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可谓是——四季开花,四季有……萝卜。 没错,就在这些锦簇花丛中,位于中间位置的赫然是一片——萝!卜!田! 就像在一群风雅名士中,突然混进了一个穿红戴绿脑袋上顶着八朵花的奇怪男人一般。 不算很大,但极其扎眼。 李庄主……好有涵养的人!好懂得尊老敬长! 他居然能容许黎为龙在自己心爱的庄园里最显眼的位置上,种上这么一大片萝卜! 卢十二突然开始有些佩服他了。 他还站在远处,一边惊讶一边出神,一旁的魏景明兴冲冲地凑到他身边:“十二哥!” 他回过神来,只见魏景明怀里抱着根带泥的萝卜,看起来像是刚从地里拔出来的,眉毛眼睛眯成一道弯:“太师叔送我的,这东西他宝贝着呢,若非你们来,他定不肯拔出来。我去洗干净了,我们一起尝尝。” 卢十二,看着上面的泥,不自觉地……竟有些心动。 没错,他不讨厌泥,也不怕脏。作为一个热爱金钱的抠门老板,他从小就对如何发家致富很感兴趣,在给沈祁开客栈之前不仅种过果树还贩过马,可以说是在泥塘里打滚儿长大的。 至于为什么现在打扮的一副贵公子模样,主要是当上客栈老板之后穿得好像不在乎钱也算不明白帐的样子,更容易坑到来往的顾客。 他看着那萝卜,的确被黎为龙养得精心。从埋在土里的根茎到露在外面的叶子都水汪汪绿的喜人,怎么看怎么,很好卖钱。 看着魏景明那期待的眼神,他勉为其难地把“要不拿去卖了吧”咽下去,从嘴里吐出了“尝尝”二字。 果不其然看到眼前的少年傻笑着露出他的门牙豁口。 鲜萝卜生吃最佳,魏景明把它洗净,削下一块来递给卢十二。两人大概都抱了些这么美的萝卜一定很甜的期待,一口咬下去都傻了眼。 辣,很辣,比七月份正晌午的太阳还辣。 这萝卜,中看不中吃啊! 卢十二缩着脸问:“这东西倘若丢了,黎为龙不会饶了我们吧?” “要不……”魏景明把手里咬了一口的萝卜放下,将整一根萝卜抱起来:“我拿去煮汤吧。” 卢十二闻言点点头:“荷塘里捞些鲜虾,多放些盐巴。” 大概定能祛除苦味,把黎为龙心爱的萝卜一口不剩的统统吃下,吧? 他二人奔厨房里去了。 黎为龙眼见他俩走了,却也从萝卜地里直起身,摘掉头上的斗笠,问站在不远处凉亭下的华玉章 。 “夫人看了许久,可是要吃我这萝卜吗?” 华玉章 冷冷淡淡道:“别叫我夫人,我早已不是谁的夫人。” “哎呀,罪过罪过。”黎为龙用空余的那只手打了两下自己的嘴角:“华神医不说,我一时不留神竟给忘了。” 华玉章 的目光一寸一寸审视着萝卜田:“李眠枫生死难料,你好像不怎么担心他,只担心你的萝卜。” 黎为龙脸上笑容僵硬了一秒,立刻又生动起来:“有神医在,这小子命大,轻易是死不了的。” 说罢,他又戴上斗笠,试图将自己整个人再度隐藏到萝卜田地里去。 华玉章 又道:“你到底是信任我,还是说,这田里面有什么东西呢?” 黎为龙直起身子:“萝卜田,当然是有萝卜了。” “你这萝卜再怎么宝贝,也无非是萝卜罢了。李眠枫到底怎么叫猪油蒙了心,会同意你在这里种萝卜?” 黎为龙放在江湖上,好歹算是个世外高人。哪怕如今年纪渐长,不似年轻时那般精壮,仍是少有敌手的人物。这样一个侠客,就算是韬光养晦敛尽锋芒,怎么会就和一片萝卜过不去。 真要是喜欢种地,自己买一片想怎么种就怎么种便是了,又为何非得在李眠枫眼皮底下给他找不痛快。 但如果……这根本就不只是一片普通的萝卜田呢? 那一切就说得通了。 黎为龙听华玉章 这么问,脸上却没有生出一丝被戳中心事的慌乱,笑吟吟道:“神医心中有疑问,自己过来看看不就行了。只要莫把我的萝卜踩坏,这地方随神医怎么玩呢。” 华玉章 犹豫再三,还真的不敢过去。 本来在这庄园中,她信任的只有李眠枫一个人。后来逐渐了解众人脾性,知道沈祁是个实心眼的,也不将他放在心上提防。 剩下的,可谓看起来各怀鬼胎,没一个简单人物。 如今她唯一信任,而武功最强的二人皆不在庄内。即便是黎为龙请她过去,她也并不敢靠得太近。 这份胆怯即刻被黎为龙识破,对方嘴上虽不说什么,眼神中却已经是一副赢下一城的得意。 