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行字下面的署名是:风先生。龙飞凤舞、铁划银钩的字迹,仿佛透出一股睥睨众生的味道。 所有人都白了脸,一身冷汗。 然后,这句话迅速传到太湖帮主沙狼的耳朵里。 沙狼仰天狂笑:“什么人鬼鬼祟祟、危言耸听,当爷是被吓大的么?十月初十?好,那老子就在这儿等着刺客到来,看他怎么下手!” 十月初九晚上,他就派了一百名手下将他的住处团团保护起来,围得连只蛾子都飞不进去。 当晚平安无事。 第二天,沙狼在山寨里大摆宴席,他手下四五百名小喽啰全都聚在一起。沙狼坐在最高处,身边围坐着他的四位结拜兄弟。 光天化日之下,沙狼就不信那位刺客敢公然现身行刺。 他的手下们貌似在饮酒,其实全身都处于戒备状态,保护着沙狼。 山寨里一片欢腾,喽啰们拍桌子敲凳,行酒令唱山歌,呼喝声不断,像在进行一场盛大的庆典。 中午,日当头,阳光照得人暖洋洋的。 忽然,光线里有什么东西一闪,一闪而过,快得如同幻觉。 坐在沙狼身边的四位寨主莫名地心神一凛,他们齐齐回头去看,只见一条鞭子正绞在沙狼脖子上,沙狼的头软软地垂了下去。 他死了。 杭州首富沈茂章是个多情男子,他像收藏他的宝物一样收藏姬妾。这些姬妾个个貌美如花,善解人意。听说,他有十二位姬妾,但还没有立正牌夫人。而他的姬妾们都很乖,很听话,没有人争风吃醋,更没有人打上位的主意,她们只知道全心全意地侍候他。 风流多金,更难得内宅安定,左拥右抱,这种人间乐事,羡煞多少男子? 可是,偏偏沈茂章最喜爱的一位姬妾病了,那病太刁钻,请了多少大夫都看不好,不出两个月,沈茂章眼睁睁看着她像被风雨摧残的花儿一样迅速枯萎了,他心头如在滴血。他好不容易请到天下闻名的神医玄晏,得了张救命的方子,可是独缺一味药:血燕。 血燕是传说中最稀罕的燕窝。 金丝燕第一次筑巢时,时间充裕、身体健壮,燕窝基本全由唾液组成,质地最纯净,这样的燕窝被称为“官燕”,用来进贡。为了完成传宗接代的使命,苦命的鸟儿不得不再次筑巢,但繁殖季节在即,大量唾液也被消耗掉了,鸟儿便用许多羽毛或草茎作为材料,以唾液粘合起来筑巢,这样的燕窝被称为“毛燕”和“草燕”。 当金丝燕两次被连窝端后,第三次筑巢时会因体力消耗过度,连血也吐了出来,这种带血的唾液筑成的巢就是血燕。 血燕是金丝燕竭尽生命呕心沥血而成,所以是燕窝中的极品。 为了留住爱妾的性命,沈茂章费尽心思,一边用补药给爱妾吊命,一边到处寻找血燕。 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打听到渤海郡武林世家闻家珍藏着一枚血燕,他立刻带着万贯家财去求闻家,想换得那枚血燕。 可是,风先生叹息道:“沈老爷的这位姬妾命中无福,注定会香消玉殒,沈老爷花这么多银子,也是浪费。” 沈茂章听说了,可他不信,他舍了万贯家财,终于得到那支血燕。神医道:“真是万幸啊,沈老爷,如夫人的命可以保住了。” 沈茂章的爱妾服了以血燕为药引子的药,精神状态真的好了,正当沈茂章欣慰不已时,他的爱妾突然口吐鲜血,倒了下去,不出两天,一命呜呼了。 沈茂章从未见过风先生,风先生更没见过他的爱妾,可是,他算准了她的结局。 “这个风先生真的很神奇啊!”李小宝听得咋舌。 玉玲珑没有接他的话,她的目光落向大门外。 马嘶声起,一匹雪白的马从夜色中驰来,像一束光照亮了黑夜。 马上的骑士却是一身黑衣。 他在门口跳下马,牵马进来,李小宝忙迎上去:“客官是要住店么?” “正是。”清朗的声音。 玉玲珑眨了眨眼睛,奇怪,刚才为什么会产生那种光明照亮黑夜的错觉?眼前之人一身黑衣,身上带着种清冷的气息…… “你是老板娘?”来人问。 玉玲珑一怔,这个人,年方弱冠的样子,眉眼给她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并不相识。 “不,我是这家客栈的老板。” 来人唇角似乎掠过一丝笑意,看着她,目光清亮:“请给我一间房。” “好的,好的。”玉玲珑起身到柜台,“少年,你叫什么名字?我给你登记一下。” “还要登记么?”来人道,“这山野小店,规矩倒是不小。还有,你为何叫我少年,不叫我客官?”
