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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诛想了想,最后还是点了一下脑袋:“嗯。”
阮久眼泪汪汪:“那等你当上鏖兀大王,你再把我送回来,好不好?”
赫连诛没有反应,只是眨了眨漆黑的眼睛。阮久想着,应该是这句话太长了,他还听不懂,只好放弃。
其实赫连诛是听得懂的,他只是装着听不懂的样子,故意不回答阮久罢了。
阮久又问:“那你能教我说鏖兀话吗?我可以教你说汉话。”
赫连诛点头:“好,那明天……”
“后天。”阮久闷闷道,“我明天没空。”
*
与赫连诛分开之后,梁帝便派人把阮久送回家去。
阮久去书房见了父亲,第一句话是:“爹,我想去和亲。”
阮老爷近来为这件事情费了不少心,但也实在是找不到法子,白了一片头发。
一听他这话,只问他是不是皇帝跟他说什么了。
阮久摇头,再说了一遍“我去和亲”,实在是忍不住红了眼眶,他不想在父亲面前哭。他要是一哭,他爹现在就得为了他揭竿起义,和鏖兀宣战。
于是他转头就跑了。
阮老爷站起来要喊住他,起得太急,重又跌坐在圈椅上,老泪纵横。
*
阮久跑回自己的院子,吩咐人把院门一关,自己再把房门一关,一个人埋在被子里放声大哭。
所以他让赫连诛后天再来教他鏖兀话,他想先痛痛快快地哭一场再说。
他一点都不想去鏖兀,一点都不想。
*
阮久躲在房里哭了一下午,连晚饭也没吃。
仆从们捧着热水热茶、手帕毛巾在外边等着,晚饭也在小厨房里热着,就等阮久开门。
后来阮老爷过来了,还带来一个开锁的锁匠。
把房门打开,阮老爷屏退众人,独自进去,只看见床上被子盖着,拱起一个小包。他上前帮阮久掀开被子。
阮久哭得累了,仿佛已经睡着了。哭得有点喘不上气,脸是红的,还带着未干的眼泪。
阮老爷在他身边坐下,温厚的手掌抚了抚他的背。
他什么都不说,只说了一句话:“前几天爹打你手板,你不要生爹的气。”
阮久抖了一下,又要哭了。
他根本就没睡着,他怎么能睡得着?
阮老爷什么都明白,帮他把被子盖好,无声无息地离开了。
*
阮久把自己关在房里整整一天,再出来时,又变回那个无忧无虑的阮家小公子。
一身红衣,玉带锦靴。除了眼睛还有些红,与从前没有任何不同。
他本想牵着开饭出去玩耍,但是他才把狗牵过来,赫连诛就到了。
他这才想起,他请了赫连诛教他鏖兀话。
没办法,出游计划只好取消。
阮久极其霸道地征用了父亲的书房,与赫连诛一同修习鏖兀语。
不过他学一门外语的方法也不是很科学,他转着笔,问赫连诛:“这个在鏖兀话里怎么说?”
赫连诛说了个词,他就跟着念两遍。
阮久又问:“那纸呢?”
赫连诛再说了个词,他又跟着念。
如此反复许多次,反正阮久一个词也没记住。
他本就不爱念书,觉得烦了,便道:“还是我来教你汉话吧,你想知道什么?”
赫连诛拿出一本集子,翻到自己做了标记的那页,让他教自己。
阮久看了一眼,看见上边密密麻麻的批注,觉得脑袋都大了:“这是你的书?”
“我有一个汉人老师,这是他的书。”
“嗯。”阮久看了一眼书上的字,都怪生僻的,他见都没见过,更不知道该怎么跟赫连诛说。
他不想在赫连诛面前丢了面子,想了想,道:“我们出去玩儿吧!”
