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崽子眼见劝不了季清霜,跪在了她的身边。 与她一同承担。 我接过雨伞,转身踏入大雨之中。 就此背道而驰。 长路长长,天空暗沉,雨水不断,厚重的云层之中传来雷声隆隆,这是惊蛰之后的第一声雷鸣。 春雷响,万物生。 157、 季老丞相没有挺过这场大雨,一代权相彻底陨落。 季清霜也没能坚持下去,昏倒承天殿前的大雨中,符克己将她带回季家,衣不解带地照顾了她一天一夜,季清霜才重新睁开了眼。可即使季清霜睁开了眼,她的状况也不好,高烧,伤口感染,伤心过度,急火攻心。 整整一周以后,季清霜才能勉强下床,此时一切已经定局,回天乏力。 自从承天殿前一别以后,我再没见过符克己,等到关于他的消息再次传来之时,却是他要离京的消息。 季清霜灭了中山国以后,边塞之患并没有解除。中山国被黎国与禹国联手瓜分,现在禹国直接与黎国接壤。黎国比中山国强盛数倍,不得不防,边塞急需一名新的元帅。 符克己主动请缨,前往边塞。 主子准了。 符克己走之前,与我见了最后一面。 那时候,我正在戏院的包厢里喝酒,戏台上的角们咿咿呀呀地唱着,身旁两个貌美的小倌给我剥水果吃,日子过得好不快活呢,他就直接踹开门进来了。 在衣裳鬓影之中,老爷们抱着美人,在纸醉金迷中消磨着余生,唯有符克己披着铠甲,手按宝剑。他弃了穿了十几年的黑色鳞甲,转而换上了与季清霜一样的银色的铠甲。 青年身形修长,神色严肃,自有凛然正气凝在他的眉间。京城的奢靡生活没有改变他,披上战甲,战场的杀伐气重新展露在他的身上,并存着蓬勃纯粹的少年气。 “李念恩。” 他直呼我的名字,声音低沉宛若洪钟。 我从阴柔的小倌怀中支起身,拿起帕子,将嘴角的酒水擦去,拢了拢散乱的衣襟,笑着应道: “嗯——有何贵干啊。” 今日戏班子的唱的是《夜奔》,只听那戏子唱道。 【按龙泉血泪洒征袍,恨天涯一身流落。专心投水浒,回首望天朝。急走忙逃,顾不得忠和孝。】 我看向符克己,看向我曾经的符克己。我早说过的,他心中是怎么想的并不重要,局势会迫使他做出选择,命运会使他踏上注定的道路。他终于长大,学会取舍抉择,学会狡诈冷酷,学着成为一个真正的王。 这就是他的命,也是我的命。 雏鹰终将翱翔,搏击长空,再不归来。 符克己单手按住在渊剑,另一只手挥退小倌,横刀立马似的坐在的身旁,他弃了京城那套繁文缛节,拎起酒壶对着嘴灌了起来。他将一壶烈酒喝干,手握住壶口,把酒壶拍在桌上。 伴着这声拍击声,楼下接着唱着。 【做了背主黄巢。恰便似脱鞲苍鹰,离笼狡兔,摘网腾蛟。救国难谁诛正卯?掌刑罚难得皋陶。似这鬓发焦灼,行李萧条。此一去博得个斗转天回,高俅!管叫你海沸山摇!】 扮演林冲的戏子唱罢,符克己开口了: “李念恩,我原本以为你变了,结果你从未改变。” 我一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符克己为什么要说这句话,直到看见符克己满是仇恨的眼神,才隐约想明白符克己为什么这么说。这眼神我很熟悉,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是以这种眼神看着我的。 狼崽子一般的眼神,恨不能咬断我的喉咙,生啖我的血肉。 符克己来到裕王府以后,真正照顾她的人是三王爷的乳母,她放弃了三王府中清闲的生活,跑到人生地不熟的裕王府来照顾一个熊孩子。 我们都叫她老妈妈,她是一个很好的人。她外表严厉,她会在符克己犯错的时候狠狠地打他屁股,也会对我的工作指指点点、各种挑刺。她极其护短,她会在符克己打不过佣人的孩子欺负时,撸起袖子以大欺小,也会在主子打我的时候梗着脖子拦在主子面前,让他不敢下手。她内在柔软,她会在寒冬为我们熬制鸡汤在酷暑为我们准备冰镇的绿豆汤,也会教我们读书认字、待人接物。 老妈妈对我们毫无保留,将我们护在她的羽翼下,护着我们俩健康长大。在她的身上,我们两个被母亲遗弃的孩子,找到了遗失的母爱,那是严厉而柔软的,那是苛刻而纵容的。 但我亲手杀了她。 三王党之乱后,从年迈的管事到下人的孩子,三王府中的百余人尽数被杀。老妈妈由于很早就来到裕王府,一时没有被查出,但在当时的搜索力度下,东窗事发是迟早的事情。 