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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摇上青云(科举)

作者:长安墨色   状态:完结   时间:2023-04-22 06:00:02

  “学生以为,此句中道的不争,大有深意,乍看消极避让,深思却是遵循万物发展规律的上策,不争,避祸也。”
  一番稚声轻言,却让顾北安怔了怔,万万没想到沈长林能感悟的如此深刻。
  沈长林微微低头:“学生刚读过《通玄真经》,里面有争利者,未尝不穷之语,因此有前番感悟,若是不对,请先生指教。”
  “很好,没有不对之处。”
  下课钟声敲响,沈长林正在收拾课本,顾北安敲了敲他的课桌:“随我来一趟。”
  顾先生经常找长林谈话谈心,其余学子也见怪不怪了,贺青山和沈玉寿挥挥手:“你去吧,我们先去帮你打饭,在食堂等你。”
  县学的人越来越多,每到饭点就得跑着去打饭,不然去得晚了,便只剩下残羹冷炙。
  “好兄弟!”沈长林对二人比了个大拇指,然后捧上书本,随顾北安到了他的住处,恰好白雪提着食盒从食堂回来。
  县学的先生亦吃食堂饭,不过食堂的师傅会优先将他们的菜拨出来一份,分量会比学生的多,偶尔还能让厨师帮忙开小灶,单独做一两个小菜。
  白雪见沈长林轻柔一笑:“长林来啦,留下来与我们一起吃饭吧。”
  “青山和玉寿已经帮我打饭了,师娘好意学生心领了。”
  白雪捂嘴偷笑,小长林单独见她时皮的很,也只有在他先生面前,乖巧的像只小兔子,也罢,她去摆饭了。
  顾北安从书架上抽了两本书递给沈长林,那是之前便说好,借给他抄阅的,沈长林恭敬的双手接过书本:“谢谢先生。”
  “我送你一段路。”
  师生二人沿着走廊走到拐角处,顾北安微笑发问:“课堂上你说的那番话,倒让我想起了文智书馆去留的问题。”
  这可真是师徒心有灵犀。
  沈长林抿了抿唇:“学生答话的时候,想的也是这个问题,学生斗胆进言,百花齐放好过一枝独秀。”
  “哈哈,好,说的好。”顾北安忍了忍,还是摸了摸沈长林的头,这小学子个子蹿的极快,已经比他的胸口了,再高一点就不好揉他的脑袋了。
  “长林,等你长到我的肩膀这么高,就让你参加县试。”
  “真的?”沈长林眼睛一亮,惊喜的难以置信。
  顾北安郑重的点头:“当然,吃饭去吧。”
  县考是科举的第一步,也是成为正经生员的敲门砖。
  沈长林得到顾北安的承诺后兴奋的一夜都没睡好,沈玉寿迷迷糊糊的醒来,见小兄弟还在默背《论语》,吓了一跳,还以为他发烧了。
  “长林,先睡吧,明日再用功了。”
  沈长林也很想睡,可他真的睡不着,他失眠了,一连数日都亢奋的不得了,平时一日练十页纸的字,现在练二十页纸,以前一天背两篇古文,现在背四篇,还要写诗,练习八股文,简直成了连轴转的小陀螺。
  顾北安看在眼里,好笑又心疼,后来请夫人出山,给沈长林把脉抓了一记下火的药熬了吃,沈长林那股子亢奋劲儿才消解下去。
  “劳逸结合,方能持久,知道吗?”
  科举路极漫长,打鸡血的状态可以维持数日数月,却难以维持十数年。
  “嗯,学生一定调整好心态。”
  沈长林羞红了脸,前世今生加一块,其实他的心理年龄和顾北安差不多大,对比之下自己简直毛躁的不像样子,看来无论是心态还是知识,他还有的学有的参悟。
  此后数年,沈长林依旧用功。
  读书练习,锻炼身体,磨炼心性,一样不落,偶尔也有懈怠或者走弯路的时候,但都被顾北安给拽了回来,在正途上不断潜行。
  又是一年新春。
  在一片鞭炮味道中,县衙门口粘贴出了今年参加县考的学子名单。
  沈长林的名字赫然在列。
  “太好了,我可以参加考试了!”
