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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他们这么拼命,那么我就不必再在谣言上费心了。
我还有别的事要做。
25
华玉门的人虽然都不是什么好人,但华玉门所在之处的风景是真的不错。
通过罔樨的信,我基本将国内各处都隔空看过了,但因为各种众所周知的原因,罔樨唯独没来过华玉门。门派有罪,门派所在的土地是无罪的,而且华玉门的风景为外界所盛赞,因而我心里一直惦记这地方,现在闲来无事,就来了华玉门,想看看这里究竟变成了什么样子。
果然如外界所传言那样,此处别有洞天。茫茫一片无垠的清澈浅滩,水中少有鱼虾,但却有各色水草,细看水底,皆是白色沙石,这水已经美若画卷,水中央的各个岛山更是绝妙,每座小岛都有自己的特殊植被,深绯浅红嫩绿鹅黄彼此呼应,中有鸟鸣兽啼,颇有天降仙岛的气势。这些岛之间连着高高的索桥,而从岸上通往主岛的,是一座长长的廊桥,造型典雅的廊桥颜色古朴,必然是饱经风霜后沉淀而成的醇厚颜色,这廊桥我已念了许久,现在终于和它再次相见,心情确实激动又复杂。
我小时候来过此处,那时我还不怎么记事,但唯独廊桥的模样深深刻在了我的心里,这里的确是人间仙境,在青铜派出事之前,我曾想带着罔樨来看看,到了现在,我希望罔樨永远也不要来这里。
就让他在青铜派呆着吧,那样已经挺好了。
容成寻从远处找了过来,他仔细瞧了好一会,确定是我后,才开口说话:“喏,你要的酒。”
他盯着我看也不奇怪,毕竟我易容了,现在我是吴叔,吴叔是和花大姐一起照顾了我许久的人,他对我非常好,早些年去世了,但我知道他和花大姐感情极深,若他活着,一定会带着酒来这里祭奠花大姐。
花大姐的名字就是花大姐,姓花名大姐。为了家中弟弟妹妹,她做过清倌,开过茶馆,进宫当过绣娘,最后终于做了她最爱的大厨师傅,她所到之处,人人都会把“花大姐”这三个字喊得响亮,她还调笑过自己的名字,说是等到一把年纪的时候,还能被人叫大姐,真是占尽便宜,却没想到,她竟然永远停在了可以被人叫“大姐”的年纪,终究没占着那个便宜。
我设想了千百次她死亡时的场景,但每一种都带着不真实感,我觉得这是因为我没见到过失去气息的她,我没有见证她的消逝。
后来听别人说,花大姐是在廊桥上离世的,她的死是静悄悄的,消息在四天后才传回青铜派,那时她已经葬身鱼腹了,即便是想要将她接回来,也什么都接不到了。
得到消息的当晚,吴叔枯坐了一夜,第二天便像个正常人一样吃喝跑跳了,我以为他其实没有那么喜欢花大姐,心中还颇为怨恨,却没想到一个月之后,一切尘埃落定,我却再也见不到吴叔。
他留下了一封信,可怜这个笔都拿不好的男人,竟然写了整整四十五页的信,千叮咛万嘱咐,直至信的末尾才告诉我,他要去报仇。可谁能知道究竟是哪一个人夺了花姐的命呢,除了当事人,谁也不会知道。
我只知道,我连吴叔也没有了。
他们两人感情极好,连走的方式都相像,唯一的不同是,这次我赶得上收殓。
因为我一直没有动作,容成寻突然递了个帕子给我,估计是误会了什么,我冲他笑笑,然后将一坛子酒都倒在了浅滩中。
酒是吴叔敬的,我不信鬼神。人死了就是死了,纵使有游魂归处,再投胎转世,那也不是原来的人了,与前世再无瓜葛,所以人死了就没了,最后留下的残渣被鱼吃了倒也落得干净,只求她彻彻底底斩断此世的纠葛,来世做个无忧无虑的人,不当清倌,不开茶馆,不进宫当绣娘,就做厨师。
“吴叔这么舍得吗?我记得他挺会过日子,”容成寻挑着眼睛,讪讪地收回了帕子,“你这次扮得可不像。”
我放下酒坛:“你从小住在山下,不知道吧,吴叔对花大姐从来都很大方。”
“是吗……”
“是啊。”不但命舍得拼,酒也舍得敬。
容成寻又低下了头,声音里透着拒斥之意:“你说是便是吧,这么多年,我就算知道也早忘了。”
是啊,这么多年。时间过得真快啊,再过几年,我都要比花大姐大了。
到那时再叫她大姐,确实是她占便宜了。
作者有话要说:
做了个梦,梦见我从事考古工作,主要是修复高糊表情包……
真是个微妙的充满未来感的梦呀……
第7章 我的审美异于常人
26
近日来,我已不常收到罔樨的信。一来,他寄来的信其实并不会直接到我手中,都要经过转寄才能到我手里,为的是确保他并不知道我人在何处,二来,想必罔樨现在也是焦头烂额、左支右绌了吧。
虽说青铜派已经休养生息了数年,渐渐有恢复当年鼎盛时期的意思,各方面的运作都已经恢复了正常,但掌门常年在外,到底还是少些了运筹帷幄的底气。可这本就是他该经历的过程,我在青铜派里当牛做马的滋味,也得让他尝尝才行。
尝过才知道什么事该怎么做,这比我留在青铜派婆婆妈妈地交接给他要快得多。
我还是希望他能早日成为他心目中的合格掌门。
27
拜别了花大姐,我的下一站是京城。
实话实说,我是个土老鳖,从来没见识过现在京城的辉煌灿烂,如今有事要办,有机会来看一看,真是让我兴奋。我还专门买了身珠光宝气的衣裳,绾发的簪棍都从木筷子升级成了玉搔头,容成寻在一旁看着,神色中流露出毫不遮掩的惊诧和鄙夷。
我将原来的木筷子插到他头上:“你这是什么眼神,买好衣服是必要的,咱们不是要扮成富商吗?”
