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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终于体会到,那些陪着夫人逛罗绮庄的大人们的想法了。
无趣,十分之无趣!
没多久,赫连诛从里边探出脑袋:“软啾!”
阮久从位置上跳起来:“不许这样叫我!”
赫连诛伸出低低地挂着一只衣袖的手,软了语气,撒娇道:“软啾……”
“你还是小猪小狗呢!”阮久走到屏风后边,“连衣服都不会穿,小蠢蛋。”
鏖兀的衣裳大都是皮毛或粗麻制成的,不怎么漂亮,更不复杂,赫连诛搞不懂大梁的衣裳,也很正常。
偏偏阮久现在不高兴,看他也不顺眼。
阮久拽起另一只衣袖:“这里。”
赫连诛把手臂穿过去,阮久扯了一下衣襟,低头帮他把系带系上。
阮久低头的模样格外乖巧,他生得白,脸小,但还有些婴儿肥,看起来就软乎乎的。
赫连诛之前没注意过,现在看见了,十分好奇,便凑过去看他的脸。阮久被他忽然凑过来吓了一跳,伸手捏住他的脸:“干什么?”
赫连诛便用脸蹭蹭他的手,阮久按住躁动的“小狗”,低声训斥:“别乱动。”
赫连诛笑了一下,阮久捏着他的脸:“我知道你听得懂汉话。”他直把赫连诛捏成个小金鱼:“图鲁跟我说的,你这个心机小狗。”
一听这话,赫连诛目光一暗,终于舍得开口说汉话了:“软啾,我不是故意的,我只听得懂一点点汉话,真的。”
“听起来可不像。”
方才这一串话,他说得可标准了。
阮久盯着他:“跟我念。”
赫连诛点头:“嗯。”
“阮。”
“久。”
“阮久。”
赫连诛:“软啾。”
阮久不说话了,赫连诛又喊了一声:“软啾?”
阮久拿起搭在一边的腰带,围在赫连诛的腰上,然后狠狠一抽。
“软啾死了!”
阮久转身要走,却被赫连诛拉住了衣袖:“软啾,不要告诉别人我会汉话。”
阮久回头:“那你以后不准叫我‘软啾’。”
赫连诛摇头:“那就让他们都知道吧。”
他坚决捍卫自己喊“软啾”的权利。
*
几个伙计搬了面大铜镜进来,赫连诛站在镜子前欣赏自己的第一身梁国衣裳。
“臭美。”阮久这样说着,并且在旁人的劝阻下,屡教不改,理直气壮,“反正他听不懂汉话。”
赫连诛回头。
我听得懂!
阮久扬起头,哼了一声,反正你在别人面前“听不懂”。
气氛不是很好,一个伙计捧着托盘出来打圆场:“使臣也可以试试把头发束起来。”
赫连诛拿起托盘里盛着的玉冠,漆黑的眼睛看向阮久,显然是想让阮久帮他弄,但是阮久扭过脸去不理他,径自站起身要走:“我先回去了,衣裳有什么地方要改的,跟裁缝说去。”
格图鲁为难地唤了一声:“阮小公子?”
阮久才走到门前,就和从外面走进来的两个人撞上了。
萧明渊与魏旭同他打了招呼,萧明渊道:“刚看见你们家的马车在下面,就知道你在这里,你来这里做什么?”
“送衣裳。”阮久问,“你还看见我哥了?”
“嗯。”萧明渊皱眉,“你那是什么表情?我又不能活吃了你哥。”
魏旭用手肘捅了捅他,提醒道:“你前几天才说过阮久哥哥坏话,我们都听见了,你说他怎么没在西北……”
萧明渊自觉理亏,反手怼了他一肘,但也没有再说什么。
阮久又问:“你们两个来这里做什么?”
“本来想去打马球的,出宫的时候被父皇看见了,父皇就让我过来喊……”萧明渊看了一眼赫连诛,捧读道,“尊贵的使臣,一起去马球场参观。”
他问阮久:“你去吗?”