  “也有我的名字!”贺青山今年十六岁,今年也上了考生名单,同样在其中的,还有十三岁的沈玉寿。
  沈玉寿经过几年的沉淀,已经由社恐腼腆的性子,修炼成为害羞内敛的性格,大致上看差不多,但已进步巨大,他笑了笑,对沈长林说:“我们请假一日,回家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吧。”
  “对对对,这样的大好事,一定要让奶奶,爹娘他们先知晓。”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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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大兔子
  ◎要找人来做保【二更】◎
  春寒料峭, 早春的风吹在身上还是一片寒凉。
  不过沈长林沈玉寿现在已不怕冻了,这两年家中经济日渐宽裕,那些被钱氏卖掉的田地, 如今也陆续买了回来,种上了西葫芦瓜、草莓、玉米等等作物, 钱氏又花钱雇了帮工,庄稼精心被侍候着,产量佳价钱高, 销路也广。
  此外, 鸡鸭鹅山羊肥猪等牲畜,也不断的在增加,去年过年前,钱氏还买了一头驴,成了全村唯一有驴的人家。
  鸡鸭鹅蛋是一笔收入,卖猪崽羊崽也是收入,何况还有粮食卖,有瓜果蔬菜源源不断的优质西葫芦瓜和草莓卖, 加上罗氏的绣活买卖, 沈如康的竹编手艺, 一家子财源广进,日子一日好过一日。
  因此, 沈长林沈玉寿再也不是从前那个冬日只有一套棉服, 踩着补丁鞋, 冻的斯哈斯哈的苦孩子。
  现在他们有了整齐干净的蓝布小棉袍,踩着暖和的牛皮小暖靴, 手里还能揣上一个小暖手炉, 里面塞上两块梨木炭, 揣着手一点都不冷。
  兄弟俩先去县里最热闹的路口等了一会,想碰碰运气,看有不有认得的人驾车进县城,好蹭个顺风车,待了小半个时辰没遇见熟人,正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们眼前,正是周氏的小儿子沈四郎。
  沈四郎和周氏不一样,虽然有些不着调,人不算坏,在路上遇见了钱氏,如果周氏不在身边,他会热情的喊一声伯娘,若周氏在,那便算了。
  因此,沈长林沈玉寿这两个小的,和沈四郎的关系,也不是水火不容,遇见了也喊一声四堂叔。
  见沈四郎驾着牛车像是回咸水村,沈长林很兴奋的招了招手:“四堂叔去哪里?顺路的话捎我们一段呗。”
  沈四郎还没开口说话,坐在车上的他媳妇眼风扫了过来:“坐不下!”
  这新媳妇是去年迎进门的,据说是周氏娘家的远房亲戚,嫁过来后和婆婆周氏好的穿一条裤子,作风做派也一样,看钱氏一家自然也是不顺眼。
  媳妇开口了,沈四郎尴尬一笑,对两个小堂侄投去抱歉的眼神。
  “那算了,慢走啊。”
  沈长林不想叫沈四郎为难,笑了笑和沈玉寿退到了路边。
  既然蹭车不成,那就走路吧,兄弟两个很久没走路回咸水村了,今日索性就走一遭。
  路上积了一层雪,一踩一个脚印,走到半路上要拐过一道山坳,沈玉寿长哈了两口白气:“累了,长林,我们坐下歇一会吧。”
  这些年沈玉寿一直跟着沈长林练拳锻炼身体,加上白雪给他开过补身子的药方,吃了一年多,如今沈玉寿的身体已经和正常小孩一样健康了,但在从小体弱的影响下,他还是十分注重保养身体,沈长林也很照顾关心他,道:“早知道该雇车回家的。”
  “没事。”沈玉寿微笑着摆手,“看看山野雪景也很舒服的。”
  说话间沈长林往山坳深处走了几步,薅了几把枯草给兄长垫在石头上做坐垫,免得受寒气。
  “咦——”突然他发现雪地里有一串清晰的脚印,像一朵一朵的小花绽放在洁白的画纸上。
  沈长林屏息凝神,沿着脚印慢慢往前走,转过一个小山包,见有一只受伤的野兔躺在树下,毛皮灰白,足有十多斤。
  “玉寿,这里有只大肥兔子!”
  “呀,太好了。”沈玉寿急忙走过去将兔子拎起来,沉甸甸的,他要两只手才能抓得动,“幸好咱们今日是走路回家,不然还捡不着这么大一只肥兔子。”
  待两人轮流拎着兔子回到家,太阳刚刚偏东升至半空,钱氏正拌饲料喂鸡,见两个小孙子出现在门口,眼前一亮:“哟,你们咋回来了?”
  “啦啦啦啦——嘿,奶奶你看,这是什么?”沈长林将藏在身后的大肥兔子亮出来。
  钱氏惊呆了:“这么大一只肥兔子,哪里来的?”
  “路上捡的,我们今年要参加县试,回来说一声。”沈玉寿解释道。
  闻声罗氏也走了出来,看见孩子们自然喜不自胜,拎着兔子就更高兴了,这兔子,可真肥!
  “快到灶房里暖和暖和。”
  那兔子受过伤,已奄奄一息,钱氏索性烧了一锅热水将兔子料理了,褪了毛去了内脏上秤一称,竟有九斤纯肉,她笑呵呵:“这样的运气,好兆头,今年你们一定能中。”
  沈长林沈玉寿一边烤火一边将路上的事说了,想提醒钱氏小心着点沈四郎媳妇,那不是个省油的灯。
  “哼,早看出来了,吊梢眼口袋脸,这面相就不是个好相与的!”
  就是可怜两个小孙孙,顶着寒风走了这么久的山路:“下次别为了省车钱走路了,雇车,咱家雇的起!”