容成寻没反驳,只是摘下筷子指向刚才我穿过的一件衣服,说:“你别换了,就刚才这件吧,其他的太……简直像是聚宝盆成了精。”
既然他都这么说了,本来就不会搭衣服的我自然不会反对,干脆利索地买下了刚刚那一件。
“你的这一身行头,不换换吗?”拿好衣服,我疑惑地看着他灰扑扑的衣服。
容成寻竟然叹了口气,虽然表情还是很僵硬,但很明显他正在用看着扶不上墙的烂泥的眼神乜视着我:“我有其他的服饰,到时候自然能显出一番贵气来,你不必担心。”
这话气得我想回嘴,可惜在这方面我确实不如常人,只能闭嘴乖乖听话。
两天后,我们到达了京城。
不愧是一国之都,繁荣昌盛的景象比画册里的要夸张许多,各种调子的吆喝声,颜色丰富的居民服装,还有各式各样的商品杂货,初来乍到的我像个土包子,怯懦地跟在洋务的容成寻身后,还不死心地打探着周围的新奇玩意。
“想好买什么了吗?”容成寻扭过头,看着正在检查脸上易容面皮的我问道。
“得去个大点的店啊,越是大店伙计越多。”我按了按脸和脖子的交界处,假面皮贴得挺结实的,不用担心。
容成寻点头,指着前方一幢高楼:“去那里吧,黛魁坊,在全国有名的服饰店子。”
我也点点头,但又担心:“看起来好像还有打手啊,到时候能逃跑吗?”
面无表情的容成寻毫不留情:“我自然可以顺利逃走,你就难说了。”
“为什么?”论武功我只比他高不比他低。
“你穿得这般扎眼,就这两片反光的领子,和铜镜有得一拼,你摸着良心说说,这一路上谁见了你不是先遮着眼?我站在十里开外都能看到你,简直就是在喊‘快来抓我我就在这里’,这样你还想跑?我看你跑进监狱吧,还能少受点伤。”
看来容成寻对我这幅领子怨念颇深,也是,他已经被闪了好几次眼,连晚上睡觉时都得在眼上搭块布,肯定对这领子怨恨至极。
我默默地把闪光假领摘下来,随后跟着他一起进入黛魁坊。
不得不说,驰名天下的店子就是上档次,就算是纯色的衣服,也做得十分贴身好看,一看就不同于其他寻常衣服小店,首饰也都繁复而精致,无论是雕花还是镶嵌,都蕴着匠心。
其中有顶发冠,小而精致,阳刻雕花的银质冠面上镶着块翠玉。因为我之前买了一个高级玉搔头,听啰嗦的玉商讲了玉的好坏,现下也就能分辨出这块镶在发冠上的玉是何等的好玉。好玉配精制发冠,怎么看都好看。
这东西和罔樨挺配。
正想伸手去取,容成寻冷不丁突然开了口:“给谁买的?”
我被吓了一跳,发冠险些跌落。这家伙是故意的!这话分明就是明知故问。
“当然是咱们的掌门啊。”我端足了底气,气若洪钟,周围几个姑娘都投来异样的眼光。
容成寻皱眉:“你悠着点,这要是被追查起来……”
“没事的,”我笑着拍拍他的肩,“我都想到了,你放心买就是。”
有点拿不准的容成寻来来回回瞟了我好几遍,这才勉强放下心,继续买东西。
我们俩硬着头皮,在黛魁坊里转了一个下午,最后收获自然颇丰,结账时,我财大气粗地掏出一大锭金子,在账房的桌上一磕,看似嚣张无比实则紧张兮兮,就等着收钱的伙计起疑,翻过来看这锭金子上的官印。
那是前朝的官印。
28
自从改朝换代之后,所有流通的金银都被强制换了官印,谁手里要是还有前朝的官印,就是死罪。
当然了,我和容成的目的不是寻死,而是让前朝官印真正现世。
在这之前,我俩已经让这些带有前朝官印的金元宝在江湖上流通,只引起了地方的重视,地方不敢轻易上报,所以真正的高官们还没有真的了解到这件事,既然如此,那我就带着这些前朝金元宝来天子脚下走一遭。
果不其然,伙计发现不对头后,立刻叫来看店的打手追我们俩。
我动作迅速,容成寻更是不赖,立即拔足狂奔,临走前我们还各自拿了些此次买下的东西。虽然是前朝的金元宝,但总归是金子啊,哪有花了钱买不着东西的道理,自然不能空手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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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期待烟花漫天,我可以永远靠在你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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