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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舞着一身长长的毛发,从高处奔袭而下,像从天空堕落,俯冲至人世的彗星,带着天神般的笃定与自信,嘲笑面前凡人的无能。
这一幕的冲击力不可谓不大。
“别害怕。”琼芥低声说,不知道是对身侧的两名同伴,还是对旁的什么人。
他顺着奔跑的力量,将长刀送了出去,思凡暗红色的刀身上已经沾染了一些血气,就像一道流动的火。
同时,措达拉和玄英夹住了疾风狼的两侧。
大狼王体形巨大,但依然不失灵巧,即便面对三人的围攻也没有丝毫的慌乱。它明白正面迎击的青年才是它需要留心的对象,于是将身子一侧,先避开他的锋芒,转而攻击右侧的措达拉。
措达拉用的是一把长剑,两面都可以砍杀,采用的是突刺的方式,正向狼王的侧腰处扎去。
“当心!”
琼芥提醒及时,措达拉将剑举起,奋力向身前一挡,抵抗狼王向他伸来的前爪,却还是被巨力冲得后退了半步。
琼芥右脚在山石上借力,手里的刀在空中划开一个圈,先后打开狼王的前爪和吻部,“措达拉,攻击它的下腹!”
于是剑又冲了出来。但狼王却像能听懂几人的话一般,将要害瞬间收起,隐藏了难得露出的破绽。
“没事,别慌。”
这边三对一,狼王居然还是游刃有余,先后在措达拉身上留了彩,又咬了玄英的手臂。听着口中骨头清脆的断裂声,狼王眼里的血气更甚。
但它太得意了,竟没发现少了一个人。
等它察觉的时候,身周的气流已经变了方向,周旋着下沉,被一个巨大的漩涡尽数吸取。漩涡中间,穿着黑色兽皮的青年端立着,俊美的面容在月亮晦暗不明的光影里显得有些狰狞。
玄英从狼口里挣出手,痛得软在地上,他看着迎上大狼王的人……这就是他豁上这根手臂不要,也要给足机会,让身后的人蓄力使出的一击。
琼芥直面大狼王,将手里的刀突自一立。
圆月当空,漫天的冷色之下,黑衣人高举着手中的大荒刀,用比他的师父、他的师祖、祖师爷更加狠戾的方式使出了这一招。包裹刀刃的逍遥之气已经不知不觉变了模样,如山般磅薄,如铁般坚硬,呼之不绝。
大狼王选择用双爪应对。
刀下落的速度被牵制,琼芥死死咬住牙关,这是毫无花哨的一招,没有任何躲避、技巧,大狼王依然高高在上的看着他,但神情已经变成了震惊。
琼芥那一瞬间以为,自己在与神角力。
手臂的酸麻一阵阵传来,他仿佛身处无边混沌,以肉身和这四方天地较劲。狼王长嘶一声,又将刀刃抬高了一寸。
“别怕……”他突然感觉到有人站到了他身后,混沌里被包裹进一缕花香。
丹田处的气海接近枯竭,却在他的重压之下,又掀起一阵翻涌的海浪。琼芥片刻不敢放松,大喝着奋起。
狼王脸上的表情突然凝固了。
只是一瞬,思凡刀挣开狼爪的束缚,劈开了大狼王的头颅,鲜血迸发。它高大如天神的身影断线一般轰然倒下,琼芥愕然看去,只见大狼王的下腹位置赫然插着一把乌黑色的长枪。
脱力的感觉一阵阵传来,他也昏倒过去,被一双手臂稳稳接住,停在了花草地上。
第89章
马背是草原人的摇篮,颠啊颠啊,摇啊摇,捧着心脏,顺着血管,一路摇回到母亲那里去。
琼芥再有意识的时候,已经是一天后了。背部依靠着个坚实滚热的垫子,身下的马儿温柔地缓奔着,叫他虽然醒了,但也不愿意睁眼,只想歇歇。
“再装睡,我要挠你痒痒了。”有人亲了亲他的额头。
他依然合着目,待到一双冰凉的手伸进衣襟的时候,激灵地打了个挺儿,坐了起来,睁开眼睛。
面前是一片花海。
广袤无垠的土地被绒毛似的绿色洗过,脚下的山丘是那样低矮,甚至没有马背高,仅仅能被称为是一座座小缓坡,丰盈的雪水自土壤的缝隙里流淌,缓慢地浸润这片草场,它所到之处,开出一簇簇的野花。
有格桑花、马兰花,还有地被菊,但最多的还是二色补血草,从山脚开到山坡,挺立向上,仿佛要一直开到天那边去。
“这是哪里?”琼芥仿佛在梦里。
华清渡没有回答他,只是用穿过他腰间的手拉着缰,口中时不时发出些驯马声。他扭过头去,看到极远极远的地方,露出惨青色山脉的一角,被镇压在滚滚浓烟里,与眼前的花草地仿佛是两个世界。
已经出来了?
琼芥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的中指上被虚虚套了个东西,仿佛一动就可以晃下来。那是一只翠绿的扳指,他伸出手,对着太阳细细打量,满绿色的绿质浓郁得像要溢出来一般,扳指头上刻着一只狼头,寥寥几笔,刀工粗犷,却很有神韵。
“这又是哪里得的?”