与一心一意想要保下老妈妈的我不同,主子在乎的是另一个人——符克己。 那时候,主子脑子中不是母妃就是三王爷,为了他最爱的两个亲人,在明知符克己是三王爷的亲子,老皇帝不可能留下这个祸患的情况下,他还是打算冒险瞒下符克己。 我激烈地反对。 “主子,符克己不能留,老王爷千辛万苦才保下了你,一旦符克己的身份暴露,老王爷的一切努力都将付之东流啊!” 我抬出老王爷,主子的神色有了轻微动摇,但在主子心中,老王爷始终无法与三王爷相比,为了自己的兄长,他要铤而走险。 如此一来,老妈妈就成了最大的阻碍。 老妈妈的身份早晚会被发现,一旦她被抓,在酷刑之下,很可能会招出符克己的身份,到时候,三王爷唯一的骨血就保不住了。 主子不能接受这样的结局,他拔出袖中匕首,就要去杀了老妈妈。我虽然挺喜欢符克己的,但我更爱老妈妈,我绝不接受老妈妈为符克己而死的结局。为了保护我的老妈妈,我以血肉之躯与刀刃对抗,举起拳头与我唯一的主子为敌。 裕王府的两年,我从未再明面上违抗过主子,但为了老妈妈,我放弃了我的原则,鼓起一腔孤勇,拼上自己的性命。 我扑了上去,与主子扭打在一起,仗着我不要命的打法,欺负主子平时不好好习武,硬生生从他手中夺了匕首,还将他揍了个鼻青脸肿。 主子的双手被我捆起来,只能无能狂怒: “李念恩,你把我给放开!” “我不放,除非你答应我,你不会动老妈妈!” 犯下了如此大逆不道的罪孽,主子事后一定不会饶了我的,破罐子破摔之下,我全然不在意自己的后果了。 见我固执己见,主子气得那头撞我,我一气之下坐在了他身上,他被我压得很难受,像个蠕虫一样扭动着,一边挣扎,一边对我吼到: “除了她以外,府中所有人都以为符克己是我的私生子,她必须在被抓之前死掉,这样就不会有人知道符克己是我三哥的孩子了!” “那又如何,老妈妈就是不能死!” 我们二人之间陷入了僵局,他只在乎符克己,我只在乎老妈妈,为了保护其中一个,就必须牺牲另一个,我和主子谁也不愿意退让。 但这僵局并没有持续多久,老妈妈主动出现,打破了僵局。 老妈妈提着自己做的点心来找我,看见我屋内凌乱的景象以及我与主子不雅的形象,皱紧了眉头: “你们这是怎么了?” 我有所顾忌,主子才不管这么多,噼里啪啦地把该说的和不该说的都跟老妈妈说了,气得我想拿抹布塞住他的嘴巴。 听了主子的话以后,老妈妈的眉头皱得更深了,她陷入了沉思,愁苦与纠结取代了她大大咧咧的表情,皱纹深刻宛如木纹,鬓角的白发更衬得她早已年迈不堪。 我紧张的看着老妈妈,就担心她想不开。 从一开始,老妈妈就是为了符克己来到裕王府的,她是为了照顾三王爷唯一的子嗣而来到这里,她对我的过分关注也是源于符克己对我莫名的依赖。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是一个卑劣的小偷,偷走了老妈妈本应该全部交付给符克己的母爱。 我从来都无法和符克己相提并论,无论是在主子心中,还是在老妈妈心中,我并不想跟他争,我只希望老妈妈更看重一些自己,更尊重一下自己的性命。 但很可惜,我的愿望,我想改变命运的努力,又一次失败了,我所有爱过的人都不会选择的我。 老妈妈下定了决心,她抬起头,目光坚毅,说出了我最不想听到的一句话: “我们要让符克己活下去。” 我举起双手,把耳朵捂着,疯狂地摇头说: “我不要。” 老妈妈向我走进,她抓住了我拿着匕首的手,缓缓地把它从耳边掰下,她拿匕首对准自己的胸膛,对我说: “他是我小主人唯一的儿子。” “我不——” 我想要挣脱开的手,努力地往后退却着,但她的手宛如铁钳,无论怎样挣扎都逃不脱,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匕首刺进她的胸膛。 “一定要让他活下去……” 鲜血喷溅在我全身上下,匕首刺入血肉的恶心触感,在极度的疼痛之中,老妈妈屹立的身躯毫不动摇,她紧紧的握住我的手,带着我手中的匕首向下划去——腹部被剖开,胃肠脏器被划断,浆糊一样的血肉从她的腹腔之中涌出。 在满地辨不清原型的血肉之中,老妈妈仰面倒下,刀刃脱离她的身体,我握住匕首的我站在原地瑟瑟发抖。