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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记得他看到了一片苍色的梅花——大概是她穿着的裙子吧。
不过早上他特意看过,床上没血,屋子里没味,至少,那个姑娘没受伤,他没有在极度的兴奋下杀人。
他忽然就想起瑶华,想起他和瑶华混乱不堪的初夜——在终于可以占有心爱之人的狂喜之下,他当时差点亲手扼死瑶华。
叶骁坐在床边,双手插进头发里,深深吐出一口浊气。
第二天,叶骁从太常寺回来,收到了黛容送来的一方锦盒,他打开看了一眼,就捧着盒子到了沈令的院子。
沈令昨天后半夜有些发烧,早上起来烧退了,核对完一些铺子年底的账册,便披了件厚衣坐在书轩看书。
叶骁捧了盒子坐在他对面,喜笑颜开地道,“‘龙筋’到手了,你这右手,算有救了。”
盒子里是一方圆柱形的水晶瓶,内里封着微微泛黄一条长约两分的物件,非肉非骨,看不出是个什么东西。
叶骁说黛家世代司药,他家传家宝里就有这么一个东西,叫“龙筋”,可以代替筋络断缺的部分,非常非常珍贵。沈令的手若是立刻救治,是用不到这东西的,但是当时在北齐一无药品二无工具,只能拖到现在,但是筋络这东西,一旦没有马上接续,就会萎缩,而全天下,可以接续筋络的只有“龙筋”,而且这东西压根不知道是什么,连黛家都不知道怎么来的,用一点儿少一点儿,现在只剩下七寸六分,可谓珍贵之极。
沈令把他的话和之前发生的事联系起来一琢磨,脸色就不大好,他沉声道,“那,所谓让黛监‘摸一摸’……”
叶骁尴尬地咳嗽一声,说咱能不提这茬么,再说……他咕哝着,“还不是为了你的手……”
沈令心中倏忽一软,又疼得厉害,他轻声道:“我宁愿我的手不好,也不愿殿下受这样折辱。”
叶骁却笑起来,眉眼弯弯,“我倒觉得,被他摸两把就能换得你一只好手,简直划算。”
沈令一时哽住,说不出话,叶骁再看了看水晶瓶,奇道,“我只跟他要了一分,他居然送来两分,啧啧,黛容什么时候这么大方过?”
沈令想了想,说依稀记得奔出西园书房的时候,叶骁挣扎着朝黛容比了两根指头……
叶骁震惊地看着他,说那时候我还记得讲价么!我真厉害啊!
沈令本来心情郁郁,听了这句,也不禁唇角微弯。
“既然‘龙筋’已经到手了,那沈侯你右手的手术就能做了,放心,我回来之后就一直在拿人试手,从怎么做到术后愈合我都有办法,绝对能成!”
“……拿人……试手?”沈令迟疑看他,眉毛轻蹙,看他神情就知道他要说什么,叶骁一笑。
“放心啦,是拿我之前跟你说过的,我‘牢’里的‘点心’啊……就是犯人做的。”
听了这句,沈令眉头蹙得更深,他思索了片刻,提出了一个让叶骁非常惊讶的要求,他说,他想见见因为他,被叶骁拿来试手的人。
这是第一次,有人提出这么古怪的要求。
蓬莱君去“牢”里,仅仅是怕他出事,而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人提出过这个要求。
他小心翼翼地看着沈令,小心翼翼地开口:“……味道很大,而且很吓人。”
“……嗯,我知道。”沈令平静看他,“但若他为我而遭受折磨,我至少应该亲眼看看,是谁为担了这苦。”
在这句话出口的瞬间,叶骁清楚地认识到一件事——沈令,与他之前遇到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他确然若磊落天人。
而这样一个人,被他从北齐那等脏污不堪的地方带出来,放在身边,为他所有。
叶骁心底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奇妙满足,他点点头,“嗯,我带你去。”
总觉得七夕更这个是不是不大好……(喂)
第十五回 地狱牢(上)
第十五回地狱牢
“牢”其实就在大理寺一个偏僻的院子下面。
按照叶骁的话说,安置在这里,就是为了方便他半夜摸下去过过瘾回来还能继续干活的。而且从大理寺抬尸体出去也不扎眼,而沈令忽然就明白,为何五娘和叶骁都对他说,晚上在大理寺绝不要出来,就是怕他撞见下到“牢”里去的叶骁。
他问是不是这么回事,叶骁摸摸鼻子点点头,道,一部分吧,也不尽然,还有他如果到了需要去“牢”里发泄的话,多半是忍到极限,碰到人会发生什么,也真不好说,还是别遇到人的好。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下到“牢”里,“牢”里跟他想象的不同,干净明亮,和北齐天牢截然不同。
“牢”是个规规整整的长方形,前头是个大概五丈来长,三丈来宽的宽敞前厅,后面是左右两排牢房,除了右手边最顶头的一间之外,都蒙了白布,只能隐约听到其后有人□□。
叶骁说,嘛,反正你是来看试手的人的,其余的你看他干嘛,他们要不被我剖的乱七八糟,要么被我缝成个鬼样,真的蛮恶心的。
那间牢房里捆着个男人,男人被扎扎实实地捆在一把铸在地上的椅子里,一动不能动,唯独双手被单独架起来,绑在架子上,上头血肉模糊,只能看到一截一截断掉的白色筋络支在黑红色的血肉外。
他转头看沈令,嘱咐他下来的时候小心脚下,笑道:“我敢说,整个东陆不会有人比我剖过的人更多了。”
男人满脸伤痕,看到叶骁过来,惊恐万分,身子挣扎不得,张开口,却一颗牙齿都没有,舌头也被割了,只能发出风洞一般呼呼喝喝的声音。
叶骁漫不经心地说这人话多,还试图咬舌自尽,我就把他牙敲掉,舌头割了,不然烦得很。
“……”沈令挑了下眉,微微侧过头去,道,“……这人犯了什么罪?”
