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沈祁侧颜冷峻,举剑上前要取成鲁格金项上首级,独孤侯的心再次刺痛。 他是实实在在的中原人,是周臣,是读书人。但他,也真真实实与这些朔北人同吃同住同行近半年。 半年,可以见证很多事,也改变很多事。 “世子。”他开口阻止:“大军还在后面,杀我简单,但要灭汗王大军,只怕你做不到。” 沈祁停下脚步。 独孤侯道:“我知道如今再说什么都不能令你相信,只你若还信公主,就请我写信给朔北汗王,他收到信后,自会派人来与你谈。” 沈祁道:“我与他有何可谈。” 独孤侯却说:“看在公主的面子上,世子不妨等上一等。” 沈祁明白,他的妹妹还在朔北人手中。 她在草原过着什么样的日子,不怨已是万幸。独孤侯分明是以她作要挟! 只他想起还在草原的鸢鸢,一狠心,收了那长剑。 “带回去。” 收兵回阳城,成鲁格金与独孤侯被带入军营。沈祁持剑静坐,只等朔北的消息。 北上之后,他听说过岱钦在并州的动作。岱钦凭借大军优势,派说客说服郡守献城,不费一兵一卒吞并并州大郡。因而对于岱钦的招数,他有预料。 若汗王军大举进攻,他与将士不会退缩,阳城百姓亦不会退缩。若汗王军要派说客,那他亦不惧斩来者以明志。 长剑横置于双膝,剑光投进他的眼中。 如他所料,翌日朔北大军派了使臣。 军营内开道,在中原将士的注视下,杨清元站到了沈祁面前。 竟是个中原人。 竟又是中原人。 这个中原人,形貌昳丽雅致俊逸,他行走在军营中,淡然承受成百上千双眼睛的注视,丝毫不惧。他停在军帐中心,方正漆盒呈于手中,面如平湖直视沈祁,亦是临渊峙岳、坦坦荡荡。 沈祁问:“你是来下战书的吗?” 杨清元道:“不,是来求和。” 沈祁勾唇而笑:“是要本王如那上谷郡守一般不战而降,拱手让出阳城?恐怕是不能。” 杨清元却道:“不,不是说降,而是朔北汗王想与您结成同盟。” 沈祁脸色深沉,而他营中各副将更是气息一屏。 杨清元道:“大余未南下时,大周朝廷已与朔北促成联姻,目的就是为了两国交好互结同盟,后又派独孤大人二次出使,只不过为大余所中断。如今大余已占华北大片疆土,正是需要两国协力抗敌之时,你我合兵,不过是延续当初两国情谊。” 果然是汗王说客,说的头头是道。但沈祁不动如钟:“本王想问一问,驱除大余之后,朔北是否也能退守草原还我大周疆土?” “不能。” 如此坦诚,众人先讶后笑。 大余、朔北,有何区别。狼子野心,早将中原视为囊中物。 沈祁挑目:“既然如此,你要与我结盟,难道不是私藏祸心?我与你结盟,难道不是在饮鸩止渴?!” 他抬起手掌,两旁卫兵得令上前,就要一左一右按住杨清元。两军交战不斩来使,若斩来使便是痛下决战之心。 周朝常年羸弱屈服,就在于每每只求媾合,以金银、以和亲、以疆土收买他国祈求安稳。然忍让至此,却更令他国虎视眈眈。泥潭之深陷,就在于此! 他决不能再犯这样的错误。 卫兵冲上前,然杨清元却淡定如初,卷袖抬臂,一只玄黑铁牌显于人前。 众人中间,有几人的脸色变了,主位上,沈祁的目光凝滞了。 “只怕您不能杀我。”杨清元道:“长风军副帅、安阳侯杨景之子——杨清元拜见淮南王世子。” 玄黑铁牌高举空中,此正是当年先帝恩赐之物。安阳侯忠勇无双精忠报国,受皇帝嘉奖受百姓尊敬,当年风光无两,谁能料到会有后来的无端获罪、满门抄斩? 忠勇美名,已成过往,忠孝后人,却投敌国。时也,命也。 空气凝固下来,两边的卫兵迟疑地停住脚步。 沈祁亲眼看着这位杨姓后人缓步上前,将手中的漆盒放在案上。 他终于冷声开口:“安阳侯爷之子,居然也叛国背主。你可知你现在站的这个地方,已在数月内换了四位城守,余家祖孙三代,均宁死不从敌军,愿以死报国恩?” 杨清元道:“我知道。” 漆盒打开,十余支灵牌横置其中,黑底烫金,姓名列其上。 “这些都是我们南下以来,宁死不降的各地官员的灵牌。” 沈祁抬起眼睛,眼中是不可置信;而杨清元亦抬起眼睛,眼中是坚定。 “纵然岱钦汗王宽仁待人愿礼贤下士,但他们仍宁死不愿归顺。