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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米虫,虫虫虫!

作者:孟冬十五   状态:完结   时间:2022-12-10 12:15:01
  魏禹对那位寿安县主亦有耳闻。
  寿安县主同他年龄相仿,他还在平康坊讨生活的时候,那位县主就已经带着府兵满大街捉江洋大盗了。
  她是定王的长女,也是这一代皇室的第一个孩子,出生的时候先帝还在,并没有因为她是孙女便减少半分疼爱。
  当年,她是同几位皇孙一道在国子学中学文习武的。
  “前几日我收到飞鸽传书,大姐姐已经入关了,个把月就能回到长安。”
  魏禹状似无意地说:“大皇子也快到安西了?”
  “没注意,应该到了?”
  李玺嘻嘻一笑,挤眉弄眼,“我跟你说个好玩的,就是那个月弯弯,你还记得,不知道使了什么招术,居然让大兄原谅了他,俩人在路
  上的时候就搞到一起去了。”
  魏禹敲敲他脑门,不许他说粗话。
  李玺切了一声,转身趴到车栏上,看着官道两旁大片大片的麦田,道:“麦子快收了,收了麦国库里就又有钱了。”
  魏禹道:“今春天寒,不少地方遭了灾,田税恐怕难以承担。”
  “那圣人应该下旨,减免这些地方的田赋。”李玺理所当然道。
  魏禹目光一闪,“若是如此,国库存粮就会比往年少,且不说各路军资,单是宫中用度就会不比往年。”
  李玺大大咧咧道:“你也去长乐宫用过膳,应当知道我们每天吃的都是什么。祖母已经算是俭省的了,每顿还要余下许多,少两个菜饿不死的,那些农人却不同,唉!”
  魏禹心下微动,问:“王爷是如何知道这些的?”
  “不是你给我讲的吗?‘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什么的,我都记住了——你不会忘了?”
  魏禹摇摇头,又点点头,心下翻涌着复杂的情绪,“王爷……很好。”
  真的,值了。
  不枉他为他押上性命。
  不仅仅因为喜欢,还因为值得。
  被夸了,小福五立马翘起尾巴,抓了把核桃要给魏禹夹。
  放在从前,定然是央着魏少卿给他夹,然而今天有一个大计划,所以要努力讨好魏少卿。
  劲头挺足,结果夹了两个就疲了。
  “核桃都长这么硬吗?根本不适合吃,只适合盘,还能防止变老糊涂。”
  李玺嘿嘿一笑,“书昀兄,我送你的那对核桃还在吗?”
  魏禹勾着唇,道:“还在,每天早晚都会盘一盘。放心,在王爷变老之前,魏某不会糊涂。”
  李玺眼睛一亮,“书昀兄的意思是,即使老了也还和我在一起?”
  “只要王爷不嫌弃。”
  “我当然——嗷!”核桃钳夹到小虫爪了。
  其实没有多疼,只是叫得夸张,就算没有泪也要挤出两滴来,“书昀兄,吹吹。”
  魏禹轻叹一声,吹了吹,还抹了药。
  最后,那把核桃钳还是回到了魏少卿手里,右手伤着,还能用左手,咔嚓咔嚓,一钳一个,果仁完整又好剥。
  李玺看得一愣一愣的,缓缓竖起大拇指。
  真的,书昀兄的厉害已经无法用语言形容了,就是……无论做大事还是极小的事都非常牛逼的那种。
  即将向他表白的小福王,自豪到家了!
  地方到了。
  是一处极大的农庄。
  庄子里有佃农们住的草舍,还有一处宽敞又漂亮的木屋。
  农人们见到李玺十分恭敬,却并不畏惧,而是热情地把他往屋里请。
  男人们放下手中的活计,全都过来见礼。娃娃们光着脚丫子在田埂上飞奔,想着早一点回家告诉阿娘这个好消息。娘子们拿出家中最新鲜的蔬菜,送给小福王吃。
  处处热闹,人人喜气洋洋。
  “书昀兄喜欢这里吗?”李玺小心翼翼地问。
  他是特意挑的这个地方,因为魏禹喜欢陶渊明。
  “以后咱们就住在这里,在篱笆下摘菊花,去土山上遛熊熊子,好不好?”
  魏禹喉头微哽,半晌才吐出一个字:“好。”
  小福王分分钟化身成熊熊子的哥哥,摇头摆尾,兴奋得长毛。
  不过,还是努力克制住了立即表白的冲动,决定按照原本的计划,把自己的能力完全表现出来,让他的书昀兄彻底折服在他的攻势之下。
  第一步,展示自己为他准备的农庄,效果不错。
  第二步,亲手为书昀兄做一顿饭,告诉他,即使他的手断了,他也会照顾他,不会饿着他。
  胡娇有一块铁板,专门用来烤肉的,李玺求了好久胡娇才舍得借给他,李玺再三保证不会烧坏。
  他已经提前学过了,坚信自己可以烤出全天下最美味的肉,分分钟征服魏少卿的胃。
  火烧起来——无花果点的。
  铁板冲洗干净放到火上——胡娇做的。
  倒上油——这一步是李玺自己来的。
  然后,只要等着油热了放肉就好。
  李玺突然有点为难,厨子大叔说要让油热一点再放肉,那到底是多热呢?
  还是多等一会儿好了。
  等着等着,只听“呼”的一声,铁板烧着了。
  李玺把肉一扔,嗖的一下蹿到魏禹身后,完了还要怪胡娇的铁板不好,“别人家的铁板都不会着火,怎么你这个会着火?是不是被铁匠骗了?”
  胡娇也蒙蒙的,不知道怎么回事。
  无花果跳着脚,“救、救火呀!”刚要端着水往铁板上浇,被魏禹挡住了。
  旁边有切好的茄子、芋头、麻山药,都是喜欢大火的块状菜,还没来得及穿成串。
  魏少卿抓起来往铁板上一倒,就着火苗快速翻炒几下,洒水放调料,再翻炒几下,火苗灭了,菜香也飘出来了。
  围观三人组不约而同地吸了吸鼻子。
  想吃。
  这年头做菜不是煮就是烤,要么蒸,没有“炒菜”一说,魏少卿也算误打误撞,炒出一份大业版“地三鲜”。
  小福王一边厚着脸皮吃一边放出第三招,也是最后的绝招。
  “这是我家的房契、地契,还有钱庄的存根,哦,还有库房钥匙。”——三姐姐说了,爱他就要给他钱。
  小福王不仅给了钱,还有真诚,“上次提亲太儿戏了,这次我重新问一遍,书昀兄,收下这些,福王府的中馈便交到你手上了,你……愿意吗?”
  魏禹看着他,沉默了许久。
  一开口,声音哑得不像样子:“小宝……”
  李玺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慌忙打断他:“你想好了再说。”
  魏禹轻叹。
  李玺垂下眼,纤长的睫毛微微颤动,“书昀兄,你抱抱我,你抱抱我再说。”
  魏禹鼻子一酸。
 