忽然又问华玉章 :“神医好像特别不喜欢那两个孩子。” 华玉章 道:“一个太精,一个太蠢,却偏偏还凑在一块儿要玩什么兄弟情深,看了让人很难不想等他们迟早拆伙的那一天去说些风凉话。” 黎为龙笑:“一个太精,一个太蠢,倒真不知道是在说他们俩,还是在说我们家庄主同那个傻小子。” 这两人别说拆伙,简直恨不得黏在一起把自己一块儿融了。 华玉章 望向魏景明与卢十二消失的方向:“还有一点。我就是讨厌半大小子,看着都烦。” 第二句话,她藏在嘴里咕哝了一声,只有自己的听得见:“陆家那个被我掐死的小子若是还活着,今年倒是也这么大了。” 她曾经亲手杀死过她的儿子。 * 屋中无灯,隔着稀薄的月色看见沈祁脸上坚定的神色,李眠枫笑:“早知道你主意已经定了,我刚刚何必多此一举叫辜冰阳去关门关窗。” 沈祁道:“你说我主意定了,无非是正巧合了你的主意。倘若我说我愿意拜你当师父,你一定要劝我了吧。” “那是自然”,李眠枫心道你能不能别老提师父这茬,当了你师父还怎么能忍你要跟我亲嘴,了,脸上却一本正经:“辜冰阳有自己的打算,虽然拿我来要挟你,我自己却是不愿意顺他的意的。” 沈祁道:“我知道你不会愿意的,我不想让你觉得,我要为了你忍辱负重,做那些你不愿意我做的事情。” 李眠枫只道他是尊重沈季明不愿改了自己的师承,却没想到还有这一层缘故,顿时心中一烫。 沈祁又问道:“其实我并不明白,他到底想要做什么呢?” 李眠枫问:“你说他真的走了吗?” 沈祁点点头:“我先在附近看过,方才进来。” 李眠枫想到沈祁偷偷摸摸在周围打探的样子,努力想要笑一下,却发觉自己笑不太出来。最终还是不太安心,凑到沈祁耳边说:“首先要你赢下擂台,再找人出来从中作梗。不论找个什低声么借口,借着其余四门派不能让正天府做大的心思,把事态扩大,以使二者对立。” “正天府被群起而攻,对辜掌门有何好处?” 李眠枫解释道:“虽然是我猜的,却也恐怕就是这么回事。名义上是四派攻一派,背地里却恐怕早已被他分裂过。比如五年前的小和山,指不定和他有过什么交易。到时浑水摸鱼,他反趁机让正天府捞一笔好处,继续当他的五派之首。” 他说完了这些,还是觉得漏掉些什么,仔细盘算一番,又补充道:“以上,是在他不知道你的师父到底是谁的前提下,最可能的一种选择。但我觉得,他已经知道了,或是很早就知道了。” 李眠枫想:辜冰阳很可能在五年前看到沈祁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打算,至于此事是怎么泄露出去的,恐怕是师父那一辈留下的踪迹。 沈祁恍然大悟:“他也想打那份宝藏的主意。” 李眠枫谆谆善诱:“倘若你在武林大会上,突然被曝出是沈季明的弟子,你觉得会有什么在等着你?” 沈祁逐渐跟上他的思路:“所有人都会觉得,我知道那份宝藏藏在何处。” 虽然他确实知道,但过程却属实意外。 李眠枫点点头:“没错,你会成为各派暗自争夺的对象,所有人都想从你口中逼问出沈季明的藏宝之处。” 沈祁道:“可那里已经空了,真要说,告诉谁都无妨。” 李眠枫在他额头上不轻不重地敲了一下:“空了就完了?他们只会以为是你把东西都带走了!” 沈祁想,倒是也差不多,是我把东西都给毁了。 他又问:“所以按哥的意思,这武林大会是不开为好。” 哦,又叫我哥了。李眠枫心中很满意,觉得自己还应该多多给沈祁上课。 他点点头,贴在沈祁耳边说:“背水一战的日子不会太远了。”
第103章 羊肉汤 一切——皆交给天意 荟萃山庄第一奇人,其实姓陈名思。 这庄子有山有水有树有池塘,有一个不干活的甩手掌柜和一个只在乎他自己那半亩萝卜田的老不正经,却居然只有一个负责打理家业的人。 而这个庄子居然没荒,还把庄主养得那么一副食不厌精烩不厌细的龟毛脾气。 想到这里,卢十二看向陈思的眼神中不禁充满了敬佩之情。 魏景明一脸同情的拉着他的手:“十二哥,我不知道沈大哥平时对你这么不好?” 卢十二蒙了:“啊?什么不好?” 平心而论,他这个族兄除了不爱说话之外,确实是个好人。 而至于不爱说话这个小缺点,也因为他的心思太好猜而并无太多沟通困难而误伤大雅。 