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位文官这会儿才发现,文官堆里还有个自始至终看戏的玩意儿,个个气得怒发冲冠。 皇帝道:“这些老大人家中中馈无人掌管,你便辛苦一下,拨几个能人去帮忙,诸位大人也说了,女子无才,不可与男子相提并论,想来这执掌中馈的事,男子也应比女子更加得心应手才对。” 沈大人:“臣遵旨!臣这就回去遴选人才,绝不辜负陛下所托,一定把诸位大人的后宅打理得妥妥当当。” 文官鼻子都气歪了。 呸!个死马屁精! 这么一闹,众人都快忘了最开始是因为什么争执起来的,到底还是左仆射识趣,长叹一声,知道今日这一遭想来必然还是无功而返了,乖乖认了怂,找了台阶下,又说了冯老太君一通好话,皇帝这才松了口,让太监去吧各位老夫人送回去。 等到下朝,已然是金乌西沉,诸位老大人又饿又渴,累得头晕脚软,偏偏没有一个人敢开口叫苦,感恩戴德地相互搀扶着出了乾圣殿,望着殿外的广阔天空竟有片刻恍惚,不知道这一日苦战到底是为了什么。 唯有左仆射走在最后,似是知道皇帝还有话讲。 果不其然,待得殿中只余下他一人之时,小皇帝站在空荡荡的殿内冷笑一声,低低道:“借口也不知道找个好点的,一群蠢货。” 左仆射浑身一凛,磕头离去。 殿内昏暗,灯还没有点上,小皇帝站在门口,门外的天光照进来,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 他负手而立,怔怔望着远方出神。 天都快黑了,江柏他应该…… 接到哥哥了吧? ………… 宋凌:生孩子?传宗接代?我爹是和尚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宋琮:朕这么年轻貌美,宅心仁厚……
第七十四章 周菀不是人•★ 西大街上有个汴京人都知道的药庐,每三日才开门看一次诊,看诊大夫是个年轻的姑娘,名叫周菀,据说家中世代太医,祖上与千金谷的药王曾是至交。 然而周家祖籍在西京道上,二十多年前西京道陷落,周菀的叔伯们自愿请命,前往前线救治受伤的士兵,结果偌大一个蓊蔚洇润的家族,只回来寥寥三四人,到了周菀这一代,更是人丁凋零,只剩下她一个小女娃和另外两个比她小了七八岁的堂妹。 周家医术原本传男不传女,但一来到了这一代已经无人可传,几代人的医术积累就此断绝实在可惜,二来,这周菀自幼天赋过人,对单方过目不忘,五六岁时尚未系统学习医术,只跟着父亲在药庐看诊,便能通过耳濡目染,准确地诊断出一些常见病症,并背出相应单方。 到八岁,周家老太爷病重,临走前召集所有子孙,废除了传男不传女的规矩,将周菀立为周家这一代的传人。 周菀十七岁接手了药庐,只是她太过低调,除了看诊,便只喜欢整理病例,修正药理集,立志将家族所传医学发扬光大,然而她于医道一途天赋卓绝,于其他事情却着实不大擅长,如今一晃八年,周菀已经二十五岁,甚至已经成了太医署的太医令,医术当世罕有敌手,然而谁都不知道,这距离她所想要实现的目标还差得太远。 并且由于忧思太重,日夜看书,小小年纪便把眼睛看坏了,后来有江湖术士在被她看诊之后,送了她一枚打磨过的水晶石片片,用绳子打了孔,可以挂在脖子上,透过这水晶石片,周菀好歹终于又能看清蝇头小字了。 周菀并不常在太医署,她年少时期因缘际会,曾经搭救过小皇帝一把,此后小皇帝便靠着蛮不讲理的路子,将她破格拔擢进了太医署,一路青云直上,最后直接任了太医令。如今宫中主子也没几个,后宫的妃子们也都知趣,小皇帝并不看重她们,她们寻常也不敢劳动这位神秘的太医令,小皇帝又身强体壮的,久而久之,她便习惯了泡在自己的工作间里,琢磨药理病症。 最近药庐却有些特殊,原本三日才看诊一日,最近却接连看诊了数天,只不过坐堂的大夫不是熟悉的周大夫,而是个丧丧的青年男子。 这男子不爱说话,看病倒是挺利索,加上一张脸长得还算白净和善,倒也很受百姓欢迎。 “周大夫回来了。” 有熟悉的百姓开口道。 周菀看着眼熟的街坊,有些紧张地抿了抿唇,仓促地挥挥手,便进了里间。 “周大夫脸皮薄,你们别瞎招呼。”熟悉的街坊都知道周菀是个什么性格,平日里看诊多余的话一句不说,被大娘大婶们调笑几句立刻面红耳赤,比许多养在家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姑娘小姐都怕生。 可偏偏就是这样的性格,她还就能几年如一日地坚持为人看诊。 云无心正在给一个大娘看牙,一颗烂牙折磨了她许久,云无心拿根草管子,轻轻一吹,将麻药吹到患处,便粗鲁地捏着钳子上手拔牙。 大娘啊啊呜呜地哼了几声,只听“当啷”一声,烂牙已经丢进了白瓷水盘里,云无心故技重施,再次吹入止血生肌的药粉,便收回钳子,伸手一抬大娘的下巴,轻飘飘道:“行了,半天内不要喝水,三日内尽量吃流食,等伤口长好就可以了。” 然后他抬头看了看后头排队的百姓,道:“你们都是什么毛病?” 一个说:“牙疼。” 另一个说:“老寒腿。” 还有两个说:“脚气。” 云无心一拍桌子:“行了,都没啥大事,下次再看,今天药庐歇了。” 百姓们虽然不满,但也都能理解,从前三日一开都习惯了,今天不过是早点关门而已,便散了。 云无心把门一关,便进里间找周菀。 “你接到他了?” 周菀好一会儿才意识到云无心是在同她说话,然后才把目光从饲养的几只虫子身上挪回来:“他?哦,武安侯,接到了。” “人呢?”云无心急道。 “回家了。”周菀奇怪地看了云无心一眼。 “你、那你怎么回来了?” 周菀更奇怪了:“我与他不熟,贸然去府上拜访也不太好。” 云无心一时竟然无言以对。 “不是——”云无心抓抓头,“我不让你去给他看病的吗?你就这么回来了?” “路上就看完了。” “结果呢?”云无心要被她这个不紧不慢的语调急死了。 “挺好的。” “什么叫挺好的?他怎么可能好,他那个毒、他——” 周菀耐心道:“在我的病程计算范围之内,他如今的身体状况算是挺好的。” 云无心:…… 周菀又道:“我觉得你不是一个合格的大夫,任何一个合格的大夫都不应该对病症感到急躁,这会让你失去准确的判断力。” 她还叹了口气,谆谆教诲:“你们千金谷立足于江湖,总是容易沾染江湖上的习气,冲动易怒,这对研习医道并无益处。” 云无心:…… 气到失智。 想把这女人揍一顿。 “周太医,”他压着怒气,阴着脸,“我来找你,是跟你合作的,不是为了让你来指导我。” 周菀奇怪道:“你做得不好的地方,我指出来,这难道不是应该的吗?难道我应该看着你越错越深?”