 
第54章 换你追我
  魏禹沉默的时候, 李玺就猜到了结果。
  “我是被拒绝了吗?”从未有过的失落语气。
  “小宝……”魏禹再也克制不住,把他揽进怀里。
  “这算是补偿的抱抱吗?”李玺强作笑意。
  魏禹鼻子却酸了,“不是, 没有拒绝。”
  “也没答应不是吗?”李玺把头搁在他肩上, 失落到谷底。
  长这么大, 第一次发现, 也有撒娇耍赖得不到的东西。比如,心上人的喜欢。
  “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其实是一句很简单的话, 问出口却需要极大的勇气。
  “没有。”
  没有不喜欢。
  不,是非常非常喜欢,喜欢到可以在朝堂上与圣人对峙。
  但是不能。
  至少不是现在。
  在朝堂上舌战群臣尚有余力的魏少卿, 此时却异常词穷。
  不知如何开口。
  他抱紧了李玺, 这是身体最真实的反应,不想放开他,不想看到他失落的模样。
  好在, 小福王没有冲动,也没有闹脾气,而是异常冷静、异常成熟地说:“你好好解释, 我不赶时间。”
  魏禹突然有点想笑, 却又心头泛酸。
  这就是为什么,他不能明目张胆答应他, 至少现在不能。
  如果他真的是个不学无术的闲散亲王, 在他交出管家钥匙的那一刻, 魏少卿就会毫不犹豫地把人扑倒。
  可是, 他不是。
  偏偏不是。
  他聪明, 睿智, 一点就透;对政事有着极高的敏感度, 亦有过人的天赋。
  他是天生的统治者。
  他还是圣人血脉。
  恰恰就在前一刻,魏禹知道了这个大秘密。
  他不能毁了他,不能毁了大业的未来。
  如今大业立国不足五十年,边疆未稳,百废待兴,正需要这样一位有胆识、又不乏谋略与仁爱的进取明君。
  魏禹毫不怀疑,假以时日,李玺会比他的祖父,会比他的父亲做得更好。大业在他的统治下,终将迈入盛世。
  骄傲吗?
  自然是骄傲的。
  喜悦吗?
  并没有。
  至少,从个人情感出发,他没有一丁点喜悦。相反,觉得悲哀。
  上天总是给他开这样的玩笑,每每在想要的东西触手可及的时候,给他安排一条最难的路。
  如果可以选择,他宁可李玺是个长不大的小米虫,只需要他宠着,护着就好。
  而现在,即使他想宠着护着,把他的好藏起来,圣人也不会允许。
  能做的唯有暂时妥协,慢慢积蓄力量,直到可以自己掌控命运的那一天。
  到那时,只要小金虫虫心里还有他,只要他还肯要他,哪怕做佞臣,做娈宠,哪怕遭人唾骂,哪怕在青史上留下恶名,他都无惧。
  只要能护他一世,伴他一世。
  为了那一日,此刻必须隐忍——“隐忍”一词对他来说还真不陌生。
  只是委屈了他的小金虫。
  “小宝……”
  “别叫我小宝,你刚刚叫了我两声,后面都不是我喜欢的话。”李玺气闷道。 耽美小说 www[.]fushutxt[.]cc 福书 网
我是黑粉我有话说,去评论一下>>

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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