官员受皇恩食皇禄,大势之下,开城保百姓者众,但以身殉国者亦不在少数。我大周,没有您想象的那样软弱,也不只有阳城城守一位忠臣!” “我知道您不屑与朔北合作。但如今的局势,已是大余抢占先机、军众力强,朔北与大周若不联合而是先打得两败俱伤,那么大余就将渔翁得利。到时呼乌桓先吞华北,后吞华南,大周最后的希望也将破灭!难道您真的愿意看到这样的结局?” 沈祁垂目看着那些灵牌,首次没有厉色接言。 杨清元道:“岱钦汗王真心愿与您结盟,一鼓作气驱逐大余,至于将来的事将来再说。我杨某,愿以性命担保。” 他嗓音低沉,眉眼亦沉:“我没有忘记这些死去的人,也没有忘记杨家曾经的荣耀,更没有忘记自己的血脉。您可以不信岱钦汗王,但请您信我,信我忠勇杨家!” 指腹狠压漆盒边沿,压得指尖发白。沈祁看在眼里,沉默不语。无言的死寂就这么盘旋在军营上空。 许久后,沈祁终于问:“这些话是岱钦让你说的?” “不。”杨清元摇头:“他听闻行军的是你,只托我带来一样东西。” 拿出灵牌,露出盒子底部的一沓信件。信封上的字迹,清逸隽秀。 有什么东西,在沈祁的心里轰地炸开。 那字迹,他熟悉。 是他亲手教她写,一笔一划,一个字一个字地教过来。因是他教的,故而像他的字。 那字上,是他的回忆,是他的想念。 被尘封已久,忽然涌现,如江河涛涛。 杨清元道:“这本是公主写给汗王的私信。但汗王担心您不能信他,就托我带过来,看完这些信,您至少会了解他是什么样的人。” “汗王让我告诉您。”他说:“您可以不信他,但至少应该信公主。” 转身要走,已没有人拦他。待出军帐,又回头: “她已怀胎数月,她在草原,十分想念你们。” 眼前熟悉的字迹终于模糊,模糊成一片汪洋,沈祁无意地抬手拂过眼角,泪水却落得满手。 他自成年起,从未落泪过。 一旦落泪,便收不住。 这一天,阳城城门大开。 沈祁坐在马上,第一次,见到了那个人。 作者有话说: 3章后团聚,oh yeah~ 感谢在2022-05-26 18:16:24~2022-05-28 18:17:5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若零苓彤 20瓶;催更的打工人 10瓶;52449778、三眼文鱼小澳代 5瓶;不加糖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96章 约定 沈祁曾在心中无数次模拟过那个人的形象。 Hela 虽然只能想象个大概, 但面貌大致相同。 应是凶悍丑陋的面貌,又或者肥头大耳大肚便便。否则,怎能年纪轻轻就征服各部落, 成为草原上大名鼎鼎的少年王? 但他却没料到, 这位草原雄主,居然是这个样子! 非但不丑陋, 甚至十分俊朗。乌发短须, 眉宇开阔舒朗,虽有威严却无凶恶,是阳刚英武的男人。 惊诧之后,一抹释然笑意隐隐落在沈祁的嘴角。 他早该想到,若真是猥琐丑陋,鸢鸢又怎会中意他呢?那些信里的柔情爱意, 又怎会给一个粗鲁凶悍之人? 还好。只有这样的人, 才能配得上鸢鸢, 至少她嫁去那里,能少一分苦楚。 岱钦轻轻拉马, 在距离沈祁三丈开外立马站定。这样远的距离, 沈祁仍能感到对方的犀利目光投射在自己身上, 慢慢地上下来回。 他在细致地打量他。 像在看对手,又像在看故人。 因沈祁此时,也是这样看他的。 耀眼阳光下, 两军主帅遥相对望,中间似隔着一条宽阔江河。 两人都没有开口说话。 直到这边的杨清元戳了一下岱钦的胳膊。“就这么干等着吗?”他半开玩笑地说:“大家都快被太阳晒化了。” 岱钦兀自感叹:“他竟然长这个样子!” 杨清元微笑:“怎么?是长得太过英俊?” 岱钦抚须扬笑:“确实。” 不过想想也能知道, 她的哥哥, 自然不会差。 踢马上前, 终是到了沈祁面前。 岱钦道:“沈将军。” 沈将军。这是什么称呼。 沈祁捏了一下手中的马鞭, 然后回礼:“岱钦汗王。” 岱钦汗王。这又是什么称呼。 两人都默了一下。 沈祁道:“不如我们进府邸谈。” 岱钦微眯双目:“好。” 都默默接受了各自的称呼。 