“喔,此人专门诱拐神智有缺的女子,关入地窖供他纵欲,若生下男婴,就卖掉,若生下女婴,养得活的就继续被他糟蹋,养不活的……”叶骁面上是一股冰冷的森寒,“他就做成肉脯,给那些女人吃了,看她们懵懵懂懂,把自己的孩子嚼碎了,咽下去。”
叶骁转身,指着斜对过的一间牢房,“那里有他一个买主,专买男婴拿去炼丹。沈侯,这样的畜生,即便千刀万剐,是不是也轻了些?”
沈令默然,再看男子的时候,眼神冰冷,他森然点头,“让他一死了之,确实是便宜了他。”
说罢,沈令提脚往出走,忽然道:“那说殿下在前线屠杀士兵……”
“杀良冒功、奸杀女子,难道不该死?我很讲道理的啊,他们杀了几个边民,我就把他们剁成几块。”
他说这话的时候,两人正好从“牢”里钻出来,沈令回头看他,看着叶骁一脸“你觉得如何”的样子,慢慢笑了一下,道,殿下做得没错。
叶骁听了,便也笑开,像个孩子一般纯真。
沈令想,传言确实都是真的,但是和真相却差得太远。
给沈令接续筋络定在了两天后,在蓬莱君的府里。
蓬莱君府里有一间寒玉室,由万年寒玉砌成,滴水成冰,按照叶骁的说法,在里面伤口发炎的概率会变小,而且血也流得少,最要紧的事,因为寒玉室设计极其巧妙,只需要在头顶悬一根蜡烛,就通室反光,同时因为寒玉彼此折射,所以满室无影,对于做手术来讲,非常方便。唯一的毛病就是冷得很,但是裹厚一点儿也没啥问题。
“……听着殿下还蛮常用。”
“嗨呀,大前年我侄儿摔断腿、前年姐夫肺内迷水,都是我动的手,其他大大小小也不少,我说过嘛,东路之上,我可是外科圣手哦。”
沈令好奇他怎么走上外科这条路的,叶骁说,就是他小时候杀人,被蓬莱君教导,不要浪费,他醍醐灌顶,从此走上了剖剖缝缝之路。
叶骁笑了一声,“今天呢,之所以在蓬莱君府上,主要还是手术的时候,要君上襄助。”
沈令大奇,“蓬莱君还会为这种俗务动手?”
叶骁跟他解释,说蓬莱君除了是塑月的大理寺正卿之外,还兼着白玉京十二祭酒之一,每年一次要去白玉京讲学,蓬莱君虽然学究天人,只不过外科这块,更重实操,所以只要有机会,很愿意屈尊做叶骁副手。
白玉京乃东陆之上最高的学府,诸国权贵多半与它有些渊源,十二祭酒每人掌着一个学院,都是博学之人。
“……原来如此。”沈令点头,与他一起进了蓬莱君的府邸。
蓬莱君在寒玉室外等他们,看他们进来,只抬了一下眼,静默不语。
这是沈令第一次这么近的看蓬莱君。
蓬莱君有一副……非人的美貌。
他似是个白子,雪白的头发、翡色的眸子,肌肤白得跟冰一样,整个人浑身上下不带一丝生气,像个雪雕、又像一具栩栩如生的尸体,只怎样都不似个活人。
沈令换好了衣服,进了寒玉冰室,喝了一碗汤药,躺上了寒冰室内那张石床。
叶骁和蓬莱君都换了雪白短衣,头发全部拢在帽子里,布巾掩了口鼻,叶骁往他右手旧伤涂抹药物,那一片很快就麻了,他随即也困得睁不开眼,只觉得腕上木木的似被什么东西戳了一下,隐约听到叶骁问他疼么,他舌头发胀,胡噜出半个“不”字,就彻底失去了意识。
等他再度醒过来的时候,却是被包在一大幅裘皮里,睡在一间暖阁内,帐内吊着一炉青水香,安神舒气。
然后他看着叶骁在他床边,对他温柔一笑,道,沈侯,接好了。
沈令也笑了一下,一半是为自己右手恢复高兴,一半是为了叶骁,他想,叶骁终于不用为他的右手自责了。
手筋已经接好,一个月筋骨就能长定,两个月拆掉石膏,稍加锻炼,就能恢复如初。
看他醒了,叶骁去了书房,蓬莱君也不废话,直接甩给他一封信,是叶横波写来的,说他们一行已经到了青阳道,正往据说闹“三尸虫”的马峰山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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