赫连诛当即收起书:“好。”
两人一拍即合,阮久带着赫连诛去自家花园里放了会儿风筝,打了一会儿木球,又带他去看了狼狗开饭。
两个人蹲在开饭面前,开饭也蹲在他们面前。
阮久摸着毛茸茸的狗头,对赫连诛道:“上次你说它有点掉毛,其实它不是病了,它是怀了小狗崽。”
赫连诛扭头看他,阮久咬着牙道:“不知道是哪里来的的野狗,我在狗舍那里发现了好大一个洞,气死我了!”
“再等两三个月,开饭就生了,最好生——”他掰着手指头,“三只。萧明渊、魏旭,还有晏宁一人一只。要不还是再生一只好了,我好带走。”
他转头看向赫连诛:“鏖兀大王会让我养狗吗?”
赫连诛点头,阮久又问:“那鏖兀那边都吃些什么呀?我不爱吃羊肉。我要是水土不服了,鏖兀大王能允许我先回来养养吗?可能不太行,那如果我真的病得很厉害,快要死……”
“他会对你很好的。”赫连诛打断他的话,却低下头,“你不用担心。”
他说得小声,阮久大概没听清楚,垂着眼睛道:“那边没有小狗,我只带着一只小狗过去,它会孤单的。”
赫连诛道:“小狼也可以陪小狗一起玩的。”
阮久反驳:“小狗会被狼咬死的。”
“不……不会的!”赫连诛站起身,头一回因为这种事情跟阮久吵嘴,他信誓旦旦道,“小狼会对小狗很好很好的!”
阮久分明没听进去,低着头,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开饭背上的的皮毛。
赫连诛又蹲下身,抱住他。
我也会对你很好很好的。
你不要老是想着跑掉嘛。
第18章 软啾在路上
阮久接受了和亲的事实,调整好心情,重新打起精神,连带着整个阮家的气氛也好了不少。
阮久这几日都和赫连诛待在一块儿,时不时向他打听鏖兀的事情,害怕自己过去之后过得凄惨。
家里也开始给他准备到时要带去的吃的穿的、玩的用的,恨不能把整个宅子都给他搬过去。
而阮老爷也托了人去鏖兀都城尚京打听情况,似乎是想带着全家人搬过去住。
可是路途太远,阮鹤不一定受得住,朝廷也不会放心一国首富前往鏖兀,这个愿望恐怕只能变成偶尔在尚京小住。
过了几日,宫里传了旨意来。
梁帝收阮久做义子,不改姓,只封了号,入了皇家的族谱,排在萧明渊的名字前面。当日排场极大,赏赐无数,永安全城结彩,停休三日。
阮久在萧明渊面前嘚瑟了好一阵子。
而后另一道旨意传来,和亲的日子定在了两月后的初八。
这是梁国与鏖兀共同商议的结果,原本梁帝还想说,阮久尚未束冠,不如先定下婚约,等到他束冠了,再去鏖兀成亲。
可惜鏖兀那边并不同意,一定要现在就把人给带回去。
两个月已经是梁帝授意下,能争取到的最大的期限了。
阮久每日晚睡早起,想要在家里待得久久的。
但日子只要一旦有了数儿,就一天天过得飞快,拦也拦不住。
*
阮久养的狼狗开饭生下四只小狗的时候,就是阮久动身的日子。
城门前,阮久把三只小狗分给和他感情最深的三个朋友,萧明渊、魏旭与晏宁。
阮久把手指放到小狗没长出来的乳牙上:“它还不会咬人。”
一向怕狗的萧明渊伸手把小狗接过去:“我知道,我又不怕。”
朋友们再说了一会儿话,随后三个朋友把小狗交给身后的侍从,走到阮久身边:“走吧,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他们三人向梁帝请了旨,要护送阮久去鏖兀。梁帝念着他们感情好,也就答应。
这算是萧明渊他们做的第二件差事,第一件是招待鏖兀使臣。
阮久身上的红衣就是他们监制的,宫中织造局做的,红衣似火,火中绣的却不是凤凰,而是青鸟。
他们为了给阮久撑场面,还给他弄了满头的金饰。用萧明渊的话来说,就是“要是你路上想要逃跑,一摸头上就有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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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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