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残肢,挣扎,死亡。 人们好像终于意识到了自己正在进行无谓的厮杀,双方士兵不约而同地停下了杀伐之刃。我们全都昂起头,仰望着凡人不能企及的威力。 巨大的火球呼啸地袭向袭向这座战场,迎面而来的狂风使得所有人人都无法站稳,我们抓住了所有能够抓住的一切,勉强在此等天灾面前面子站直身子。 陨星坠落不过短暂一瞬,观摩此等景象的人却恍若度过一个甲子。当巨大的火球想你头顶压来,渺小的人面临死亡的阴影,除了呆滞地张大嘴,人们什么都做到到。 能成为如此璀璨的景象的一部分,死而无憾。 剧烈燃烧的火球砸在黄荃城外,巨大的轰鸣声,耀眼的火光,冲击波从陨石坑向四周扩散,大地震动,天崩地裂。城墙上的士兵人仰马翻,云梯上的将士被震落,从十几米的高空跌落,砸在自己同僚的尸身之上。 璀璨的灾星陨灭,灾星之后的黑云吞噬苍穹,笼罩大地。战场顷刻之间由煌煌白日沦入无边黑夜。 今日不得不休战,可第二日的天气没有任何好转。 白日黑云,空气中满是尘土和烟火的味道。方圆数十里不见阳光,尘柱汇聚成的黑云,状如环山,覆压而下。 徐玉阙遥望此等景象,背诵卦书中的选段。 “云如坏山,其下覆军杀将,血流千里。” 此乃极凶之兆。 但我们仍然不得不战。 面对低落萎靡的士兵,我脚踏城墙,振臂高呼: “殊死作战,与汝携亡!” 敌方主帅站在战车之上,令旗直指我军,怒吼道: “屠此城,蹀血而进,前歌后舞,顾不快邪!” 战鼓响起,声震百里,地动山摇。 敌军脚踏昨日尸首,战车碾压过血污大地。将士以肉身铺就登上城墙的云梯,我军以血肉之间铸造新的城墙。 我们早已没了退路,恐惧无用,咒骂无用,由这彻底的绝望之中燃烧起彻底的狂怒。 从此刻开始,我们不求退路,死前最大的价值就是拉一个人垫背。 黑色的天空之下,是早已疯狂的我们。 杀,直至我们鲜血流尽。 杀,直至敌人彻底死绝。 110、 我们又抵挡了两天攻势,这两日我们折损的人数比前六天战死的总和还多。如果继续这样消耗下去,我们终将被困死在这座城里。趁着敌军没有奇袭的夜晚,我召集我军所有将领,商讨突围事宜。 我们必须突围,无谓的死在这里毫无意义。我自己也就罢了,活了这么久早就活够本了,小崽子不一样,他还小,不能不明不白地死在这里;徐玉阙也不行,他的志向不过展现出微末一角,他怎么就此止步。 我刚刚提出要让小崽子带兵突围,他一听就炸毛了。 “我不走!这是我第一次指挥战役,如果我就这么跑了,我还算什么男子汉!” “这不是逃跑,突围风险很大,要以几千士兵面对十几万的士兵,活着跑出去的可能性很低。而且,我们就这么困守在这里也不是办法,必须有人去搬救兵,突围的人不止要抱着必死的决心,还要做好担负骂名的准备。他必须要去求爷爷告奶奶,生生将自己的膝盖打折,才能换来救兵。” 我苦口婆心地劝着,小崽子这才安静下来,老老实实地坐回位子上。 坐下之后,来了一句几乎将我厥倒的话。 “你说的有理,不过我想留下来。” 留你妈……我强忍着自己想要骂人的冲动,不容置喙地宣布到。 “这是我的兵,除了我没有人能对他们负责。” 会议最后由我单方面宣布,我留下守城,小崽子带着徐玉阙突围。 我才是这个军队的最高领袖,小崽子他不听也得听,离开帐篷的时候,小崽子看向我的眼神中带了野狼般的狠劲。 这很好,看来这几天的战场生活令他改变了很多,他正在完成一个男孩蜕变为真正男人的最后阶段。 符克己正在学会无情,学会残酷,学会忍耐自己的仇恨。 我希望他就这样成长下去,哪怕他终有一天会踩在我的头上,我仍旧希望他能成就自己。毕竟,他是我的小崽子,而不是我手中的提线木偶。 当天午夜,我召集的士兵,当众宣布,我打算分出一部分士兵突围,他们可以自己选择突围或者留下来。 我身后的魏柯辛跟看疯子似的看我。 毕竟,突围会死,守城会死,但突围生还的可能性更大,是个人都会选突围,可城中如果不留下足够的士兵,守城的只有一个死字。 士兵也不是傻子,一开始都嚷嚷要去突围,直到有一个士兵问我。 “李将军,你是打算留下来还是要突围啊?” 士兵们当即安静下来,都紧张地看着我。 “我要留下了。” 我平静地宣布。 