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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炜乔突然哑口无言。半晌,仰天疯子似的笑个不停,笑的几乎直不起腰,“是大梁负我,是大梁负我!哈哈哈……”
话罢,纵身跳了下去,与那两具肉/身,一同摔烂在一处,鲜血四溢。
“便宜他了”,袁址调转马头背对着他,昔日战场上共同杀敌的画面、后来他们二人誓死不休敌对的画面浮现在他眼前。
“真是太便宜他了。”
赵无垠对此没有说话的余地,他们两人缔结恩怨的时候,他还没出生呢。不过三十年的兄弟十年的死敌,啧,想想就让人五味杂陈。他留下袁址一个人去消化这种思绪,驾马去布防控制新城,安排人把消息传到金陵,让各地赶来的军队归位,还要挨个发犒赏金。
故土归故国,消息传送的速度比他派出的信使还要快。金陵城人声鼎沸,举国欢庆,朝廷命全国张灯结彩庆祝三天。
至于那封信,李啸倾再也没能送出手。一开始全国突然举兵,他是被赵无垠的动静给吓着了,还以为他真要起兵造反。
现在?
说是十年不与为敌、卖国求荣,别管屎盆子扣得多么严重,人家现在已经打下来了,而且手握军权,还有魏王爷护着。李啸倾不蠢,不会把自己往刀尖上送,他默默地把那封信收了起来。
转眼已是盛夏,阿木古郎又跑去放羊了。赵无垠取了水准备在野丛中小憩的时候,感觉到了有人盯着他。
“乌日格,你躲在那里做什么?”
阿木古郎从白草丛中站起身,转眼又变成了憨态可掬的乌日格。
“听说你去打仗了?”
“是”,赵无垠看着他,丰神俊朗,与平日故作的老持稳重不同,一脸的神采飞扬,“那是我多年的夙愿。”
“恭……恭喜你啊”。阿木古郎突然觉得心里一阵悲哀,为什么他们从一开始就是死敌呢?
此时一只狗突然在下面狂吠,连带着一片的牧羊犬附和,沸反盈天。阿木古郎扯着嗓子喊道:“黄花!过来。”
那只黄不黄黑不黑,茸毛尤其杂乱的狗闻声摇着尾巴跑了上来。阿木古郎摸着它的头,黄花眯着眼看样子很是享受。
黄花……大闺女?赵无垠心道,这是谁给起的名儿?
“这只狗……”
“你不记得它了?”阿木古郎满脸宠溺的揉着狗毛,转而看着他说,“它小时候你还从羊群里救过它呢,小可爱?”
赵无垠忍不住咧了一下嘴,感觉牙倒了一下。浑身不自在的揉了揉,“怎么长大了改名了?”
阿木古郎“啊”了一声,“我那朋友嫌它长残了,就给改名了。”
呵,还真不愧是出自一人之口。
赵无垠笑道:“老听你说,我还从未见过你那位有趣的朋友。”
“他去找他的鸟了。”
“……啊?你是说带翅膀会飞的那种?”
“昂,都半年没回来了,也不知道飞哪儿去了。可能被人炖了也未可知。”
赵无垠觉得有点无语,得多无聊的人才能凭着两条腿,漫山遍野的找一只飞在天上的鸟啊。
此时漫山遍野找鸟的思勤,哨子都快被他给吹烂了,他把雄鹰可能接触的人挨个盘问了一边,也没找到鹰儿的踪迹。
思来想去,就只剩下了一个人——赵无垠。
若是真被他给扣下了,自己是绝对不能上赶着去送命的,到时候一切都完了。
“混小子”,思勤坐在路边一块石头上歇息,拿出葫芦喝了一口水狠狠骂道,“老子冒着生命危险给你送信,你倒好,反过来扣留我的鹰。”
可是是否是在赵无垠手里,也不是能轻易打探到的事,梁军的驻地怎么可能轻易闯的进去。
啧,看来养了十几年的鹰算是白养了,之前辛苦训练浪费的时间和心血也是白浪费了。
思勤忍不住又闷了一口水,以水做酒,以解千愁。
# 贰
第17章
盛夏将至,黄河涨水,惊涛拍岸。干枯的手摸了一把墙面,感觉上面渗出细密的水珠,搓在手里揉了揉,又放在舌尖舔了舔。
只听见有脚步声走近,一丛暖黄色的光晕便出现在这四四方方的地下室里,照亮了任远之住了半年之久的地方。
这地方端正、四方,墙面抹的一丝不苟,除了床、桌椅,一件多余的家具也没有。有他也用不上。
“吃饭了”,守门人把饭给他放在桌子上,回头却见任远之眼也不眨的盯着他手里的灯笼,那眼神,就像朝圣似的,比修佛的人还要虔诚。守门人不自在的偏过头,看到那一直躺在床上的小矮子,小矮子也在看着他,或者是看着他手里的灯。守门人疑惑的看了看自己手里提着的灯笼。
半年暗无天日的生活,任远之一开始以为自己是个瞎子,但好在还能听到上面黄河拍岸的声音,也算是一丝生机。再后来,这响声天天听也就听腻了,日复一日,他怀疑自己已经
死了,灵魂沉浸在幻想与现实之中不分伯仲。连那一天一遍能见着的灯笼,都逐渐显出幽冥般的光彩。
守门人心有不忍,说道:“上面说了,再有两天你们就可以出去了”,他转身欲走,回头又补充道,“出去之前记得拿块布遮着眼睛,好适应外面的天光。”
说完他提着灯笼又走了出去,星点般的灯晕一寸一寸远离了这座黑匣子,使他重新归于黑暗。
良久,坐在床上的小矮子才不确定问道;“师傅,他刚刚说什么?”
