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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是李大哥率先打破沉默,他缓缓地转过身,不再看房中的状况,挥袖将门边的烛灯熄了,引着其余人走回前院。才开口道:“燕先生不通武艺,怕是已经被凶手掳走。” 骆欢六神无主道:“他……他也会被杀吗?” 赵识途道:“既然那人没有杀他,想必还另有目的,他应该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只是……” 他的话还没说完,骆欢便上前扯住他的衣襟道:“我们得去救人,抓走燕先生也没有用的……你们,你们不是来保护他的吗?” 赵识途沉声道:“小鬼,你知道燕先生把宝物藏在何处,是不是?” “我……” “否则你怎会作此反应,事到如今,如果你真心想救人,就该把知道的事都说出来。” 骆欢仰起头来,愤恨地盯着面前的人,见对方不为所动,最终攥紧拳头,转身道:“你们不去,我自己去!” “然后呢?也死在乱刀下?” “我不怕!” 赵识途忽然上前一步,扳过他的肩膀,一只手抓住他的衣襟。 骆欢大惊:“你干什么!” “你不说,我只能自己看了。”赵识途咬着牙答道,而后将他的衣襟向外扯开。 骆欢的身形矮小,外衫原就宽松,被扯了一把便滑到肩头,露出里面的内衫。 然而内衫却与粗布外衫截然不同,刚露到外面,便显出纯透的质地。 仔细看去,这内衫是由细丝纺成,针脚细密平整,不知叠了多少层,表面却依旧光顺,浑然一体,透着金箔似的姣好色泽,光彩夺目。 赵识途惊道:“金丝雪蚕丝!” 这是一种极珍贵的材料,采自北疆雪山,金丝雪蚕栖息之所,单根蚕丝轻柔剔透,纺在一起却有惊人的韧性,赵识途的扇骨里夹了薄薄一层,便足以抵冲钝刃的击打,而骆欢身上的丝线竟纺成了一整件。 赵识途又问道:“这衣服便是燕先生的宝物吗?难怪你之前那么胆大,连上官的刀也不怕,原来是因为穿着它。” 骆欢的眼睛瞪得浑圆,忽然张大嘴巴,哇地哭了出来。 赵识途没料到他会作此反应,登时慌了神:“小鬼你……你别哭啊,我们不是来抢的,只是问清楚来龙去脉,才好救人。” 明月珠从旁摇头道:“他哭不是因为你欺负她,扒他衣服,而是他没完成自己的任务,是不是,小鬼?” 骆欢已哭得哽咽,哪里还顾得上面子,断断续续道:“这……这件金缕衣……燕先生托付给我保管,我答应过他的……可是我非但没能保护好……还害死了寒儿,现在连燕先生也有危险……” 不管之前表现得多么机灵古怪,他也终究只是个小孩子罢了。 明月珠叹了一声,上前在他头上揉了揉,宽慰道:“并非你的过错,只是对方太过狡诈。燕先生将宝物托付给你,他自己虽然不会武功,可只要对方找不到宝物,就会留他性命,这已是上上招,奈何君子之计,始终敌不过阴狠之谋啊。” 李大哥道:“无论如何都要找出那凶手,以命偿命,再救回燕先生,才算给寒儿一个交代。” 他说得字字坚决。杀子之仇不共戴天,天底下怕是没人再能动摇这份决心。 可仅凭他一把钝刀,怎么可能打得过罗刹恶鬼。 赵识途上前在他肩上一拍,笃定道:“我们助你。” * 寻找燕无花的法子是骆欢想的。 燕无花常年行医,身上沾有草药之味,而他常用的药在医馆壁柜中都有贮存,骆欢拜托李大哥,找来全村鼻子最灵的老狗,去嗅那些草药。 老狗被牵来的时候,赵识途不禁怔了片刻,那狗真的已经很老了,瘦得皮包骨头,竟跟他数日前送过的那一条有些相像。 