那个问我的士兵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憨憨地说。 “将军啊,我要反个悔啊,我也不走了。自从我被你从战场上救回来以后,我就跟定将军了,将军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他这么一说,军队随之炸开了锅。 “对啊,将军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李将军,你可是军队里最护犊子的了,在你手下干油水贼多,在我离开家的时候,家里都要揭不开锅了,媳妇就要把我家那丫头给卖了,嘿,自从参了军以后,现在我那丫头不但没嫁人,还找了个入赘女婿。” “我家也是,将军给我家那个快要病死的老家伙嗑了好几颗山参之后,那个老家伙现在吃嘛嘛香,身体倍棒,上次我回家的时候他还追着我打呢!” “哈哈哈,说得没错,我们的李将军猥琐是猥琐,人是没话说的!” “是啊将军,你不要脸的时候是真的猥琐,但你发钱的时候是真的威武!” “整天钱钱钱的,我们李将军喝酒的时候也很威武的啊!” “……喝醉的时候也很威武,尤其是抱着八王爷大腿哭的时候……” “好小子,你竟然敢揭李将军的短,你看我今天就替天行道,收了你这孽障!” “哈哈哈!” 两个吵起来的家伙相互撕打起来,围观的士兵们哄堂大笑,满上泥泞的脸上露出洁白的牙齿。 看着群情激奋的士兵,徐玉阙若有所思地说。 “你这心术玩得溜啊。” 我瞥了他一眼,哼了一声。 “自作聪明。” 徐玉阙摇了摇扇子,笑而不语。 两个士兵打着正酣,围观的人已开了堂口,下注赌最后谁能赢了。我身为主将,不但不阻止,还跑过去凑了热闹,我抢了徐玉阙的钱包,押了我觉得会输的一方。 没错,主子规定军中不能赌博,不过现在天高皇帝远,老子说了算。 徐玉阙打不过我,只能由着我乱来。 下完注之后,我抛着空空如也的钱包,重新丢给了徐玉阙。 “喂,徐奸商,你说老实话,为什么散尽家财也要加入这次战争?” 徐玉阙接过钱包,看了看其一无所有的内在,不甚在意地把它塞回了袖中。 “徐某人生平只爱两件东西,钱与权,如果不可兼得,舍钱取权是也。” “那你为什么要选八王爷呢,新皇不是更好的选择吗?” 我笑嘻嘻的凑到他身边,不逼问出事实绝不善罢甘休。 徐玉阙翻了个白眼,举起扇子狠狠地敲了敲我的头。 “这都怪你了,谁让你欠我这么多呢,你死了我找谁讨债呢?” 痛归痛,这个死鸭子嘴硬的家伙愿意说实话我还是很高兴的,我大笑着搂住他的肩,亲昵地往他身上靠着。 “哈哈哈,不愧是我的好兄弟。” “一身臭汗,离我远点。” 徐玉阙嫌弃地拿着扇子抵住我的肩膀。 111、 最后有五千士兵选择随我留下,剩下三千士兵随小崽子突围。在黎明时分,士兵们收拾东西准备出发的时候。 我找到魏柯辛,询问他。 “你是走是留?” “我要走。”魏柯辛回答。 我尊重他的想法,他本就不是我可以留住的人。没有什么挽留的话语说得出口,最后只憋出一句。 “帮我照顾好符克己。” “好。” 魏柯辛答应了我。 魏柯辛,此人两面三刀、忘恩负义。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坏人,欺师灭祖的恶徒。 但我仍然愿意相信他对我的许诺。 就像主子相信我那样。 士兵就要上路了,临别之际,他回归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活下去,等着我,我会求来救兵的。” “可以,”他在马上,我在马下,我握住他的手,将纸条塞入他手中,“但不要找八王爷和九王爷,去找季清霜……如果你真的想要救我的话。” 魏柯辛有些惊讶,他眼睁睁地看着我和季清霜为主子争风吃醋了整整五年。他没有想到,我在最关键的时刻想到的竟然是季清霜。 他见我的态度果决,还是答应了我。 魏柯辛驾马离去,将我留在了这座即将沦陷为地狱的城中。 马蹄声疾,秋风扫过,重重铠甲依旧不能阻拦深秋的寒意。 冬天快要到了。 天亮之前,启明星先于太阳从地平线升起。 城门大开,三军将士开始突围,五千士卒死守黄荃城。小崽子身先士卒,指挥士兵杀出重围,我也立于城墙,亲自指挥战斗,为他吸引敌方的火力。 