任远之长吁一口气说:“他说我们可以出去了。”
“我有点害怕”,小矮子声音颤抖的说,“但是更加向往。”
任远之倒是没有再多话,他已经被关了半年,困在这暗无天日的活死墓里,有时候分不清自己到底是鬼还是人。
半年前,他们还被锁在天字号客栈里,养尊处优,半年之后,他们被那一直纠缠不休的白衣女子和黑衣男人发现踪迹,又被费劲力气偷运到这里——暗无天日的黄河河底。只有浪涛拍岸的声音。
还真不如在那时候死了。
“师傅,我们出去以后能去哪儿?”小矮子开始计划未来的人生。
“我们出得去这座地牢,未必能逃得出那些人的手。”
“你是说,那些一直在追捕我们的人?”
“不,是那些让我们安身立命的人。”
两天以后,他们被蒙着黑布带出了地牢,再睁开眼时,又回到了那间熟悉的天字间。
店小二端上饭菜,不一会就进来一个身着宝蓝色私服的人,胡须盖不住他那张笑吟吟的嘴,任远之抬头一看,正是那把他们关进地牢里的人。
“我叫张思顺,是本地知州”,那男人自荐。与敦实的体型不符的,是那婉转而温柔的语调,二者结合,显得格外别扭。“二位既来我澎湖,就是张某的贵人。”
“不敢当”,任远之拱手作揖,“张大人是在下的救命恩人,自当千恩万谢。我俩乃亡命之徒,怎当得起‘贵人’二字?”
“二位关在地牢日久,恐怕有所不知”,张思顺围着圆桌绕了半圈,自顾自给自己倒了一杯水,慢悠悠的抿了一口,“太原城已沦陷,世上再无大同了。”他说的颇为惋惜,但语气中透着股得意,一点不加修饰,生怕人听不出来似的。
“……师傅,小矮子眼里已经噙满了泪水,无助的揪了揪任远之的衣袖。任远之微微摆手,以示安心,
“太原城已灭,不知这人口收编……”
“任大人好心宽”,张思顺笑道,“不假思索,竟马上就开始盘算起以后的日子了。”
“自那份信从我手中溜走,我就已经做好这个准备了”,任远之沉声说。
“哎,不是我们朝廷不想帮你,实在是一言难尽”,他一个刚上任没多久的地方官,张口闭口就开始“我们朝廷”了。
“军权尽数落在魏王手里,攻打一座太原城,几乎调动了全境的兵力,皇城里的人都快吓死了,连陛下都忍不住写了封亲手书去慰问。实在是蚍蜉撼不动大树。”
“我懂”,临行前大同朝廷议论纷纷,唐炜乔谆谆教诲,正是因为懂,才会想把他们扳倒。
“后主……”
“他殉国了”。
“仗打了多久?”
“前后加起来,不到半年。”
张思顺看着任远之难忍悲痛的表情补充道:“唐家一个人都没有留下,从城墙跳了下去,啧啧啧,也是奇怪,建国才不到十年,你们的忠诚和献身精神是从哪儿来的?”
任远之干枯的眼角滑下一滴眼泪,“士为知己者死。”
大同建国九年,朝廷一度穷的连俸禄都发不起,每年还要向蒙古缴纳一大堆的苛捐杂税。但是很神奇,他们摇摇晃晃的挺过来,竟然也不觉得日子过得有多艰难。任远之一度认为,只要给太原一定的时间,有一天它一定会变成真正的大同世界。
他算不上千里马,但唐炜乔却是他的伯乐,给予他厚望。
带着那封信来到这里赴死之前,任远之不过是一介快入了土的布衣,因为缴不起银钱弄得落魄家亡。当他忍无可忍、堵在宫门前拦驾,对唐炜乔的所作所为大肆辱骂的时候,他并没有被赐死,还得到了陛下赏赐的一杯茶。
唐炜乔亲自接见了他,对他诉诸衷肠,任远之感激涕零。士为知己者死,这就是他为之卖命的原因。
“大人今天亲自过来,可是有什么要事?”任远之已累的睁不开眼,好像随时能睡过去似的。但他依然记得,自己这是第一次听这个衣着华贵的人亲口对他说话,而不是通过手下传信。
“嗨,也没什么事,你如今在梁是个黑户,我只是来为你找个差事做。”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大人有话直说便是”,任远之依旧没有睁开眼,浑身上下散发着视死如归的气势。
张思顺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不再废话,从怀里掏出一封白纸黑字的文书。那纸设计奇特,纸上浅浅印有纹路,仔细看,像是禅的半边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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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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