接着说道:“而如今的形式,是需要一种社会制度的变革,由奴隶制进步到封建制。所谓封建制度就是:以封建地主阶级占有土地剥削农民剩余劳动为基础的社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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