敌军射入城中的箭雨和碎石我们早已收集好,我军一直不舍得用,但在这个黎明,我们毫不吝惜,全部用出,极力阻挠敌方大军攻击我们的突击队伍。 城内士兵的全力协助,城外将士的奋不顾身,我们眼睁睁地看着突击队宛若穿云箭一般射穿敌军的重重封堵,逃出生天。 “哦!!!成功了!!!” 我身边的将士欢呼雀跃,手舞足蹈,我也暗自握拳,心中呐喊。 阳光撕破黑云,笼罩在这这片大地之上的尘埃终于散去。 天亮了。 新的一天,开始了。 小崽子他们已经平安无虞,等待我们的却是没有止境的厮杀。 但那又怎样,我们早就没有了畏惧之心。 刀卷刃,手抽筋。城墙的旗帜浸透鲜血,从明黄变为黑色,脚下是血海渊狱,眼前是漫天尘埃,头顶是炎炎烈日。 此乃无间地狱,此乃黄泉之城,而我们,正是城中的恶鬼,唯有敌人最鲜活的血肉,才能填饱我们饥饿的肚腹。 112、 季三青说过,【不可以生,而可以死】。 九王爷说过,【大丈夫当马革裹尸】。 我说: “去他娘的,我要让我的兵活!” 我的兵追随我是为了封侯裂地,衣锦还乡。不是为了那些所谓的大道理去死的,他们不应该不明不白、毫无价值地死在这里。 我要让他们活下去。 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一定要让我的兵活。 我靠在城墙边休息,度过了一个无眠的夜晚,当敌方战鼓敲响之时,我站起身来,甲上冰霜崩落。 我向远方望去,敌军仿佛永远都杀不完,黑压压地遍布城外的每一寸土地,旌旗蔽野,尘埃漫天,喊杀之声响彻云霄。 我拿起已经钝了的长剑,开始了又一天的厮杀。 自从小崽子他们带兵离开之后,这已经是第九天了。 九者,阳之数,道之纲纪也。 这是注定不凡的一天,困于黄荃城中的恶鬼终于等到了属于他们的援军。 我站在最高的城墙之巅,遥望着远方,泪流满面。 万马奔腾,季家的青鸾旗帜猎猎飞舞,骑兵身披褐色皮甲,头盔顶部有着血红色的盔缨。这支轻骑宛若自苍穹而至的神将,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整支军队如同利刃一般直插入敌营之中,所有阻挠在他们的战力面前都是虚妄,他们以摧枯拉朽之势,于十万敌人之中生生破出一条路径。 正是是季清霜与她手下的骑兵。 为首者身骑白马,银甲覆身,手握红缨长枪,所经过之路尽是腥风血雨。 从故事一开始就是这样的,那个女人永远骄傲无比,没有任何人可以打败她,她生来就碾压所有男人。 于阳光之下,那个女人的银甲耀眼夺目,几乎有与太阳争辉之意,她于修罗战场之中如入无人之境。 她从没有怕过任何事情,无论刀山还是火海,她只需一人一枪,哪怕是冥府也敢去也。 她杀出了一条血路,无人敢拦,最后杀进了黄荃城中。 城门大开,马蹄声动十里,季清霜带领手下骑兵呼啸而过,冲入城中。 我快步走下城墙,季清霜牵着马匹,手中提着长枪,小崽子跟老鼠见到猫似的乖乖站在她旁边。 “外面什么情况?” 我开门见山,跳过了叙旧的程序。 季清霜将长枪丢到一旁,小崽子手忙脚乱地接过。 “符锦那个疯子谁也拦不住,边塞三洲的增兵还没有到,他就带兵直奔京城去了。” 季清霜冷笑着说,她摘下头盔,这次不用她丢,小崽子自己凑了过来,乖乖接过。今日她束了男式的发髻,头发没有散开,她斜眉入鬓,略薄的嘴唇显得有些冷漠。 她的话引起我的深思,主子他着实没有必要这么做,长驱直入敌方大本营,连后勤和补给都不顾,过于激进,完全就是将自己置于不必要的险境,不是主子的行事风格。 莫非,他是想将围攻黄荃城的大军引过去,解除我的围困?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我并没有放在心上。我随即意识到就这点可以大做文章,心中被这一想法占据了所有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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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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