第3章 为何而来 玉玲珑挑眉道:“你是瞧不起我这山野小店么?我这里风光独好,又没有尘世喧嚣,你到哪儿去找这么个好地方?” “没有,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就是开个玩笑。”少年倒有些无措。 玉玲珑笑了,看着少年,活像在看着邻家小弟:“还有,我叫你少年,是因为觉得你很亲切。” 蓦然,一个声音尖叫道:“憋死我,憋死我!” 柳小六刚从后面过来,闻声扑向玉玲珑,摆出保护的姿态:“老板!” “抱歉,吓到你了。”少年冲他莞尔,“是我的鹦鹉在叫。” 他变戏法似地,从他的黑披风里拿出一个东西来,放在柜台上。那东西用黑布罩着,掀开来,原是一个小巧的鸟笼。里面赫然有只红嘴绿鹦鹉。 那鹦鹉被一路颠得晕头转向,蔫头耷脑。这会儿乍见光明,倏地一惊,继而看见玉玲珑,欢喜地大叫:“美女,美女!” 柳小六哈的一声笑出来:“老板老板,你看这鹦鹉好逗。” 玉玲珑道:“是啊,还是个小色鬼呢。” 少年戳戳笼子,骂鹦鹉:“傻蛋,闭嘴!” 鹦鹉掉过头,冲他撅了撅屁股,怼回去:“王八蛋,王八蛋!” 玉玲珑忍不住笑,觉得这一人一鸟真是有趣极了。 少年有些不好意思:“我这鹦鹉,被我家丫环教坏了,成天说些骂人的话,老板娘别介意。” “我不是老板娘,是老板。我叫玉玲珑。”玉玲珑郑重地纠正他。 少年面色微动,继而露出一个温润如水的笑容:“玉老板。” “你呢?”玉玲珑问,“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叫顾清夜。” “这名字倒很符合你。”玉玲珑道,“你从京城来?” “是。” “富家公子,官家少爷?” “这……也要登记么?” “不是,纯属好奇。”玉玲珑指指那只鹦鹉,“家里有丫环,出门带着鹦鹉,你显然不是平民百姓。” 顾清夜还没回答,鹦鹉已抢着道:“少爷,少爷。” “傻蛋!”顾清夜呵斥它,“多嘴!” 鹦鹉表示不屑。 柳小六目不转睛地看着它,简直惊呆了:“这鸟儿这么神奇,它能听懂人话?还有这表情也太丰富了!“鹦鹉冲它点了点头。柳小六高兴得跳起来:“它在跟我说话。它太灵了,我去叫小宝儿来看它。”转身一阵风似地跑了。 玉玲珑道:“顾公子,它果真能通人语?” 顾清夜道:“有时很懂,有时不懂,有时懂了也装不懂,我真弄不清它。” “啊,这么复杂。”玉玲珑摸着下巴,瞧着鹦鹉,那样子仿佛在盘算怎么将它据为己有。 鹦鹉炸毛,跳脚叫:“有阴谋,有阴谋!” 顾清夜将它从笼子里捞出来,顺它的毛:“傻蛋,乖。” “你,叫它傻蛋?” “嗯,不能把它叫得太聪明,否则它要逆天了。” 鹦鹉用乌溜溜的黑眼珠瞪他。 玉玲珑心道:这鸟儿,真是成精了。 顾清夜道:“玉老板,请给我安排个房间。” 玉玲珑道:“楼上有天字号、地字号,楼下是人字号,你要哪个?” “天、地、人、光阴。”顾清夜喃喃念,又望望大门,那门上写着“光阴客栈”四个字,他来时看得分明,“‘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天地之间,人不过是万物之一,我便住人字号吧。” “好,人字一号。”玉玲珑叫刚巧进来的李小宝,“小宝儿,带顾公子去客房。”话音一转,“顾公子,晚饭在房间用,还是来前堂?” “我来这儿。”顾清夜用眼角的余光扫了扫玉玲珑刚才喝的酒,“沾玉老板的光,我也喝几杯。” 玉玲珑道:“酒随你喝,不过得花钱。” “当然。”顾清夜道,“你看我像是吃白食的人么?” 鹦鹉叫道:“白吃,害臊。” 顾清夜拍拍它的头:“知道,你有节操。”跟着李小宝进客房去了。 玉玲珑目送他的背影,暗想,这少年难道也是为了风先生而来?可是,今天才三月初五,他来得未免也太早了。她摇摇头,不希望是。 奇怪,为什么那么关心一个素昧平生的人?因为有眼缘么? 过一会儿,顾清夜从客房出来,已经脱掉黑色披风。一身淡青色衣裳,长身玉立,头上没有戴冠,只是简单地束了发,看起来特别干净、清爽,像春天的一缕风。 鹦鹉傻蛋站在他肩头,站得稳稳的。 柳小六忙迎上来,道:“顾公子,碗筷和酒都已经备好了,来,请这边坐。” 顾清夜见他将餐具摆在玉玲珑旁边一张桌上,便道:“玉老板,我与你并桌可好?” 柳小六眉间顿时露出喜色,看看顾清夜,再瞧瞧玉玲珑,满脑子浮想联翩。这公子长得俊,我家老板又那么漂亮……嘿嘿,有戏。 玉玲珑瞪他一眼。这小子,想到哪儿去了。 她大方地示意顾清夜坐下来。柳小六颠颠地把餐具挪到玉玲珑那桌,问道:“顾公子要吃些什么?” 顾清夜点了三个菜,又多要了一个杯子,柳小六便去后厨了。 玉玲珑伸手要替顾清夜倒酒,顾清夜谦然道:“我自己来。” 他将面前的两个杯子都倒满酒,刚摆好酒壶,鹦鹉便“腾”地扑下来,落在桌上,饿死鬼似地把嘴伸进酒杯里。 “瞧你这馋样。”顾清夜扶额。 玉玲珑“噗嗤”一声笑出来:“这鸟儿不仅是小色鬼,还是小酒鬼。” 顾清夜看着他的傻鸟,不忍直视:“平日在家里好吃好喝的,偏要跟我出来,一路颠得它骨头都散架了,这会儿终于安顿下来,所以迫不及待要享受了。” 鹦鹉百忙中抬头看了他一眼,好像在说:“少爷懂我。” 菜上来,顾清夜对玉玲珑道:“一起吃吧,我请你。” 玉玲珑倒不推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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