  “奶奶,我们知道了。”
  九斤的大兔子,自家人是吃不完,钱氏割了一条后腿连骨带肉足有三斤,准备晚些时候给娘家送去,又割了四份半斤的,分别给沈大郎、寡妇白氏、还有另外两家交好的族亲送了去,剩下四斤兔肉,则留着自家人好好享用了。
  她先将兔肉剁成两寸的小块,洗干净搁在一旁晾干水份,紧接着起锅烧热油,下葱姜蒜爆香,接着加入花椒、干辣椒等等佐料,搁肉块持续翻炒,直到每一块兔肉都激发出了油脂,表皮略带金黄,再加水加大料焖煮小半个时辰,直到大料佐料的香味充分激发,兔肉也完全焖煮入味,才掀开盖子洒下一把盐,一些葱花提味。
  掀盖的瞬间,香气直冲天灵感,沈长林还未尝到肉味,就馋的不停流口水。
  香味顺着窗户飘出院子,又乘着风飘散到村子其他地方,不仅钱氏在家做兔子肉,寡妇白氏家里、沈大郎家里也在做,这日晌午,整个咸水村都在兔肉香味的包裹之下。
  “奶奶,我好想吃肉啊。”沈语秋趴在文老太的膝盖上,小声的央求道,“我真的真的好想吃。”
  沈语秋已经不念书了,在家玩了两年,从今年开始就要去酒楼里学厨师了,文老太最是心疼他,想到从下个月开始这孩子就要外出学艺吃苦,现在想吃一口兔子肉,她这做奶奶的难道都不满足孩子吗?
  于是舀了一斤米,去钱氏家换兔子肉。
  四斤的兔肉,加上菜干烧出来有满满一大锅,钱氏盛出来一半,准备留着下顿再吃,见文老太舀了米来,她痛快的收了,分了六七块兔子肉及一些菜干给她:“喏,我还加了好多猪油,可香了。”
  闻着好滋味儿文老太也流出口水:“这哪儿来的?”
  “捡的!”钱氏笑呵呵将沈长林沈玉寿捡兔子的稀罕事说了。
  文老太是个大嘴巴,晌午还没过完,全村人都知道今天沈长林兄弟俩在雪地里捡到了一只大兔子。
  沈四郎两口子外加周氏两口子对着一盘水煮萝卜和白粥正在发呆,嘴巴里寡淡的一点味道都没有,平时也就算了,现在闻着香喷喷的兔肉香味,这白水萝卜就更难以下口了。
  “娘,咱家多久没见荤腥了,日日萝卜青菜,青菜萝卜,我都快吃绿了!”
  沈四郎媳妇不干了,哐当一下撂下碗:“以前在家的时候,一月还能吃一次肉,我嫁过来大半年,除了过年,我肉渣都没见过,有这般过日子的吗?”
  “还不是为了你那彩礼银,十八两,我东拼西凑才借出来的,现在不是要还吗?老四媳妇你快吃,待会凉了就更不好吃了。”周氏劝说道。
  老四媳妇瘪瘪嘴:“哼,少往我身上扣帽子,是为我的彩礼银才这么抠搜的吗?别以为我不知道,咱们省吃俭用,还不是为玉堂读书,娘,你敞亮说开也就是了,何必藏藏掖掖。”
  说完重新端起碗,发狠劲儿往嘴里扒拉萝卜,洗脑自己这就是兔子肉。
  沈四郎媳妇往日和周氏好的穿一条裤子,为何今日与周氏做对?还不是馋肉馋的,因为沈四郎媳妇一琢磨,婆婆老说钱氏不好,这不好那不好的,叫她和钱氏一家子躲远些,现在想来大错特错,比如今天,要是捎上了沈长林和沈玉寿,那兔子不就有自家一半了,她何必对着一盆水煮萝卜流口水!
  太气人了,听文老太说,那兔子有十多斤重呢,而且,钱氏还给好几户人家分了,但凡婆婆周氏会做人一点,钱氏肯定也会给自家分肉的。
  想到这里,沈四郎媳妇又猛的扒了几口稀饭,顺带着狠狠瞪了周氏一眼。
  现在四个儿媳,只有老四媳妇和自己亲近,周氏也不好给她甩脸色,不然自己真成光杆司令了。
  周氏试探着对沈四郎道:“要不你拿上碗,去她家里要一点?”
  “……”沈四郎顿时无语,他也拼命的吃着水煮萝卜,“我要脸!”
  刚才沈长林沈玉寿要蹭车,他没准,现在人家吃上兔子肉了,他腆着张大脸去要,这合适吗?
  一家子陷入诡异的沉默中,一盆水煮萝卜很快见了底,最后只能喝白粥,沈则全叹了一口气,想不明白为什么好端端的日子过成了这副凄惨样。
  下午,钱氏去找村长,路上要经过周氏家里,
  钱氏后面跟着的,是沈长林和沈玉寿,周氏打量着两个小娃娃,高个子,白皮肤,长的还算人模狗样,不过比起自家沈玉堂来,周氏还是觉得差得远了。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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