云无心:“你还想不想发扬你们家的医术了?” 周菀沉默了一下,退让道:“好的,那我以后不说了。” 云无心气呼呼地去收拾药材,彭铃乓啷一通操作,听得周菀直皱眉头,但她抬起头眯眼看了云无心一会儿,却又默默闭嘴,把话咽了回去。 好一会儿,云无心生完气了,才道:“七十八号兔子中午又死了,我解剖过了,蛊虫暴动,心脏几乎都被掏空了,寻常的拔除蛊虫的方式,咱们已经尝试得七七八八了,没有一个有用的,甚至连一个好点的方向都没有。” 周菀怔了一下,脸上却并无落寞之色。 思考了一会儿才道:“没关系,如今我们已经知道,蛊虫所寄生的地方,在于脊柱的骨髓之中,骨髓造血,将它们分泌的毒素带到四肢百骸,持续性地损伤身体,而寻常的拔除蛊虫的方法,是要将蛊虫引出来,但一旦引出来,蛊虫首选是进入大脑,其次是其他的内脏器官,蚕食脏器,导致死亡。所以,” 她平静地看向云无心:“我们必须找出一种,不引出蛊虫,直接隔着脊椎骨将其杀死的办法。” 云无心暴躁地抓了抓头发:“这怎么可能!咱们找到了那么多用蛊的方子,所有解蛊的方法最终都是要把蛊虫排出体外。” 周菀道:“你不要忘了,这是一种肉眼看不见的蛊虫,它和所有有记载的蛊虫都不一样。” 云无心丧气地坐在一旁,不想说话。 周菀又道:“或许,还有另一种方法。” 云无心虽然觉得这姑娘肯定又是有什么异想天开的想法,但还是忍不住看向她。 “那可以分泌千日醉的蛊虫其实给我们指明了另一条路,”唯有谈起一些新的设想、新的病症的时候,周菀的眼里才会迸发出平常不易见到的光彩,“与蛊虫共生。” 云无心下意识打了个寒蝉:“虽然我没想明白,但是我觉得不像是什么好办法。” “我之前已经向你证实过了,那种可以像蜜蜂一样分泌出千日醉的蛊虫,其实便是这西风醉蛊虫为自己寻找到的最佳宿体,它们占据了蛊虫的躯壳,促使它去主动进食各种毒素,然后分泌出千日醉,而宿体蛊虫则依然活动自如,这就是一种完美的共生方式。” “如果我们能够找到办法,让作为蛊虫宿体的人,也拥有这种进食毒素,然后排出千日醉的方式,或许,也是可以长久共生,而不影响寿命,你也知道,这东西之所以影响寿命,就是因为每月一次蛊虫分泌出的毒素无法排出,只能留在人体内蚕食生机的缘故。” 云无心震惊得张口结舌:“你、你你,你不是人!” 他大喘了口气,气愤道:“你怎么可以这么没人性?你这不就是把人变成蛊,炼制人蛊吗!你太疯了,我告诉你不可能,这绝对不行!” 周菀古怪地看着他:“为什么不行?我已经测试过了,这种共生并不会影响宿体的神智,我养的那只蝎子依然有自己的判断力和反应能力,如果是人的话,应该也不至于失去神智。” 云无心狠狠灌了两杯凉茶,才气急败坏道:“那你说,那蝎子主动去吸食毒素也是它自己的判断力吗?它每月分泌一次千日醉,分泌之时周身一丈之内任何活物都会中毒,倘若是人,那这就是一个会控制不住自己去吃毒药、或许终身都得远离人群的毒人,我哪怕是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毒人,你明白吗?” 周菀被他训斥得有些发愣,只讷讷道:“但,这能活下去啊!” 云无心只觉得眼前发黑,喃喃道:“周菀菀,你到底是不是人,有没有心啊!” 周菀平静地看着他,然后淡淡道:“你说你哪怕是死,也不愿意成为这样的毒人,但如果是武安侯快死了,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你会选择让他死,还是让他活着,成为一个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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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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