阮久捏了捏左手,觉着不是很疼了,便点点头:“当然去。”
于是萧明渊让魏旭去请人,自己与阮久就站在原地等着。却不想赫连诛听过魏旭传话,拿着玉冠就走到了阮久面前。
给我扎头发!扎好头发才能出门。
他倒是聪明得很。
阮久看了他一眼,拿过玉冠,气鼓鼓道:“知道了,知道了。”
*
赫连诛的头发有点硬,但正是因为有点硬,摸起来毛扎扎的,阮久才觉得舒服。
这回真要梳起来,还是有些麻烦的。
阮久挽着衣袖,用木梳蘸了蘸水,给赫连诛梳头。
萧明渊与魏旭抱着手,在旁边等着,一面闲聊。
“对了,你们家没有……”萧明渊摆手让伺候的人都下去,等房中只剩下他们几个人时,才继续道,“你们家最近没收到宫里的帖子吧?”
阮久问:“怎么了?”
“后天有个宫宴,给鏖兀大王选王后的,请了一些官员家的公子。”
阮久想了想,摇摇头。
他这几日都待在家里,要是宫里有人过来,他一定会知道。
“那就好,大概父皇一时间也没想起你们家来。”萧明渊不放心,最后嘱咐了一句,“不过你也小心点。”
“嗯,我知道。”阮久点头,咬了咬腮帮软肉,“这个鏖兀大王……真是烦死了。”
赫连诛:???
他脑袋一歪,看向阮久,眨了眨眼睛,试图提醒:“软啾!”
阮久按住他的脑袋:“别这样看我,没用。”
紧盯着场上那个镂空彩绘的马球。
马球在各个画杖之间来回,最后朝他迎面飞来。
几个少年同时喊了一声:“阮久!”
被喊作阮久的红衣少年骑在马上,左手挽住缰绳,让缰绳在自己手腕上绕了两圈,右手握紧画杖,迎风策马上前。
马球就要从他身边擦过去时,阮久拽着缰绳,侧身一倒,扬手一挥。
只听得一声轻响,马球便转了个方向,朝对面飞去。
场上场下,无不屏息凝神,抻着脖子、搭着手帘去看。
只见那马球在空中划出一道极圆满的弧线,躲开扑上来阻拦的少年,径直落入网中。
平静仅持续了一瞬,随后场上场下一起爆发出震天动地的一声欢呼:“彩!”
阮久翻身坐好,小小地“耶”了一声,笑得一双圆眼都弯做月牙儿。
他挥了挥画杖,桃花流水小肥雀在阳光下熠熠生光——
他画杖上的彩绘是用矿石颜料蘸了金粉画的。
华贵又精致。
阮久这一球,大挫对手士气。之后半场,不论对面再怎么打,都盖不过阮久的风头了。
*
这一场马球赛很快就结束了,和阮久一个队伍的少年们都喜气洋洋地下了马,将缰绳与画杖丢给小厮,大步走向阮久。
第65章 摄政被俘【二更】
阮久继任大巫之位, 是第一个以王后的身份做大巫的人,更是第一个以梁人的身份做大巫的。
他这样破例,简直是前所未有。
好在大巫是个神职, 鏖兀人对大巫这个职位, 也是极其听信和钦佩的,历代大巫都享有至高无上、仅次于大王之下的权力。
既然是大巫选定的人选, 想来一定也是天神阿苏陆所赞同的, 他们对卜算之事一窍不通, 自然不好多说什么。
再说了, 大巫除了阮久,也没有其他的继承人,如果不让阮久做大巫,大巫就再也没人了。
所以, 阮久这次继任大巫,反倒比他来鏖兀和亲的异议更少。
阮久亲自主持了大巫的葬礼,鏖兀最高规格的葬礼,满城披白。鏖兀人爱歌, 凡有歌咏处,便有叹息哽咽。
大巫府被大火烧作一堆废墟,阮久就在废墟上重新搭了洁白的帐篷,当做灵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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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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