魏景明仍然用力拉着他的手:“我以为草原上全是羊呢,原来你昔日在边城,连羊肉都吃不到。” 他一偏头,看向陈思手中的新鲜羊腿:“前辈,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对待这条羊腿。” 卢十二无奈:“谁吃不起羊腿了!我不是看羊腿,我是在看陈思前辈。” 魏景明用力“啊”了一声,而后做恍然大悟惊觉状:“原来,你和沈大哥,你们……不愧是兄弟。” 卢十二气得用萝卜秧子砸他:“什么跟什么,我是佩服前辈年纪轻轻还不会武功,竟有如此生财之道。” 说着,他从来好似谁都不服的脸上竟然出现了若有似无的羞涩:“前辈,可 可愿……” 魏景明惊道:你又要和人结拜啦?你说好只跟我一个人结拜的。 卢十二一边在心里纳闷自己几时说过这种话,一边红着脸往地上一跪:“可愿收我为徒!” 陈思被嚇得倒退一步,先把卢十二从地上拽起来,然后把羊腿切了同青萝卜一齐倒进锅里:“看着汤锅,熟了吃点。” 说罢,逃也似的从厨房跑了。 魏景明在他身后吹了声口哨。 此番轻佻举动,引得卢十二偏头瞪他。一瞪才发现,他原来并非是在吹口哨,只是合着嘴叹气,然而气流却从门牙空缺处吹了出来。 “你叹什么气?” “十二哥,你怎么也不想想。那陈思前辈是伺候庄主的人,沈大哥又是你族兄。你要拜陈思前辈为师父,沈大哥和我师叔岂不是……” 几乎等同于师徒相恋,很禁忌——卢十二一把捂住魏景明的嘴:“我知道了,你不要再多说了。” 账房先生的手同习武之人大有分别,比功夫练得实在不怎么样的魏景明骨节还要更纤细些,右手指尖上有常年执笔磨出的茧,却比他们这帮持剑的人终究要柔软太多。 简而言之,杀伤力不大,威胁性极强。 魏景明两手扒拉着他掩住自己口鼻的手:“唔唔唔嗯嗯嗯。” 卢十二没有武功,他不敢用力,然而是实在憋得难受。 “你说什么?”卢十二怕真把人闷出个好歹,放开他。 “锅里水开了,”魏景明深吸一口气:“这羊肉好香啊。” “……拿碗来。” * 陈思穿过长长的连廊,初夏的风吹过他高高束在头顶的头发,唯有额前的两缕发丝随风而动。 广袖当风是贵公子们喜好的打扮,他是正天府一个干活的小厮,自然短褐绑腿,浑身上下都没有能吹得动的地方。 连廊的尽头,他站在小土坡上俯视着田地里的身影,沉默不语。 在这个山庄中,还有个同他一样装束的人。 黎为龙颇为正式的把锄头插进地里,结束了手里的活儿,将手上占满的泥土顺势往自己裤脚上擦了一把。 他的裤子本就是藏蓝色的,又有衣袍掩盖,擦了半天,到也看不出有多脏来。 慢条斯理地做完了这一切,他终于回过头来,看着小土坡上的陈思。 “弄完了?” “嗯。” “你亲眼看着他们吃下去的?”黎为龙总觉得对方来的太快。 “没有,”陈思如实答道:“我只是取了一条上好的羊腿,同那沾了药的萝卜一同放进汤锅里炖上。” 黎为龙闻言皱起眉头:“也就是说,你不能确定他们到底有没有把药吃进去?” 陈思背着手站在土坡上,平静道:“是啊。” 黎为龙大惑不解:“你多待一刻会如何,平日里见你大事小事事事妥帖,怎么今天却要留下这样的纰漏。” 其实他这时候心里已经心知肚明,陈思这哪里是纰漏,分明是故意的。 可同自己合作,他并非是受人胁迫,而是心甘情愿所为,又何必要整这一出? 对方果然说:“这不是纰漏,我是故意的。” 黎为龙不接话,等待他自己说下去。 “我心里拿不定主意,”陈思道。“师叔是什么样的人,心中到底有什么念头,你在荟萃山庄里住了这么多年,我仍旧看不透。我不知道自己该信你,还是不该信你,所以便交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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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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