“我刨了大狼王的肚子,从它胃里取出来的。”华清渡说。
至于为什么会跑到琼芥手上,是因为风息族有个很古老的传统,叫做“金玉满身”。说得是在古时候,游牧的风息人没有固定的居所,一切家当只能随身携带,男主人往往会将细软都打成首饰,藏在女主人身上。
如果男主人有一日因为游猎、战斗等身死,女主人带着孩子前去母家过活,有这“金玉满身”傍身,也不至于被苛待,身后那人给他,是为暗戳戳讨个口头便宜。琼芥不懂这些,华清渡给他,他就收着,左右比这更有渊源的东西也收过。
他试了试,拇指因为千机加厚了一圈,戴不进去,中指又宽,索性摸了截绳子,拴在了脖子上。
“驾!”华清渡突然纵起马来。
身后浩荡的黑甲军也扬起长鞭,跟随着他们年轻的主君向丰美的水草奔去,迎面迎上从远处奔来的斥候先军。
斥候利落勒马,拱手道:“主上。”
华清渡:“探到了吗?这是哪里?周围是什么情况”
“属下等东西各去了十里,草地自八里之外开始对话,连接到沙漠,并没有发现有人家在这附近居住,但是东边与沙地接壤的位置,发现有马队路过的痕迹……”
“那便向东,沿着马队的足迹前进!”
“是!”
……
平宥绯站在院子里,两根纤细的手臂稳稳托住足有半人高的巨大簸箕,向上抖筛。新打的沙谷在充足的力道下褪去谷壳儿,变成一粒粒饱满的“黄金”,飞到空气中打了个旋儿,又落了下来。
平宥绯筛完这些谷子,随手用袖子抹了抹汗。
“飘飘啊,你渴不渴……”
华震秋年前就被华清渡用两个手指头捏着后颈丢进了军营,担任三等后备武士。说是三等武士,其实就是后方喂马的,据说要先喂马、再倒夜壶、然后当伙夫,最后才能做武士,怎么脏怎么累怎么来,有一次回来,身上从上到下一股子夜来香味儿,谁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穿小鞋了……故而死人谷里如今只剩了华飘飘这样一只惊天动地的活宝贝。
她边说话边回头,那叫一个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只见不远处的长椅上,一个硕大的锯子在舞,尖利的铁齿张牙舞爪的,在一下一下割着木头。
听到她出声叫人,锯子后面探出张白生生的小脸。五岁的小妮子生得俏嫩,一双碧眼澄亮得能滴出水,小手抓着锯子手柄,不明所以地看着她,这一幕着实算得上惊魂。
“可吓死我了哟,我的祖宗!撒手撒手……”
平宥绯一个箭步冲上去,将她手里的锯子抢下来。华飘飘也是乖,见人来夺便撒手,一点都不闹小性。平宥绯将怀里的小丫东西翻了一周儿,南北又看了一圈儿,见她完好无损才放心,刮一刮她的小鼻梁:“好好的小丫儿,为何要玩这大锯子,多危险啊。看大夫人回来,揍不揍你!”
华飘飘却像个没事人一样,“绯姐姐,母亲让去玩的。”
“净胡扯,怎会让你玩锯,一点儿都不像姑娘家。”
“那姑娘家要什么样?”
“姑娘要柔美娴雅,能歌善舞,会缝皮袄子,会纺羊绒子,还要……”平宥绯讲到这里,突然有些说不下去,她恍惚发现自己其实也没做到,柔美娴雅?她提双剑的时候何曾记得什么柔美娴雅?她的母亲曾与她说过,缝皮袄子是女人的活计,骑马打仗是男人的功绩,但真论起武艺,她自个儿也不算差。
为什么女人的手指拿的是针线,男人手里的是刀枪呢?早已故去的母亲好似给了她答案,说这世道向来如此,但归根结底,为何向来如此呢?
母亲说,天神造物,始有阴阳。
“不信你看。”飘飘突然出声道。
她手上被交了一本书册,皮子上写着《木工初录》几个字,内里是些农具农械之类的图谱,虽然样式大多简单,但对这么小的娃娃来说,能读懂已经相当惊人了,平宥绯惊讶:“这是大夫人给你的?”
“嗯。”
这一位身份不可谓不贵重了,大夫人居然不想把她养成名门淑女,要养成个木匠?平宥绯有些不解:“你母亲怎么想起给你看这个了?”
“因为飘飘想看。”华飘飘道。
她张开双臂,迎着烈日比划。华飘飘莲藕一样的小手面上还陷着一圈儿小肉涡儿,却极力把胳膊伸展拉长,好像自己就是一只鹏鸟。她歪一歪小脑袋:“有人讲故事说,从前有人做出过几丈宽的大鸟,能拍拍翅膀一直到天上去。还有最大、最坚固的梯子,从城脚一直能登到城楼上……”
“对了,飘飘想起来了!是叫木鹊、云梯!”
木鹊平宥绯没听说过,但是云梯她熟悉,不过比常有的梯子长些,没什么特别。她蹲下轻轻刮了下华飘飘的鼻尖,“人小鬼大,你也知道什么是云梯?”
“当然知道,还见过,”华飘飘道,“但是见过的云梯就那么一点点高……我要造最高的、最大的!比樊都城还高!不,要有金城的城墙那么高!还要造最快的木鹊,一天能跑很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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