昔日人帮狗,如今狗帮人,不知算不算一种缘分。 善有善缘,恶也恶缘,就连狗也有狗缘。这世上的因缘,似乎真的存在于冥冥之中。 可无辜的孩童转眼便在面前惨死,好心救下的人反而成了凶手,这世上的因缘,岂非根本没有道理。 这些问题,赵识途并非没有想过,他跪在菩萨脚边参不透,来到这江湖里,一样还是参不透。 老狗跳到村口最高的井石上,伸长脖子,朝着南方吠个不停。 赵识途暗暗心惊,他虽然识得天下之途,却对那个方向毫无把握,因为那里根本就没有路。 来路在东,去路在西,北边是雪山,唯有南边,只有广无人烟的沙漠,有令无数商旅迷途难返的死地。 楼兰古城。
第19章 万径人踪灭(一) 最后一抹夕阳沉入地平线,救人的事才敲定完毕。 石头镇的请愿者众多,先前聚集在酒馆的一干人没有一个不想同行,但前路毕竟凶险,吉凶难卜,最终定下的队伍除了镖局之外,只有李大哥和骆欢两人。 就算再心急,人也不能在滚滚黄沙中度夜,队伍只能再在镇上暂歇一夜,第二天清晨再出发。 日落后,灯火挨家熄灭,街上也没了人影,只剩下李大哥还站在村口,一言不发,怔怔地望着医馆的方向。 哪怕他将这夜色望穿,他所等的人也回不来了。 赵识途本已打算睡了,从窗口瞧见他的模样,放心不下,索性披了斗篷来到屋外,踱到他身边,也跟着一起眺向远处。 远处,天穹如笼盖一般罩向大地,南方的大漠笼罩在深沉的暮色里,静谧难耐,鸟叫虫鸣统统都没有,只有呼呼的风,将夜色吹得更加冰凉。 赵识途在旅途中睡了小半个月,才知道关外的夜晚竟是如此的冷。 李大哥手上托着一根旱烟,却没抽过一口,任由烟草里的火苗将将熄灭,才转头问道:“赵镖头,你们真的打算同行吗?” 赵识途轻描淡写道:“自然,我们既已穿过沙漠一次,再多走一遭又何妨。” 李大哥却摇头道:“不一样,其他沙漠充其量不过是荒地,南边的那片却是死地。” 赵识途不信:“真有那般凶险?” 李大哥不禁向南方投去一瞥,叹道:“那盛极一时的楼兰国就在深处啊,不知多少人窥觑埋在城底下的珍宝,也有不听劝的商客非要去闯,可是据说走在里面的人,会凭空看见幻觉,只觉得处处都是路,却根本分不清真正的路在哪里,去了便再也回不来。” 赵识途转而问道:“李大哥,倘若我们不去,你也会改变主意吗?” 李大哥立刻道:“不,我一定要去,杀子之仇不能不报,可你们不必为了分外之事,把自己的命搭上。” 赵识途耸肩道:“那便是了,你和那小鬼都打定了主意,我难道能坐视你们涉险不成,况且护送燕兄本来就是我们此行的任务,救他自然也是分内之事。” 李大哥收回目光,凝向面前的年轻人。 他的眼睛已有些混浊,眼窝深陷,眼角布满了粗纹,赵识途的眼睛却依旧清亮澄明。 他不再劝说,转而从口袋中摸出一件东西,塞进对方的手里。 赵识途觉得手心一凉,低下头,看到一颗椭长的玛瑙珠,诧道:“这是……?” 李大哥道:“我们这镇子虽然偏僻,可有老天赐的山与水,本来的日子过得还算安宁,这颗天珠是一个寄宿的旅者赠予我的,本来打算等寒儿长大些,再给他戴,可惜已经等不到那一天了。” 那珠子原本质地厚润,此刻却像尖刀一样刺手,赵识途摇头道:“这么贵重的礼物,我不能收。” 李大哥道:“你听我说完,那孩子跟燕先生学了识字之后,读了几本书,便天天念叨着什么繁花似锦,草长莺飞的,让我带他去中原看看,我大半辈子都呆在这石头镇里,哪里去过那么远的地方,本想等寒儿长大一些,再想法子带他过去,如今怕也是没有机会了。你替我收着它,也算替我带寒儿走一遭,看看他一直念着的地方。” 赵识途沉默了少顷,点头道:“我明白了。正巧我也没有爹娘,带上这天珠,便不会忘记李大哥一片父母心。” 