带一支亲兵队穿行街道,岱钦往两边看去,看到了站在道路两旁的中原军与百姓。 不同于在并州时,这里的中原人脸上没有麻木与茫然,他们的眼里,都在散发着某种光芒。 也许是警惕,也许是仇恨。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岱钦在他们的注视下驱马走过。 入了官府后堂,两人坐下来,才开始真正地谈起合兵之事。长案上铺展着函谷关的地形图,各处要塞都已经被标注出来。 入了函谷关,则京都就在眼前,这一仗至关重要。 两人便对了许久。各自都有提防与保留,但又互相将核心想法坦诚倾诉。互通之下,才发现两人的想法在很多地方不谋而合。 毕竟是打过硬仗的人,一个是少年君王开疆拓土,一个是鲜衣怒马乱世里异军突起。都曾经历过最凶险的战场,也曾对抗过强大的敌人,对于这一仗,心里都有数。 一开始提着的心便慢慢放下了,更多了几分底气。 成鲁格金拿胳膊肘捅独孤侯:“看他们谈成这个样子,我就知道这事能成!” 独孤侯白他一眼:“你能听懂他们在说什么?” 他们都是用汉语交流,成鲁格金当然听不懂,他只哈哈一笑:“我虽然听不懂,但还看不懂吗?王妃他哥分明就是和汗王相谈甚欢嘛!” 独孤侯道:“谈不上甚欢。” “怎么?” “谈到现在,公事谈了不少,但私事却还一件没提。” 还能有什么私事? 有意不去触及的话题,往往才是内心深处最在意的话题。但越在乎,就越不敢轻易敞开。 那个身在草原的姑娘,无形中横置在两人中间,却没有一个人将她从幕后拉到台前。 直到傍晚,士兵送来了食物。 吃惯了肉干与薄饼的草原人突然接触到另一种吃食。成鲁格金望着碗里那圆滚滚的雪白东西,迫不及待地一口咬下去。 嗯!居然这么软! “什么东西,快把老子大牙都给粘掉了!” 听不懂的朔北语的中原副将们都忍不住偷笑,只因成鲁格金展示大门牙的动作实在夸张。 独孤侯一扶额:“是糯米汤圆。” 岱钦的面前同样有一碗吃食,也是圆滚滚,只是上面洒满了黑色的芝麻,覆盖了烹炸过的金黄表皮。 他拿汤勺盛起来,放在灯光下看了一会,始终没下嘴。 沈祁含笑:“这是用珍珠糯米做的,炸过之后上面洒了芝麻。行军艰苦,平常我们也只吃干粮,这点珍珠糯米还是我临行前从家乡带的,一直没舍得用过。只因要招待贵客,才拿了出来,希望汗王吃的惯。” 岱钦这才咬开半个,外脆里糯。 这玩意儿,挺有趣的。 他问:“这叫什么?” 沈祁道:“福团。” 福团,福团儿。 岱钦看着碗里出神。 沈祁觉得自己在某一瞬间好像看到了岱钦的微笑,他…在冲着吃食笑。 “这名字我听过。”岱钦忽道:“她给自己的小马就起的这个名字。” 沈祁持箸的手微不可见地颤了一下。 原来,她有自己的小马了吗? 可她在家里时,是最不敢骑马的。她小时候时,每次都要他带着她,才敢小心翼翼地上马。待她大了,他不好再带她,她就再没骑过马。 她胆子那样小,是不敢独自坐在马上的。 而后来,她站在河边的青青草地上,任凭烨烨波光在脸侧落下无数柔吻。她牵起黑色的小马,笑容灿烂地正式宣布:你就叫福团儿啦! 终于,沈祁问出了那个积压心底已久的问题: “她,还好吗?” 岱钦道:“她很好,在上都养胎,有人照顾她,什么都很好。” 她在给岱钦的信里说,她甚至能感受到孩子在踢她的肚子。沈祁看过她的信,这些他都知道。 但他还是想亲口问,只为得到对方亲口的回答。 现在,他得到了实实在在的答复。 沈祁偏过脸。 碗里的热气升腾在两个人中间,隐约有雾珠凝结在沈祁的眼角。 岱钦道:“打完这场仗,我会将她接到这里。” 沈祁道:“打完这场仗,她应该已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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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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