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匕首掉在地上,双腿发软,跌倒在血肉之中。 “我……我答应你……老妈妈……” 双手浸在逐渐凝固的鲜血之中,衣衫彻底被鲜血逐渐浸湿,我跪倒在老妈妈的面前,看着行凶的匕首,面无表情地说。 老妈妈和符克己住在一起,符克己等了很久也没有等到老妈妈,所以他悄悄地跑到了我这里,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刚一踏进屋内,脸上原本平等的神情就变了样,他就冲到老妈妈的身边,抱着老妈妈的身体,被眼前惨样刺激地双眼通红。 “这是谁干的?”孩童的言语中是森森的杀意,他质问着我,并没有把怀疑放在我的身上。 “是你啊,符克己。”我冷笑着说。 我为老妈妈感到不值,就为了这样一个熊孩子,为了这样一个毫无价值的野种,如此轻率地付出了自己的生命,真的值得吗?她难道就没有想过,她如此轻率地赴死之后,我该怎么办,爱着她的我该怎么办? 值得吗,我问她,我问我,为了所谓忠诚,对主人的忠诚,真的值得舍弃自己性命吗? “我?李念恩你——” “为了保护你,符克己。为了保护你,我杀了老妈妈。” 我打断了他的话,捡起匕首,站了起来。 我知道隐瞒了真相,我知道我撒了谎,但我不后悔。我就是嫉妒他,嫉妒老妈妈对他毫无保留的爱,嫉妒老妈妈为他的奋不顾身。 嫉妒没有错,我没有因为嫉妒违背我的誓约。 按照我与老妈妈的约定,我只要让符克己活下去就行了,我并没有照顾这个熊孩子的义务。每一次看到他我都会想起为他而死的老妈妈,我宁可他恨我也不想跟他接触,那会让我想起我又一次毫无意义的努力,想起我那一场彻头彻尾的失败。 符克己看着我,看着我手中的匕首,缓缓变了脸色。 “你怎么敢,你怎么敢!” 他猛地从地上跳起,涨红了脸,挥舞着拳头向我冲来。 我一脚踢在他的腹部,将这个未满十岁的小破孩踢到一边,疼痛使他的面孔扭曲,但他全然不在乎自己身上的伤口,翻过身来,攥紧拳头,又要向我冲过来。我连半步都没有挪动,又将他踹倒。符克己当然不是我的对手,我是教他武功的老师,是带他入门的师傅。 他与我对打,无疑于班门弄斧。 他面目狰狞,浑身青紫,咬紧的牙关之中满是鲜血,为了打倒我这个魔王,他一次又一次地爬起,一次又一次地被我踢倒。 终于,在将他彻底打倒之前,我感到乏味了,所以我没有再给她爬起的机会,一脚踩在瘦弱的脊背上,将他踩在污血中,永无翻身之地。 符克己挣扎着想要起身,可他不过是一个九岁的孩童,如何能抵过我的力气,只能被我踩在脚下。 “我会杀了你的!李念恩,我死也不会放过你的!” 他侧过脸,以愤怒至极的眼神看着我,瞳孔中燃烧着不熄的仇恨。我对无力的愤怒毫无感触,踩在他的背上的脚更加用力。我俯视着这个获得了老妈妈所有爱意的孩子,告诉他: “等你打得过我再说吧,”我轻蔑地看着这个什么都做不到孩子,送给他了一个极尽污蔑的称呼—— “小崽子。” 那是我第一次叫他小崽子,将这个满是侮辱的称呼加诛在他的身上。 从那以后,这个满是恶意的称呼一直追随着我们。 在往后的二十余年中,岁月掩盖了我们之间的嫌隙,但未能消弭我们二人之间的仇恨与嫉妒。如今,借着季清霜的事,仇恨连同自己的无力感被唤醒,我所憎恶的孩子对我重燃杀意。 我曾经杀了他的乳娘,现在,我又毁了他看做母亲的人。 他怎么能不恨我,怎能不想杀了我。 “我会杀了你的,李念恩。” 我从果盘中捻起一颗樱桃,懒洋洋地丢在嘴巴里,笑着给他提醒: “再教你最后一点,仇恨不是看你说了什么,而是看你做了什么。” 符克己说了和二十年一摸一样的话语,不过和二十年前不一样的是。他这一次显得无比平静,仇恨如静火在他眸中燃烧,在渊剑被收于鞘中,未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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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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