李大哥怔道:“实在对不住,害你跟着伤心。” 赵识途摇头道:“我虽没有爹娘,却不是孤儿。而且碰巧我从小就被人带着,走过很多地方。” 李大哥道:“哦?你们从前做的也是商队的营生?” 赵识途道:“不是,是镖局的营生。” 赵识途抬手一指,指向镖车上的旗子。 他的镖车就停在村口,旗上绣着“护途镖局”四个金字,迎风招展。 李大哥盯着看了一会儿,道:“明天咱们骑马上路,这金字招牌,怕是不能带在身上了。” 赵识途勾起嘴角,手臂打了个回弯,食指对着自己心口点了点:“没关系,都在这儿呢。” * 第二日,各人骑马上路。 这五匹马是李大哥精挑细选的,已是石头镇最好的坐骑,毛色深黑光润,都混有大宛马的血统,脚力惊人,能耐严热干渴。 马的脚程果然比骆驼快得多,出发后没多久,便把镇子远远甩在身后,错落的屋顶都隐没在黄沙中,再也看不见了。 然而越向深处走,周遭的环境便越是荒凉,饶是良马,也连连犯怵,裹足难前。 到了这里,赵识途才体会到李大哥所说的“不一样”。先前他们穿越的根本算不上沙漠,有官道,有驿站,甚至还有绿洲散布,白杨夹道。 这个地方别说官道,连羊肠小径都没有,更不会有人影,只有起伏的沙丘,羽毛似的沙子散落在石滩上,石滩在沙丘顶端有嶙峋的凸起,有些倒叉在地里,像一排排的野兽骸骨,形貌巨大,模样骇人。除石头外,真的野兽骸骨也时常可见,半埋在沙子里,表面已在风吹日晒下变得斑痕累累,或许其中还夹着人骨也说不定。 队伍怕走错路,只能放慢速度,跟着老狗的指示,边走边辨。 骆欢骑在最前方的马背上,老狗就抱在他怀里。 他安静得一言不发,连马蹄踏过沙地的声音,老狗呼哧呼哧喘气的声音,都比他发出的声音更大。 明月珠原本走在他后面,中途拉紧缰绳,放慢步速,退至赵识途身边,压低声音问:“赵镖头,我有一事不明。” 赵识途道:“但说无妨。” 明月珠道:“燕先生的宝贝就是金缕衣,还穿在那小鬼身上——这两件事,你究竟是如何察觉的?”
第20章 万径人踪灭(二) 赵识途得意洋洋道:“并不难察觉。其一是他的行动,他在酒馆挑战上官时,表现得异常大胆,起初我以为他只是不知分寸,但后来发现他并非性情鲁莽之类,想必出手之前,已经有了自保的法子。其二是他的言辞,他对燕兄虽然关切,态度却与李大哥有所不同,屡次失言,皆是出于心焦之故。” 明月珠狐疑道:“仅凭这些就能断定?” 赵识途道:“其实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我在村外埋葬死者,望见那白皑皑的雪山尖时,忽然想到一件旧事,是关于前朝的开国皇帝隋文帝的。” 明月珠饶有兴致地听着,另外两人也纵马向赵识途围靠过来。只剩下骆欢一个人走在队伍前面,仍旧不回头。 他虽不回头,却也不自觉地放慢了步速,把脊梁挺得笔直。赵识途心中暗笑,接着道:“文帝开国之初,为平定外邦五胡,安国抚民,曾于西北之地大动干戈,武林势力也纷纷举兵助驾。文帝统一天下后,便以四件珍稀之宝封赏当时出力最多的四个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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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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